一体化的检警+应用招标公告(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
项目概况
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SJ2023101
项目名称: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62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测试、项目初验工作;试运行3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终验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政采云平台。2)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衢州市双港路40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晓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135212
质疑联系人:俞杭
质疑联系方式:0570-3135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589008
质疑联系人:刘育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0-85890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柯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082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招标文件.docx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招标文件.docx94.9K
1023FP/330899/100100575/20236/ba877673-8acd-4355-8a87-1f0fcf5edd14.docx
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项目编号:ZJXSJ202310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SJ2023101项目名称: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700000元最高限价(元):162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 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11700000项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测试、项目初验工作;试运行3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终验工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下载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后获取(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2)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政采云平台。3、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项目联系人(询问):程晓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135212质疑联系人:俞杭质疑联系方式:0570-31352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8楼传真:0570-8589088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58900818657045122质疑联系人:刘育芳质疑联系方式:0570-85890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柯城区财政局联系人: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082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2采购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程晓晴 联系电话:0570-3135212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徐俊 联系电话:0570-8589008 18657045122 传真:0570-8589088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价1700000元,最高限价1620000元。5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测试、项目初验工作;试运行3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终验工作。6质量要求合格7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8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0磋商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投标人请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数量为1份。(3)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价格文件组成。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3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12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3年7月3日14:30 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zcygov.cn/login)13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14磋商有效期90天15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16中小企业预留中小企业预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对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审慎作出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7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二、磋商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的招标、磋商、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行、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采购货物的购买单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磋商采购货物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有关的服务和合同中规定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法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其它义务。5.“▲”系指实质性的要求条款。(三)合格的供应商符合磋商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四)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本次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招标收费标准计取,预算服务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询价专家费、评标相关费用按实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详情咨询代理机构)。(六)特别说明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磋商,应在磋商截止时前一日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开标相关服务费按实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报价时综合考虑。(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1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分为5部分,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1.2除上条1.1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2.3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并盖上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当天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1.2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资信文件】、【价格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1技术资信文件▲(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①截止时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②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③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中小企业声明函(5)技术资信文件其它详细内容(参考评分办法编制)。2.2价格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4)供应商自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及效力3.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2磋商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3.3磋商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3.4磋商文件内容填写说明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存储,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3.5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磋商报价4.1本项目最高限价162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磋商无效。4.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为履行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5.供应商的替代方案5.1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6.磋商响应文件的的签署及规定(一)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2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光盘或U盘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开标厅,逾期不予接收。。1.3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磋商响应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2.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五)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有效期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六)无效标条款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1.1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1.2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1.3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1.4技术资信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1.