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招标公告(徐州工程学院2023)



部门采购公告(招租):中心校区东区(二期)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

徐州工程学院现对“中心校区东区(二期)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租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校区东区(二期)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徐工院(集)(服)[2023]0014号
三、采购需求和投标人资格:(详见附件内容)
四、投标报名:
投标人务必填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竞租文件》),并在开标当日“前一天(7月18日)”10:00之前发送到邮箱(xgytbyx@xzit.edu.cn)履行报名手续,未按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报名表”或逾期提交“投标报名表”将会被拒绝投标。该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五、响应文件送达:
为减轻投标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该项目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直接送达”开始接收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4:00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4:30时,送达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徐州工程学院行政楼B201室,提前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邮寄送达”只能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送达(务必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否则拒收);收件人: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送达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徐州工程学院行政楼B212室,联系人手机:15201463208;截止时间与“直接送达”一致,投标人应确保响应文件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因受交通、天气、疫情、快递转送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投标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没有密封、或密封破损较重、或送错地址都将被拒收。
提醒:为保证“邮寄送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投标人一定要预留足够的时间,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意外情况;寄件时一定要明确并注明由邮政EMS或顺丰投递员直接送交,不要存放在驿站代收。
六、开标与评审要求:
该项目不组织开标仪式,由评审委员会现场开标并组织评审。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14:30时。
七、标书及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收取标书及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前缴费,缴费证明附在“投标报名表”上。为防止挂靠和借壳投标行为,仅限于通过银行使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交纳。转账时请务必在(用途/摘要/备注)上注明(服务费+项目编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银行帐号:32001718136052504164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电话:0516-83689763
收费后由财务处开具收据,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证件到招标办B207自行领取,不接受邮寄。不管何种原因,该费用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请投标人谨慎把握。
八、招标办联系方式:李老师,办公电话:0516-83200231,手机:15201463208。
九、该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2竞租文件.doc1-2竞租文件.doc合同.doc合同.doc

G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院5(部门集中采购)招租(竞租)文件项目名称:中心校区东区(二期)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项目编号:徐工院(集)(服)[2023]0014号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2023)年度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项目概况二、相关说明三、投标人资格四、报价要求五、投标文件要求六、评标方法及原则七、开标与评审八、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规定九、发布公告媒介第二部分招租项目的技术需求和商务要求一、技术(质量)需求二、商务(服务)要求第三部分其他约定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中全部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招租公告、招租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否则,责任自负。)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商贸位于中心校区东区(二期)第二学生餐厅地下一层,现经营商户合约即将到期,为给在校师生提供生活便利,提高商贸服务品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管理水平强、信誉好、业绩优良的公司参与经营。本项目商贸可用面积约1940㎡,项目采用“投资—经营—移交”模式,中标人可在满足校方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自主划分经营区、自主设定经营业态,自行负责设计装修。经营期内做好经营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年向校方缴纳固定数额的场地使用费,经营期满将所有投资移交学校。本项目可引入品牌加盟,但必须由中标人对所有经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对所有经营行为自行负责。本招租项目禁止从事国家明文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经营影响周边商铺、学生日常生活秩序的行业。二、相关说明(一)本招租文件仅适用于徐州工程学院组织的服务性房产场地招租活动。(二)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三)无论结果如何,参加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四)本次招租活动及由本次招租活动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五)凡参与此招租项目的投标人,除有特别声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招租文件。(六)潜在投标人须认真研读招租文件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七)采购方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租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更正公告”等形式发布,履行通知义务。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送达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徐州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zit.edu.cn/)“招标与采购”发布的该项目的相关更正、变更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关注、下载,均视为已知晓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因未能及时关注导致的相关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八)采购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招租活动,对因此而受到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需要向受到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九)招租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部分标明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作说明参考作用,非限制性条件,投标人可以选用符合或者高于招租文件要求标准的替代标的进行投标。(十)如无特别说明,本次招租活动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至合同签订之日为止。(十一)质疑和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参加所质疑项目招租活动的投标人有权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租程序环节的质疑。1.投标人对招租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招租文件公告后,送达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办公室提出。接收响应文件后不再接受对招租文件的质疑申请。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开标过程结束后不再接受对开标过程的质疑申请。3.投标人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发出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办公室提出。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须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和必须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由质疑人书面送达;送达部门: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200231;送达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徐州工程学院行政楼B212室。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书面或口头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督部门提起投诉。(十二)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接到招标办通知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十三)文件中相关名称规定:1.“近3年”是指202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项目开标当月之前(不含开标当月)。2.“签章”是指“签字”或“加盖私章”。(十四)因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前来参加投标、开标的法人或授权代理人以及相关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徐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关查验材料;(2)近14日内无发烧、咳嗽、腹泻等传染性疾病;(3)在指定地点等待,不得随意走动;(4)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来校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丽水路)南门进行登记,因需履行检查手续,请投标单位务必提前抵达,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人资格参加招租活动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或其上级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的授权书原件(须授权人签字或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分公司不得以总公司的资格、资质、业绩、信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参加投标;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项目的投标。(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关项目的供应及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信、能力证明。(三)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其属于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自然人投标;同一合同项下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否则,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均投标无效。(五)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投标人,其法人或负责人所在公司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任意时间;查询结果:采取网页打印形式(查询与打印内容应当清晰可辨),加盖单位公章。四、报价要求(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租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的相应价格及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评审确认的投标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若合同条款中无另行约定,则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相关费用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场地使用费、装修和运营成本进行报价。特别提醒:1、投标人报价包括两部分:(1)每年向校方缴纳的场地使用费,最低缴纳额200万元/年,经营期内,场地使用费缴纳额不予调整。(2)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的承诺投资额,该项目要求最低投资额200万元。承诺投资额为完成预定投资方案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总额(不含自行经营过程中的人员费用支出等),必须在开始经营前一次性投入到位。低于最低要求的投标无效。2、校方将对投标人承诺的投资额进行审计,实际投资未达到承诺额度的,相应差额将从营业款中直接扣除。(二)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函”应根据招租项目准确填写,只接受人民币报价。币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得涂改;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方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不能为“0”,且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单价、合价、总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函”中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但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该类错误发起澄清,如启动澄清程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三)评审委员会在审查、确定时,对方案、要求可作必要调整,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可予以执行。(四)本项目采购方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标,即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供唯一明确报价。(五)除非招租文件、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五、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及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其中有“固定格式”和“参考样式”)。请投标人准确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均应当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并且应当完整、全面、清晰可辨;如果要求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网页打印件”等材料,均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方为有效,否则,投标无效(但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该类错误发起澄清,如启动澄清程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一)响应文件的构成、顺序及要求1、封面;2、目录(从“2”开始编页码);3、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4、综合评分索引表;5、资格性审查(该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详见“三、投标人资格”);(2)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复印件(详见“三、投标人资格”);(3)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放“正本”中);同时附“信用查询记录”(详见“三、投标人资格”);(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放“正本”中);(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放“正本”中);同时附“近3年近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6、符合性审查(该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放“正本”中)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生效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其本人缴纳的社保查询证明方为有效);(2)“技术(服务)偏离表”和“商务(服务)偏离表”;(3)投标人声明及承诺、安全服务承诺;(4)成本分析书面说明(符合“异常高价处理规则”时须提供,格式自拟)。(5)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含项目经理及骨干管理人员名单、拟引入的经营品牌等内容);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近3年在近似项目经营活动中的业绩一览表,同时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8、其他相关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资信证书等响应材料复印件;9、商品质量保障措施、商品价格控制方案、退场方案等;10、投标报价函。(二)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封装1、投标人必须按不同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5份,必须打印后胶装成册并逐页加注页码,必须使用纸质封面,不得使用订书钉装订。2、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副本”可由“正本”复印,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一并装入同一密封袋(不要分开密封)。不同标段必须分别密封。