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投曹妃甸场招标公告(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2023)


内容为:
   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
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公告
一、 公司简介
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销公司”)是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燃料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燃料公司负责为集团公司内电厂提供燃料采购、燃料调运、燃料储存等专业服务。储销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储备、煤炭经营贸易及货物进出口。
二、 项目编号
CXCD2023017-018
三、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一轮报价
四、 投标报价时间
2023年7月4日14:00——2023年7月5日10:00
五、 澄清截止时间
 2023年7月5日 09:00 (对于首次备案的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可在澄清截止时间之前向我司查询。)
六、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提交最新年审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结算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证明、供方投标备案电子邮箱、境内煤炭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相关格式按《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达 储销公司审核,资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已经在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完成备案且审核通过的供应单位,无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报价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交易,投标人需通过邮箱报价。
2、电子邮箱报价:将盖章的报价扫描后发至:changdijingjia@gdyd.com,标题注明招标段编号。报价的电子邮箱须按要求提前备案,备案方法见本公告“第十一条之第3款”。
八、 招标煤炭的煤种、质量、交货方式及交货期及其他说明
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基本价不包括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目前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参考价为21.77元/吨,具体以港口最新收费为标准。
1、 报价数量:要求供应商的最小报价列数X≥1列(X为整数,按0.84万吨/列计算)。
2、 交货期: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4日
3、 交货方式:国投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场地列接)
4、 煤种及质量指标
5500千卡/千克、5000千卡/千克高灰熔点烟煤,具体指标详见附件CXCD2023017-018招标公告内容。
5、其他说明:本项目是根据储销公司内部采购相关的何种规定或规则进行的企业公开采购的行为,不是《招标投标法》所称的招标行为,也不受《招标投标法》相关条款的约束。
九、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应在储销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日期与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弃标。
十、 报价无效情况
1、报价应为整数,否则视为无效。
2、其他无效报价情况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第二十三条”。
十一、 报价注意事项
1、有意参与招标的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的《报价单》格式填写完整。
2、报价的电子邮件标题上注明招标段编号。
3、采取电子邮件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投标。供应商报价的电子邮箱应与资质同时提前备案,按招标文件中的《报价电子邮箱确认证明》格式提供备案。未备案的电子邮箱所发邮件视为无效,各供应商只能有一个备案邮箱。
4、投标人须在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投标报价时间内报价,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 验收方式、质量奖罚、结算方式
详见《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中合同范本,供应商所有报价应基于并同意该合同条款。
十三、 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
唐山秦华煤炭检验有限公司/河北广业煤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十四、 招标交易规则
见招标文件中的《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
十五、 招标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904室
十六、 投标文件和合同送达以下地址
1、 邮寄地址
广州市 天河区 天河东路2号 粤电广场 南塔1904室 ,邮编:510630
2、 业务联系人:
李永刚:电话020-85138131/13533384600
贺瑞锋:电话020-85138133/13503032116
3、监督小组联系人:黄崇君:电话020-8513814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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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b4051cd076964767908be411add4dd10&fileName=高灰熔点-招标公告(场地交货)0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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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f83fb3e1286f49d0b2d2dd92471aa2ef&fileName=低灰熔点-招标公告(场地交货)0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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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a6070a25c5b246a295b8f1857408380a&fileName=招标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场地交货).docx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a6070a25c5b246a295b8f1857408380a&fileName=招标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场地交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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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1d5c5c47deb9429d9edaa5970fc19f1d&fileName=CXCD2023017报价单(场地交货).doc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1d5c5c47deb9429d9edaa5970fc19f1d&fileName=CXCD2023017报价单(场地交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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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cb5f350ddc4e4b0bb179f7859ca88bc1&fileName=CXCD2023018报价单(场地交货).doc

