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板车辆招标公告(灵武公司2023)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灵武公司物流询价采购公告(石拉乌素煤矿至灵武公司-汽车运输-2万吨)01

资源编号23WLA074401
交易方式物流询价采购
当前状态product.status.baoJiaZhong
发布时间2023-07-06 09:15:46

产品信息

产品类型运力>物流站点>物流卸货站
装货站石拉乌素煤矿
卸货站灵武公司煤场
交易数量 20,000.00
计量单位吨
拦标价***
最低限价无
最小交易量20,000.00
最小变量单位20,000.00
最大交易量20000.00
运输方式汽运

交易信息

交易开始时间2023-07-05 23:25:34
交易结束时间2023-07-09 10:00:00
交货日期(开始)2023-07-10 00:00:00
交货日期(结束)2023-09-30 23:59:59
交易保证金类型无保证金
限制报价次数不限
合同需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是
流拍判断规则 无有效报价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数量大、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说明 详见合同模板
考核条款说明 详见合同模板
保证金要求 详见合同模板
附件

煤炭公路运输服务合同-石拉乌素汽车运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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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所属企业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所属商铺
联系人 高翔
手机号18695117062

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公路运输服务合同甲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目录1.定义2.合同期限3.服务内容及方式4.结算及支付方式5.验收办法6.权利和义务7.违约责任8.保密9.合同变更与终止10.不可抗力11.争议解决12.通知、送达13.合同生效14.份数15.特别约定16.合同附件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公路运输服务合同甲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依照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有关交易规则,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运力竞价交易确定乙方。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定义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甲方:是指合同中列明的、向乙方购买煤炭运输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承继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1.2乙方:是指合同中列明的、向甲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承继方。1.3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1.4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1.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包括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书面修改和补充。1.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7元:是指人民币货币单位。1.8日(天):是指公历日。1.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从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1.10当期:是指运输结算周期。第1页2.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履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9月30日。3.服务内容及方式3.1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煤炭公路运输业务,乙方组织车辆将煤炭送达至甲方指定煤场。3.2乙方须与矿方做好沟通发运、协调装车、计划安排等工作,保障按照计划量足额拉运。3.3其他:无。4.结算及支付方式4.1运输情况确认表:序号发货地目的地运输距离(公里)计划运量(万吨)中标单价(元/吨)不含税单价(元/吨)路损1石拉乌素煤矿灵武公司煤场4002.01.00%备注运输车型:六轴半挂、六轴平板,禁用车型:高低板车辆。运输车型:六轴半挂、六轴平板,禁用车型:高低板车辆。运输车型:六轴半挂、六轴平板,禁用车型:高低板车辆。运输车型:六轴半挂、六轴平板,禁用车型:高低板车辆。运输车型:六轴半挂、六轴平板,禁用车型:高低板车辆。运输车型:六轴半挂、六轴平板,禁用车型:高低板车辆。运输车型:六轴半挂、六轴平板,禁用车型:高低板车辆。4.2双方同意运费结算及支付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方式一:运输费当月结算,次月付款,运费核算周期同当期煤炭结算周期,计划运量为暂估值,最终以实际运量为准。每个结算周期内,依据甲方地中衡计量数据为结算数据并出具结算单,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合法有效的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如出现数据差异,双方核对后于次月调差。方式二:无。4.3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进行付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送达甲方,否则甲方付款时间应予顺延。(一)转账/电汇;(二)信用证;第2页(三)银行承兑汇票;(四)其他:无。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北六公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翔,18695117062纳税人识别号:91640000774928697L户名: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兴庆支行开户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账号:291360010400000314.4合同价格中的税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如果在合同价款支付完成前国家对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乙方尚未开票金额对应的税金按国家规定自动调整,按规定可执行原税率的除外。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5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4.6价格调整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与油价、气价联动,当其中一种燃料与合同履行起始日相比变动幅度每超过±40%(含40%)且变动稳定维持在七日后时,由双方协商对运费从第八日零点到厂计量开始进行调整,具体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确认函》(附件1)为准。油价以宁夏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zggw.nx.gov.cn)中发布的0#柴油价格为基准,气价以LNG行业信息发布的宁夏地区平均价为基准,运价按以下方式调整。具体计算方式为:每上浮40%时,运价=基础价×1.06;每下浮40%时,运价=基础价×0.94。(基础价:初次基础价为合同履行起始日所执行运价,后续基础价为前一次调整后的执行运价。)示例:每上浮40%时,运价=基础价×1.06;第3页每下浮40%时,运价=基础价×0.94。假设合同履行起始日的气价为3000元/吨,初次基础价(运价)为50元。第一次调价:当气价上涨至3000*1.4=4200元/吨及以上并稳定维持7日后,从第8日起开始执行的运价=50*1.06=53元;当气价下降至3000*0.6=1800元/吨及以下并稳定维持7日后,从第8日起开始执行的运价=50*0.94=47元。第二次调价:当气价上涨至4200*1.4=5880元/吨及以上并稳定维持7日后,从第8日起开始执行的运价=53*1.06=56.18元或当气价上涨至1800*1.4=2520元/吨以上并稳定维持7日后,从第8日起开始执行的运价=47*1.06=49.82元。当气价下降至4200*0.6=2520元/吨及以下并稳定维持7日后,从第8日起开始执行的运价=53*0.94=49.82元或当气价下降至1800*0.6=1080元/吨及以下并稳定维持7日后,从第8日起开始执行的运价=47*0.94=44.18元。以此类推。4.7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函》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合同完成结束90日后无经济纠纷,乙方申请退还保证金,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8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纳税人识别号:户名:开户行:开户行地址:账号:乙方如变更上述账户信息,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验收办法5.1煤炭运输数量以到达甲方指定煤场后实际检斤数量为准。第4页5.2在规定路损范围(≤1.00%)内,按甲方指定收货单位检斤数量结算运费;超出路损的部分,损耗量按结算当期内累计差值核算,从乙方运费结算款中扣除,扣除费用=超出的损耗量×煤炭价格,煤炭价格执行该批次煤炭当期结算价。6.权利和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甲方有权依据其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运输车辆入场后违规行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乙方。6.1.