将密封袋密封后加盖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的有效印章,或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3、响应文件一经送达,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三)投标响应和偏差1、响应文件应当对招租文件的技术规格及性能指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商务条款等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方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招租文件中如果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则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3、响应文件对招租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当在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偏离表”和“商务(服务)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租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如不提供“技术(服务)偏离表”和“商务(服务)偏离表”,或仅提供空白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租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四)投标无效情况1、响应文件送达的时间超过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未按招租文件要求的份数、格式和内容编制、装订、密封;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不符合招租文件的要求,不满足“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要求。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情况等。5、未按招租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函”。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未按规定要求和格式报价;合价、总价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等。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未按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的要求提前履行报名及缴费手续。9、招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说明: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该类错误发起澄清,如启动澄清程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六、评标方法及原则(一)评标方法:该招租项目采用竞租的方式采购,依法以招租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租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分细则:评分因素权重评分依据价格因素场地使用费35%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高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5×100价格因素承诺投资额40%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高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100技术因素13%1、商品质量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品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1)进货渠道完善、质量监控措施得力、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得5分;(2)进货渠道描述较完善、质量监控措施较得力、质量安全保障机制较健全,得4-3分;(3)进货渠道描述不够完善、质量监控措施不够得力、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2、商品价格控制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品价格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经营预测、盈利空间、定价机制、价格监管机制完整且符合实际,得5分;(2)经营预测、盈利空间、定价机制、价格监管机制较完整且基本符合实际,得4-3分;(3)经营预测、盈利空间、定价机制、价格监管机制不够完整且不太符合实际,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3、退场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退场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到期后退场方案科学、合理,得3分;(2)到期后退场方案较科学、较合理,得2分;(3)到期后退场方案欠科学性、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因素12%4、管理服务水平(6分)。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5、项目运营经验(6分):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卖方),与甲方直接签订的,合同期限包含2020年1月1日及之后期限的,商超类或综合服务类(必须含商超服务内容)项目业绩,且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同一单位只算一个业绩。合同中须明确体现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营业面积、签订日期、经营期限等关键信息,合同关键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分。)(三)在确定中标人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方案、要求、是否组织对入围投标人企业及业绩进行考察等作必要调整,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可予以执行,并作为确定最终中标人的依据。七、开标与评审(一)采购方按照本次招租公告中的日程安排和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开标并组织评审。(二)评审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租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和比较。(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采购方代表依据招租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条件进行审核;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中的符合性条件进行形式审核;经认定为资格性或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判断资格性和符合性响应与否的依据是响应文件本身,而不是寻求外部证据。2、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审查“产品的性能指标、技术配置、服务要求、质量标准、质保期、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投标报价、工期、供货期等”是否与招租需求相匹配。详细评审未通过的有效投标人不能确定为中标人。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独立地对符合招租要求的有效投标进行比较和评审。3、异常高价处理规则投标人的报价(年度场地使用费、承诺投资额)明显高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高于底价的2倍以上,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分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没有提供或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者经评审委员会确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照“高于成本价(或虚假报价)竞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判断依据是报价明显高于底价的2倍以上,即【报价>(招租底价×3)】,以衡量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行为。4、定标评审委员会综合各评委的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方法及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该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由评委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年度场地使用费报价高的优先,年度场地使用费报价也相等时,以承诺投资额报价高的优先,两者都相等时,由采购方代表确定1家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前一名放弃,根据项目实施的紧迫性或有效投标人数量,由招标办确定是否递补后一名作为拟中标人。放弃的投标人列入学校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四)为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学校服务性招租项目公告后,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正常开标、评审。(五)评审结束后,将公布评审结果。按照规定对评审过程保密,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说明。八、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规定(一)拟中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交纳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为30万元。拟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用其基本账户支付,不接受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交纳履约保证金。单位名称:徐州工程学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徐州云龙支行银行帐号:3200171813605250416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电话:0516-83689763(三)评审结果公示三日内无异议,且已经交纳履约保证金,将向拟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再发布中标公告。(四)如果拟中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对招租项目的质疑(投诉)成立,或拒绝遵守招租文件规定、响应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或虽签署合同但不予履行等,则取消(拟)中标人资格,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五)因(拟)中标人提供的基本帐户信息错误而导致废标、保证金误退等情况由(拟)中标人承担。九、发布公告媒介有关本次招租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持续关注徐州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zit.edu.cn/)“招标与采购”相关内容;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文件前,因没能持续关注本次招租相关信息而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负。第二部分招租项目的技术需求和商务要求特别提醒:该章节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该章节中的货物/工程/服务名字仅为书写分类和标题用,并无实际功能暗示,也无特定系统或设备指向,投标人应以具体的技术需求、商务需求、功能需求为准进行解决方案设计,结合自身情况阐明所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符合、匹配程度(包括产品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编制“分项报价表”、“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等响应文件内容。对招租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条款响应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表”,投标人必须按招租标的情况如实逐项详细填写。如完全响应招租文件要求,无“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存在,则可以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完全响应”承诺。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偏离情况承诺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标的不一致,有欺诈情况存在,其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无效等完全责任。现场踏勘及技术咨询: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投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联系、组织实施。投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自行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技术咨询及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3775888699。一、技术(质量)需求(一)招租项目具体情况及要求1、中标人对本项目商贸经营范围进行装饰装修并投入设备,建成集商超、鞋服、轻食、文印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街区,经营期内服从校方的管理及监督,自主运营管理,自行承担经营所有支出,自行承担各类经营风险。2、本项目商贸位于中心校区东区(二期)第二学生餐厅地下一层,可用面积约1940㎡。以上面积数据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交付为准,招租文件所有要求及投标人承诺不因面积误差而调整。3、特别提醒:年度场地使用费不包含三大通信运营商经营区的使用,各运营商经营区面积不小于25平米。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设想和组织方案、人员配置(明确项目经理及骨干管理人员名单,未经校方同意不得私自调换)、服务管理制度、投诉处理方案等;明确经营布局、拟引入的经营品牌等。5、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图、施工图等投资建设方案,明确中标人以后由中标方提供初步投资建设方案,经校方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修改)后作为最终建设及审计依据。6、本项目不接受本校在营商贸及餐饮服务公司的投标。(见附件:“在营商贸服务公司名单”和“在营餐饮服务公司名单”)(二)项目建设、经营、装修及审计要求1、项目建设要求(1)中标方根据采购要求及现场情况提供初步投资方案,报校方审核确认;初步投资方案不一定为最终实施方案,校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中标方做出改变;经校方签字确认的方案作为最终实施依据及审计依据。设计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不计入投资额。(2)中标方应将具体投资方案、施工方案报校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如有方案变更必须征得校方同意。不论确定何种方案、后期实施中是否存在变更,中标方应保证实际投资额度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3)项目标的商贸拟建成综合服务街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师生生活需要,经营业态尽量丰富,保证满足师生日常所需。特别注意,本项目不允许进行热食类食品制售,包括但不限于快餐、汉堡、麻辣烫、烤吧、熟食等一切油烟性经营。(4)投标人应在投资建设方案中设计预留三大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经营区,投资建设完成后无偿交由校方管理出租。建设时隔出相应区域,内部完成基础装修,接通水电;各运营商经营区面积不小于25平米。投标人年度场地使用费中不包含此部分经营区的使用,校方有权另行出租获得收益。(5)商贸现用电需求较低,为保证后期经营,须中标方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电力增容,增容工程费用计入投资总额。(6)中标方提交校方确认的投资建设方案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论证,确保满足经营需要;经营期间发生的二次改造费用亦由中标方承担,且不计入投资额。(7)投资建设期间,中标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及警示、警卫,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安装现场发生的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8)中标方应对原有建筑及已完工程进行有效保护,如有损坏、污染,由中标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中标方所有对建筑物结构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施工方式,都必须报请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9)中标方投资建设所用的所有材料、设施设备等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装修用材须环保、安全,装修完成后由中标方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参照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10)投资建设结束,校方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投资建设项目须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由中标方负责相关手续及费用,中标方应确保在规定期限前通过所有项目的验收。2、经营要求(1)中标方应严格按要求营业,校方将利用监控、现场检查、接受举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对中标方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处罚。(2)中标方所有经营项目必须在所持营业执照列明的经营范围之内,特殊经营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须办理执业许可的,中标方必须办理,并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自行承担违规经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等。(3)中标方引入品牌加盟的,必须纳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所有加盟资料须送校方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中标方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按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办结各类经营手续后方可经营,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4)合同期内,中标方如须对功能分区、品牌引入等进行调整,必须报校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保证调整方案优于原方案。(5)中标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及骨干管理人员不可调换,且必须全天在岗,每天指纹考勤;确须调换人员的,必须报校方管理部门同意,调换后的人员资格条件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私自调换人员,或调换后人员的资格条件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校方将扣除中标方全部履约保证金。(6)中标方应于每年经营期开始前向校方缴纳年度场地使用费,合同期内每年缴纳额固定不变。