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公告公司简介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销公司”)是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燃料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燃料公司负责为集团公司内电厂提供燃料采购、燃料调运、燃料储存等专业服务。储销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储备、煤炭经营贸易及货物进出口。项目编号CXCD20230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一轮报价投标报价时间2023年7月4日14:00——2023年7月5日10:00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对于首次备案的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可在澄清截止时间之前向我司查询。)投标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交最新年审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结算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证明、供方投标备案电子邮箱、境内煤炭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相关格式按《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达储销公司审核,资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已经在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完成备案且审核通过的供应单位,无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交易,投标人需通过邮箱报价。2、电子邮箱报价:将盖章的报价扫描后发至:changdijingjia@gdyd.com,标题注明招标段编号。报价的电子邮箱须按要求提前备案,备案方法见本公告“第十条之第3款”。招标煤炭的煤种、质量、交货方式及交货期及其他说明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基本价不包括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目前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参考价为21.77元/吨,具体以港口最新收费为标准。报价数量:要求供应商的最小报价列数X≥1列(X为整数,按0.84万吨/列计算)。交货期: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4日交货方式:国投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场地列接)煤种及质量指标低位热值Qnet,ar(千卡/千克)全水分Mt(%)硫分St,ar(%)挥发分Var(%)灰分Aar(%)灰熔点ST(℃ )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5500<5300≤13>16≤0.6>1.522-33<20,>35≤20>23≥1350<13005000<4800≤13>16≤0.6>1.522-33<20,>35≤25>28≥1350<1300备注:煤炭质量还应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否则买方有权拒收。5、其他说明:本项目是根据储销公司内部采购相关的何种规定或规则进行的企业公开采购的行为,不是《招标投标法》所称的招标行为,也不受《招标投标法》相关条款的约束。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储销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日期与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弃标。报价无效情况1、报价应为整数,否则视为无效。2、其他无效报价情况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第二十三条”。报价注意事项1、有意参与招标的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的《报价单》格式填写完整。2、报价的电子邮件标题上注明招标段编号。3、采取电子邮件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投标。供应商报价的电子邮箱应与资质同时提前备案,按招标文件中的《报价电子邮箱确认证明》格式提供备案。未备案的电子邮箱所发邮件视为无效,各供应商只能有一个备案邮箱。4、投标人须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投标报价时间内报价,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验收方式、质量奖罚、结算方式详见《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中合同范本,供应商所有报价应基于并同意该合同条款。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唐山秦华煤炭检验有限公司/河北广业煤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招标交易规则见招标文件中的《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招标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202室投标文件和合同送达以下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202室,邮编:510630业务联系人:李永刚:电话020-85138131/13533384600贺瑞锋:电话020-85138133/135030321163、监督小组联系人:黄崇君:电话020-85138143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公告公司简介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销公司”)是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燃料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燃料公司负责为集团公司内电厂提供燃料采购、燃料调运、燃料储存等专业服务。储销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储备、煤炭经营贸易及货物进出口。