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途车辆的运输情况进行巡查。6.1.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途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对乙方监控系统不定期检查。6.1.4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费。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乙方所管理的运输车辆须符合国家道路和甲方运输要求,严格执行煤炭装运标准。汽车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甲方指定的定位监控硬件和软件系统。如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偏离预设线路、中途停留、事故等异常行驶情况,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甲方可能产生的损失。6.2.2乙方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日常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闭环管理。6.2.3乙方管理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及卸载至甲方指定煤场前所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6.2.4乙方应根据甲方供煤方的运输计划制定保运措施,乙方依据运输计划组织车辆均衡运输。6.2.5乙方管理的公路运输车辆须遵守甲方、煤源点、收货单位的治安、环境卫生及煤炭装运现场相关管理制度。6.2.6乙方运输车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煤炭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单位。如出现超时情形的,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第5页6.2.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7.违约责任7.1每条线路月出矿量须达到每期计划运量的85%(含85%)以上,如当期内未达到计划运量85%的,则:(1)若因煤矿供货量不足、设备故障检修、安全环保检查等原因造成运量影响或经甲方认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导致乙方未完成运输量,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当期乙方完成计划拉运量的65%(含)-85%(不含),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计划拉运量-实际拉运量)*5元。如当期乙方完成计划运量不足65%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计划拉运量-实际拉运量)*10元。上述违约金从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3)如累计7日未完成计划运输量85%的或当期完成计划运量不足50%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7.2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矿点拉运煤炭,不得擅自变更装车地点,在承运过程中严禁出现换煤、偷盗、掺杂使假等有损甲方利益的事件。若经认定出现上述情形,乙方应赔偿甲方煤质损失,赔偿损失费用=当期煤炭结算价×该车的矿发量×3,从当期运费结算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与乙方解除合同。7.3如遇交通事故或公安机关、司法部门、交通运输等政府部门处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7.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严禁向承运的煤炭注水,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承担5000元/车的违约金,从当期运费结算中扣除。7.5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须加盖蓬布,严密遮盖,实施铅封,如未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元/车的违约金。如乙方在运输途中未加盖篷布造成煤炭抛洒、扬尘而受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罚款由乙方承担。7.6乙方错运到达地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费用从当期运费结算中扣除。7.7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各煤种的转运调运数量做出相应调整,如发生调整,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乙方。甲方在协议期限内不保证乙方转运量,第6页如遇甲方转运任务不足车辆闲置时,乙方不向甲方追索任何费用。7.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车辆信息卡,如出现因乙方不及时填写或随意变更车辆信息卡导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7.9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涉税事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7.10本合同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业务(包括货款质押等)。若乙方将本合同用于融资担保业务的(包括货款质押等),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0元。7.11乙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每延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乙方迟延7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12合同因乙方原因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0000元违约金。7.13本合同签订后,如双方发生诉讼、仲裁,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一切款项,待诉讼、仲裁解决完毕之后,甲方按照判决、裁决及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在整个诉讼、仲裁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14若双方因乙方原因产生诉讼、仲裁,甲方因该诉讼、仲裁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纠纷所发生的差旅费、评估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在付款时从运费中扣除;若所有款项均已给付完成的,乙方负有赔偿支付该笔费用的义务。7.15如因自然原因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按约定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7.16其他不满足甲方生产运输管理规定(制度)的,按甲方相关生产运输管理规定(制度)执行。7.17其他: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使用GPS在途轨迹监控系统,如未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元/车的违约金。8.保密8.1乙方对本合同内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以及所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第7页得将上述资料、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外部独立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社会媒体及乙方内部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8.2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保密义务之日终止。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9.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合同变更9.1.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9.1.2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2)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合同需作出相应变更的;(3)合同双方任一方发生管理体制或名称变更、合并、分立时。9.1.3如果在履约过程中需要增加路线、终止线路、调整运价、增加运量等对合同变更或补充的部分,双方同意经协商一致后可以通过《确认函》或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并执行。确认执行前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继续有效。9.2合同终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2不可抗力发生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发生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10.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发生一方须在合同期五个自然日内以正式函件形式通知对方,对方确认后双方可协商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发第8页生一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违反国家及地**策等情况,不能免除责任。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则扩大部分的损失由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承担。