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工程招标公告(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2023)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信息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还须于本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备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17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11000202302000043
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531777万元
最高限价:105.531777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
1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
105.531777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1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还须于本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备案。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交易中心CA锁办理电话0538-6288116,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泰安市岱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8561287(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董芳联系方式:0538-8669234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泰山大街435号
联系方式:0538-856858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芳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附件:
图纸.zip
图纸.zip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1.室外散水具体做法?A237017440级建筑行业答复:甲(建筑工程)年09月18日前有效1、20厚12.5水泥砂浆面层,上撒1:1水泥细沙压实赶光水泥砂浆散水2、素水泥浆一道散水600宽)3、100厚C20混凝土垫层4、素土夯实2.排水沟内壁一道SBS防水卷材,可否与池壁防水做法统一采用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答复:可以3.顶板防水做法4.粘结层:1.5~2.5厚水泥净浆是否为刷基层处理剂一道?1保护层:25厚1:2.5求泥砂浆保护层1mxlm界格、油音铁线。2.隔离晨D4厚PER3.40弄SBS改性汤青防水卷材(1型)+3.0厚SBS英性画青防水老材(1型)顶板4.粘结层:1.5~2.5存水诞净浆6.20月1:2.5水泥砂浆找平层7.现冷钢解混凝士顶饭答复:是4.建筑做法外墙为贴面砖,立面图为外墙真石漆涂料,以那个为准?答复:两者皆可,补真石漆外墙做法1.涂筛面层涂料二层2.喷涂主层涂料3.喷涂底层涂料外墙真石漆外墙面4.5厚抹面胶浆,中间压入一层时藏玻璃纤维网市颜色甲方自定5.15厚1:3水泥砂浆找平6.2厚配套专用界面砂浆批刮7.加气混凝土物扶墙体5.请明确压力排水管材材质?书专用欢答复:内外壁热镀锌钢管(PN16)AAC二建筑行(建筑工程)甲2025年0918B计咨询实设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911000202302000043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3.1相关要求283.2评审过程28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0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3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35.1工程量清单说明735.2其他说明73第六章图纸9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93第一章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911000202302000043交易编号:DY-ZC-20230704-01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5.531777万元最高限价:105.531777万元采购需求:标包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1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105.531777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1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还须于本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备案。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交易中心CA锁办理电话0538-6288116,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售价:/。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泰安市岱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8561287(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董芳联系方式:0538-8669234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435号联系人:张科长电话:0538-856858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联系方式:0538-8669234邮箱:sdjwgl@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芳电话:0538-866923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磋商文件所称工程,是指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2.1.1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4标段名称不划分标段5项目内容及要求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消防水池工程项目工 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具备实施条件后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6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105.531777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供应商应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将以下内容扫描上传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注:①上传材料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响应文件中。②其他上传材料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时,只需要上传word格式加盖电子签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om),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7、投标人书面信用承诺函,主要包含《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9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10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11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1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投标有效期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报价范围及其他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在合同实施间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报价应依据市场行情价及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保险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质检(自检)、维护、缺陷修复、垃圾清理、专项工程的专家论证费、施工现场周边的设备及物资的防护、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招标代理费、清单编制费等各项费用。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7响应文件份数及成交供应商纸质文件提交要求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开评标:评标结束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须制作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留存备案(同时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备查,格式为WORD)。18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9响应电子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0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2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2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2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4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25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26成交供应商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人。27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8电子标制作要求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右侧的资料下载栏目。2、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下载并使用最新的招标文件或者答疑澄清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确认CA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29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为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代理费、清单编制费收取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3]64号文件转发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有关标准及鲁价费函[2003]135号文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90%计算)、工程预算编制费(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4]239号、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均须考虑在总报价中,由中标单位缴纳。3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100%。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2.1.2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1.3磋商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3.7《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供应商的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2.1.4.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踏勘现场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答疑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djwgl@163.com)。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1.9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2.1.10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磋商文件2.2.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2.1.3评审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2.2.1.5工程量清单;2.2.1.6图纸;2.2.1.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磋商文件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领取最新澄清答疑文件并导入制作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自行下载,自行承担未及时下载、制作响应文件所带来的一切后果。2.2.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供应商自行查看,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供应商自行查看,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2.3.3发售的磋商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2.3.1报价2.3.1.1报价的范围: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在合同实施间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报价应依据市场行情价及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保险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质检(自检)、维护、缺陷修复、垃圾清理、专项工程的专家论证费、施工现场周边的设备及物资的防护、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招标代理费、清单编制费等各项费用。2.3.1.2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2.3.1.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2.3.1.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2.3.1.5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2.3.1.6开标唱价时,如唱标记录表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1.7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2.3.1.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其他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按照电子投标相关要求制定。2.3.6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每册均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2.3.6.2报价部分(1)首轮报价一览表;(2)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3)报价格式;(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承诺);(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6)财务状况;(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评标办法中所需要的加分项的证明材料。2.3.6.4技术部分2.3.6.4.1技术部分的组成详见评标办法技术部分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2.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内。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5.