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工程招标公告(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2023)



公告公示信息

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tccg202306-044
项目名称: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759307.63元
最高限价:2509536.87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DN200PE拖拉管2030.0m,DN400PE管13.0m,DN250PE管177.0m,DN200PE管544.0m,检查井13座,闸阀井4座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 拒绝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6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8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6日8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参加,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响应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 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解密)方式,开启时供应商无须至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启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启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长市汊涧镇
联系方式:梁金龙、13605505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长市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312室
联系方式:张冬林、15155115466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金龙、张冬林
电   话:13605505353、15155115466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年市级⺠⽣实事(治理农村⿊臭⽔体)-汊涧镇⽔环境治理,汊涧镇⽔环境治理-活活2023年市级⺠⽣实事(治理农村⿊臭⽔体)⽔⼯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概况2023年市级⺠⽣实事(治理农村⿊臭⽔体)-汊涧镇⽔环境治理-活⽔⼯程采购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件,并于2023年7⽉6⽇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件。⼀、项⽬基本情况⼀、项⽬基本情况项⽬编号:cztccg202306-044项⽬名称:2023年市级⺠⽣实事(治理农村⿊臭⽔体)-汊涧镇⽔环境治理-活⽔⼯程采购⽅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额:2759307.63元最⾼限价:2509536.87元,响应报价不得⾼于最⾼限价,否则按⽆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新建⼀体化提升泵站1座,DN200PE拖拉管2030.0m,DN400PE管13.0m,DN250PE管177.0m,DN200PE管544.0m,检查井13座,闸阀井4座等;具体要求详⻅⼯程量清单。合同履⾏期限:30个⽇历天本项⽬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的资格要求⼆、申请⼈的资格要求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为专⻔⾯向中小企业采购项⽬。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本项⽬采购标的所属⾏业:建筑业)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程施⼯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任项⽬负责⼈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程专业⼆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⑥在“信⽤中国”⽹站上披露仍在公⽰期的严重失信⾏为的。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供应商被⼈⺠法院列⼊失信被执⾏⼈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或拟派项⽬经理(项⽬负责⼈)被⼈⺠检察院列⼊⾏贿犯罪档案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列⼊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列⼊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的,拒绝供应商参加本项⽬。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为加强信⽤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三、获取采购采购⽂件⽂件时间:2023年6⽉26⽇⾄2023年7⽉6⽇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式:⽹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件提交截⽌时间:2023年7⽉6⽇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开标⼀室(天⻓市南市区⼴场东路国⼟资源交易中⼼⼤楼⼀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7⽉6⽇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开标⼀室(天⻓市南市区⼴场东路国⼟资源交易中⼼⼤楼⼀楼)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作⽇。七、保证⾦⾦额及缴纳账⼾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件在规定时间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不要求。⼋、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参加,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作⽇),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作⽇);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作⽇)。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法参加本项⽬的,责任⾃负。为保证系统使⽤过程中产⽣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作时间进⾏主体信息登记、更新、响应⽂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站查看参加本项⽬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填写投标信息、下载⽂件及⽹上提问操作⼿册)。3.本项⽬采⽤不⻅⾯(远程解密)⽅式,开启时供应商⽆须⾄现场进⾏解密,采取远程解密⽅式解密响应⽂件,解密⽅式为: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开标系统”,⽹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启并按系统提⽰进⾏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需到现场。采⽤本⽅式可以观看开启现场⾳视频直播并进⾏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法⻅中⼼⽹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开标系统操作⼿册》。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件⽆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上平台发⽣故障,导致⽆法按时完成响应⽂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式联系1.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名称:天⻓市汊涧镇⼈⺠政府地址:天⻓市汊涧镇联系⽅式:梁⾦⻰、136055053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市四⿍建设⼯程有限公司地址:天⻓市天康⼤道北侧⻓泰景湖⼀品商业A栋3楼312室地址:天⻓市天康⼤道北侧⻓泰景湖⼀品商业A栋3楼312室联系⽅式:张冬林、151551154663.项⽬联系项⽬联系⽅式⽅式项⽬联系⼈:梁⾦⻰、张冬林电话:13605505353、15155115466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编号:cztccg202306-04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天长市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办法24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tccg202306-044项目名称: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2759307.63元最高限价:2509536.87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DN200PE拖拉管2030.0m,DN400PE管13.0m,DN250PE管177.0m,DN200PE管544.0m,检查井13座,闸阀井4座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6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参加,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响应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解密)方式,开启时供应商无须至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启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启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地址:天长市汊涧镇联系方式:梁金龙、136055053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长市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312室联系方式:张冬林、151551154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金龙、张冬林电话:13605505353、151551154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1.1项目编号cztccg202306-0441.1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1.1项目地点天长市汊涧镇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地址:天长市汊涧镇项目联系人:梁金龙 联系方式:13605505353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机构:天长市四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312室联系人:张冬林联系电话:15155115466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采购预算2759307.63元1.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509536.87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4.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1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11.6合同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是 ☑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12.1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金额:11000元;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成交供应商。12.2专家评审劳务费费用或支付标准: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支付主体:成交供应商15.4采购人澄清的方式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22.1磋商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23磋商保证金不收取24.1响应文件数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4.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7月6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注: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3年7月6日08 时30分至 2023 年7月6日 09 时 30 分。26.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7.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27.3磋商程序磋商顺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由磋商小组评审。28.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R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0.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是,磋商小组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30.1.2磋商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30.2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成交通知书发放数据电文34.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2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间: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39.