(7)经营期内,中标方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变质或过期产品,务必诚信经营,不得存在缺斤少两行为,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8)中标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与所售商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品牌加盟店亦不能免除其对校方的全部责任;合理设定服务及商品的价格,保证不高于市场价,校方将定期调研、随机抽查,必要时上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9)经营期间,中标方应按校方规定的时间营业,不得无故关门停业,校方将配置指纹打卡器严格日常监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暂停营业的,必须提前向校方管理部门报备,并在门口张贴停业通知,留存联系电话、列明具体停业开业时间。(10)经营期间,中标方应特别注意经营安全,负责承包区域内治安、消防等一切安全保障工作,避免一切可能对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产生危害的经营行为。(11)经营期间,中标方自行承担一切经营风险,自行承担人员、卫生、水电气费等所有经营支出。水电气费的收取按照当地收费标准执行,逾期不交相关费用的,校方有权停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12)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规范用工,一切用工纠纷与校方无关;做好员工培训及管理,统一着装,员工形象、素质良好;文明经营,及时处理师生的投诉。(13)中标方必须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校方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及时改正管理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对于言行举止不文明、不尊重校方管理人员的,予以停业惩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校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经营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4)每年经营期开始之前,中标方须提供每位入校经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15)合同期满,中标方应按校方管理部门的通知及时退场,所有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归校方所有。(16)中标方如有下列违约事项,校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予以清退。有转包、分包行为的;拖欠场地使用费达七个工作日及以上的;违反学校规定方式收款,或存在其他损害学校经济利益行为的;存在辱骂或威胁师生、管理人员或学生督察员的;有打架斗欧行为,或与师生发生激烈肢体接触行为的;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变质或过期食品的(同时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由管理部门下发三次“整改通知单”仍拒不整改的;因中标方缘故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存在人员伤亡或造成损失达5000元)的。(17)经营期间,中标方如确因自身原因须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场地使用费不予退还。(18)经营期内,针对中标方相关违约行为的责任约定如下:中标方出现以下行为的,承担1000-2000元违约金:店外经营或划定区域外经营;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不按校方规定时间营业,或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业;不按学校要求进行广告、宣传等;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存在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中标方出现以下行为的,承担2000-5000元违约金:超范围经营;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或水电路、管道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造成安全隐患的;未按规定安装必要设施设备,或不能保证正常运行的。(19)服务期内,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或校方整体规划、校区、职能范围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校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服务公司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装修要求中标方对招租项目的装修方案须经学校审核认可。中标后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效果图及施工图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方案未通过学校审核者,中标方自行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学校审核为止。(2)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有关规范及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3)装修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因中标方原因导致退租的,中标方应保证房屋及设施、装修等完好,其装修投入我校不做任何补偿。(4)未按我学校审核同意的施工设计图及效果图进行装修的,视中标方为违约,责令承租人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5)合同到期后,无论学校是否再以该业态进行重新招租,此次招租的所有装修投入设施与设备均无偿收归学校所有。(6)因设计、装修及安装等引发的安全问题,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4、审计要求承诺投资额为完成前期建设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总额,投资建设结束,采购方将对中标方的投资总额进行审计,实际投资未达到承诺额度的,相应差额将从营业款中直接扣除,营业款不足的由中标方无条件补足。中标方完成投资建设,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正式运营3个月内,由管理部门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徐工院审发〔2018〕1号)的要求报送相关审计资料至学校审计处进行项目审计,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后勤管理处将最终审计报告送招投标办公室归入项目档案。二、商务(服务)要求1、项目实施的地点:中心校区东区(二期)第二学生餐厅地下一层。仅划定区域,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从事营业活动及堆放货物等。2、合同期限:该项目经营期5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15日,首次合同签订有效期一年。年度考核评分达75分及以上的,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否则合同终止,中标方在校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场。(见附件:年度考核评分细则)3、质保服务:本项目由中标方自行提供质保服务。4、投资建设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1)中标方按校方签字确认的方案完成所有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装修效果达到预期;(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严格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3)如装修改造工程需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官方验收,由中标方负责相关手续及费用;(4)工程验收合格亦不排除中标方对其工程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5)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中标方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起始日之前完成验收。5、附件:附件1: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得分情况备注人员管理情况(5分)1.乙方遵守甲方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有无违反,有无故意损坏或浪费学校财产。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人员管理情况(5分)2.乙方人员资质的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资质要求。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人员管理情况(5分)3.乙方人员业务素质情况: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所必要的业务技能。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人员管理情况(5分)4.乙方人员仪表外貌、文明风尚的情况:乙方人员应身份明确,持证上岗,着装统一,仪表端庄、服务热情、文明有礼。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人员管理情况(5分)5.乙方劳动用工制度情况:乙方应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禁止出现乙方员工到学校聚众滋事的情形。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工作配合情况(5分)1.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协助条件的情况: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如需甲方提供必要条件和资料应当及时并明确地向甲方提出。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工作配合情况(5分)2.乙方遵守合同约定会议制度的情况:乙方应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发言,如实汇报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有无迟到或未能参加会议的情况。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工作配合情况(5分)3.接受管理及意见的情况: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提供便利条件,对于甲方指出的工作上存在的问题,须虚心接受且不得再犯。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工作配合情况(5分)4.与甲方指定第三人工作配合的情况:乙方应能主动与其他单位配合,听取相关单位意见。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工作配合情况(5分)5.接受技术咨询的情况:乙方人员能及时响应和解决甲方提出的技术咨询或培训的要求。扣1-2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安全生产情况(10分)1.乙方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严禁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作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扣2-4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安全生产情况(10分)2.乙方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的情况: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全力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若由于自身原因而引发损耗学校声誉的事件,或是出现被盗、火灾、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扣2-4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安全生产情况(10分)3.乙方执行隐患汇报制度的情况:乙方人员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安全薄弱环节或隐患后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解决。若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隐患,或未及时汇报、或是未能及时处理,则酌情扣罚。扣2-4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安全生产情况(10分)4.乙方执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情况: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制度要求,确保甲方不因乙方受到任何关于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方面的方面的指控。扣2-4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态度情况(10分)1.乙方日常工作态度的情况:乙方人员应能积极主动完成甲方布置的服务条款内的工作,响应迅速,操作规范合理,沟通协调到位。扣2-4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态度情况(10分)2.乙方面向客户态度的情况:乙方人员应以良好的态度及技能为广大师生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或汇报师生提出的疑问和要求。禁止出现与学校师生发生言语或其他冲突的情况。扣2-4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态度情况(10分)3.乙方其他工作态度的情况:乙方人员应能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合作态度良好。对甲方临时布置的其他非合同工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应当首先完成再履行相关合同变更手续。扣2-4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进度控制情况(10分)1.乙方及时与甲方会商确定服务方案的期限情况。扣2-4分/次对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每超时1天扣1分。进度控制情况(10分)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具体服务工作的期限情况。扣2-4分/次对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每超时1天扣1分。进度控制情况(10分)3.乙方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考核验收的期限情况。扣2-4分/次对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每超时1天扣1分。进度控制情况(10分)4.乙方提供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期限的情况。扣2-4分/次对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每超时1天扣1分。进度控制情况(10分)5.乙方在工作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能积极主动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的情况。扣2-4分/次对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每超时1天扣1分。服务质量情况60分1.乙方汇报合同履行内容的情况: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节点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内容和程序。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扣3-5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2.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准确性的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理和提交相关技术资料或其他资料。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整理相关文档,或者文档质量低下、错别字多,大篇幅语句不顺畅,或提交的资料未经过审核,在提供报告中得出错误结论。或没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资源的录入与核对。扣3-5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3.乙方服务工作自检的情况: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时自查其服务工作质量,确保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各类问题。不随意提出变更。扣3-5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4.乙方其他服务工作质量的情况:甲方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如突发的服务工作、委托购买设备情况等,视乙方完成质量评定。扣3-5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乙方完成服务工作质量的情况: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相关主要服务工作。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1乙方经营行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无违规经营;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2乙方无超区域、超范围经营;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3乙方服从校方管理部门的管理,对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4乙方定价合理,服务或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5乙方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及时处理师生投诉;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6经营区干净、整洁、有序;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7乙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良好;定期培训,专业素养强;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8乙方所有入校人员身体健康,每年向校方提交健康体检证明;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服务质量情况60分5.9合同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扣5-10分/次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罚。考核总分附件2:在营商贸服务公司名单序号经营位置公司名称1中心校区一期食堂地下商贸重庆惠选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江苏新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中心校区一期食堂地上商贸江西芒果青年实业有限公司(云龙区五九街区餐饮店)3东校区商贸一层龙庄润集团有限公司(云龙区优点食品店)4东校区商贸二层徐州团团乐食品有限公司附件3:在营餐饮服务公司名单餐厅位置公司名称第一餐厅(中心校区一期)一层南京中快人餐饮有限公司第一餐厅(中心校区一期)二层苏州君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餐厅(中心校区一期)三层江苏欣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餐厅(中心校区二期)一层江苏松霖餐饮有限公司第二餐厅(中心校区二期)二层江苏海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餐厅(中心校区二期)三层南京军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餐厅(东校区)一层南京巨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餐厅(东校区)二层常州扬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餐厅(东校区)三层江苏明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教工餐厅(东校区)一层、二层江苏欣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部分其他约定一、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方有权对中标人的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等。