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鉴定评估升级改造招标公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



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升级改造项目(第四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11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578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进行监理,监理方遵循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标准和规范,按照项目的建设需求,开展监理工作。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备注:名称、数量等如与磋商文件中第五章《服务需求》有误差以磋商文件中第五章《服务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6-30至2023-07-06,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方式:

线上购买磋商文件:(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内容须注明所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内容须注明所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须将上述材料彩色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landon59@126.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地址:
开户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

账号:867080112810001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7-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7-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联系方式:常峥,85269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联系方式:刘工,15611322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56113220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18: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5.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艺芬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405022

采购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5269713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8405022

附件:

附件1
第四包需求.docx第四包需求.docx

第四包信息化监理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升级改造项目,旨在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一个能够为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服务支撑和工作监管的便民服务系统,全面实现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信息化全覆盖,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低成本、易操作、多渠道的鉴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各项司法需求,实现诉讼服务便民、公平、同质。鉴定评估事项对于法院、当事人、鉴定评估机构来说是一项不可避免的重要工作事项,为了方便法院、当事人、鉴定评估机构三方的工作,提高鉴定评估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是一件极其重要的工作。搭建“统一管理、多方融合”的司法鉴定工作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打破法院系统与市司法局、相关行业协会和鉴定机构的信息壁垒,从而实现多个系统有效衔接、内外交互、数据共享、信息融合。积极探索集约化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模式,将司法鉴定案件统一进行委托、协调,使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专业科学。二、监理服务目标及要求(1)监理服务目标协助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质量计划及其相关技术标准,在项目全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控制,维护建设方的建设目标,确保项目最终顺利完成,保证投资的效果。监理需要通过监控、督导和评价项目建设参与者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本项目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并且经得起项目后审计;同时,监理应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通过在项目过程中对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控制,保证建设过程的规范性以及项目管理科学性,确保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并通过最终验收。(2)监理服务要求遵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1)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不得与承担本项目的承建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得益处。3)不泄露所监理咨询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4)遵守国家法律和政府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5)坚持第三方立场,独立、公平、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6)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三、监理工作内容对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进行监理,监理方遵循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标准和规范,按照项目的建设需求,开展监理工作。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监理工作内容以项目启动后与采购人商定的监理服务方案为准。(1)投资控制按照各子项目合同进行投资控制;对各阶段投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2)进度控制按照各子项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对项目执行进度进行控制;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项目进度。(3)质量控制对承建单位各阶段提交的技术文档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到货验收、专家评审等工作;审核承建单位制定的测试方案,组织用户、信息安全等保测评机构和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等开展系统测试。(4)安全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相关系统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性检查;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承建单位安全保密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监督承建单位在开发工作中使用正版系统软件,确保采购人、承建单位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保护,(6)合同管理合同条款初审把关;合同执行的监理。(7)文档管理按国家和北京市信息化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监督项目承建单位及时、完整地提交项目档案,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五、服务要求(1)工作要求1)供应商应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本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本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按质按时完成;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做好预案,确保项目按质按时完成;3)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应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4)供应商应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服务,承担方案中所有责任。承诺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2)工作方式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3)人员要求监理单位应安排有丰富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执行此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其他组成人员,并保证其机构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的稳定,如因不可抗力需调整,应经采购人同意,调整后的人员经验及能力不低于原有人员。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供应商应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管理权限,并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调动相关资源的权力,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因此应当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得更换。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监理团队,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监理责任。监理团队人员构成至少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驻场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执行阶段和监理需求,监理团队人员应具备项目过程咨询、项目管理、系统设计等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备丰富的项目监理经验。监理团队应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采购人拟定的相关管理制度。12)项目启动建设后成交供应商实际所派项目监理团队的组成和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项目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若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更换团队成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报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人员稳定性要求(4)工作实施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设备和工具,应妥善使用业主所提供的设施。2)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监理文件制度、监理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4)供应商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5)供应商应对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项目实施的一切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5)监理工作质量要求1)供应商对监理的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的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交付。2)供应商必须定时(每周)向采购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6)其他要求1)供应商有责任为采购人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3)由于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不符合相关规范和质量要求,供应商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4)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5)如果因供应商监督不力,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要向采购人赔偿承建单位造成的损失。6)供应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业主单位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采购人。7)供应商须安排专人协助采购人负责项目文档管理,整理记录归档采购人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整理记录项目各阶段里程碑成果文档;对归档文件进行审查把关,协助采购人进行文档归档整理工作;建立管理平台监理工作文件,按时提供采购人。8)供应商应对于系统的工作中出现的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组织协调。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并进行会议记录。六、项目验收供应商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后,应及时对本项目进行总结,准备验收材料,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具备验收条件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会,听取监理服务总结报告,审阅监理工作文档,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工作进行验收。供应商申请验收提交的监理工作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理大纲2)监理合同3)监理规划4)监理实施细则5)监理周报6)监理月报7)会议纪要8)监理通知9)监理联系单10)阶段性报告11)监理专题报告12)监理总结报告13)其他与监理工作有关的资料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鉴定评估升级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