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3 年7月5日 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39.6采购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2023 年7月6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具体详见合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采购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同义词语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等章节中 “招标人”、“供应商”,等同于“采购人”、“供应商”。其他1、本采购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采购文件的响应。2、本项目磋商公告与本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采购文件为准;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格式文件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为准。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注: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磋商小组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采购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4.供应商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5.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供应商注意加密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7.供应商投标MAC地址或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8.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由磋商小组否决其投标。9.评审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由磋商小组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6.磋商办法:6.1本次招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7.供应商资格:7.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磋商费用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磋商预备会10.1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采用)12.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12.1招标代理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专家评审劳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13.1供应商一旦报名且下载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4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3.5凡供应商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13.6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13.7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其将被记不良信息记录。(二)采购文件14.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5.采购文件的组成15.1采购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和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5.2除15.1款内容外,采购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5.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15.4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质疑)。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采购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6.3采购文件的解释(1)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采购文件的发出17.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18.样品(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故本条款不采用)18.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磋商小组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成交(成交)结果公告。18.2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9.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响应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20.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二(技术标)和响应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内容。20.2响应文件的上传(1)供应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采购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好的响应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响应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将第一种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中。(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包,则需按标包下载对应标包采购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按标包分别上传到系统中。(3)请供应商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已加密的响应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5)如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20.3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供应商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4)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分别签章。21.磋商报价21.1磋商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拟磋商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21.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1.4供应商应根据当前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任何报价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采购人不要求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报价中不得变动暂列金和采购人提供的暂估价。21.5响应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1.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1.7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8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1.9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21.10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审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磋商有效期22.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23.磋商保证金23.1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4.1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4.2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5.响应文件的提交25.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1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五)磋商、评审和成交27.磋商27.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7.1.1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5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27.2参与磋商的监督部门27.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27.3开标程序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等;(4)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5)将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并导入评标系统,同时宣读各供应商的报价情况;(6)宣布磋商、评审相关安排;(7)开启程序结束。27.4磋商异议供应商对磋商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时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8.磋商小组28.1磋商小组的组成28.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8.1.2磋商小组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8.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8.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28.4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磋商记录;(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5)无效情况说明;(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供应商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10)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28.5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8.6磋商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磋商小组成员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29.评审29.1评审准备工作29.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29.1.2阅读、研究采购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9.1.3熟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29.1.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29.2磋商办法29.2.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9.3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9.4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本项目不采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9.5响应文件的澄清29.5.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答复。29.5.2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9.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竞争性磋商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审。29.8评审报告的签署29.8.1磋商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审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9.9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9.10成交公告采购人应将成交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0.成交30.1成交人的确定30.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1.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成交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30.2成交通知书30.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0.2.2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0.2.3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得分与排序。31.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1.2变更采购方式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六)合同的授予32.合同授予标准32.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1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2采购人如不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人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3成交人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4.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七)纪律和监督35.