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氧化钙招标公告(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3)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24年6月氢氧化钙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24年6月份氢氧化钙采购,采购人为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24年6月氢氧化钙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42178
2.2项目概况:
兰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
2.3项目地点(交货地点):
兰陵项目: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农场路南段(农场四分场垃圾填埋场北侧)
2.4采购范围: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24年6月氢氧化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氢氧化钙的供货、包装、运输、到货取样、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需求单位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 数量
现场最大储量 (m3)

1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氢氧化钙
氢氧化钙含量≥90%,细度325目过筛率大于≥95%,外观干燥细腻,白色粉末,比表面积≥18㎡/g,镁及碱金属含量≤6%,干燥减量≤2%,堆积密度<0.6g/ml;

3500
90+63

注:本表所列的氢氧化钙数量为按照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的2023年7月-2024年6月供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氢氧化钙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响应人负担。
2.5服务期限/供货进度要求:
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后,除不可抗力外,包括疫情原因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氢氧化钙的装卸工作。
服务期限:暂定自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2.6质量及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买方现场设备及生产使用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参照国家标准HG/T-4120-2009《工业氢氧化钙》和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氢氧化钙含量
≥90%

2
细度
325目过筛率≥95%;

3
镁及碱金属含量
≤6%

4
外观
干燥细腻,白色粉末

5
比表面积
≥18㎡/g

6
干燥减量
≤2%

7
堆积密度<0.6g/ml
堆积密度<0.6g/ml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应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3.2请各报价人在报名时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认真填写、签字、盖章,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3.3投标人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参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3.5为保证合理报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报名报价前务必与技术人员充分沟通,确定相关参数要求。
3.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报名方式: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5.1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浏览公告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选择注册是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5.2登陆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这里可以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采购方式”来进行模糊和精准查询小牧。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5.3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请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4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5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5.6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6.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6.1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6.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6.3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6.4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3年6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7.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7.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数量为暂估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提供13%增值税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含13%增值税发票)。
7.2各响应人应按照中原招采网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其中:表头询价项中的“备注”一栏,应按要求据实分别填写材料出厂单价(含税,元/吨)、运费单价(含税,元/吨)、出库库房详细地址等3项内容(表头询价项中的“单价”一栏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出厂单价+运费单价)。
7.3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7.4成交标准:按条目成交,如下:
7.4.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有条目)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7.4.2本采购项目成交方式为按条目价格成交,同一响应人可同时成交本采购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如下:
(1)每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各为一个条目,每条目设定两个成交人:每条目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该条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第一成交人;每条目报价次低的响应人为该条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第二成交人;
(2)各条目第一、第二成交人均需按照规定时间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执行各自的成交价格;原则上由第一成交人执行完毕本条目100%的供货内容,第二成交人为本条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应急备用供应商;若出现第一成交人无法正常供货或其他无法履约情形,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可以启动第二成交人执行合同并供货,第二成交人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发出的应急供货通知之日起至本采购项目约定服务期限结束;
(3)告知:所有响应人应无条件响应本条的所有约定,若出现上条所述由第二成交人应急供货的情形,第一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若没有发生上条所述应急供货情形,第二成交人实际没有发生供货,第二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
(4)告知:第一成交候选人所送货物出现不合格情况,我公司将依照城发环保能源相关制度进行降价接收,连续2次或累计3次出现不合格情况,我公司将终止与第一成交候选人所签订合同,改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执行合同并供货。