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虚假或对响应文件所要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有腐败、欺诈和不良信用行为,或质疑(投诉)成立,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二、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标的履约。中标人拒绝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或质疑(投诉)成立,或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方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租活动,但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评审结果公示后,如果(拟)中标人发生变化,仅影响相应标段中标人顺序。三、项目验收:采购方与中标人按招租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共同进行验收。合同项目履约完毕,中标人应当及时向项目承办单位提供验收方案、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签署不能免除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项目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付款方式:经营期间,中标方应于每年经营期开始前一次性全额缴纳场地使用费。五、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或合同期满,一次性无息退还(凭“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收款收据原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六、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七、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按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请按招租文件要求编排页码,并将“目录”中的页码与实际页码对应。按照“目录”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格式的文件,未给出格式的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投标报名表(完善相关信息,彩色扫描后提交) 采购方徐州工程学院招标办邮箱xgytbyx@xzit.edu.cn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法人联系方式授权代理人手机与响应文件中为同一人。通讯QQ号码必须准确填写!用于澄清等传递文件和联络时使用。我单位确定参加徐州工程学院组织的该项目招租活动,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响应文件送达及标书服务费缴纳承诺(投标人选择)我单位采取“直接送达”响应文件,标书及服务费已缴纳。我单位采取“邮寄送达”响应文件,标书及服务费已缴纳。 粘贴:标书及服务费缴纳证明(封面)G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院5(部门集中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单位盖章(鲜章):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联系邮箱:年月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固定格式)投标人:项目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打ü或û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资格性审查内容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内容2招租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等: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性审查内容3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同时附“信用查询记录”。资格性审查内容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书面声明承诺书。资格性审查内容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同时附近3年近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符合性审查内容1报名缴费与投标一致性;符合非在营单位符合性审查内容2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生效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其本人缴纳的社保查询证明方为有效)符合性审查内容3投标报价合理性(含成本分析书面说明(如需))符合性审查内容4技术(服务)偏离表、商务(服务)偏离表符合性审查内容5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含项目经理及骨干管理人员名单、拟引入的经营品牌等内容)符合性审查内容6投标人声明及承诺、安全服务承诺符合性审查内容7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等签字、盖章情况(提醒:请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对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中序号及内容按实逐项填写,如果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准确,造成评委在评审时判断有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综合评分索引表(固定格式)投标人:评审因素序号招租文件中“评标方法及原则”对应的“评审因素”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技术质量因素1技术质量因素2技术质量因素3商务因素4商务因素5(提醒:请按照招租文件“评标方法及原则”中“评审因素”序号按实逐项填写,如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准确,造成评委在评审时判断有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健全的财务制度等书面声明(固定格式)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招租活动,郑重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正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行为,没有欠缴、漏缴行为;愿意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招租活动,郑重声明: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招租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我公司具有很好的厂家原厂产品支持、技术服务、产品调试、系统使用培训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证;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近3年近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我单位及法人(或负责人)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招租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查询记录”。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格式)致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我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下: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反、正两面。法人或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联系方式: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参加投标不需要提供)。经法人或负责人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该证明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致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兹委托(联系方式:)代表我单位参加徐州工程学院组织的项目招租活动(项目编号:)。授权代理人为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已按招租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有权在该项目招租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报价函”和“响应文件”等材料,负责招租质疑、澄清、解释、签订合同并执行一切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授权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法人或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反、正两面。注: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必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必须提供该“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参加投标不需要提供)。经法人或负责人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该证明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技术(服务)偏离表(固定格式)招租文件需求投标人响应序号品目名称技术规格/指标数量数量技术规格/指标技术指标偏离情况1234567注:1、投标人必须对招租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服务)偏离表”,按招租标的情况如实逐项详细填写。如完全响应招租文件要求,无“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存在,则可以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完全响应”承诺。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偏离情况承诺与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标的不一致,有欺诈情况存在,其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无效等完全责任。2、“正偏离”或“负偏离”须提供证明文件、材料,并在“偏离情况”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须标明在响应文件中的页数。3、招租文件中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商务(服务)偏离表(固定格式)序号品目名称招租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商务条款偏离情况1234567注:1、投标人必须对招租文件要求填写的“商务(服务)偏离表”,按招租标的情况如实逐项详细填写。如完全响应招租文件要求,无“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存在,则可以在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完全响应”承诺。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偏离情况承诺与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标的不一致,有欺诈情况存在,其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无效等完全责任。2、“正偏离”或“负偏离”须提供证明文件、材料,并在“偏离情况”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须标明在响应文件中的页数。3、招租文件中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投标人声明及承诺(固定格式)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本投标人响应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关于招租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投标人郑重声明:本投标人明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及招租文件明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愿提交的文件证明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诚实守信地履行投标人权利、义务。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投标人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资格材料内容如有变动(包括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年审记录等),将向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专门提出书面说明,如不提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本投标人完全响应招租项目的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与招租项目实质性相符,并愿意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晓招租文件相关要求,愿意遵守相关规定。特此声明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投标人安全服务承诺(固定格式)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招租活动,郑重声明:我公司自觉遵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与项目相关的安全服务,预防和防止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在参加该项目的招租活动中,执行以下承诺: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操作,确保安全。2、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持证上岗,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操作。3、所有执行项目遵循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对于可能造成危害的测试行为须获得承办单位的同意与认可,并在双方约定的可控范围内进行。在服务过程中,若发生极端情况,相关人员应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立即上报进行解决。4、保护学校财产,厉行节约,不以任何形式变卖、偷盗学校财产。5、因我方提供的产品、施工、服务存在双方在验收过程中未发现的安全隐患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一切责任。6、本公司在服务中遵守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标(近3年)近似项目业绩(固定格式)序号用户名称(合同甲方名称)项目名称与本次招租项目近似内容简要描述合同有效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注:1、“近似项目”是指与本次招租一致或相近的同类货物/服务/工程;“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与本次招租一致或相近的同类货物/服务/工程的金额。2、响应文件中所付合同复印件最多不超过5份业绩合同,按合同有效金额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装订,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产品(服务/工程)信息页。3、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投标报价函(固定格式)致:徐州工程学院1、根据已收到编号为“***”的徐州工程学院“***”的招租文件,我单位经踏勘现场并认真研究上述文件,对招租文件无质疑。(1)我单位愿以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年)的“场地使用费”按招租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招租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2)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承诺投资额”按招租文件要求完成预定投资方案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2、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招租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报价合理,不存在恶意高价行为,完全符合我单位实际,能够诚信履约;经我单位仔细认真核查,不存在漏项和计算错误,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材料(设备、服务)成本、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并且已包含合理的利润空间。3、我单位中标后,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及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4、我单位对本项目的其它特别声明: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年月日提醒:1、投标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无效。2、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报价要求”及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密封袋)……………………开标前打开无效………………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单位盖章(鲜章):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联系邮箱:年月日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说明:签订合同书应以招租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承诺、评审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为依据。(一)投标人如对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有异议,需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写明相应修改意见。(二)投标人如对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有异议,但是没有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写明相应修改意见的,在中标后不得再以对合同具体条款有异议为由拒绝签订合同。(三)投标人如对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没有异议,请在中标后根据招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补充、完善合同相应条款内容。(四)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租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最迟不得超过20日。