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5.1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6.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7.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37.1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7.2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8.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8.1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39.询问、质疑39.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39.3成交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但属于第39.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39.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9.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39.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供应商质疑函的时间开始计算。40.投诉40.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第三章磋商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是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诚信记录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磋商程序2.1响应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2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成交的依据。2.2.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2.3比较与评价2.3.1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4.1成交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2.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二、响应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自2022年1月1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7)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3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3.2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制作响应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响应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供应商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3.3如评审专家在检验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供应商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3.4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中涉及到的供应商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审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4.符合性审查4.1评审细则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形式评审(2)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形式评审(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形式评审(4)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交易文件中“响应文件”的要求;形式评审(5)响应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形式评审(6)响应文件形式内容响应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范围及数量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或修正后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性评审标准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设备暂估价与采购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一致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4.3.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温馨提示:1.请各供应商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2.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审专家在检验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供应商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审专家可能会要求有关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审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供应商放弃该权利。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审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5.3磋商小组修正错误的原则: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5.4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供应商在系统中确认。供应商拒绝对响应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四、比较与评价6.1竞争性磋商6.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1.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1.4供应商需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价的价格为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务必及时进行回复,否则,由此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注:磋商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投标文件通过评审合格后由磋商小组通过评审系统以询标方式组织投标人进行的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磋商结果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一次报价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中标下浮比率进行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系统“采购业务——评审澄清回复”中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的内(30分钟内)提交提交最终报价。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系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价的价格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磋商结果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为准。各投标人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由此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详细评审6.1资信标评审细则(1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业绩业绩:2020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前一日供应商完成过管网工程项目业绩的,提供一项得 5分,满分10分。(上述业绩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业绩合同②验收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须在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材料能体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不能充分反应属于这类工程的,提供业主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备注: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审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 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2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10分注:资信评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以便查阅。因相关材料上传混乱、不清晰,不便于查验而造成评委评审漏评错评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技术标评审细则(8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备注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内容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熟悉的,得8 分;2.措施内容齐全,条理有待完善的,比较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有一定熟悉度的,得7分;3.措施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分;4.措施内容不全面、不可行的,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2主要物资供应计划各主要物资供应计划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供货方案,方法科学合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1.计划内容全面、科学合理、计划可行的得8分;2.计划内容较全面、较科学合理、计划较可行的得7分;3.计划内容全面性、科学合理性、计划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分;4.计划内容不全面、无科学合理性、计划不可行的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3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1.投入的劳动力齐全,完全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8分;2.投入的劳动力较齐全,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7 分;3.投入的劳动力齐全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基本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6 分;4.投入的劳动力不齐全,不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应有详细周密的安排计划明细,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安排。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1.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物料等齐全,完全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8分;2.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物料等较齐全,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7分;3.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物料等齐全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基本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6分;4.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物料等不齐全,不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5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的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8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7分;3.措施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 分;4.措施内容不全面、不可行的,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6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8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7分;3.措施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分;4.措施内容不全面、不可行的,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7工程进度与措施及施工图网络图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1、内容全面、措施明确的得8分;2、内容较全面、措施较明确的得7分;3、内容全面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分;4、内容不全面、不可行的得5分;5、无此内容得 0 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8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8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7分;3.