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4唱价时间唱价时间: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告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2.5.5唱价地点唱价地点: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6.1唱价程序唱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读唱价会议纪律;(2)公布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按照供应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顺序,宣布响应文件解密顺序;(4)按照顺序公示,公布供应商名称、首轮报价等内容;(5)唱价结束。2.6.2唱价2.6.2.1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6.2.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3)违反磋商纪律的;(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提出异议的。2.6.3磋商小组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2.6.3.2磋商小组成员的抽取(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专家或干预专家的抽取工作。(2)参加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6.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等评审规则,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要求以及供应商的技术实现能力、商务服务水平和履约能力等,作出客观公正、明确有效的评审意见,不得有引导性、倾向性、歧视性和排他性言行;(2)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4)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5)参加和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主动学习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政策;(6)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具有行贿受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以提醒和劝告,并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7)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8)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2.6.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相关规定。2.6.4评审程序(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3)资格性审查;(4)符合性审查;(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6)澄清有关问题(如需要);(7)磋商(如需要);(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编写评审报告。2.6.5评审2.6.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5.2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6澄清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2.6.7定标2.6.7.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6.7.2第一成交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2.6.8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2.6.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9报价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签署、盖章;(4)未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5)响应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6)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8)工期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1)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磋商小组认定服务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4)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5)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16)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7)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18)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9)供应商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未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或改变工程量清单内容的;(20)未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要求的取费标准取费的。(2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2.6.10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6.11.1评审活动终止(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磋商小组成员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6.11.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6.11.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2违法违规情形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13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2.7纪律和监督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8质疑与投诉2.8.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8.1.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8.1.3接收质疑的方式: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直接送达。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8.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8.1.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2.8.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2.8.2.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相关要求3.1.1“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工程,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3.1.2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3.2评审过程3.2.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3.2.3第三阶段:响应性审查3.2.3.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业绩、供应商报价、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合理性等,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应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3.2.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3.2.4磋商3.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顺序。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2.4.2磋商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实行2轮报价法,第2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3.2.4.3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名时,按照标段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人。3.2.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2.6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评分因素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总分值分值1075151003.3.1价格部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高于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3.3.2技术部分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详细完整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布置、临时道路布置详细完整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详细完整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安全文明施工详细完整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人员分工详细完整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投入计划详细完整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详细完整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详细完整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和渣土运输措施)详细完整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75分安全意外事故方案详细完整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3.3商务部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商务部分15分风险及服务承诺10供应商对本次投标风险完全理解,并承诺承担其风险得5分;承诺服从本次采购的工作安排和管理,接受监督评价等,内容详细完整得5分。不承诺得0分。商务部分15分合理化建议5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评委可按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4.1签订合同4.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4.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4.3质量与验收磋商文件中的质量标准满足国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工程质量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4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验收1、发包人根据鲁财采【2021】25号文件规定组建履约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小组将对工程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人员配备情况、施工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文明标准等进行综合验收,出具验收意见,承包人须在验收书上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拒不盖章或签字的视同未通过验收。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应在发现后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异议,承包人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验收小组逾期提出的,对所提供的工程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适用质量保证期。3、对项目履约验收时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费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发包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具体收费额由承包人和委托代理机构协商确定。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备案监督部门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部分,磋商文件中不再附录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纪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如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而须临时占用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外的土地,则须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履行必要的占地审批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做好场地复原工作。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泰安市当地有关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的规定;其它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中各有关部分及所列标准、规范。上述规范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通用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双方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纪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等;(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成交)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7)招标(磋商)文件及附件(含澄清、答疑书、通知等);(8)定标前往来函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11)其他合同文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订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份施工设计图纸(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暖通施工图、电气施工图等所有有关本工程施工的图纸。(具体数量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目录为准)施工设计采用的标准图集、技术标准及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增加: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经深化后的施工图纸(如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加盖承包人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将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留在现场,并与承包人自行使用的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区分开,单独存放。这些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监理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增加:若其中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而未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整修进场道路、桥梁、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临时进场道路与场外公共道路的交界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否。