项目编号CXCD20230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一轮报价投标报价时间2023年7月4日14:00——2023年7月5日10:00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对于首次备案的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可在澄清截止时间之前向我司查询。)投标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交最新年审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结算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证明、供方投标备案电子邮箱、境内煤炭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相关格式按《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达储销公司审核,资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已经在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完成备案且审核通过的供应单位,无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交易,投标人需通过邮箱报价。2、电子邮箱报价:将盖章的报价扫描后发至:changdijingjia@gdyd.com,标题注明招标段编号。报价的电子邮箱须按要求提前备案,备案方法见本公告“第十条之第3款”。招标煤炭的煤种、质量、交货方式及交货期及其他说明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基本价不包括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目前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参考价为21.77元/吨,具体以港口最新收费为标准。报价数量:要求供应商的最小报价列数X≥1列(X为整数,按0.84万吨/列计算)。交货期: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4日交货方式:国投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场地列接)煤种及质量指标低位热值Qnet,ar(千卡/千克)全水分Mt(%)硫分St,ar(%)挥发分Var(%)灰分Aar(%)灰熔点ST(℃ )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5500<5300≤18>21≤0.6>1.522-33<20,>35≤11>14≤1250>13005000<4800≤18>21≤0.6>1.522-33<20,>35≤16>19≤1250>1300备注:煤炭质量还应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否则买方有权拒收。5、其他说明:本项目是根据储销公司内部采购相关的何种规定或规则进行的企业公开采购的行为,不是《招标投标法》所称的招标行为,也不受《招标投标法》相关条款的约束。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储销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日期与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弃标。报价无效情况1、报价应为整数,否则视为无效。2、其他无效报价情况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第二十三条”。报价注意事项1、有意参与招标的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的《报价单》格式填写完整。2、报价的电子邮件标题上注明招标段编号。3、采取电子邮件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投标。供应商报价的电子邮箱应与资质同时提前备案,按招标文件中的《报价电子邮箱确认证明》格式提供备案。未备案的电子邮箱所发邮件视为无效,各供应商只能有一个备案邮箱。4、投标人须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投标报价时间内报价,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验收方式、质量奖罚、结算方式详见《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中合同范本,供应商所有报价应基于并同意该合同条款。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唐山秦华煤炭检验有限公司/河北广业煤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招标交易规则见招标文件中的《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招标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202室投标文件和合同送达以下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202室,邮编:510630业务联系人:李永刚:电话020-85138131/13533384600贺瑞锋:电话020-85138133/135030321163、监督小组联系人:黄崇君:电话020-85138143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烟煤招标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国内烟煤招标交易规则2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术语和定义2第三章交易资格3第四章交易过程4第五章履约保证金/保函5第六章违约与处理5第七章投诉与处理6第八章附则6第二部分合同范本7第三部分:其他相关资料16报价电子邮箱确认证明17结算账户确认证明18《授权委托书》19第一部分国内烟煤招标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销公司)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开展的国内煤炭招标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客观体现煤炭市场情况,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招标人及投标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储销公司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或线下开展的国内煤的招标交易业务。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煤炭招标采购是指储销公司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对外公布煤炭需求数量、供货时间、质量标准、合同条款等相关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竞相出价,赢取供货资格的一种交易模式。第四条投标人是指具备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或储销公司供应商资格、并按要求提交有效的相关文件参与储销公司招标采购的供应商。第五条中标人是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缴纳的用于保证合同订立、保障合同履行的担保资金;履约保函是指为达到与履约保证金相同的目的,要求供应商出具的由银行开立的信用文件。第七条采购最高限价是储销公司为了控制采购风险,建立止损而设置的价格。第八条国内煤炭场地交货港口仅限于国投曹妃甸港口。第九条投标人招标备案电子邮箱是指投标人用于招标文件投递的电子邮箱,投标人需提前将此电子邮箱在储销公司备案,以提高报价的安全性。投标人将已盖公章的报价扫描、通过备案的电子邮箱发送至储销公司招标专用电子邮箱。第十条报价专用邮箱是指在公告中列明的储销公司专门用于接收电子报价的邮箱。第十一条线下投标是指以电子邮件报价的方式参与招标。