措施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分;4.措施内容不全面、不可行的,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9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总平面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1、内容全面、措施明确的得8分;2、内容较全面、措施较明确的得7分;3、内容全面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分;4、内容不全面、不可行的得5分;5、无此内容得 0 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10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性质,对施工中可能会产生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梳理,并有相应的各项保证措施。1、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到位的得8分;2、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合理、保证措施较明确到位的7分;3、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6分;4、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不合理、保证措施未明确到位的得5分;5、无此内容得 0 分。8分核验电子标书注:1、技术方案评审,由各评委单独打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供应商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标按零分处理。6.3商务标评审细则(1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1响应报价10分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的最低报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其它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低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本项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特别说明:1.评审专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五、推荐成交候选人7.磋商小组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7.1总得分相同的,以最后报价低的优先;最后报价也相同的,采取磋商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8.无效投标条款8.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磋商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4)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非联合体或者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5)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供应商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6)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被暂停营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开标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4)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5)供应商投标MAC地址或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16)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17)磋商公告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1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审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采购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4)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1.1项目概况: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DN200PE拖拉管2030.0m,DN400PE管13.0m,DN250PE管177.0m,DN200PE管544.0m,检查井13座,闸阀井4座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1.2施工范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2.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报价要求3.1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的编制依据和说明3.1.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相关资料。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3.1.2最高限价编制的主要依据最高限价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其他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3.1.3计价依据(可根据项目类型,自行挑选使用)(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4)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5)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6)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7)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8)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9)2018版《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10)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1)省、市截止(详见清单编制说明)有关政策性文件。3.1.4材料价格:按《滁州工程造价信息》(详见清单编制说明)发布的不含税价格和市场询价编制。本工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3.1.5暂列金额与暂估价本工程暂列金额与暂估价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3.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按本采购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3.1.2项编制依据确定。(1)综合单价中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2)综合单价中材料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市场信息以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市场调查价格计算。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3)综合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国家和省的定额消耗量计算。(4)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为可竞争性费用,其费率按国家和省、市的定额规定标准计取。(5)综合单价中应包括采购文件约定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风险按本采购文件约定计算。3.1.7措施项目清单费按本采购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定的采购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以及计价规范的规定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其中不可竞争性的措施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计算。竞争性的措施费用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3.1.8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计入工程单价。(3)零星工作项目按采购人在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列出的人工、材料、机械数量,结合第3.1.2项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人工、材料、机械费用。3.1.9规费、税金按本采购文件中的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3.1.2项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可竞争性费用应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规定计取,不得降低标准。3.1.10工程量清单的核实与调整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基础,合同结算时,以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作为结算的依据。3.2响应报价的编制依据(1)现行的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现行计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设计工程计价依据》;(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其答疑、澄清、修改;(5)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响应文件中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7)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8)合同执行期间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9)其他相关资料。3.3响应报价的编制要求3.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采购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3.3.2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3.3.3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报价中。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不可竞争费用外,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3.3.4关于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方式和报价等要求:(1)本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除图纸、采购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明确注明甲供或甲定乙供外,均由承包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采购前,其厂家、规格、型号、质量须报采购人、监理单位认可及批准方可采购,同时设备材料进场也须经采购人、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使用。如果供应商采购的设备、材料不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标准、参考品牌及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将有权同监理单位等共同确定设备材料的品牌、厂家、规格、型号、质量,并交由施工单位采购,若采购人确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产品的价格超过响应报价中的价格,则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进行结算,若采购人确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产品的价格低于响应报价中的价格,则按采购人确定的品牌价格进行结算,供应商一旦递交响应文件,视为无条件的同意及执行此项条款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视为违约,因此影响工期的总工期不顺延,同时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除甲供材、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合同约定价格可调的材料(如有)以外,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成交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材料的试验检验费由供应商在考虑在综合费中。(3)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3.3.5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水、电的接入点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考虑确定,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及风险并含在报价中。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供应商在开工前将水、电接至施工场地范围内,场内临时管线及装表等其它工作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规定的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费用。3.3.7措施项目清单费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本章第3.1款编制依据确定。供应商对采购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其中不可竞争性的措施费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计算,不得降低标准。3.3.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其中暂列金额(预留金)、暂估价、暂定价、材料购置费用等均为估算金额。编制响应报价时计入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3.3.9税金应采用增值税模式,供应商依据现行文件要求计取增值税,不得降低标准。3.3.10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不得低于下表有关费用标准,报价时不得降低标准。