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现货招标公告(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
鸳鸯湖二期4500大卡现货采购项目01
资源编号23MTA465201
交易方式煤炭询价采购
当前状态product.status.baoJiaZhong
发布时间2023-07-04 17:25:16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烟煤
热值(KCal/kg)4500
硫份(%)1.5
产品别名混煤
批次号
产品编码3427
产品参数
交易数量 40,000.00
计量单位吨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无
最小交易量5,000.00
最小变量单位1,000.00
最大交易量40000.00
最小变价幅度1.00
交割地鸳鸯湖电厂煤场
交割方式场地交货
运输方式汽运
验收方式 到场验收
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
交易信息
报价开始时间2023-07-04 17:25:16
报价结束时间2023-07-05 17:25:15
交货开始日期2023-07-05 17:30:00
交货结束日期2023-07-31 23:59:00
交易保证金类型无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0.00
交易保证金支付时限--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3-07-05 17:25:15
支付方式 线下或线上支付
限制报价次数 不限
合同需方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否
流拍判断规则 参与报价的客商小于三家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数量大、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考核条款详见合同条款
备注信息
附件 查看附件查看附件
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仇一凡
手机号18695252100
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煤炭现货采购合同甲方(需方):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供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目录1.定义12.合同期限13.煤质信息及指标24.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25.交货方式46.货款结算及支付47.违约责任68.保密79.合同的变更与终止810.不可抗力811.争议解决912.通知、送达913.合同生效1114.份数1115.特别约定1116.合同附件112023年煤炭现货采购合同甲方(需方):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供方):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购买煤炭,且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煤炭。甲方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采购结果确定乙方,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定义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甲方:是指合同中列明的、向乙方购买煤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承继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乙方:是指合同中列明的、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承继方。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包括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书面修改和补充。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元:是指人民币货币单位。日(天):是指公历日。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从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月日。(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的,合同履行截止日期以火车发车时间为准)煤质信息及指标表1.煤质信息明细表品种名称数量(万吨)运输方式质量指标(同采购结果)合同价(元/吨)(含13%的增值税)不含税价(元/吨)品种名称数量(万吨)运输方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kcal/kg)干燥基全硫 St,d(%)全水Mt(%)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干基灰分Ad(%)灰熔点(℃)粒度mm合同价(元/吨)(含13%的增值税)不含税价(元/吨)合同兑现率: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80%时,按(合同约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10元/吨扣减煤款,煤款和保证金扣完为止。合同履约率低于50%时,按(合同约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20元/吨扣减煤款,煤款和保证金扣完为止。若采购煤种涉及多种煤种,合同履约兑现率按照单项煤种履约情况计算。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各煤种的供煤合同数量做出相应调整,如需发生调整,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相关制度及实际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煤炭数量、质量结算以甲方到厂过衡、化验数据为准。质量验收均以合同期内加权指标结算,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以下考核条款以品种及煤质信息明细表中质量指标为基准,若无基准煤质指标则不予考核):4.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数,每升(降)1千卡/千克,合同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合同价/基准热值,单卡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下同);低于合同约定热值200千卡/千克(不含200千卡/千克)范围内的,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数,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1.5倍;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不含4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数,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2.0倍;低位发热量连续3日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甲方有权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2.全水分(Mt)指标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全水分指标每升高1%,扣“合同价×1%”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3.干燥基全硫(St,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升高0.1%,到厂价扣2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升高0.1%,到厂价扣3元/吨;硫分指标连续2日高于合同约定值0.6%,甲方有权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指标小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降低1%,合同价扣5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5.干基灰分(A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升高1%,合同价扣5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升高1%,合同价扣1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6.灰熔点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灰熔点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当低于合同约定值,每降低10℃,到厂价扣5元/吨。4.7.其他:无。(如涉及其他考核指标,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充)除本合同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外,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交货方式5.1交(提)货采用以下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场地交货。乙方负责装车及跨区域运输过程的一切协调工作。5.2所有权转移煤炭卸载至甲方煤场之前的煤炭所有权及风险归乙方;煤炭卸载至甲方煤场之后的煤炭所有权及风险归甲方。