第三章交易资格第十二条投标人须在公告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最新年审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结算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证明、供方投标备案电子邮箱、境内煤炭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相关格式按《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达储销公司审核,经储销公司审核通过后,取得投标资格。已经在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完成备案且审核通过的供应单位,无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是获得燃料公司或储销公司供应商资格的企业法人。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对其参与储销公司招标采购业务的一切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招标交易过程中,若投标人违规或恶意操作给其他投标人或储销公司造成损失的,储销公司有权暂停或取消该投标人的交易资格。第十六条参照燃料公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办法》,处于暂停合作期内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储销公司招标的资格。在停止合作期间,与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也不具备参加储销公司招标的资格。第四章交易过程第十七条招标时间以储销公司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公告为准。如需调整交易时间或暂停交易,储销公司将提前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公告。第十八条储销公司提前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公布采购煤炭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煤炭需求数量、品种(产地)、质量指标、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招标时间、交易规则和相关合同文本等。第十九条投标人自主报价。第二十条招标交易设置一轮报价,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参考市场成交价格或相关指数。第二十一条报价提交时间截止之后,不可以主动撤单;报价有效期不短于公告及相关附件的要求。第二十二条招标采购交易业务计量单位为“吨”,计价单位为“元/吨”(含增值税)。第二十三条出现以下情况时,视为无效报价(如以下规定均无法判定报价的有效性,报价文件仍出现表述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地方,储销公司将自行判定报价的有效性)。报价函填写不完整、涂改、删除,或不符合招标要求。报价递交时间超出公告要求时间。如发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实际控制人相同的,其报价无效。如发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为关联方,凡涉及的投标人报价单均无效。第二十四条当储销公司发现价格异常包括有被操纵的怀疑或明显高于市场水平时,可以终止该次招标活动。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处罚。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否则,储销公司有权不对合同进行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可以在向储销公司提供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履约保函后,向储销公司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须按储销公司提供的保函格式开出,以储销公司为受益人,且有效期不得少于合同交货期后的180天。第二十六条在招标交易过程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遭遇自然灾害、黑客攻击、系统(包括网络、硬件、软件)故障,或任何第三方引起的不可归因于储销公司原因导致的交易异常、中断或交易程序无法完整履行,交易显失公允等情况,本次交易无效。第五章履约保证金/保函第二十七条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处罚。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否则,储销公司有权不对合同进行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后,若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的,储销公司将按合同条款扣罚保证金/保函。第二十八条买卖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保函的处置按合同条款执行。第六章违约与处理第二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况时,储销公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参照燃料公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一)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二)由于卖方原因未履行合同。(二)煤炭质量到达拒收条件且被买方拒收。(三)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条出现以下情况时,参照燃料公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一)由于供应商税务问题,导致储销公司需配合税务稽查。(二)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煤炭卸至其它非买方专用场地或指定的场地(场地交货)。第七章投诉与处理第三十一条若招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向监督小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经监督小组审核后,若确认上述情况属实,则该招标结果无效。监督小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招标公告中公布。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由储销公司负责修订。第三十三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储销公司。第三十四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二部分合同范本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现货煤炭购销合同(曹妃甸场地交货)合同编号:签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买方(甲方):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卖方(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卖方向买方所供煤炭,在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曹妃甸港”)场地交货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煤炭产地及煤种煤种:烟煤交货期限及数量交货期限: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以轨道衡衡重报告上的时间为准。2.2.