其他说明: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8.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9.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4.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合同履行
5.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5.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10.付款方式和期限
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2.分批供货、分批次结算;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付至当批次应付货款的100%。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11.询比地点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农场路南段
联系人:商务赵工 186 6967 7865
监督部门: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电话:周女士0539-5388003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查看附件:
氢氧化钙采购技术规范书.docx
氢氧化钙采购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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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法人授权书.docx
附件一、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法人授权书.docx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氢氧化钙采购技术规范书1总则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处理-半干法、干法脱酸系统所使用的氢氧化钙的技术要求。1.2本招标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响应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法规、标准要求。1.3如果响应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1.4本招标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在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1.6响应人在投标阶段的文件在合同执行期间继续有效。1.7响应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承诺的事项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1.8本技术规范书中带有★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不能偏离,响应人如有任何偏离则作废标处理。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兰陵项目: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陵项目),已投运。2.2项目地址兰陵项目: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农场路南段(农场四分场垃圾填埋场北侧)2.3氢氧化钙使用情况序号项目名称耗材名称2023年7月-2024年6月拟用量(吨)1兰陵项目氢氧化钙35003供货、服务、保险与安全、健康、环保要求★3.1响应人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氢氧化钙供货、运输、到货取样、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等工作,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响应人承担。★3.2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3.2.1供货范围兰陵项目氢氧化钙采购,包括2023年7月-2024年6月30日(详见供货期限)烟气处理-脱酸系统所需氢氧化钙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验收、人员培训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3.2.2氢氧化钙的供货要求本技术规范书所列的氢氧化钙数量为按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12个月的供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仍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氢氧化钙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响应人负担。3.2.3氢氧化钙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HG/T-4120-2009《工业氢氧化钙》和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序号项目指 标备 注1氢氧化钙含量≥90%2细度325目过筛率大于≥95%3外观干燥细腻,白色粉末4比表面积≥18㎡/g5镁及碱金属含量≤6%6干燥减量≤2%7堆积密度 <0.6g/ml堆积密度 <0.6g/ml注:以上7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或几项不合格,即产品不合格。3.3响应人负责将氢氧化钙送到采购人仓库或厂区指定地点,响应人负责卸货并配合采购人清点到货数量。响应人负责在采购人监督下进行取样。响应人负责卸料点的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4采购人安排专人对到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响应人卸货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并自行负责配备相关卸货及拉运的设备。3.5质量验收:以采购人厂内化验为准,响应人随货提供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做参考。采购人对每次到货的氢氧化钙进行厂内化验,采购人在采购人、响应人共同见证下进行取样。3.6重量的验收:响应人将合同标的送达指定地点后,按采购人指定的衡器进行称重,供需双方派员监磅,称重码单应记载毛重、皮重、净重并且由双方监磅人员共同签字认可,该码单记载之净重即为采购人收到合同标的的实际数量,应为双方用于合同价格结算的数量。3.7响应人应与运输单位签订合法的委托合同;运输车辆及人员需有合法资质证件;进入采购人范围内作业的一切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或者外委单位人员均需购买有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并备案至采购人处。3.7由于兰陵项目均为全年连续运行,因此响应人需做好充分、详细的紧急情况送货方案,如遇冰雪雨冻等自然灾害天气和交通、环保管控等情况,响应人应提前送货,确保不发生因为暴雨、台风、春运、产品入厂检测不合格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及时到货事件。3.8响应人供货期间,全年不得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供货或供货不足,影响正常生产运营情况,一经出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3.9响应人供货期间,全年不得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供货或供货不足,影响正常生产运营情况,一经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响应人方承担相应损失。3.10运输供货方式:由响应人用槽罐车运输到采购人项目厂区。3.11风险承担:在响应人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后将货物交付给采购人并由采购人出具收货单之前,货物的风险均由响应人承担,交付之后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4质量标准4.1本工程执行:国家、电力、化工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4.2采购人对每次到货的氢氧化钙进行厂内自检及不定期外检化验,并将质量检验结果及时通知响应人,响应人须无条件认同采购人厂内检测结果。其品质数据以采购人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并以此作为合同价格结算的依据之一。4.3若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处理,响应人应及时重新提供合格产品保证采购人厂内氢氧化钙正常使用需求,因产品不合格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响应人负责。★4.4若发现响应人明显造假的恶劣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响应人负责;若产品品质不合格,造成采购人损失,该损失由响应人负责赔偿。4.5入厂罐装氢氧化钙按《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GB/T2007.2-1987)要求进行取样;每批次随机抽取2个样品,每个样品约1公斤,一个用于厂内检查,另一个留样。入厂袋装氢氧化钙按要求对氢氧化钙上、中、底部抽样进行化验。4.6厂内自检及外检指标、标准及方法执行HG/T-4120-2009和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5质量保证与试验5.1氢氧化钙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在每次供货时,响应人均需提供完备的氢氧化钙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一切损失由响应人负责。