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卫辉市乡村振兴局2023)



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06月30日

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项目编号:卫交采2023GZ030号
卫辉市乡村振兴局的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审批部门(2023-06-10)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占地20亩,1、建设连栋温室2栋,总面积7040平方;2、大拱棚2座,面积共计900平方米;3、新建围墙、砖砌渗水池等相关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至2023年7月7日18:00止。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用代码:114107817708815376)
联系电话:0373-4472010
卫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机构代码:11410781MB0U074969)
联系电话:0373-4494426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
联系人:耿方亮
联系电话:137825865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中大道西侧新乡长德商贸城16层1621室
联系人:刘萌芸
电话:17744665505点击打开链接
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已审格,问意霖韬工程咨询LINTAOENGINEERINGCONSULTING招标人:卫辉市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其期:二零二三年六月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57霖韬工程咨询LINTAOENGINEERINGCONSULTING招标人:卫辉市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4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74.投标215.开标226.评标237.合同授予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410.异议和投诉25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8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39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1一、法定代表人申明44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45(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6(二)授权委托书47(三)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48(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9(五)财务状况表50(六)项目管理机构51(七)资格审查其他资料53三、商务标部分5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4(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6(三)承诺书57(四)其他材料61四、技术标部分62第一章招标公告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卫交采2023GZ030号卫辉市乡村振兴局的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审批部门(2023-06-10)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占地20亩,1、建设连栋温室2栋,总面积7040平方;2、大拱棚2座,面积共计900平方米;3、新建围墙、砖砌渗水池等相关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4、工程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工期要求:90日历天。7、质量要求:合格。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9、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对)。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5、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至2023年7月7日18:00止。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8时30分2、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六、监督部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用代码:114107817708815376)联系电话:0373-4472010卫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机构代码:11410781MB0U074969)联系电话:0373-4494426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卫辉市乡村振兴局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联系人:耿方亮联系电话:1378258650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中大道西侧新乡长德商贸城16层1621室联系人:刘萌芸电话:17744665505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6月3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卫辉市乡村振兴局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联系人:耿方亮联系电话:1378258650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霖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中大道西侧新乡长德商贸城16层1621室 联 系 人:刘萌芸电 话:177446655051.1.4项目名称2023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1.1.6工程概况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1.11分 包☑不允许(劳务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除外)□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招标文件的组成除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将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投标人。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如有)。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 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版块。2、投标人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收款单位: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卫辉市中心支行帐号: (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6.2近年财务状况详见招标公告3.7是否允许上传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8.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3.8.4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 CA 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 印章。(3)采用联合体的投标的,牵头人签章,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签章。4.2.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备注: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共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前3名。 7.3.1履约保证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3%;履约担保形式:转账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限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佰陆拾壹万贰仟壹佰壹拾肆元捌角贰分(¥5612114.82元)注: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 “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文件11.3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否☑是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要求,编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1.4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1.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本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11.6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节规定的情形及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外,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1.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1.10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1.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12招标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问题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开工后,预付中标价的30%的工程款;工程进度累计达70%,第二次支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三次支付中标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决算审定后,累计支付至工程决算审定金额的100%;中标价的3%的履约保证金转化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并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及当地相关规定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7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1.13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投标人需要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3、招标公告同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CA 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5、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均予认可。11.14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11.15特别说明1、本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相关证件原件,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上传的所有扫描件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概况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如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在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仍在执行期的;(10)在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仍在执行期的;(11)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签发前,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1.1.1.5.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标准及合同协议书规定及当地相关规定计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12.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1.13.1.13付款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招标文件1.1.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或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澄清要求。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及变更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网上补遗形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适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网上补遗形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4.2.4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1.1.3.3.