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报征招标公告(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林地报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林地报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42023000009
项目名称:林地报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2)供应商需提供《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诉受理单位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070309;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488号;
邮政编码:64109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内江市中区汉晨路488号
联系方式:0832-2050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内江经济开发区四川省内江市经开区甜城大道999号内江国际家居商贸城二期一标段内江农商大市场7栋3楼6号
联系方式:0832-226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832-2267533
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需求-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地报征编制服务采购项目.docx
需求-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地报征编制服务采购项目.docx
一、项目概况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区域林地及项目调查工作,涉及地类确定、面积实测、权属调查,办理征地等事务工作。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区域林地及林木调查工作,涉及地类确定、面积实测、权属调查等;2、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设计书》等工作。3、按程序协助采购人进行使用林地报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四川省林业和林草局批复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川林规发(2022)2号);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6、国家和部颁发及四川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7、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8、技术标准及规范: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等。(三)技术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服务宗旨,精心编制;2、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3、及时配合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报告的要求;4、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编制,并对报告质量负责;5、各阶段有完善的编制说明,基本资料真实、完整、可靠;6、保密要求: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失密、泄密现象发生;②供应商具有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相关资料泄露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对拟派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在项目实施前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数据整合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和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使用。供应商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工作,以满足工作进展需要。8、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9、配合采购人开展林地建设用地报件资料上报、修改完善等工作。10、如需按省厅要求修改报件资料的,供应商须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处理完善,直到满足省厅报件要求为止。★(四)成果要求1、提供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设计书》各5套(文字报告齐全规范、图片单独成册且画面清晰),红线图、林地小班图层(shp格式电子版各1份);2、按程序协助采购人进行使用林地报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四川省林业和林草局批复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成果归属要求:采购人享有著作权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4.供应商应保证对于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五)质量保证:因调查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调查,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采购人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扣减调查设计费。如因成交供应商调查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将扣除成交供应商受损失部分的调查设计费,成交供应商还将承担直接受损失部分调查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延迟提供调查资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三、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2.付款方式:2.1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提供完税发票后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2成交供应商提交一个批次的报告成果并协助采购人取得四川省林业和林草局批复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之日起提供完税发票后20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付至该批次合同金额的100%(优先扣除预付款部分)3.项目服务费计算方法:按照供应商的成交单价报价,实际服务批次(项目)据实支付。(以本项目的报告成果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和省、部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为准进行计算,不足1公顷,按照1公顷计算。)4.报价要求序号项目类型计价标准报价要求备注1可行性报告基础费用5.0万元/项目;每增加1公顷增加1.5万元;不足1公顷,按照1公顷计算。供应商在本表所列“计价标准”的基础上,报出统一的下浮率。 由于系统原因不能详细填写,最高限价以此为准。1采伐作业设计3万元/报告。供应商在本表所列“计价标准”的基础上,报出统一的下浮率。 由于系统原因不能详细填写,最高限价以此为准。该项目的成交金额即为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机具、差旅、保险、税金、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招标代理费用、利润、与相关的可以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额外费用。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验收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和《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川林发〔2017〕65号)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地报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