(1)措施费中的不可竞争费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清单控制价)(2)工程税金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规定,税金税率为9%。(3)采购文件中明确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用。(4)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取税金。(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3.3.12可竞争费用包括:(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2)管理费;(3)利润;(4)措施费(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除外)。4.工程量清单另行发放。5.图纸另行发放。6.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HT-YL-)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汊涧镇水环境治理-活水工程2.工程地点:天长市汊涧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具体详见投标人商务标;(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签署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2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提交;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日内。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有关图纸内容,工程竣工后,原图全部收回。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条款。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材料及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现场施工管理、会议召集、工艺方案确认、工人工艺交底、安全培训等施工管理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工地时间不得低于每月18天,低于的按每天,10000.00元处罚,且必须是投标文件相符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和监理同意后方可离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规定执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时。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次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和相关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5000元/人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每人每次10000元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得出现违法发包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不得出现违法发包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资料评定要求;预验收不合格须整改合格,并处以10000元违约金;竣工验收必须合格,否则发包人将处以10000元违约金;承包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并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应包含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验收。承包人不服从质量管理的,发包人有权清退其出场,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立即修改进度计划和采取赶工措施,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告上报监理、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约定。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约定。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局部因发包人拆迁等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发包人只顺延工期,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发生不可抗力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办理签证,承包人须以书面形式经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2)拖延工期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每推迟一天,按每天0.3万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不奖励。(3)对严重拖延工期(超期30天及其以上),经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可单方面中止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接到发包人中止施工合同7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退出施工现场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开始进行清算。同时承包人同意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变更施工许可证、盖章等),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10.4.1.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注:清单中不得调整的项目,包括1.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费用,2.后期维护费用。3.施工期间排污口排查费用。4.竣工后电子资料费用。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价格的调整:①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②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③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④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支付:1.施工方进场施工满15天,可以上报已完成工程总量,经跟审单位审核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所剩款项的60%。3.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经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自工程开工之日(以监理方开工令为准)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60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两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或(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2)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商业保函,金额为2%的工程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21.1人员及职责21.1.1发包人委派的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也无权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21.1.2发包人代表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21.1.3承包人只能从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21.1.4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须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21.1.5投标人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21.1.6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21.1.7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21.1.8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1.1.9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危害安全,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内)。21.1.10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21.2变更与调整21.2.1在工程移交前,发包人代表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人代表。21.2.2发包人代表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21.2.3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他利益,可以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21.2.4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21.2.5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21.2.6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人代表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21.2.7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21.2.8未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21.3分包与配合21.3.1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相关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发包人代表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21.3.2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1)/;(2)/;21.3.3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21.3.4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费用。(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5)门窗洞口、安装工程管道口、楼地面墙面凿洞、槽等的后塞及修补等,以及整个工程的安全保卫等。(6)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7)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8)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21.3.5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或总包,但与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配合工程如下:(1)(2)21.3.6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办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工程;发包人给予承包人/万元作为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21.3.7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21.4结算21.4.1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21.4.2水电费的结算:(1)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21.4.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金。21.4.4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21.4.5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廉政协议附件9: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10: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1: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3:安全生产合同附件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市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为2年;3._____________工程,为年;4._____________工程,为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关于工程竣工后的维护问题,要求施工方在工程竣工至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的时间内,所有维护项目均由施工方承担,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的同时组织乡镇验收,合格后交付给各镇。6.规定工程竣工两年内反黑返污的,给予工程总价的10%以内处罚。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由双方补充另行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签署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身份证号码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身份证号码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项目所在地廉政建设的规定,(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4.乙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3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0:预付款担保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活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