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清洁车辆保险招标公告(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
项目概况
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132023CCS00061
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业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一年,自保单生效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分支保险机构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市民中心705室(平城区向阳街与府南街交叉口西100米)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南环路武警支队对面
联系方式:0352-5321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市民中心(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与府南街交叉路口508室)
联系方式:18636264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8636264524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意外伤害保险参保项目(最终)(2)(1).docx磋商文件—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意外伤害保险参保项目(最终)(2)(1).docx93.1K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项目项目编号:1402132023CCS00061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三年六月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132023CCS00061采购单位: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盖章)集中采购机构: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10三、响应文件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磋商开启16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6七、签订合同20八、成交服务费21九、保密和披露21十、询问和质疑22十一、违约处罚24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5一、响应文件初审25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28三、响应文件详细评审28第五部分采购需求32第六部分合同草案33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132023CCS000612、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年保费总额:150万元5、参保车辆:400辆6、采购需求: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项目,本次采购共一包,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7、服务期:一年8、服务地点:根据工作需求及甲方指点的服务地点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分支保险机构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元):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南三环路武警支队对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52-5321521131911286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市民中心(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与府南街交叉路口508室)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863626452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万元2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1)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分支保险机构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3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06月至2023年06月)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06月至2023年06月)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查询内容:①“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板块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供应商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加★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自2020年06月至今);★5、商务条款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部分:★6、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7、服务方案及承诺;8、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 (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 (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磋商小组构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2开标1、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所用的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60分钟。 2、开标现场,供应商应携带的个人电脑,进行线上解密标书、在线询标等线上操作,如出现故障或未携带个人电脑的,或出现其他不利于投标人的任何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投标人应认真对待,保障按时解密和CA数字证书的正常使用。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2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国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分支保险机构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中采购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投标人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5投标人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电子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签到15.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在平台开标大厅进行文件解密。15.2投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进入开标大厅。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交经磋商小组签字的电子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响应文件的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开启时间,进行文件解密。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18.5实质性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在平台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投标人解密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投标人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电子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投标人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投标人接到该电子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9.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电子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6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6.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开标大厅能够做出电子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6.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开标大厅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7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8磋商小组应对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3条要求进行审查。19.9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0经磋商、审查,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1磋商过程中,投标人的所有包括电子承诺、电子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电子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投标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在平台进行提交,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投标人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电子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2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电子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2.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4.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电子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5.磋商保密25.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6.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7.采购项目终止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7.4本项目采购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保密和披露30.保密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2.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2.2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2.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2.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要一次性全部提出,电子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32.5质疑应当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2.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3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电子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电子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响应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 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承诺书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记录:1、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情况;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3、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4、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8特殊资质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分支保险机构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分支保险机构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4)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5)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供应商提供响应函;2、响应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4商务资信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商务资信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6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提供报价一览表;2、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或存在负偏离、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或包)最高限价等情形的,投标无效;4、报价存在有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的,投标无效。7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其他技术参数进行审查。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其他技术参数中不存在可选择的情形,且未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内容,否则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特别说明3.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3.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4、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响应文件初审结果,并记录。