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书面合同的,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要求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徐州工程学院合同合同名称:中心校区东区(二期)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合同种类:合同性质:收入型营销工程合同合同编号:采购模式:学校自行集中采购采购方式:其他采购编号:2023年说明为了服务学校合同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徐州工程学院合同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徐州工程学院合同(示范文本)》(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三)专用合同条款《示范文本》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项目内容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项目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4.合同专用条款有专门约定的内容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内容以通用条款为准。专用和通用条款都没有约定的内容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国家规范标准为准。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一)合同当事人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协商的内容细化专用条款,藉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二)本《示范文本》具体名称为《特许经营BOT合同示范文本》。(三)《特许经营BOT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8条,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名称、地点、内容)、项目期限、项目质量标准、项目价款(总价、价格形式、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项目代表(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项目签约时间、合同份数、合同必要附件等。(四)《特许经营BOT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共计五章34条,主要包括:第一章项目特许权(内容,期限,前提条件,转让、担保或出租);第二章项目建设(承包方式、投融资、质量、资料、前期准备、期限、变更、验收、审计、双方建设期权利义务);第三章项目运营(设施设备所有权、标准、监督、临时接管、管理费);第四章项目移交(移交内容、程序、移交后质保);第五章合同一般规定(双方一般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合同生效等)。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徐州工程学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约定如下: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东区(二期)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BOT特许经营项目。1.2项目地点: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东区(二期)第二学生餐厅地下一层。2项目期限2.1项目特许经营期限:60月,即2023年08月01日至2028年07月15日(含建设期)。2.2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月日。2.3项目第一年运营期限:2023年月日至2024年07月15日。3项目质量标准3.1项目建设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国家标准。3.2项目移交后质保期:1年。4项目价款4.1项目运营前投资总额:¥元;人民币元整。4.2项目年度运营管理费:每年¥元;人民币元整。4.3项目价格形式:固定价格。4.4运营管理费支付方式:其他:详见合同专用条款。4.5履约保证金:乙方需要交纳,详见合同通用条款。5合同代表5.1甲方指派陈梅同志为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实施和协调。联系电话:13775888699。5.2乙方指派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实施和协调。联系电话:。5.3甲方联系邮箱:;乙方联系邮箱:。5.4甲方承办部门名称: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6合同签约地点和时间6.1签约地点:徐州工程学院。6.2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7合同份数7.1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甲方执伍份(承办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招标办)、财务处、合同管理办公室各一份),乙方执贰份。8合同附件:详见专用条款附件。甲方: 徐州工程学院 甲方(盖章): 住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徐州工程学院 单位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税务识别号: 12320300466543365U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分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 32001718136052504164 单位电话: 0516-83689763乙方: 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电话: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第一章项目特许权1项目特许权内容1.1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即乙方在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施设备、经营权、收益权、无形资产等资产无偿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机构。1.2在合作期限内,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特许权。1.3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授予乙方的特许权专属于乙方,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不再授予其他方。1.4乙方特许权包括以下内容:1.4.1项目建设管理权;1.4.2项目运营管理权、收益权;1.4.3与项目运营有直接关系的其他设施的管理权、经营权。2项目特许权期限2.1本项目特许权期限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合作期限。2.2本项目特许权期限分为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2.3建设期:建设期为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建设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2.4运营期:运营期为固定期限。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期拖延,经营期不得延长,因此导致乙方实际运营期减少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额开始支付相应管理费用。2.5合作期限的延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项目合作期限内发生如下非乙方应当承担风险而导致乙方损失的情形下,乙方可以请求延长项目合作期限。2.5.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延误履行义务并受到损失的;2.5.2因不可抗力或行政主管部门原因导致乙方延误履行义务并受到损失的;2.5.3经双方同意且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由。2.5.4需特别指出的是:如因上述情况2.5.1乙方寻求延长合作期限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其损失。2.6合作期限的终止:发生以下情形时,本项目期限结束。2.6.1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2.6.2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本项目合作期限提前结束。项目提前结束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关于违约条款、单方解除合同条款和项目移交条款中的约定处理。3项目特许权前提条件3.1前提条件: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依据本合同获得特许权。3.1.1乙方承诺其在签订合同时具备实施特许经营项目所需的必要资质、人员、技术及设备等。3.1.2乙方承诺其在签订合同时已完成建设特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资金筹措工作,并将相关资金证明作为合同附件。3.1.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已根据项目合同中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保证金。3.1.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已根据本合同中有关保险的规定购买保险,且保单已经生效,并将相应保单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3.1.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已根据项目木合同中有关规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货物采购合同等,并将相应合同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3.1.6如特许经营项目需要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业已履行完毕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3.2前提条件的豁免:上述前提条件甲方享有豁免权。但,无论是全部或部分的豁免,乙方均应获得甲方出具的书面豁免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条件后,才提供相应豁免。3.3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如乙方未能满足上述任一前提条件,即使本合同业已签订生效,甲方依然有权单方面取消特许授权,终止合作。3.3.1因乙方未满足前提条件而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3.3.2甲方选择终止合作时,有权向乙方主张一定的经济赔偿,但经济赔偿的额度应与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相匹配,并符合我国《民法典》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4项目特许权的转让、担保或出租4.1特许权转让4.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特许权不得转让给第三人。4.1.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依据本合同享有的特许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特许权受让方必须承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4.1.3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书面文件原件。4.1.4乙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义务。4.2特许权担保或出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享有的特许权用于担保或出租。第二章项目建设5.项目建设承包方式5.1承包方式:本项目建设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施工(安装)、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5.2承包范围:乙方负责项目的制作、运输、装卸、施工(安装)并验收合格交付运营。5.3承包范围解释:尽管有本合同5.2项的规定,但未包含在本合同5.2项或附件所列明的工程范围内的,与本合同5.2项或附件所列明的乙方承包的工程相连、相关或相通的工程或工作,在合理的理解和公允的判断下应由乙方完成的,乙方应当完成。6项目建设投资6.1投资价款说明:乙方投资价款为固定价格,包括乙方完成其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及工作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燃油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6.2投资风险说明: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风险,任何因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税费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而起的乙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属于乙方自身经营风险。但,乙方应确保运营前一次性投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投资款。6.3投资额审计:乙方确保运营前一次性投资总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总额进行审计,具体程序详见本合同通用条款13条。6.3.1如审计投资额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运营前一次性投资总额,乙方有义务直接向甲方支付相应差额。6.3.2除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实际支出增加外,如审计投资额高于本合同约定的运营前一次性投资总额,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增加价款,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或申请合作延期。6.4后续投资:在项目运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项目运营需要进行后续投资建设并报甲方备案。但,相应投资建设不得侵害本合同目的的实现,不得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7项目建设融资7.1项目建设是否融资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乙方应当确保本合同约定的运营前一次性投资总额不受影响。7.2乙方采取融资建设的,应当以除本项目之外的自有财产和条件为融资提供担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依据本合同获得的任何权利、财产等为融资提供担保。7.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依据本合同获得的任何权利、财产等为其他第三人提供担保。7.4若因融资需要,乙方引入财务投资人投资本项目的,乙方自身的股权变动不影响乙方对本项目应当承担的全部履约责任,且乙方应当及时将相应融资方案和自身变更情况告知甲方。8项目建设质量8.1乙方保证其建设项目在使用寿命期内能正常使用。8.2乙方保证其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质量评定标准和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8.3乙方保证其建设项目符合甲方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乙方报价(投标)文件作出的承诺。8.4乙方保证其建设项目在最终验收后,对由于乙方自身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8.5乙方保证其建设项目中的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检查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8.6乙方保证其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装修完成后室内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无明显刺激性味道。9项目建设材料(设备)9.1除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9.2乙方必须保证材料、设备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发现材料(设备)与和合同约定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乙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在进场日期以后发现其他未抽检材料(设备)与合同约定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乙方对此的保证责任。9.3乙方负责以合理的包装,保障材料(设备)符合正常贮运的要求,因包装问题而导致的毁损、划伤、擦伤、碰伤等损坏,由乙方负责。包装费由乙方承担。9.4乙方负责将材料(设备)送到项目建设地点,乙方负责运费及装卸。9.5乙方材料设备进场后,必须向甲方提供供货清单、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等全套资料壹份。9.6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工程设备进行再次检验。如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检测鉴定单位)检验或试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撤回并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9.7本合同项下材料(设备)的保管事宜由乙方负责。9.8本合同项下材料(设备)的保险事宜由乙方负责。9.9如乙方材料(设备)必须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测才能使用,乙方负责进行检测和费用。9.10如本合同项下材料(设备)涉及相应的安装调试,乙方应当负责安装调试,直至符合合同约定要求。10项目建设前期准备10.1鉴于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尚未确定项目建设的具体施工图纸及相应技术方案。因此,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立即进场与甲方进行技术会商,并根据会商结果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乙方设计完毕后,应当及时将相关文件提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根据相应修改意见出具最终施工图纸和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技术方案,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项目建设验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施工图纸为准。10.2关于乙方提交最终施工图纸、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计划的具体期限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约定。10.3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建设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具体施工组织计划和技术方案。但是,甲方负责的施工不包含采购中应当由乙方施工的部分,如发现乙方将本应由其自身承担的施工部分交由甲方承担,在最终审计投资额时应该扣除该部分费用。10.4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甲方原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进行核查,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工程交接。未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完毕、交接工程后,乙方在实际施工中再提出相应工程存在问题的,甲方将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0.5乙方必须确保严格按照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确保原有工程不受影响。