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1.7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9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1.1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1.1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后,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七)磋商1.磋商1.1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1.2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1.3当出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及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八)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及磋商程序1.磋商1.1磋商是指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及要求的服务、商务报价、服务承诺和供应商的信誉等进行确认并优化的过程。1.2竞争性磋商内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相关服务,仅为基本需求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可以重新承诺优于或高于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配置及服务承诺。2.磋商小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组成: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将组织3人磋商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专家2名,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3.报价算术性修正:3.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磋商程序:4.1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截止时间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磋商会议开始;4.2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4.3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评标委员会对技术资信文件、价格文件进行评审;(3)评标委员会与通过资信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评审的每一位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一般不超过3轮;(4)在系统上公开最终报价及得分情况;(5)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6)磋商会议结束。5.磋商结果确定:5.1本次磋商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通过制,技术资信文件为90分,价格文件为10分。磋商小组会按综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价格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前二高的为成交候选人(由高到低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如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技术资信分高的的排序优先,如综合得分和技术资信分均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通过本次磋商,最终确定前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2磋商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资格、技术、价格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磋商报告。磋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磋商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磋商的任何活动。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4价格文件中的报价视为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价格磋商一次视为1轮。5.5综合评分办法技术资信分: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供应商的评定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报价得分最佳评标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投标报价得分=(最佳评标价/投标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0二公司技术力量情况【客观分】供应商具有以下有效证书:(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根据供应商的证书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每个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3三业绩【客观分】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响应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的合同得0.5分,最多得1分。注: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四人员【主观分】1、供应商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人员总数、作业设备、软硬件的水平情况等进行评分。最高得2分。(1)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2)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3)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2五技术方案【主观分】1、供应商提供项目技术方案的①总体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架构、设计原则)、②建设内容(包括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③实施计划等进行打分。(1)每小项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2)每小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3)每小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6五技术方案【主观分】2、供应商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①建设需求分析;②针对建设内容提出的解决方案;③方案与需求对应点的完整及清晰程度进行打分。(1)每小项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2)每小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3)每小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6五技术方案【主观分】3、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扩展性;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有独特的优势;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系统方案的:①科学合理性、②先进性、③可行性、④可扩展性、⑤前瞻性、⑥独特性;(1)每小项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2)每小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0.5分;(3)每小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6五技术方案【主观分】4、根据对系统各个模块功能描述全面、准确情况评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PC端方案描述的全面、准确情况,包括①检警+工作台;②案件会商;③案件通报与备案;④信息通报与共享等内容的解决方案。(8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浙检APP端方案描述的全面、准确情况,包括①检警+工作台;②案件会商;③案件通报与备案;④信息通报与共享等内容的解决方案。(8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一体化协同通道方案描述的全面、准确情况,包括①案件会商协同;②案件通报与备案协同;(4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消息通知服务方案描述的全面、准确情况,包括①PC端站内提醒;②APP消息提醒;③短信通知;(6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对接方案描述的全面、准确情况,包括①统一业务系统2.0对接;②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对接;③执法办案系统对接;(6分)(1)每小项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2)每小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3)每小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32五技术方案【主观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项目系统测试方案;②项目系统进度控制计划方案进行打分:(1)每小项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2)每小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3)每小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4【主观分】系统演示(20分):系统演示内容具体如下:(1)PC端功能演示(8分)响应供应商能够进行PC端功能演示,要求分别以检察、公安的角色,进行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不捕案件跟踪功能演示,共4个演示内容,每个2分,无法演示的不得分。(2)APP端功能演示(4分)响应供应商能够进行APP端功能演示,要求分别以检察、公安的角色,进行不诉案件跟踪功能演示,共2个演示内容,每个2分,无法演示的不得分。(3)一体化协同通道演示(8分)响应供应商能够进行一体化协同通道演示,要求分别进行公安通报会商案件和监督案件回复信息的一体化协同演示,共2个演示内容,每个4分,无法演示的不得分。。注: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视频格式要求为Avi、MP4等常用格式。20六项目管理和实施【主观分】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软件设计开发;②项目进度控制;③试运行;④测试;⑤调优等内容,其方案内容完整且具备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1)每小项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2)每小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0.5分;(3)每小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5七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主观分】1、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1)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2)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3)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2七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主观分】2、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1)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2)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1七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主观分】3、项目维护计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1)内容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2)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2注:磋商时,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则其报价和承诺将视为无效。