合同基本数量:万吨±10%,结算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质量标准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具体按照公告内容填写)质量指标 千卡/千克质量项目质量指标标准拒收低位发热量Qnet,ar(kcal/kg)水分Mt(%)灰分Aar(%)挥发分Var(%)硫分St,ar(%)软化温度ST(℃)固定碳FC,ad(%)可磨性HGI(%)粒度0-50mm(%)任何一列质量任一项目指标处于第3.1条拒收范围,买方有权拒收该列次全部货物,如买方同意接收,则按5.3条和6.2条执行;如买方不同意接受,参照本合同第9条和第13条规定执行。卖方供应的煤炭除符合第3.1条标准规格外,还应符合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后续出台的相关制度,否则买方可以拒收。运输方式、到达站、收货人、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到达站:曹妃甸西站(国投曹妃甸港)。收货人: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其他收货人。交货方式:场地交货。交货地点:国投曹妃甸港买方专用场地或买方指定、同意接收的其他场地(下称:场地)。价格结算价格=场地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场地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规格的,Qnet,ar=(报价单低位热值)千卡/千克的煤炭国投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基本价(全额含税)元/吨,场地交货基本价的不含税价元/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质量调整价等相关调整价在含税价格上进行调整。质量调整价:质量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挥发分调整价+硫分调整价+灰熔点调整价格发热量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以第3.1条“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中的低位发热量标准值为基点,以为发热量调整价单价(下称“热调单价”)实行分段扣罚,各区间调整价合并计算。高于标准值(含)部分按1倍热调单价奖励。低于标准值200千卡/千克及以内部分按1倍热调单价扣罚。低于标准值200千卡/千克至300千卡/千克之间部分按2倍热调单价扣罚。低于标准值300千卡/千克及以上部分按3倍热调单价扣罚。发热量调整价计算公式(四舍五入P/Q0保留三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Q满足以下条件时发热量调整价公式Q0<Q(Q-Q0)×(P/Q0)Q0-200≤Q<Q0(Q-Q0)×(P/Q0)Q0-300<Q<Q0-200-200×(P/Q0)+[Q-(Q0-200)]×(P/Q0×2)Q≤Q0-300-200×(P/Q0)-100×(P/Q0×2)+[Q-(Q0-300)]×(P/Q0×3)(P:场地交货基本价;Q0:低位发热量标准值”;Q:低位发热量交货验收值)挥发分调整价:5.3.2.1当结算挥发分Var未达到拒收范围时,挥发分调整价=0元/吨。5.3.2.2当结算挥发分Var达到拒收范围时,挥发分调整价=-3元/吨。硫分调整价:5.3.3.1当结算St,ar<0.4%时,硫分调整价=2+(0.4%-St,ar)÷0.1%×2元/吨。5.3.3.2当0.4%≤结算St,ar<0.6%时,全硫调整价=(0.6%-St,ar)÷0.1%×1元/吨。5.3.3.3当0.6%≤结算St,ar≤S0+0.2%时,硫分调整价=0元/吨。5.3.3.4当S0+0.2%<结算St,ar≤S0+0.6%时,硫分调整价=(S0+0.2%-St,ar)÷0.1%×2元/吨。5.3.3.5当S0+0.6%<结算St,ar≤S0+0.9%时,硫分调整价=-8+(S0+0.6%-St,ar)÷0.1%×3元/吨。5.3.3.6当S0+0.9%<结算St,ar时,硫分调整价=-17+(S0+0.9%-St,ar)÷0.1%×5元/吨。(S0代表3.1条硫分标准值)5.3.4.灰熔点调整价格:5.3.4.1当结算灰熔点ST未达到拒收范围时,灰熔点调整价=0元/吨。5.3.4.2当结算灰熔点ST达到拒收范围时,灰熔点调整价=-5元/吨煤炭验收煤炭批次按本条下执行。交货期内所有煤炭为一个批次,每列煤炭交货质检结果为统计依据,按此统计批次的数量和加权平均质量作为合同按质计价的结算依据。但Qnet,ar或St,ar或灰熔点ST中任一一个质量指标超出拒收值的单列煤炭单独按质计价,不与交货期内其它符合质量指标的煤炭进行质量加权平均。交货期内每列煤炭为一个批次,每列煤炭进港质检质量作为合同按质计价的结算依据。煤炭数量:曹妃甸港场地交货的煤炭,双方同意以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煤炭进港轨道衡衡重报告中的净重吨数作为煤炭的结算数量。煤炭质量:6.3.1双方同意共同委托唐山秦华煤炭检验有限公司/河北广业煤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质检机构)按“GB”标准在进港输煤皮带上连续全过程均衡机械采样,在该独立质检机构的实验室进行制样、化验。6.3.2当机械采样设备故障时,按以下方案处理:6.3.2.1当煤炭单堆单放时,煤炭交货次日始20天内(含20天)买方转运该煤炭时能够安排做煤炭单独装船采样的,以该批煤炭的装船船采检验质量作为结算质量。6.3.2.2当煤炭混堆时,煤炭交货前90天内(含90天)本合同范围内卖方有供应买方5列以上(含5列)的相同的交货地点、发站、煤种、典型热值的机械采样煤炭的质量加权平均值做为结算质量。6.3.2.3若不能满足“6.3.2.1”和“6.3.2.2”条件的情况,则按照煤炭交货卸车时的煤堆表面采样检验质量作为结算质量。6.3.3鉴定样品:无论采取何种采样方案进行检验,独立质检机构均应采集并保留每批交货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煤样,并按规定程序缩分出二份样品,第一份样品由独立质检机构作为分析使用,如双方无质量异议,则以此质量检验结果(下称:原检结果)作为双方结算质量计价依据。第二份样品(下称“备查样品”)由独立质检机构保存。6.3.4买、卖双方对原检结果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质检报告出具后72小时内向对方提出,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异议。6.3.5如果买、卖双方对第6.3.4条所指事项在质检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不能达成一致解决意见,双方同意取备查样品送交货地双方协商确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以原检结果中的全水折算后得出的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的低位发热量偏差小于或等于120千卡/千克,则以原检结果为结算质量计价依据。与原检结果的低位发热量偏差大于120千卡/千克,则以复检结果为结算质量计价依据。费用及风险承担7.1.煤炭卸入双方约定的堆场之前的所有权和风险都归卖方;煤炭卸入双方约定的堆场之后,则所有权和风险都转归买方。但煤炭因达到合同约定的拒收条件且被买方拒收时,所有权和风险并不发生转移。7.2.卖方负责办理煤炭的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除进港检验费外,煤炭进港后卸入双方约定的堆场之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煤炭卸入双方约定的堆场之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7.3.因煤炭达到合同约定的拒收条件且被买方拒收时,该批被拒收的煤炭在运输和进港之后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7.4.检验费用由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备查样品的检验费用由提出方支付。煤炭进港计划的执行与港口管理卖方应在煤炭抵达交货地点前到交货港口办理进港物权确认函,煤炭发运和场地接卸应力求均衡。国投曹妃甸港进港轨道衡衡重报告上的发货人需与卖方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时卖方须提供货权转移证明。