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与监理单位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2、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3、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增加:以下工作由发包人代表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1、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确认;2、变更工程价款的洽商;3、处理索赔事项;4、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拨付;5、工程结算价款的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条件外,发包人还应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做好交验报告。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竣工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份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提交竣工报告前7天,但不超过竣工后21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3间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和办公桌椅、橱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负责对工地会议室进行布置,要求设置投影仪、幕布等设备;③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④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⑤承包人所派施工现场的现场管理人员及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否则一经查处,发包人有权禁止其进场并限期撤换,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计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⑥如发生施工爆破作业,则所需的批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⑦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设备合格证、年审证明等有关证件。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1天,否则每缺勤一天,项目经理按1000元/天交纳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罚款1000元;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超过5天的,违约金5000元。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合格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增加:(1)如经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新任项目经理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①经常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该与投标时的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罚款500元;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超过5天的,罚款3000元。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发包人确定的分包单位的合同款在符合分包合同要求后由发包方代为支付,在总承包方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同期扣回。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1)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使用要求等,对发包人的建议权;(2)对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4)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发包人报告;(5)具有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6)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7)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价格范围内,具有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8)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工作不力,可提出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9)具体权限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满足监理人正常监理工作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现场的所有范围均由承包人承担保安责任,制定保安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在进场后5日内,报送发包人审核、备案,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影响正常经营及工作的事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否则发包人有权处以每次5000元至50000元违约金。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6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根据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承包人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采用新工艺及新方法: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合同价款已包含此项费用。因国家颁布新的强制性规范、标准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合理延长工期。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开工、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2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埋藏在地下的未引爆的炸弹、地勘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地下管道、有毒的土壤或异常的地下水位等其他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认定为不利物质条件的情形。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根据泰安市历史气象资料中的气象数据,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如:1、5级以上的地震;2、100mm以上的持续2天的大雨;3、3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雹灾、洪水;4、10级以上的持续1天的大风。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由发包人视实际情况而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及设备,由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方可供货至现场;材料进场后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由监理单位进行抽样报送检测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双方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它变更范围: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应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与设计单位签字认可后执行,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审计部门、承包方共同签字认可。合同履行中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对工程中个别工程内容进行增减。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变更前需征得发包人认可,确定变更项目单价;对属于措施项目的费用评审单价时不再考虑;否则,变更项目不予计算,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变更议价原则:清单中有单价的执行清单单价或执行近似项目的单价,无近似单价的项目参照现行的有关定额计算的项目单价下浮10.5%为最高限价(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机械台班定额和编制办法为依据,按照工程相应类别。防洪、施工防护、施工降水、排水等措施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清单报价中。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不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而调整。工程实施中图纸的修改、设计变更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当实际数量发生变化时,以审计部门审计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按实计算,并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承包方、投资评审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签字认可;工程施工(隐蔽)记录单签证,只是对工程量和施工做法的实际记录,结算原则同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其价款一并在竣工结算后支付。零星工作内容的,须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承包方共同签证工程量。在审计定案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本工程及材料须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测的,验收、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单位将材料报送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的,须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相应检测批次批号及检测结果,且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款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以下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以下种方式确定:/。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价格发生波动时(其余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按照变化同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价相比,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价差结算按月竣工量,报告期价执行同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12.合同价款、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款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材料、机械、人工、政策、成本、市场波动等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但发生设计变更可作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考虑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1.1条规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合同金额的30%12.2.2预付款担保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100%。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5000元/天。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2修改为发包人提前接收的单位工程,仍由承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于承包人管理疏忽,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保安工作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后28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及约定:两年。(1)发包人应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根据约定的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和缺陷责任保修金暂扣的约定,留滞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做为工程维修担保。在修复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将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发包人,当维修负责人员有变动时承包人应书面告知发包人,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应按时对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修复、或委托发包人修复该缺陷;接到发包人通知二次以上,或因与维修负责人联系不畅,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通知修复出现的缺陷,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维修队伍修复该缺陷,修复缺陷的费用,从留滞的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中扣除,缺陷责任保修金不够扣除的,承包人应予以补偿该项修复费用。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日内,将暂扣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余额支付给承包人。(2)缺陷责任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合同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合同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单位负责工程交付启用后运行维护管理3个月的磨合期。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最长不能超过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监理人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该专用条款中约定投保的所有保险内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均由承包人购买,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保险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为止。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范围保持一致。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当本合同工程发生所述的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抄送监理工程师。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包括开工日直至本合同工程(或其单项工程)竣工颁发竣工证书为止,发包人和承包人遭受的并由投保协议所规定的损失或损害。但是,以下(1)、(2)两项由承包人负责投保:(1)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损失和损害,但起因是在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2)承包人在施工的作业中引起的损失或损害。