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响应文件详细评审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评定内容及标准评审项分值一、商务部分(满分1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企业业绩供应商业绩以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三年内(2020年06月至今)类似项目指投标机动车辆保险项目的合同(保单)为准(一个完整的合同(保单)资料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保单)首页、合同金额(保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完整的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个委托方只算一项业绩)6分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编排目录、编排页码、内容编制清晰、精细等进行比较打分。每项1分,最高得4分。4分小 计10分二、技术部分(满分80分)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项目总负责人1名: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3名,其中有1名应为本地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2名应为项目专职服务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共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4分2、偿付能力供应商2022年4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240%得13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240%得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220%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小于200%得0分。注: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提供相关证明。13分3、服务保障根据是否设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为本次保险项目提供服务进行评分,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科学,得7-10分;组织管理机构设置较合理、较科学,得4-6分;组织管理机构设置较差,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10分4、监管风险综合评级供应商2022年4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BB类及以上得13分,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类得5分,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类以下得0分。13分5、保险责任根据供应商对保险责任范围清楚、明确,免除责任合理、详细,赔付手续简便、快捷,得7-10分;保险责任范围较清楚、明确,免除责任较合理、详细,赔付手续较简便、快捷,得4-6分;保险责任范围不清楚、明确,免除责任不合理、详细,赔付手续较慢、不快捷,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10分6、风险防控根据供应商对风险防范、风险控制措施、保险知识培训等的承诺情况及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合理完善得5-7分;较合理完善的得3--4分;内容一般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7分7、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丰富、合理,投保理赔程序规范的基础上清晰简便迅速,各类增值服务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得15-20分;服务方案内容充实,投保理赔程序规范,投保、理赔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得9-14分;服务方案内容一般,投保、理赔等服务欠缺可操作性低的,得1-8分。不提供不得分。20分8、服务网点供应商分支机构服务网络健全,有较强的保险经营和服务能力。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网点清单进行评分,供应商在大同范围内服务网点数量10个(含)以上得3分,5个(含)—10个(不含)得1分。5个以下则不得分,以营业执照为准。3分小 计80分三、价格部分(满分10分)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终报价不参与价格基准价的计算。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相应的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交由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如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或磋商小组对书面材料说明审核不通过则视为投标无效。6、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10分合 计100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按照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承保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保险业务。一、概述本次需承保车辆为400辆,保费金额为150万元。二、保险对象及保险期限1、保险对象:大同市平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道路清洁车辆(下称参保人)。2、保险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保单生效日起。三、保费标准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备的条款、费率严格执行。四、保险责任1、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有责情况下,死亡和伤残限额18万,医疗费用限额1.8万,物损限额0.2万,合计20万。无责任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0万元。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第六部分合同草案一、合同条款具体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二、合同格式立合同单位:需方:供方:采购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对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第二条服务范围及内容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本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服务范围、标准及内容:合同总价:第三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付款方式第五条服务承诺第六条违约责任1、供方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需方提出要求供方整改,供方在整改期内未整改的,需方可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取消其不符要求的服务,退还已经收取的该类服务的相关费用,但供方已经完成的服务除外。(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类项目的价格。(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需方损失金额巨大的,造成根本违约,同意需方终止该项目服务,并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需方的违约责任:(1)需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每延付一天按年服务费的千分之五向供方支付滞纳金;延期一个月未支付服务费造成供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不能按时发放人员工资,造成环境脏乱差、人员上访等不稳定,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供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2)因需方职能部门人员变动、过度的监督和考核造成供方财产损失、职工矛盾,引起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及损失,需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及采购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出具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后,经另一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仲裁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第九条合同终止1、合同到期供需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2、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再履行的。(2)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根本违约,协议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一切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采购方三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采购方留存份,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份。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开户银行:帐号:日期:注: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资格证明部分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格式后附);5、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06月至2023年06月)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6、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06月至2023年06月)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后附);8、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9、磋商保证金提交证明书及凭证(格式后附);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后附);11、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技术部分1、响应函(格式后附);2、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后附);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后附);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后附);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6、报价一览表(格式后附);7、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8、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格式后附);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格式)致:(集中采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致:(集中采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方在近三年承接的项目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方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若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方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及成交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致:(集中采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响应函(格式)致:(集中采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6、如若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交付成交服务费。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E-mail: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 话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统一社会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以提供最终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规范及要求响应文件对应条款号、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响应文件页码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3...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等,所投标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一一对应;2、“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是指完全响应并优于磋商文件中的规范和要求的;“负偏离”是指未完全响应并劣于磋商文件中的规范和要求的;“无偏离”是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规范和要求的。填写“负偏离”的,应在此表“备注”栏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负偏离”会导致投标无效。3、“响应文件页码”栏应详细标明“第X页至第X页”;4、由于字数较多原因无法在上表中说明的,详细标注页码后,以页码所指范围中的文字说明为准。5、该表只反映供应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元服务期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近三年从事类似项目的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期完成情况123...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从事工作时间本项目担任的职务备注12345...后附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政策性要求部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证明材料(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供应商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供应商单位名称)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包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供应商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包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供应商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监狱供应商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供应商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洁车辆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