(十)磋商结果公告1.磋商结果公告1.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下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及公告发布的媒体中,进行成交结果公告。1.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定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十一)质疑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磋商文件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投诉处理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十二)授予合同签订资格1.成交通知书1.1在评标结果公告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1.2《成交通知书》是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凭证,是授予合同签订资格的合法依据。2.合同的签订2.1成交供应商应该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的,采购人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取消其成交资格。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2.3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对磋商结果及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作实质性改变,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给他人。第三章采购需求一、系统概述为保障检察院和公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需新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协同机制,同时在“检警+”应用场景中新增检警协作配合的案件会商、案件通报与备案、信息通报与共享等功能。通过“检警+”创新场景的建设不仅实现“让数据跑起来”更有效破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难题,而且快速拉近检警协作配合紧密度,能够拓宽监督视角,加快监督节奏。二、系统需求1、PC端PC端首页:包括共享信息展示区、待办工作展示区、消息提醒、个人设置、功能列表入口等;案件会商:检察和公安在各自的PC端,针对疑难案件会商、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列席检委会案件3种场景发起案件会商;案件通报与备案:检察和公安在各自的PC端,针对普通案件备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备案、侦查人员出庭、刑拘下行报备、专项案件通报、危险驾驶案件、监督案件跟踪、不捕案件跟踪、不诉案件跟踪、违法问题通报、公安撤回案件跟踪、调卷申请、犯罪线索移送这13种场景,进行案件通报与备案;信息通报与共享:检察和公安在各自PC端,对司法文件、重点工作部署、主要业务数据进行管理和查阅;2、浙检APP端APP端工作台:包括共享信息展示区、待办工作展示区、消息提醒、个人设置、功能列表入口等;案件会商:检察和公安在各自的APP端,跟踪疑难案件会商、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列席检委会案件3种案件会商流程和详情;案件通报与备案:检察和公安在各自的APP端,跟踪普通案件备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备案、侦查人员出庭、刑拘下行报备、专项案件通报、危险驾驶案件、监督案件跟踪、不捕案件跟踪、不诉案件跟踪、违法问题通报、公安撤回案件跟踪、调卷申请、犯罪线索移送13种场景流程和详情;信息共享:检察和公安在各自APP端,对司法文件、重点工作部署、主要业务数据进行查阅;3、一体化协同通道基于省政法一体化平台,增加:1)案件会商协同:公安通报会商案件、公安通报会商案件回复、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回复、列席检委会案件、列席检委会案件回复共6个协同通道;2)案件通报与备案协同:普通案件备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备案、侦查人员出庭、刑拘下行报备、专项案件通报、危险驾驶案件、监督案件跟踪、监督案件回复信息、不捕案件跟踪、不捕案件处理情况、不诉案件跟踪、不诉案件处理情况、违法问题通报、违法问题通报反馈、公安撤回案件跟踪、公安撤回案件后续进展、调卷申请、调卷申请反馈、犯罪线索移送共19个协同通道;4、系统管理1)部门组织管理包括对检察机关部门组织管理和对***门组织管理:通过导入或系统对接获取初始化数据,进一步进行人工管理;2)用户权限管理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和权限管理;用户管理:检察和公安的用户都需分配各自的管理员,检察机关用户通过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同步,公安则由管理员设定本单位各个用户;用户设定时必须包含手机号,作为登录、认证的基础信息;角色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设定检察、公安各自的管理员、业务人员等不同角色;权限管理:为不同角色配置相应的权限;3)系统日志提供系统日志管理功能。5、消息通知服务包括PC端站内提醒、APP提醒和短信通知,对新消息、临期消息和超期消息进行多种方式的提醒;6、系统对接对接统一业务系统2.0、统一身份认证、执法办案系统、对接公安用户体系;安全需求本次建设参照三级安全保护等级。第四章合同条款(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方根据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结果,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询标记录(4)响应文件(5)磋商文件二、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服务内容可附后)三、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四、合同价款的支付及售后服务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系统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项目终验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下的的35%。3、售后要求:(1)免费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2)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解决,提供系统的维护。(3)乙方提供的项目现场实施服务的服务级别为5*8,即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的08:30-17:30(具体工作起止时间可与用户协商)。(4)要求乙方承诺在甲方系统免费保修期间,甲方可以免费享有使用乙方的本项目产品、数据应用的升级服务,服务方式为乙方提供升级版本的程序及其文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5)数据安全性在系统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乙方需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数据不因人为或者安全漏洞等原因导致的敏感数据泄露(如:姓名、手机号码、身份号等),乙方与甲方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6)乙方须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具有正常使用、简单维护、一般故障处理的能力。(7)乙方系统所有权为甲方完全拥有,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1、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入甲方帐户(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单等形式),一般情况下待项目全部内容功能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中形式提交:A.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B.支票。C.汇票。D.其他非现金形式。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六、本合同交付时间、地点(1)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2)交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测试、项目初验工作;2)试运行3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终验工作。七、服务要求乙方应派遣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八、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九、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一、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3.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3.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标的物类似的标的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标的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十二、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四、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五、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六、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八、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行:开户帐号:乙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行:开户帐号: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附件1一、封面式样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项目编号:ZJXSJ202310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价格文件(或技术资信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三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职务:详细通讯地址:手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三、报价函报价函致: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ZJXSJ2023101)的有关活动。为此:l.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我方愿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全部内容进行磋商,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测试、项目初验工作;试运行3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终验工作。质量目标合格。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并认同该次采购的合法性。4.若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6.我方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工期投标报价1基于一体化的检警+应用1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测试、项目初验工作;试运行3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终验工作。投 标 总 价大写: (小写:¥ )注: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主要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投 标 总 价¥:(小写)元人民币 大写: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六、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的检警+应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