除施工图纸中明确需要改变的情形外,如乙方确需改变甲方原有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当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10.6如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具备诸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资质和人员,乙方可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上述工作。但,乙方必须确保以下几点:10.6.1乙方自行承担委托上述工作所发生全部费用。该费用可计入投资总额,但应当经过审计确认且不得超过正常市场价格。10.6.2乙方确保与上述单位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10.6.3乙方确保上述单位指定有资质的、合格的人员进行相应工作,并由乙方加强管理。10.6.4乙方在上述单位及其人员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直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得以第三方行为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抗辩。10.6.5乙方应当在上述单位进场前将有关合同、协议、资质资料及人员信息报送甲方备案。11项目建设期限11.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生产、进场、设计、施工和验收,否则视为违约。11.2若乙方按约定的期限内未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11.3因非乙方原因(如不可抗力、甲方原因、法律变更的原因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工期予以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工期不予顺延。11.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在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后,不免除乙方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2项目建设变更12.1项目建设应当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尽量减少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12.2由甲方原因导致的建设变更,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可以进行。增加费用计入投资总额。12.3由乙方提出的变更申请,必须得到甲方书面签证确认后,乙方才可以进行。增加费用计入投资总额。12.4项目建设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增加的费用不予计入投资总额。12.5在出现由于乙方审查甲方采购资料不全而导致建设内容不包含在乙方报价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相关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不会据此向甲方提出新的变更和计入投资总额的要求。即乙方完全地、严格地、实质性地理解甲方采购文件、图纸、纪要及其他资料所显示的全部采购内容。12.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变更(包含项或量),无论该变更是否被包含在采购范围内,乙方应首先按甲方指示完成变更内容。12.7上述变更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变更相关内容。13项目建设验收13.1乙方应确保项目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确保满足甲方要求,确保项目验收一次通过。13.2初步验收:乙方工程施工完毕,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7日内申请甲方共同进行初步验收。双方进行初步验收时,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内容和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工程的数量、内容进行初步验收。双方进行初步验收的主要目的在于检查工程主要外观、数量等方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初步验收证明,但初步验收证明只作为乙方最终验收的初步证明,并不作为最终验收的唯一依据。13.3整改期:乙方对甲方在初步验收时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完成整改和增补,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最终联合验收)。13.4最终验收:整改完毕后,如工程使用正常,乙方应在7日内申请甲方进行最终联合验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所有验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注明变更出处)、文件等技术文档等,并对真实性负责。上述资料是甲方考核乙方履约情况的重要依据。13.5甲方在接到乙方复验申请后与乙方进行联合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验收不合格,损失乙方自负。在验收时,如有需要,甲方将对若干乙方已施工部分进行破坏性检验,若发现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内在质量施工,甲方将不承担破坏性检验发生的费用,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惩罚性质量违约金。若破坏性检验结果表明乙方按合同约定要求施工的,则甲方承担相关费用。13.6按本合同约定,根据乙方申请进行的甲乙双方联合验收的工作和结论不影响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专门机构和国家强制质检单位对本项目的验收工作,也不能免除乙方应尽的通过相关验收的义务。13.7如本合同项下工程需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官方验收,乙方负责相关手续及费用,结算不再调整。13.8验收合格后不排除乙方对其工程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13.9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在7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违约责任条款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14项目建设投资额审计14.1验收合格后,乙方应30日内提出投资额审计申请,并附送齐备的结算材料(2套)。14.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需经甲方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投资额审计,并委托甲方选定审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14.3投资额审计工作以乙方提交全部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等)后开始,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结算审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4.4根据甲方教育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合同项下工程如需要进行复审的,乙方必须按相应规定执行。14.5乙方投资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费支付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由乙方承担。14.6工程量计量程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交的工程量计量报告仅供双方审计时参考,在未经甲方确认前不得直接作为最终审计依据。乙方最终工程量以审计确认的为准。14.7工程量计量范围:①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且需甲方现场确认);②由于标价工程量清单由乙方自行提供,所以清单漏项、缺项、工程量偏差不予调整;③设计变更和甲方以书面方式同意或确认的变更;④甲方合同承办单位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乙方责任事件的工程量。14.8项目建设投资额调整程序: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项目建设投资额调增(减)报告或其他涉及项目建设投资额变化的书面文件(包括计日工、变更签证、补偿证明及索赔要求等)仅供双方审计时参考,在未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计单位确认前不得直接作为最终审计依据。乙方不得以价款调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其履约的义务,即不能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等。乙方最终项目建设投资额调整以审计结算确认的为准。14.9项目建设投资额调整范围:①合同签订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不予调整(如人工费调整);②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予以调整;③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不予调整。④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措施费予以调整。⑤其他各种补偿、赔偿、索赔及暂列金额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签证或其他文件为准,没有书面文件的不予调整。上述内容双方发生争议的,以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为准。14.10项目建设投资额调整方法: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则增加工程量的项目综合单价适当调减,减少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适当调增;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乙方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类似工程下浮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甲方确认后调整。④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除发生在工程实体中的模板及脚手架调整外,其余都不调整。14.11项目建设投资额组价标准:①建设项目按照施工当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施工当月造价信息按照类似工程下浮率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②乙方采购项目建设相关设施设备,但造价信息没有相同或类似价格的,由双方会同审计单位共同市场询价确定。14.12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投资不调整。14.13除非另有变更洽商,任何组成项目建设投资额清单以外的而根据设计和规范必不可少项目,其价款均视为已经平均分摊在清单所列价款之内,不再单独计取。14.14乙方具体施工前,乙方必须派员至甲方工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于制定施工方案。因乙方未能准确勘察现场而导致工程增加的费用,甲方将不予认可。14.15乙方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审计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14.1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14.17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场合对与工程计价有关的事项所给予的批准、证明、同意、指令、商定、确定、确认、通知和请求,或表示同意、否定、提出要求和意见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指令不得作为计价凭证。乙方办理上述书面文件时,应当严格遵循甲方有关归口职能管理部门制定工作程序和内容。15项目建设期甲方权利义务15.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项目建设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确保项目验收合格,能够正常使用。15.2甲方有权安排项目管理或监理团队负责本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管理,乙方应予以全面配合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其工作程序和职权。15.3甲方有权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督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组织验收并进行审计。15.4甲方有义务提供电力、用水及网络的接驳点(接驳及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5.5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项目实施所必要的用地使用权。16项目建设期乙方权利义务16.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并在任何时候都应接受甲方关于技术方面的咨询。16.2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标价清单、施工组织计划、技术方案及企业资质等有关资料。16.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有关图纸说明、进度计划和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16.4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安装现场发生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在施工区域内提供和维护有利于工程和公众安全和方便的灯光、护板、格栅等警告警示信号和警卫。乙方负责在工程施工至竣工前及保修过程中施工现场乙方及相应工作人员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分包单位雇工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的责任皆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工程不得对周围建筑物产生影响,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16.5乙方应对原有建筑及已完工程进行有效保护,如有损坏、污染,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乙方所有对建筑物结构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施工方式,都必须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16.6乙方应负责已完成内容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任何原因造成的污染、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清理、更换。甲方不予认可其经济损失和工期顺延要求。16.7乙方应负责施工期间其现场的日常保洁与及时维护,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16.8乙方应合理安排工期,同时确保在温度、湿度、风力等气象条件适合施工的时间段进行施工。16.9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及维修时间,并按要求做好防尘、降噪措施,保证甲方日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16.10乙方应负责支付项目工程建设所发生施工临时占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社会费用,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等。第三章项目运营17项目设施设备所有权17.1特许期内,乙方享有依据项目建设取得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经营权。17.2特许期内,如需办理相关产权、经营手续,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17.3特许期内,甲方承认乙方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回收。17.4特许期内,乙方享有的所有权应当受到本合同的限制,即乙方自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但其处分的权利应当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17.5特许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处分除附着于甲方土地上的建筑物之外的其他附属设施设备及资产,但该处分行为不得妨害本合同目的的实现。如处分行为造成乙方实际经营财产少于本合同约定投资总额的,乙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如添置新的设施设备)进行弥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17.6特许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处分项目相关任何资产的,该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为擅自处分内容的相应对价)。17.7特许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项目相关任何资产用于担保的,该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为擅自担保内容的相应对价)。17.8特许期内,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项目相关任何资产进行出租经营。但一番更应当确保本合同目的之实现不受影响,并将相关信息报甲方备案。17.7特许期内,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需借用或利用乙方项目相关资产或便利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实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适当补偿。17.8特许期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项目建筑物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18项目运营标准18.1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乙方应当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项目运营办法》提交甲方备案。18.2特许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运营、修缮及养护,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18.3特许期内,如乙方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运营、维修及养护未能达到其《项目运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18.4特许期内,乙方有权独立行使项目自主经营权,合法经营不受干涉。18.5特许期内,甲方承诺不允许其他第三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新建与本项目功能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如乙方项目满足不了实际需要,经可行性论证确需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以适当方式承担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但,乙方应当承诺其建设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且应相应增加管理费用。19项目运营监督19.1运营期内,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规定独立行使对乙方项目项目运营的监督,确保乙方项目符合并满足本合同目的实现。19.2运营期内,甲方及甲方隶属人员有权获得乙方项目运营所提供的特殊优惠政策。乙方应当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甲方的实际需要和合理要求,具体内容及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19.3运营期内,每运营年结束后7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申请进行联合验收,并向甲方提供考核资料(含项目履行情况自评报告—验收(考核)申请书),详细叙述服务项目内容、进度、成果及其他问题,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上述资料是甲方考核乙方履约情况的重要依据。