10.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60日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60日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0.6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11.争议解决11.1凡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1.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方式一:诉讼。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二: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2.通知、送达12.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包括发生纠纷后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等,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专人递送、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如下地址和联系人。一方对其送达地址作出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送达地址仍以本合同载明为准。如发生变更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给对方及自身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未通知的一方全部承担。甲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北六公里邮编:750400第9页联系人:高翔电话:18695117062传真:/电子邮箱:12895724@ceic.com乙方: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12.2通知在下列时间视为已送达:(1)若为专人递交,于递送时;(2)若为特快专递递交,于付邮日的第三(3)个营业日上午10时;(3)若为电子邮件递交,于邮件到达对方的邮箱系统时;(4)若为传真递交,于传真发送时(经印有收件者传真号码及日期和时间的成功的传输报告证明);(5)以专人递交、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递交时,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发生在某营业日的下午6时后或者在非营业日,则应视为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9时送达。12.3本合同约定的通知、送达地址适用于:本合同中涉及的各类通知、函件、附件、协议、解除合同通知等文件,争议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12.4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各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13.合同生效13.1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10页或合同专用章;(2)无。14.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无。16.合同附件附件1:确认函附件2:廉洁协议附件3:安全协议(以下无正文)第11页(本页无正文,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公路运输服务合同》签署页)签署页甲方(盖章):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第12页附件1确认函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煤炭公路运输服务合同》(合同编号:)达成如下补充内容::一、内容:参考示例:原合同条款“4.1中标单价元/吨”调整为:“中标单价元/吨”,“不含税单价元/吨”调整为:“不含税单价元/吨”。执行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其他条款仍按照原合同执行。三、本确认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视为生效。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五、本确认函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第13页附件2廉洁协议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规范的业务程序。2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为乙方谋取利益提取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6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7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8乙方不得以治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9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10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领导或者甲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11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况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12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根据管理权限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议乙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13甲乙双方监督单位为其单位纪检部门。第14页附件3安全协议1安全管理目标1.1杜绝死亡事故;1.2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1.3杜绝新增重大隐患;1.4杜绝生态环境事件;2安全管理职责2.1甲、乙双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场车辆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共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相关方针、政策。2.2甲方有义务告知入厂运输车辆生产环节危险、危害因素。2.3甲方负责对承运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运输车辆每日入厂后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2.4甲方各级人员有权制止入厂运输车辆的违章作业行为,并按规定给予处罚。2.5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违反厂区管理规定的入厂运输车辆给予处罚或清除出厂,将处罚依据、信息反馈至乙方,由乙方具体执行。2.6运输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现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承运司机自身原因、不服从甲方管理规定或因车辆自身故障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2.7乙方所使用的承运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的经济组织,必须具备运输物流资质。2.8乙方使用的承运单位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人数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车辆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运输、安全防火资金的投入,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配备足够的车辆消防器材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第15页2.9乙方使用的承运单位应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负责人、运输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和所有从业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炭发运时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岗维持现场秩序,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2.10乙方确保其所使用的承运单位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甲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如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2.11乙方确保承运单位在承接运输业务期间,对货物装、运、卸过程中因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件,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3协议的生效3.1本协议在双方主合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3.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3.3本协议在本次招、投标及合同授予、履行的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第1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低板车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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