买方与曹妃甸港方协调确认存放交货煤炭的专用场地位置和数量。拒收程序每列煤炭到曹妃甸港后,卖方、买方和独立质检机构共同到煤炭场地交货现场,由独立质检机构抽样,现场制样后分两份,独立质检机构一份,留存备查样一份。每列煤炭卸车过程中,发现某一车皮煤炭质量指标达到本合同第3条列明的拒收范围时,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可以拒收该列煤炭。抽检结果任一项质量参数处于第3.1条拒收范围,买方均有权拒绝接收该列煤炭,卖方有义务在合同交货期限内重新准备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煤炭。在卸车前(或卸车过程中),发现某一列(车皮)待卸煤炭有冒烟、着火、自燃或检测温度大于50摄氏度等现象时,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该列(车皮)煤炭,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若卖方交付给买方的煤炭存在木块、铁块、石块等非煤炭物质,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煤炭,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如果买方接收了该批煤炭,则卖方同意将木块、铁块、石块等非煤炭物质重量在该批煤炭的结算数量中扣除。履约权利与责任买、卖双方均有责任完成第2.2条规定的基本供需量。在本合同签订前,卖方必须向买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额=第2.2条规定的合同基本数量×元/吨,币种:人民币),保证金汇至如下银行帐户,注明合同编号和用途“合同履约保证金”。单位: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路支行账号:44057301040016739因煤炭交货数量不足或其他卖方违约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有权按比例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根据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的实际供货情况按比例退还。当卖方实际供货已完成数量达到合同基本数量的90%时,买方应全额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当卖方实际供货已完成数量不足合同基本数量的90%时,买方按已完成数量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应退保证金额=已完成数量×元/吨。已完成数量是指卖方实际供货且未被买方拒收的数量。卖方应在本合同标的煤炭依合同供货完成之日起半年内以书面方式向买方申请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卖方未在本合同标的煤炭依合同供货完成之日起半年内以书面方式向买方申请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则买方将按照汇款方信息原路无息退回合同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卖方承担。除本合同第10.3条、第10.8条、第13条约定的情况外,买方应在收到卖方退还保证金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将应退保证金额无息地退还卖方。依本合同条款对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有关违约责任和奖罚条款继续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签署书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煤款结算双方同意按本条下进行预结算。无。卖方所发运煤炭到达买方指定的场地后,经双方或双方指定单位确认交货数量、双方签署完整有效的货权转移证明,货权转移完毕,双方无异议后,买方将卖方所交货进港数量(双方确认数量)与场地交货基本价乘积的货款的70%汇入卖方指定银行帐户。双方同意以6.1条确认的批次进行的批次进行结算。双方应在独立质检机构出具正式的质检报告后尽快完成结算确认,卖方按已确认的结算价格开具全额税控机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增值税发票中的不含税单价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买方将货款汇往卖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银行帐户,卖方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帐户(账号)应与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确认的银行帐户(账号)一致。双方在完成结算确认后,卖方可以以书面的“付款通知书”形式通知买方支付煤款,通知书应随附:轨道衡衡重报告;质量检验报告;货权转移证明(衡重报告发货人与卖方单位名称不一致时);全额增值税发票。买方收齐本合同第11.5条约定的单据,且双方对场地交货质检结果按照本合同第6条约定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煤款。声明与保证卖方保证其对出售给买方的本合同项下货物拥有完全权利,且该货物未被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任何权利限制,不会导致买方被任何第三方就全部或部分货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如将来存在争议,卖方保证尽最大努力解决,且不作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抗辩理由。如果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2.1条或第12.2条约定,买方有权选择停止付款,终止本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相关款项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卖方保证为签署本合同已获得一切必要的许可和授权,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违约责任及索赔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完成供应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数量范围,按本合同第10条执行。除此之外,卖方须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因卖方供货质量指标或某一指标达到拒收范围时,买方有权选择拒收或接收。如买方选择接收,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如买方选择拒收,买方有权全额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因卖方所供煤炭中存在大块或其他杂质造成买方及港口生产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处理争议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进行赔偿。卖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低于卖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后,有权要求卖方继续赔偿剩余的实际损失额。不可抗力事件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政府机关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因此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6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争议的解决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维权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无争议的义务。