19.4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与乙方进行最终验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在7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未通过最终验收的,损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19.5按本合同约定,根据乙方申请进行的甲乙双方联合验收的工作和结论不影响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专门机构和国家强制质检单位对本项目的验收工作,也不能免除乙方应尽的通过相关验收的义务。19.6如合同项目需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官方验收,乙方负责相关手续及费用。19.7项目验收合格后不排除乙方对其项目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19.8具体验收标准:国家标准。19.9在运营期内,合同每年期限届满时,若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质量良好,验收合格(不低于60分),则合同自动顺延。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停止实施非专利并返还全部技术资料。20项目甲方临时接管20.1乙方在项目期限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有权对本项目实施临时接管。20.1.1乙方擅自以出售、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处置项目设施,或在项目设施上设置其他权利限制,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运营的;20.1.2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或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20.1.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20.1.4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20.1.5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20.1.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0.2导致临时接管的乙方违约行为消失或整改完毕,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返还项目管理及运营权,但由此产生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21项目运行管理费21.1乙方项目运行管理费为固定价格。该费用不因乙方项目运营情况的变化而有所增减,即只要在项目特许期内,乙方每年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21.2乙方支付运营管理费的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或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21.3乙方支付运营管理费的方式为电子汇款方式。21.4鉴于甲方为事业性法人单位,甲方需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收款凭证。21.5履约保证金返还: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待本项目移交完毕后返还(不计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21.6乙方项目建设、运营等所需水、电、气、通信等设施的接驳及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1.7如本项目运营费约定按照实际经济效益结算专利使用费的(如生产数量、销售价格等),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通报其经营情况(每年验收时提供财务报表)。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会计审计,并藉此结算使用费。第四章项目移交22项目移交22.1在特许期届满后,乙方应当将项目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后期追加投资形成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的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移交时资产状况不得附加于资产有关的担保、租赁等债权债务关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全部产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仍需赔偿)。22.2乙方在移交时必须将相关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等全部编订成册,移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22.3在特许期满后,项目中的非项目管理、运营、修缮及养护所必须的设备(如乙方自备的办公设备),双方在移交之前可聘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进行评估,在充分考虑相关折旧后,评估后的资产或有偿转让给甲方、或乙方回收、或作其他处置。22.4双方应当在移交过程中明确上述各种类型财产清单。23项目移交程序23.1乙方必须于特许权届满前三个月开始至移交时对项目进行彻底检查,并修缮、维护,以保证所移交的项目保持良好的运营和技术状况,保证全部固定资产、设施设备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不能满足相应使用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予以补齐或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全部产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仍需赔偿)。23.2甲方在移交前三个月,组织成立项目接收机构。甲方授权接受机构与乙方办理接收的有关具体事宜,并在项目移交后全权负责(或委托其他机构)该项目的运营、养护的管理事务。23.3甲方项目接收机构应当于特许期届满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准备进行移交,并与乙方讨论确定移交的必要程序、清单和具体方案。23.4如果甲方在移交时认为项目状况不符合双方事先认可的有关技术标准,则乙方需自负费用开展必要的维修和更新。如果乙方不同意,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23.5甲方应在移交日安排好适当的机构和人员接收项目,在甲方认可乙方所移交项目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并办理相关移交书面手续后,项目所有权正式交付甲方,乙方不承担除项目质保责任之外的其他责任。24项目移交质保24.1乙方项目的质保期起始日为双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之日。具体期限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4.2乙方对除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24.3质保期内,由于质量原因同一部件、机具等在质保期内进行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新的部件、机具等。24.4质保期内,给予甲方技术指导,并协助调试。24.5质保期内,乙方承诺2小时内响应甲方提出的关于项目质量问题的要求,保证24小时内派人维修,解决质量问题。对于重大紧急故障,乙方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服务。24.6质保期满后,不一定由乙方继续提供有偿维修服务。24.7质保期满后,乙方仍须对因项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不特定的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追诉权。24.8乙方维修、更换项目内容的质保期自维修更换完毕后另行计算。24.9乙方项目涉及软件系统及网络平台的,还应遵守以下质保要求:24.9.1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软件系统及网络平台的免费升级。24.9.2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软件系统及网络平台的免费维护。24.10费用支付: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执行质保条款,甲方有权另请其他第三方进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发生的损失向甲方无条件赔偿。第五章合同一般规定25合同变更25.1合同确需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25.2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变更相关内容。26甲方一般性权利义务26.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而发出的合理指示。甲方具体承办部门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6.2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义务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诺根据本合同授予乙方的特许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或妨碍。26.3甲方有义务及时批复乙方提交的与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营有关的设计文件、技术方案等文件。26.4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但资料以甲方现有的为限)。26.5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处理和排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社会问题和人为干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26.6甲方承诺,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明文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7乙方一般性权利义务27.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并在任何时候都应接受甲方咨询。27.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自担风险,不得利用该项目从事非法经营。在特许期限内按照本合同对项目进行投资、开发、融资、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和维修。27.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项目及其有关附属设施进行养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27.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7.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消防、环境、卫生、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不得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产生影响,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27.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充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件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27.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安排具有充分管理经验及相关资质的人员。27.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权根据本合同授权和约定的内容自主建设及运营,而不受其他非法干涉。27.9其他承诺:27.9.1清单承诺:乙方承诺进场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履行合同所需甲方协助事项及提供材料的清单。27.9.2廉洁承诺:乙方承诺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它第三人进行吃拿卡要,不收受利益攸关方的好处。27.9.3保密承诺: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期间和履行完毕3年内,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委托方要求保密的事项保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保密承诺具有独立性,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关于保密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约定。27.9.4培训承诺:如有需要,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甲方及甲方最终用户参与培训人数不限,培训场地及设施由甲方提供,乙方培训指导人员的食宿自理。27.9.5知识产权承诺:乙方承诺其服务过程中确保甲方在乙方承包项目的使用中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的指控。乙方同意,若项目交付成果导致任何第三方主张本协议下的项目交付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乙方可以选择采取以下补救措施之一种或全部,以使甲方能合法地继续使用该交付物:(一)自行获得第三方的许可;或(二)修改或更换开发成果使其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采取前述补救措施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28违约责任28.1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8.2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的,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8.3乙方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要求,未能达到则视为违约。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投资额的10%作为违约金。28.4因乙方原因导致其履行合同义务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投资额的百分之一(1%)的比率的延迟履行违约金。28.5乙方项目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甲方将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上述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处理垃圾,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28.6因乙方不接受甲方管理而导致的损失,乙方除赔偿损失外,按不服从管理每次处罚2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8.7关于索赔的特别规定:如履行合同义务与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不符,或未达到当地行政职能部门质量监督的检验结果,或证实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等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弥补相应的缺陷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28.7.1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须赔偿甲方10%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解除合同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8.7.2返工或重做。甲方选择返工或重做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须按照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返工和重做,并赔偿甲方10%的合同款,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分系统的质量保证期。28.7.3弥补损失。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赔偿。29不可抗力29.1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已实现的义务必须兑现;对下续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双方有责任继续履行,如对成立原合同的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造成原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除合同。29.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29.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29.4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29.5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60天,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6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29.6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30合同解除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终止合作),收回项目全部产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赔偿损失的额度不得低于剩余特许经营年限应缴纳管理费总额):30.1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在提供时有重大错误或不属实,使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实现本合同目的之预期受到根本性影响的;30.2乙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任一前提条件的;30.3乙方冒用他人资质,或者擅自将项目转让的;30.4乙方擅自将特许权转让、担保或出租的;30.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资产等用于融资担保的;30.6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资产等用于为他人提供担保的;30.7乙方运营前一次性投资少于本合同约定投资额30%;30.8乙方项目建设延迟开工超过60天的;30.9乙方项目建设延期超过60天的;30.10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在7日内仍拒绝履行义务的;30.11乙方不按甲方指定或确认的材料,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的;30.12乙方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无法整改再次验收的;30.13乙方擅自处分项目资产的;30.14乙方拒绝维护修缮项目相关资产的;30.15甲方临时接管超过60天且乙方未能整改的;30.16乙方拒绝支付甲方临时接管导致的费用和损失的;30.17乙方未能执行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的合理指示且拒绝整改的;30.18乙方未能按约履行支付管理费、履约保证金的;30.19乙方法人主体资格被终止、被撤销或破产清算的;30.20乙方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合同解除后乙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必须保证项目所有物品的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项目资料和文件。