投标文件1.1.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两个部分内容组成:一、法定代表人申明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财务状况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三、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承诺书(四)其他材料四、技术标部分1.1.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本次投标报价应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结合自身管理水平及期望得到的利润等因素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2.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损失将不会赔偿。3.2.5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中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1.1.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1.3.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①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须为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并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会员库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如存在实际转账账号与会员库中账号不一致的情况,请修改会员库“基本信息”中“开户账号”为实际转账账号,修改完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电话:0373-3687650②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开户行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保证金交到下列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③保证金交纳步骤:当把保证金(注:投标人必须单笔足额缴纳保证金)转入系统获取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之后,到系统中点击“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单笔查询”查看金额是否到账,如下图:Epoin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台交易乙方徐级,欢迎您!面关团中2017年07月17日15日40分03工程业务全告同共套标国编号:标级称:的情况录入号维工申请南标心输号子号已理纳金额单笔者1201705145-2系统测试】保正金分包】1704021484000032150100Q未教足建工程中行日通当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点击“单笔查询”进入界面,点击“打印保证金回执单”。如下图:保证金单笔明细查询查询打中国热单0标段(包)信息好限图号考:202时17051190好发包名牌:斯多市改府采限贵10510开标时间:保江交置业时间:子账号:170402143800022054生成回执单中心经山T具于国中国0600%P世活动217年行点击打印,打印出回执单。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4未中标单位在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后(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1个工作日内退还。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1.3.5.3.5资格审查资料(仅适用于资格预审的情形)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3.6.3.6资格审查资料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4其他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公告。1.1.3.7.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1.3.8.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3.8.2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3.8.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4签字或盖章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具体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适用)4.2投标文件的上传4.2.1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4.2.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4.2.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投标文件的;②未按规定报名或和报名时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通过电子化平台撤回其已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4.3.3如果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重新制作导出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4.3.4电子化平台以投标人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1.1.4.5.开标1.1.4.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1.1.4.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4)开标结束。1.1.4.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1.5.6.评标1.1.5.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1.5.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1.5.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1.6.7.合同授予1.1.6.1.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2.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1.6.3.7.3工程质量保修保证、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担保,同时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按“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1.6.4.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1.7.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或否决所有投标的。(3)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要求重新招标的。1.1.7.2.8.2不再招标属于第8.1条第(1)种情况时,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1.8.9.纪律和监督1.1.8.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8.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8.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8.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异议和投诉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和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10.2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10.3异议人、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恶意异议、投诉:(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2)向网络、报刊等媒体提供失实信息,或利用移动通讯终端散发失实信息的;(3)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异议、投诉的,造成不良影响的;(4)对同一投诉人三年内,被行政监督部门以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为由驳回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的;(五)拒绝配合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前款第(1)项所述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是指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来源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泄露的评审情况、投标文件等应保密的事项,或者投诉人无法证明来源合法性的证据材料。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1)异议人、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异议、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异议人、投诉人不能证明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是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取得的;(4)异议书、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有关规定的;(5)超过异议或投诉时效的;(6)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7)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的;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8)异议人、投诉人主动撤回异议、投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的。10.5异议程序10.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10.5.2对开标的异议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提出,其它异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异议,应通过电子化系统平台提出。10.5.3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场予以解释说明或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不具备现场答复条件的可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和答复应当当场予以记录。招标人收到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立即进行核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同时报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5.4经招标人核查,评标报告可能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可申请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补充或纠正;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评标。需要复议、重新招标或评标的,应经行政监督部门核实。10.6投诉程序10.6.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招标人答复异议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依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10.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相关请求及主张;(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的异议书和异议答复文件。已向其它有关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1.1.9.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1.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函签章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1.1.1形式评审标 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1.2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2资格评审标 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2资格评审标 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2资格评审标 准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2资格评审标 准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2资格评审标 准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2资格评审标 准注:以上资格评审资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清晰可辨扫描件。