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招标公告(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项目概况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82202306003664 
    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标项一1820000/,标项二16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标项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前期测量),具体见采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标项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标项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竣工测量),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标项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科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001118 
    质疑联系人:邹科寅    
    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0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胜山镇慈溪市工贸大厦B座21层2118室             
    传    真:0574-63976705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海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976705 
    质疑联系人:蔡素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9767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传    真:0574-63032032
    联 系 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doc招标文件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doc397.2K

招标文件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doc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330282202306003664采购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温馨提醒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1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18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1第六章商务条款24第七章附件2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306003664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一:1820000元、标项二:168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标项一)数量:2600亩预算金额(元):18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前期测量),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标项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标项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标项二)数量:2400亩预算金额(元):16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竣工测量),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标项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1118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邹科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001118质疑联系人:邹科寅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01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胜山镇慈溪市工贸大厦B座21层2118室传真:0574-63976705项目联系人(询问):陆海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976705质疑联系人:蔡素华质疑联系方式:0574-6397670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传真:0574-63032032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报价包括研究费、技术资料、人员费用、管理费用、保险、税费等有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参加采购活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无需单独报价。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供应商投多个标项的,按第七章附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4、中小企业声明函;A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6、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附后);B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附后);B6、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附后);B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加盖对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4)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胜山镇慈溪市工贸大厦B座21层2118室),联系方式:陆海央,0574-63976705、13968219726。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1444184@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线准时参加。3、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6)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7)第一阶段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按第一阶段开标顺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4、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的,以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为准,附件中须上传供应商盖章的《质疑函》。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最高限价)350万/年,其中:标项1:182万元/年(最高限价:182万元/年),每亩最高限价700元/亩;标项2:168万元/年(最高限价:168万元/年),每亩最高限价700元/亩;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或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贰万壹仟元整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具体金额为:标项1:10920.00元;标项2:10080.00元。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75358332140开户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标项1至标项2的顺序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标项1至标项2的顺序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不分标项),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各标段价格分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后,汇总各评委各标段的总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各标段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及“综合得分”:按照标项1至标项2的顺序,进行价格分计算;并计算各标项的综合得分。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项,若供应商被推荐为标项1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标项2的价格分计算,并不作为标项2的有效供应商,依此类推。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各标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项,若供应商被推荐为标项1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标项2的价格分计算,并不作为标项2的有效供应商,依此类推。2.3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为该标段的中标供应商。某标段的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4.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磋商报价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磋商报价的内容。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7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适用所有标项 供应商分值技术分51分1、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技术要点、工作内容及质量保障等进行全面合理的技术设计和详细的阐述进行综合评审:能够深入理解项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整、合理、技术先进的得 20 分;制定的实施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基本满足规范、质量和采购要求的得 15 分;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够明确,方案不可行性的得10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得0分。20技术分51分2、安全生产保障:具有完善的测绘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体系、定期教育、具体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置措施等方面进行打分,完整、科学、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基本完整、科学的得 7 分,不完整、有漏洞的得 3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10技术分51分3、本地化服务: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本地化服务方案,供应商已有服务场所的稳定性及服务场所相对本项目服务地点的便捷性等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便捷性服务相关证明或承诺进行综合评议。供应商已有服务场所稳定,能提供便捷的服务能力,方案内容齐全完整的得7分;供应商基本提供便捷的服务能力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供应商不能够有效的开展后续服务或内容混乱不齐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7技术分51分4、项目拟投入仪器设备情况: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配备完整、专业性强、数量多、先进的得7分;配备完整但专业性一般、仪器设备陈旧的得5分;仪器设备的配备完全不能满足项目所需或所投仪器设备与本项目无关的得3分,完全不符合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7技术分51分5、服务承诺及措施:根据投标供应商服务承诺及措施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7分;内容比较完整、充实,措施有待改进的得5分;内容不完整或有欠缺,偏离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7商务分19分6、项目团队实力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力资源安排情况: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测绘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人得6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测绘类专业中级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相关职称证书、近三个月(除开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6商务分19分7、同类项目业绩情况: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表土剥离测量业务或地形测量业务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商务分19分8、企业实力: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航空摄影专业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的得3分,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6商务分19分9、投标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上述3项体系认证的得4分,提供上述任意2项体系认证的得2分,提供上述任意1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上述证书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4商务和技术得分(70分)70注: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350万元/年,其中标项一最高限价为182万元/年,标项二最高限价为168万元/年,每亩最高限价700元/亩;投标价超过预算价和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5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项,若供应商被推荐为标项1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标项2的价格分计算,并不作为标项2的有效供应商,依此类推。