合同生效1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通知、确认书等一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并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若涉及变更合同约定的,须依据合同第10.11条处理。合同的终止与赔偿17.1.合同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时,合同自然终止。17.2.合同意外终止的情况:若一方出现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合同一方均可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责任:17.2.1.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予履行合同;17.2.2.合同一方没有履行本合同内任何重大约定或义务,譬如货物的交付或接收,并在合同另一方发出要求补救的通知后30天内未进行补救;17.2.3.合同一方在本合同内做出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是虚假的、或者在任何重大方面具有误导性,可能对合同另一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7.2.4.本合同的履行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冲突;17.2.5.当合同一方进入破产、解散、清算或其他类似程序时,或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解散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合同一方破产或者资不抵债的判令;17.2.6.当合同的一方,在没有提前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在本合同内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方;17.2.7当合同一方出现与其他实体合并,兼并或并购其他实体,或者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全部资产转让给其他实体或者重组入其他实体等情形,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合并、兼并、并购、转让或重组时,所产生、存续或受让人实体不愿意承担合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或者合同方的继任人或受让人的信誉远不如原合同方的信誉,经要求又不能提供履约保证;17.2.8.出现本合同条款下需要终止合同的情形。17.3.合同意外终止时,合同双方除了仍享有根据法律和本合同享有的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外,在违约事件持续进行的情况下还有权向对方主张赔偿。17.4.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之间在本合同以外权利的履行,以及不影响双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法定权利。17.5.如果合同一方在合同另一方通知的终止日期前,对自身的违约责任进行纠正或者补救,并且该纠正或补救行为使合同另一方满意,则在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继续履行或变更合同。其他18.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两份,卖方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买方: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授权委托代表:签约时间:签约时间: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地址:电话:020-85138131电话:传真:020-85138175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路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44057301040016739纳税人识别号:91440404MACC3TDE2B 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第三部分:其他相关资料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境内煤炭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一、请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请在□内划“”):□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结算账户确认证明》原件1份□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合同由授权委托代表签订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邮箱确认证明》□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工商局备案的证明□其他文件、资料二、请填写以下表格信息(带*号为必填项):主要信息供应商名称*主要信息注册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 年 月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元营业期限止* 年 月 日 或 □长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煤炭 □成品油 □重油签约代表法人代表*签约代表授权签约代表*□无 □有 姓名: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国税登记证国税登记证号*结算账户银行名称*结算账户银行账号*报价邮箱专用于报价的邮箱*联系信息联系人电话联系信息手机号传真联系信息邮箱邮编联系信息通讯地址联系信息备注报价电子邮箱确认证明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我公司用于向贵司报价及联络的电子邮箱: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我公司通过该邮箱向贵司所作出的报价及煤炭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特此确认。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结算账户确认证明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我公司结算信息: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开户银行(全称):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登记号:我公司合同签约的开户银行账户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收款的银行账户均一致。特此确认。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我单位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特派(身份证号:)完成如下业务活动(请在所授权限前的“□”内打“√”):□向贵司报价、与贵司洽谈煤炭购销合同事宜□签署煤炭购销合同等文件(包括与报价及合同项下所有条款内容相关的文件)本单位对上述授权事项承担全部责任。