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不可竞争费按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足额计取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25 分商务标:50 分综合标:25 分 1.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只有属于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控制价的(95%-100%)范围之间的的投标人。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K 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0.5。其中: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 家时(不含5 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 100%~95%范围内,以招标控制价的 95%为评标基准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不在控制价的(95%-100%)范围之间的投标报价及在控制价的(95%-100%)范围之间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同样参与报价评分。1.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审内容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1、内容完整性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6、工期保证措施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8、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10、风险管理措施1.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制(合格的25 分,不合格的0 分,缺项为不合格)。以上10 项内容如有缺项则不合格。如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必须写出不合格的理由。1.2.4(2)商务标(50分)投标报价(5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满分 50 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的比例在满分 50 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的比例在满分50 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各项评分均采用插值计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1.2.4(3)综合标(25分)人员配备(2.5分)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配备齐全并具有合法有效岗位证书的得2.5分,缺少一个本项不得分。1.2.4(3)综合标(25分)企业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温室、大棚相关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加2分,最多得2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2.4(3)综合标(25分)企业荣誉(3分)投标人被评为AAA级企业得3分,AA级的2分,没有不得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2.4(3)综合标(25分)中小企业政策加分(2.5分)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小微企业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政策加分=报价得分×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分值0-2.5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指建筑业。1.2.4(3)综合标(25分)服务承诺(15 分)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得 0-3 分;2、工程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及服务承诺得 0-3 分;3、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及措施得 0-3 分;4、在施工期间保证并承诺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确保工程连续性施工承诺及措施得 0-3 分;5、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能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承诺得 0-3 分。注:综合标评审内容中涉及的相关证书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若扫描件不清晰或未加盖电子签章则不予计分。条款号编列内容2评 标程 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2.1.1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1.1.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从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三个方面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的权重占25%,商务标的权重占50%,综合标的权重占25%。其主要内容和参考分值如下:1、技术标的评标分值:25分(详见综合评估法前附表1.2.4(1))。2、商务标的评标分值:50分(详见综合评估法前附表1.2.4(2))。3、综合标的评标分值:25分(详见综合评估法前附表1.2.4(3))。4、计分办法:(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评定分数=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其中,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由电子评标系统自动评审;投标内容等其他内容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2)综合标评审和评分;(3)商务标评审和评分由电子评标系统辅助完成;(4)汇总评分结果。A4.2技术标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技术标的评分结果。A4.3综合标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综合标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综合标的评分结果。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和综合标评审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并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A4.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6汇总评分结果由电子评标系统辅助完成汇总并按得分高低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3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无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文件的。B1.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网上下载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任务书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乙方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乙方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非格式,投标人可自行调整)一、法定代表人申明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财务状况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三、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承诺书(四)其他材料四、技术标部分注:目录(非格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此处不作为评审依据。1.1.一、法定代表人申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一切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1.2.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项目名称: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附:保证金支付回执或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保函,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招商银行:你方于已成功缴纳(新乡市政府采购0510测试-zig201705119)新乡市政府采购测试0510保证金300000元·请持本凭证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05月18日费用支付成功后,保函自动生成,如下图帮助申请方在线预览下载PDF测试投PDF投标委托担保合同(453000JT201911050003).pd担保方在线预览下载PDF河南嘉泰工程控质有限公司河南嘉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PDF投标保函(453000JT201911050003).pdf通发放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自行添加表格,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五)财务状况表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六)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注:(表格由投标单位自行拓展)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是否有在建工程情况:注:表格由投标单位自行拓展。(七)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三、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工期(交货期/监理周期/设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1.2.0.1.2、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范围项目经理专业及级别注册编号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递交投标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有效期备注:备注:1、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补充填写,可另附页。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承诺书1、信誉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信誉良好,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我方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一经发现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2、卫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主管部门: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本单位不与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以向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四、本单位开标后不擅自撤销投标,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再进行质疑;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同意财政监管部门予以公示且一年内不参与新乡市政府采购项目。五、本单位中标后积极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转包他人。六、本单位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不存在无实据、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恶意投诉行为。七、本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不提供虚假材料和情况。八、本单位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九、本单位同意承诺内容在“信用河南”及相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承诺日期:注:卫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做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符合监狱企业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符合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其他材料四、技术标部分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蔬菜育苗及高效大棚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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