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2-序号5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 供应商分值价格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30报价得分(3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招标人(甲方):合同编号: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量范围:慈溪市范围内,具体项目由甲方委托为准。第二条测量内容:甲方委托的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形成纸质和电子数据成果资料。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第四条测量费:元/亩*亩=元(大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乙方应按要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第七条乙方应将测绘项目的成果按单个项目于甲方约定日期前交甲方验收。第八条乙方应当于单个项目成果交付前三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作完成验收。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对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成果有对第三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1、按月支付服务费(数量按实结算),费用支付前根据违约情况(如有)扣除应扣款。乙方按月将所完成项目费用清单和项目测量成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给甲方,自提交之日起,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核实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测量费),甲方没有受理的项目,费用不予结算。实际支付金额应扣除当月违约罚款金额(如有)。2、全部合同期结束,乙方将所有完成项目测绘费用清单报甲方,甲方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工作量变更需提供甲方书面委托资料,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扣除罚款金额,如有)。注:乙方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领取费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扣除服务过程中应扣的款项:如违约金等)。所有款项均不计息。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服务费金额经甲方核定并核拨;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的,服务经费结算至合同终止当月为止。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1、自接到甲方测绘委托书后,乙方进入现场工作,由于甲方原因终止测绘的,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应由甲方支付相应比例的工程款。2、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测量费的20%向甲方赔偿。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工程款的3‰计算。因天气、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委托方提供的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委托方提供的原因产生的责任由委托方负责)。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测量费总额的20%赔偿损失。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第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需求”的要求提交成果资料。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测量成果有直接关系的测量资质和测量人资格等有关资料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第十五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因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人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招标人住所:承揽人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月日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标项划分本项目测量工程量暂定,标项一测量工程量暂定2600亩,标项二测量工程量暂定2400亩。二、工作内容1、前期测量内容:控制测量、1:500前期地形测量、高程加密测量、边界放桩测量、面积计算。项目区实施前正射影像图,要求地面像素分辨率达到3CM以上。2、竣工测量内容:1:500竣工地形测量、高程加密测量、边界核实测量、面积核实计算、土方量核实计算。项目区实施后正射影像图,要求地面像素分辨率达到3CM以上。三、主要技术依据标准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3、《全球定位城市测绘技术规范》CJJ/T73-2010;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绘规范》GB/T18314-2009;5、《国家三、四等水准测绘规范》GB/T12898-2009;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8、《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9、《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DT/T14014-2007;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1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14、《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15、《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2014);16、《浙江省土地整治测量与调查技术规定》(试行);17、《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18、《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浙土资【2008】200号);19、《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85号);20、《宁波市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测量技术规程》DB3302/T1004-2004;21、《宁波市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DB3302/T1005-2004;22、《NBCORS网络RTK测量技术规定》;23、《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与再利用工作实施办法》(慈政办发【2005】162号)。测量项目执行以上国家、省、市相关的规范标准。如在本“技术依据标准”中未明确的,而国家、省、市相关测绘规范、规定、细则等已有规定的,则应执行其相关规定。四、相关要求1、需提供的测量成果1.1前期测量成果:测量技术报告(含控制点成果表、界桩成果表、面积表、1:500地形测量图)。1.2竣工测量成果: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含界址核实表、面积核实表、土方量计算单、1:500竣工测量图)。2、成果提交▲2.1提交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测量工作,并将测绘项目的成果按单个项目于采购人约定日期前提交采购人验收。2.2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成果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需达到技术依据标准中的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又非采购人提供的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中标供应商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采购人提供的原因产生的责任由采购人负责)。五、项目验收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成果必须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并确保通过招标人的检查验收,数据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供应商应当于单个项目成果交付前三日内通知招标人验收,招标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根据技术依据标准,对其所完工的测绘工作完成验收。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2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工作量:标项一2600亩,标项二2400亩。本次招标测量工作量均为暂定,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4付款方法和条件:1、按月支付服务费(数量按实结算),费用支付前根据违约情况(如有)扣除应扣款。 中标供应商按月将所完成项目费用清单和项目测量成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给采购人,自提交之日起,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核实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测量费),采购人没有受理的项目,费用不予结算。实际支付金额应扣除当月违约罚款金额(如有)。2、全部合同期结束,中标供应商将所有完成项目测绘费用清单报采购人,采购人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工作量变更需提供采购人书面委托资料,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扣除罚款金额,如有)。注:中标供应商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领取费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扣除服务过程中应扣的款项:如违约金等)。所有款项均不计息。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服务费金额经采购人核定并核拨;若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的,服务经费结算至合同终止当月为止。5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提供合同总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3、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行完毕无违约扣款情况下全额退还(无息)。6授予合同: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推荐排序居次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2、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3、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7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它事故,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编制说明:投多个标项的,“资格文件”内容一致。封面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________(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A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A6、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商务和技术文件编制说明:投多个标项的,“商务和技术文件”内容一致。封面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________(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6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资料所在页码(如需)注: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清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服务采购项目标项: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在本项目中的用途备注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年月日B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编制说明:投多个标项的,“报价文件”内容按各标项分别制作。封面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________(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标项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投标报价(元)1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标项一) 2600亩 元/亩2 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标项二) 2400 亩 元/亩注:1、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2、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标项一数量2600亩,最高限价182万元/年;标项二数量2400亩,最高限价168万元/年;每亩最高限价700元/亩。供应商(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标项: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单价数量费用合计小写:大写:注:1、本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致。2、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研究费、技术资料、人员费用、管理费用、保险、税费等费用均计入报价。3、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但必须注明具体的细目内容,栏目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盖章):日期: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慈溪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开标现场,供应商如发现有上述相关利害关系的,应签署提供,未提供的视为不存在上述关系。评分索引表(建议放在目录之前)供应商分值自评分资料所在页码注:1、供应商对客观分可以进行自评分,主观分可以不用自评分。2、本表只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测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