31争议解决条款3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31.2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3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33组成文件33.1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答疑、图纸等)、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其他报价文件等)、技术图纸等。33.2争议解释顺序:采购(招标)文件、合同、报价(投标)文件、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34通知条款34.1任何一方变更通讯接收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或邮箱等)必须书面通知对方。34.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任何批准、证书、同意、决定、通知、索赔要求及其他涉法性文件应以中文撰写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34.3本条上述所有通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以该电子邮件进入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的时间为生效时间。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接收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明确表示不予接受的除外。35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项目特许权内容1.1项目商铺位于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东区(二期)第二学生餐厅地下一层,面积约1940㎡;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从事营业活动及堆放货物等。商铺面积数据为估算值,可能存在一定误差,合同项内所有要求不因面积误差而调整。1.2项目采用“投资—经营—移交”模式,乙方应在满足甲方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自主划分经营区、自主设定经营业态,自行负责设计装修。经营期内做好经营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年向甲方缴纳固定数额的场地使用费,经营期满将所有投资移交甲方。1.3本项目可引入品牌加盟,但必须由中标人对所有经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对所有经营行为自行负责;本招租项目禁止从事国家明文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经营影响周边商铺、学生日常生活秩序的行业。2项目特许权期限2.1服务期限五年,截止日期至2028年7月15日,项目截止期限不予调整。首次合同签订有效期至2024年7月15日。2.2合同每年期限届满时,若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质量良好,综合考评合格(不低于75分),则合同自动顺延一年。3项目特许权前提条件无4项目特许权的转让、担保或出租无5.项目建设承包方式无6项目建设投资6.1承诺投资额为完成预定投资方案的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总额,实际投资未达到承诺额度的,乙方有义务补足。乙方承诺投资额为:元,应于经营期开始前一次性投入到位。7项目建设融资无8项目建设质量8.1乙方投资建设所用的所有材料、设施设备等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装修用材须环保、安全,装修完成后由已方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参照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9项目建设材料(设备)无10项目建设前期准备无11项目建设期限11.1乙方应在校方要求的时间前完成项目建设,具体时间校方另行通知。12项目建设变更12.1乙方严格按甲方确认后的方案开展投资建设,乙方若确须变更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12.2变更后的建设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合同相关约定。12.3乙方应将双方确认后的最终投资建设方案整理后报甲方存档。13项目建设验收13.1乙方按方按甲方签字确认方案完成所有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装修效果达到预期;13.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严格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13.3如装修改造工程需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官方验收,由乙方负责相关手续及费用;13.4工程验收合格亦不排除乙方对其工程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13.5项目投资建设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开展经营。乙方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起始日之前完成验收。14项目建设投资额审计14.1投资建设结束,甲方将对乙方的投资总额进行审计,实际投资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额度的,相应差额将从营业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完成投资建设,经验收合格,正式运营3个月内,应准备好所有送审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项目及清单、设备清单及发票等送学校审计处进行项目审计,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后勤管理处将最终审计报告送招投标办公室归入项目档案。15项目建设期甲方权利义务无16项目建设期乙方权利义务16.1乙方根据采购要求及现场情况提供初步投资方案,报校方审核确认;初步投资方案不一定为最终实施方案,校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乙方做出改变;经校方签字确认的方案作为最终实施依据及审计依据。设计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投资额。16.2乙方应将具体投资方案、施工方案报校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如有方案变更必须征得校方同意。不论确定何种方案、后期实施中是否存在变更,乙方应保证实际投资额度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16.3乙方投资建设时应预留三大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经营区,投资建设完成后无偿交由校方管理出租。建设时隔出相应区域,内部完成基础装修,接通水电;各运营商经营区面积不小于25平米。乙方年度场地使用费中不包含此部分经营区的使用,校方有权另行出租获得收益。16.4乙方提交校方确认的投资建设方案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论证,确保满足经营需要;经营期间发生的二次改造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且不计入投资额。16.5商贸现用电需求较低,为保证后期经营,须乙方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电力增容,增容工程费用计入投资总额。16.6投资建设期间,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及警示、警卫,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安装现场发生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6.7乙方应对原有建筑及已完工程进行有效保护,如有损坏、污染,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乙方所有对建筑物结构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施工方式,都必须报请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16.8投资建设结束,校方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投资建设项目须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由乙方负责相关手续及费用,乙方应确保在规定期限前通过所有项目的验收。17项目设施设备所有权无18项目运营标准无19项目运营监督19.1甲方将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对乙方的经营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签依据。同时,甲方将采取定期全面检查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日常管理。19.2在运营期内,合同每年期限届满时,若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质量良好,综合考评合格(不低于75分),则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19.3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0项目运行管理费20.1本项目不收取运行管理费,只收取场地使用费,年度场地使用费缴纳额为元,乙方应于每年经营期开始前内一次性全额缴纳。每年场地使用费固定不变,不予调整。年度场地使用费不包含三大通信运营商经营区的使用,校方有权另行出租获得收益。20.2履约保证金返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30万元,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合同期限结束(或服务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凭“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收款收据原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21项目移交无22项目移交程序无23项目移交质保23.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要求:1年。免费质保期从经营期截止,且项目正式移交起算。免费质保期以整个项目为单位进行响应。23.2质保期内,中标方对除由于校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并确保接到校方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维修。23.3质保期满后,供应商仍须对因项目质量问题给校方或不特定的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校方有追诉权。24合同变更无25甲方一般性权利义务25.1甲方具体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25.2甲方指派陈梅同志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实施和协调。联系电话:13775888699。25.3甲方承诺,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明文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应缴纳的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6乙方一般性权利义务26.1乙方指派同志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各项工作。联系方式:。26.2乙方承诺的项目经理及骨干管理人员不可调换,且必须全天在岗,每天指纹考勤;确须调换人员的,必须报校方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调换后的人员资格条件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私自调换人员,或调换后人员的资格条件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校方将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26.3项目标的商贸拟建成综合服务街区,乙方应充分考虑师生生活需要,经营业态尽量丰富,保证满足师生日常所需。特别注意,本项目不允许进行热食类食品制售,包括但不限于快餐、汉堡、麻辣烫、烤吧、熟食等一切油烟性经营。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设定经营范围,甲方将利用监控、现场检查、接受举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对乙方超范围经营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26.4乙方所有经营项目必须在所持营业执照列明的经营范围之内,特殊经营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须办理执业许可的,乙方必须办理,并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自行承担违规经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等。26.5乙方引入品牌加盟的,必须纳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所有加盟资料须送甲方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乙方统一办理营业执照,按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办结各类经营手续后方可经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所有经营行为自行负责。26.6经营期内,乙方如须对功能分区、品牌引入等进行调整的,必须报甲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保证调整方案优于原方案。26.7经营期内,乙方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变质或过期产品,务必诚信经营,不得存在缺斤少两行为,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26.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与所售商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品牌加盟店亦不能免除其对校方的全部责任;合理设定服务及商品的价格,保证不高于市场价,校方将定期调研、随机抽查,必要时上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26.9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营业,不得无故关门停业,甲方将配置指纹打卡器严格日常监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暂停营业的,必须提前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备,并在门口张贴停业通知,留存联系电话、列明具体停业开业时间。26.10经营期间,乙方应特别注意经营安全,负责承包区域内治安、消防等一切安全保障工作,避免一切可能对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产生危害的经营行为。26.11经营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营风险,自行承担人员、卫生、水电气费等所有经营支出。水电气费的收取按照当地收费标准执行,逾期不交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停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6.1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规范用工,一切用工纠纷与甲方无关;做好员工培训及管理,统一着装,员工形象、素质良好;文明经营,及时处理师生的投诉。26.1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及时改正管理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对于言行举止不文明、不尊重甲方管理人员的,予以停业惩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经营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6.14每年经营期开始之前,乙方须提供每位入校经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26.15乙方所有经营服务内容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26.16合同期满,乙方应按甲方管理部门的通知及时退场,所有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归甲方所有。27违约责任27.1经营期间,乙方如确因自身原因须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场地使用费不予退还。27.2经营期内,针对乙方相关违约行为的责任约定如下:27.2.1乙方出现以下行为的,承担1000-2000元违约金:(1)店外经营或划定区域外经营;(2)短斤少两、以次充好;(3)不按校方规定时间营业,或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业;(4)不按学校要求进行广告、宣传等;(5)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6)存在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27.2.2乙方出现以下行为的,给予2000-5000元违约金:(1)超范围经营;(2)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或水电路、管道等;(3)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造成安全隐患的;(4)未按规定安装必要设施设备,或不能保证正常运行的。28不可抗力无29合同解除29.1乙方如有下列违约事项,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予以清退:(1)有转包、分包行为的;(2)拖欠场地使用费达七个工作日及以上的;(3)违反学校规定方式收款,或存在其他恶意损害学校经济利益行为的;(4)存在辱骂或威胁师生、管理人员或学生督察员的;(5)有打架斗欧行为,或与师生发生激烈肢体接触行为的;(6)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变质或过期食品的;(同时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7)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8)由管理部门下发三次“整改通知单”仍拒不整改的。(9)因乙方缘故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存在人员伤亡或造成损失达5000元)的。29.2服务期内,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或甲方整体规划、校区、职能范围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服务公司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0争议解决条款无31合同生效无32组成文件无33通知条款无34其他约定34.1乙方对招租项目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认可。乙方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效果图及施工图等,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方案未通过甲方审核者,乙方自行进行整改直至通过甲方审核为止。34.2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有关规范及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34.3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退租的,乙方应保证房屋及设施、装修等完好,其装修投入甲方不做任何补偿。34.4未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设计图及效果图进行装修的,视乙方为违约,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34.5因设计、装修及安装等引发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34.6合同到期后,无论学校是否再以该业态进行重新招租,此次招租的所有装修投入设施与设备均无偿收归学校所有。第四部分附件附件1综合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商贸平面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商贸经营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