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发包人对承包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不对承包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或分包人)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承包人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安全施工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执行设计文件及有关国家及地方标准,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维修部位自维修合格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具书面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将向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反映,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三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七条建筑业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电话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4:安全施工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法人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工程量清单说明执行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其他规范;5.2其他说明5.2.1词语和定义5.2.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5.2.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5.2.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5.2.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5.2.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5.2.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5.2.1.7税金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5.2.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5.2.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采购人”和“供应商”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5.2.2暂列金额和暂估价5.2.2.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5.2.2.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供应商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5.2.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供应商还需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5.3.1清单工程量填列说明: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依设计图纸估算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报价需包含图纸及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图纸中体现而清单中未体现的内容,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结算。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各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招标须知、合同文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项目或单价、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5.3.2报价说明5.3.2.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5.3.2.2本招标工程投标人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规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总承包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垃圾清理、专项工程的专家论证费、施工现场周边的设备及物资的防护、工程预算编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图纸及清单中的所有内容等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须达到国家有关行业验收标准。5.3.2.3关于质量、工期、服务、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承诺〖凡涉及价格的优惠,一律在综合单价中体现〗,只能出现一个报价,否则报价无效。5.3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为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的格式及内容,本节表格中的投标等同于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报价。5.3.1投标总价表投标总价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 编 制 时 间: 5.3.2工程项目报价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元)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1 1.1 1.2 1.3 1.4 1.5 1.6 1.7 2 2.1 2.2 2.3 2.4 2.5 合计 5.3.3单项工程报价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合计 5.3.4工程报价汇总表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其中:材料暂估价(元)一分部分项工程费二措施项目费2.1单价措施项目2.2总价措施项目三其他项目费3.1暂列金额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特殊项目暂估价3.4计日工3.5采购保管费3.6其他检验试验费3.7总承包服务费3.8其他四规费五设备费六税金单位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六5.3.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23455.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定额编号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定额编号工程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计费基础管理费利润综合单价5.3.7工料机汇总表工料机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料机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5.3.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5.3.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6789101112 合计注:1、供应商可自行增加项目。2、表格中各项费率,供应商可自主填报。若填报为零的措施项目,供应商应说明理由。3、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施工方案(或计算办法)。5.3.10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5.3.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单价(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算基础管理费和利润综合单价(元)5.3.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 2特殊项目费用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5.3.13计日工表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计一人工 1 2 34 人工小计 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5.3.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项目费用(元)费率(%)金额(元)1 2 合计注:如果有总承包服务费附此表5.3.15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 1.1安全文明施工费1.1.1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1.1.2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1.1.3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1.1.4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1.2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1.3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1.5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设备费-不取税金_合计-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合计5.3.16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材质、规格、型号、系列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含税市场价|(元)含税市场价合价(元)序号材料(设备)名称材质、规格、型号、系列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含税市场价|(元)含税市场价合价(元)......注:1、主要材料及清单编制说明中设备表中所列设备均需按以上内容填写,否则发包人有权指定相应设备,且综合单价不作调整。2、进场前,施工单位须递交其样品,采购人、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供货至现场;材料进场后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由监理单位进行抽样报送检测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此表可按此格式据实扩展。第六章图纸另附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日期:二〇年月日附件: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二)报价函附录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2工期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24个月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无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无上限8质量标准合格9预付款额度合同金额的30%10预付款保函金额无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无12质量保证金额度无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附件: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工程名称首轮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工期 质量标准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注册建造师信息姓名专业级别证号注册建造师信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系统中。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应附表: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五:临时用地表(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应附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0)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和渣土运输措施)。(11)安全意外事故方案。应附表:附表六:拟投入本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表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按投标人须知附表三“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制作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五:临时用地表附表六:拟投入本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附表六:拟投入本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表序号非道路移动机械名称排放标准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备注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为国三及以上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项目组织机构项目名称: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备注注:①后附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其他管理人员自行配备;②本表可根据供应商情况自行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系统中。供应商承诺书(采购人名称):(1)我公司承诺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其在本项目中在岗履职,每日巡查安全生产情况,危大工程等关键节点施工时到场指挥监督,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虚假,自愿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处理和处罚,并将我方不诚信行为信息记入诚信记录或通过相关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安全)内容编制的通知》泰建字【2021】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事故防范目标、措施及违约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对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因安全问题造成停工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本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将以上内容填写完整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不租赁和使用超过污染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承诺:1、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三及以上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杜绝租赁和使用超过污染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编码喷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虚假,自愿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处理和处罚,并将我方不诚信行为信息记入诚信记录或通过相关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本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将以上内容填写完整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商务部分目录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见附件);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6、财务状况(见附件);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见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见附件);9、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以上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与本文件格式不符,其余资料可制作在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中)附件: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谈判文件,自愿参加本次谈判,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谈判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水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