授权期限为: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公司:贵司在2023年月日参与我司煤炭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胜出,我司同意采购贵司煤炭如下:1、数量:(±10%)万吨,实际交货数量以交货港火车轨道衡衡重报告净重数量为准。2、交货地点:买方专用场地或买方指定、同意接收的其他场地(下称:场地)3、交货日期:2023年**月**日—**月**日4、符合CXCD2023****招标公告煤炭质量指标的****千卡/千克烟煤的场地交货基本价(全额一票含税):人民币:元/吨;5、该批采购履约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请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到以下账户:单位: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路支行账号:440573010400167396、请贵司在本《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将正式合同文本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先传真至我司,原件一式四份随后快递至我司,逾期此次交易将自动取消,且视为贵司违约,我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7、报价有效期:本报价有效期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有效。8、联系人:李永刚/020-85138131/贺瑞锋/020-85138133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盖章)2023年**月**日报价单(场地交货)招标编号:CXCD2023017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我司已阅并同意《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曹妃甸港场地交货)招标公告》、《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曹妃甸港场地交货)招标交易规则》和相关的《国内煤炭(曹妃甸场地交货)购销合同版本》,并已阅知注意事项:1、本报价单格式不允许涂改、删除内容。2、报价单中,出现方框(“□”)勾选处,需要在对应的“□”内打“√”。报价单中下划线(“”)处,须填写完整。3、报价单位盖章,仅限于与报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若加盖其它印章,必须在公告要求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予以书面说明或授权,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4、报价单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澄清截止时间前,可联系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现报价如下:数量:列×0.84万吨。(列数≥1列,如成功中标我司同意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对我司实际中标数量进行调减,并以调减后的数量签订合同)低位发热量(二选一打“√”):□5500□5000报价:场地交货基本价(全额含税)为元/吨。(整数报价)(注: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基本价不包括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目前曹妃甸港杂费含税参考价为21.77元/吨,具体以港口最新收费为标准)煤炭质量:根据报价所选“低位发热量、煤种”项目,对应下表煤炭各质量标准。低位热值Qnet,ar(千卡/千克)全水分Mt(%)硫分St,ar(%)挥发分Var(%)灰分Aar(%)灰熔点ST(℃ )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5500<5300≤13>16≤0.6>1.522-33<20,>35≤20>23≥1350<13005000<4800≤13>16≤0.6>1.522-33<20,>35≤25>28≥1350<1300交货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4日。交货方式/地点:场地交货(场地列接)方式交接/国投曹妃甸港买方专用场地或买方指定的场地。报价有效期:本报价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有效。如成功中标,我司同意合同签订前按贵司《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金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我司逾期签订合同或交纳履约保证金,贵司有权追究我司的违约责任。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023年月日报价单(场地交货)招标编号:CXCD2023018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我司已阅并同意《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曹妃甸港场地交货)招标公告》、《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国内烟煤(曹妃甸港场地交货)招标交易规则》和相关的《国内煤炭(曹妃甸场地交货)购销合同版本》,并已阅知注意事项:1、本报价单格式不允许涂改、删除内容。2、报价单中,出现方框(“□”)勾选处,需要在对应的“□”内打“√”。报价单中下划线(“”)处,须填写完整。3、报价单位盖章,仅限于与报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若加盖其它印章,必须在公告要求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予以书面说明或授权,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4、报价单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澄清截止时间前,可联系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现报价如下:数量:列×0.84万吨。(列数≥1列,如成功中标我司同意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对我司实际中标数量进行调减,并以调减后的数量签订合同)低位发热量(二选一打“√”):□5500□5000报价:场地交货基本价(全额含税)为元/吨。(整数报价)(注:曹妃甸港场地交货基本价不包括曹妃甸港港杂费(含税),目前曹妃甸港杂费含税参考价为21.77元/吨,具体以港口最新收费为标准)煤炭质量:根据报价所选“低位发热量、煤种”项目,对应下表煤炭各质量标准。低位热值Qnet,ar(千卡/千克)全水分Mt(%)硫分St,ar(%)挥发分Var(%)灰分Aar(%)灰熔点ST(℃ )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标准拒收5500<5300≤18>21≤0.6>1.522-33<20,>35≤11>14≤1250>13005000<4800≤18>21≤0.6>1.522-33<20,>35≤16>19≤1250>1300交货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4日。交货方式/地点:场地交货(场地列接)方式交接/国投曹妃甸港买方专用场地或买方指定的场地。报价有效期:本报价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有效。如成功中标,我司同意合同签订前按贵司《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金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我司逾期签订合同或交纳履约保证金,贵司有权追究我司的违约责任。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投曹妃甸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