5.2响应人在投标阶段需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提供的氢氧化钙检测报告。另需以不低于每半年一次的频率提供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的检测报告。5.3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采购人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氢氧化钙的制造、供货、试验、装罐、发运、现场卸料等过程全面负责。5.4响应人应对氢氧化钙进行必要的工厂检验。5.4.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响应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响应人提供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5.4.2检验的范围包括氢氧化钙的加工、试验至出厂试验。5.4.3响应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响应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响应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5.5异议5.5.1如果响应人对采购人的质量检验结果持有异议并认为需要重新检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共同派员重新取样封存并送采购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双方同意最终以该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合同价格结算依据,送检费用由响应人承担。5.5.2响应人对质量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对合同标的含量的异议应在采购人告知响应人质量检验结果后立即提出,如无异议则双方签字认可;对除合同标的含量以外的质量指标如有异议,必须在采购人质量检验结果告知响应人的两(2)个工作日以内提出。否则,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异议。6技术资料6.1响应人提供资料内容与供货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生产要求。6.2随货提交的质保文件6.2.1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的生产厂家质量检验报告。6.2.2合格证。7交货进度7.1交货时间、要求与现场库存条件说明7.1.1供货期限:2023年7月-2024年6月30日(均以采购通知时间为准)。7.1.2所有氢氧化钙均不是一次性交货,根据采购人现场的需要与要求定期(周/月)按批次交货,以采购人电话通知的量和时间为准。采购人将提前1天通知响应人,响应人须在24小时内将氢氧化钙和相关品质报告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氢氧化钙的装卸工作。7.1.3采购人现场氢氧化钙储存条件见下表。表中的数据为储存罐的最大容积,因维持生产需要一定存量。为了方便响应人送货,原则上响应人氢氧化钙的单次最少送货量不少于“现场单个储罐最大储存量的50%”。耗材名称项目名称现场最大储存量(m³)氢氧化钙兰陵项目90+637.1.4具体交货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可能调整,如推迟交货,采购人提前2天书面通知。如需提前,买卖双方协商解决。8分包与外购8.1响应人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标的进行分包或外购。8.2采购人对响应人分包与外购的确认,并不能豁免响应人应负的责任。9考核9.1出现延迟送货,影响采购人使用的,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延迟1天以内,罚款2000-5000元;延迟2-3天,罚款10000-20000元;延迟3天以上罚款20000-50000元。买方每批次到货的氢氧化钙至少取四份样进行检验,以四份中检测结果最低值进行接收氢氧化钙的含量原则上不得低于90%;(2)氢氧化钙细度为325目,过筛率原则上不得低于95%,买方可以要求退货或要求卖方在取样检验后24小时内免费更换,但当过筛率在95%-90%(含)时,进行退换货;干燥减量化验指标不合格的按照每超标0.1%扣除该批次合同金额的2%,干燥减量化验指标超过4%拒收。上述三种扣款(降价接收启动调价)情形可累加;发生降价接收情形,卖方不得提出异议。外观和堆积密度指标不合格拒收。备注:1.以上指标化验合格后办理卸车手续。序号项目指 标备注1氢氧化钙含量≥90%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90%可卸车,化验结果<90%拒收。2细度325目过筛率≥95%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90%可卸车,化验结果<90%拒收;90%≤化验结果<95%时,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3干燥减量≤2%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3%可卸车,化验结果>3%拒收;2%<化验结果≤3%,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4堆积密度 <0.6g/ml堆积密度 <0.6g/ml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0.6g/ml可卸车,化验结果>0.6g/ml拒收。5外观干燥细腻,白色粉末卸车前取样,发灰发暗拒收。6镁及碱金属含量≤6%卸车前取样,第二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6%,为合格。化验结果>6%,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7比表面积≥18㎡/g卸车前取样,样品送零碳研究院中心实验室,中心实验室收样后一周内出化验结果;16㎡/g≤化验结果<18㎡/g时,化验结果<16㎡/g,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2.镁及碱金属原则上不高于6%,当高于6%时经买方允许可降价接收,合同单价相应下调,公式如下:序号项目化验结果违约责任1细度93%≤化验结果<95%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2%1细度91%≤化验结果<93%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5%1细度90%≤化验结果<91%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10%2干燥减量2%<化验结果≤2.5%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5%2干燥减量2.5%<化验结果≤3%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10%3镁及碱金属含量6.0%<化验结果≤6.5%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2%3镁及碱金属含量6.5%<化验结果≤7%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5%3镁及碱金属含量化验结果>7%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15%4比表面积17㎡/g≤化验结果<18㎡/g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4%4比表面积16㎡/g≤化验结果<17㎡/g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8%4比表面积化验结果<16㎡/g违约金为该批次货款15%(1)氢氧化钙中不可出现小石子、细沙等异物,如在氢氧化钙卸料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小石子、细沙等异物时(直径>3mm,数量超20粒),经买方允许可降价接收,合同单价相应下调,氢氧化钙调整后单价为:吨氢氧化钙价格(元/吨)×0.80。(2)上述三种扣款(降价接收启动调价)情形可累加;发生降价接收情形,卖方不得提出异议。9.2出现卸料过程中污染现场并未能及时完成卫生恢复,罚款2000元。9.3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厂区范围内吸烟、进入厂房内不带安全帽,按500元/人次进行罚款,拒不整改的,加倍考核。9.4若发现氢氧化钙明显造假,如掺杂质等恶劣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响应人负责;9.5若产品品质不合格,造成采购人损失,该损失由响应人负责赔偿。9.6工作人员发生其他违反采购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的,按采购人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执行奖惩。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_________________询比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39-5388003)。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承诺单位(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与贵方进行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询比采购,负责签署并提交报价单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氢氧化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