合同期内如出现数量、质量异议,异议方须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另一方,逾期未通知的视为无异议。货款结算及支付6.1甲方收到货物并确认煤质检验结果及数量后方可进行结算,货款结算及支付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方式一:一票结算,当月结算,次月支付货款。甲方于供货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质量化验单、结算单。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办理结算。方式二:无6.2货款支付方式: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一)、(三)种方式进行付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发票送达甲方,否则甲方付款时间应予顺延。(一)转账/电汇;(二)信用证;(三)银行承兑汇票;(四)其他:无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回民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仇一凡18695252100纳税人识别号:916412003526710511户名: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开户行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账号:291250010400162956.3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6.4税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如果在合同价款支付完成前国家对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乙方尚未开票金额对应的税金按国家规定自动调整,按规定可执行原税率的除外。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5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纳税人识别号:户名:开户行:开户行地址:账号:乙方如变更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6合同期内如遇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双方以补充协议或《价格调整确认函》的形式对调整的煤炭价格进行确认。甲、乙双方同意将《价格调整确认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价格调整确认函》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相应品种煤炭的结算依据。6.7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_30_万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3日内补齐。合同完成结束30日后无经济纠纷,乙方申请退还保证金,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7.1煤炭粒度最大边长超过基准粒度,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数量的煤炭或拒收;若入厂煤炭中含有沙、石、土、矸石及其它杂物或含有低挥发分、高硫煤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乙方供煤、限期整改,并按甲方入场煤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扣除对应数量的煤炭。情况严重的,甲方视情况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7.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8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7.3入厂煤掺假使假判定及处罚标准:(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相关制度及实际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补充处罚标准)(1)同一批次内单车抽采热值(低位发热量)低于机采热值1MJ/kg及以上,该车煤按1千卡/千克结算;(2)同一车上下热值(低位发热量)差大于等于1MJ/kg小于1.5MJ/kg,该车煤按1千卡/千克结算,同时罚款2万元;(3)同一车上下热值(低位发热量)差大于等于1.5MJ/kg,视为矿方恶意掺假使假和商业欺诈,有权将出卖人列入黑名单;(4)“1卡结算制”是指入厂煤达到掺假使假判定标准后,矿方当日所有来煤热值按照1千卡/千克结算,价格按照合同价格除以合同热值计算。7.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均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7.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车辆信息卡,如出现因乙方不及时填写或变更车辆信息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7.6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涉税事宜,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7.7本合同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业务(包括货款质押等)。若乙方将本合同用于融资担保业务的(包括货款质押等),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7.8乙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每延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乙方迟延3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9合同因乙方原因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7.10乙方在运输途中未加盖篷布造成煤炭抛洒、扬尘而受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罚款由乙方承担。7.11本合同签订后,如双方发生诉讼、仲裁,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一切款项,待诉讼、仲裁案件解决完毕之后,甲方按照判决、裁决及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在诉讼、仲裁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12若双方因乙方原因产生诉讼、仲裁,甲方因该诉讼、仲裁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纠纷所发生的差旅费、评估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在付款时从货款中扣除;若所有款项均已给付完成的,乙方负有赔偿支付该笔费用的义务。7.13如因自然原因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按约定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保密乙方对本合同内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以及所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外部独立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社会媒体及乙方内部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保密义务之日终止。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合同变更9.1.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9.1.2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2)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合同需作出相应变更的;(3)合同双方任一方发生管理体制或名称变更、合并、分立时。9.1.3进行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对需要变更的部分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生效前,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继续有效。合同终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发生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发生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发生一方须在合同期五个自然日内以正式函件形式通知对方,对方确认后双方可协调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发生一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违反国家及地**策等情况,不能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则扩大部分的损失由受影响的一方承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60日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60日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0.6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争议解决若出现质量检验指标差异的争议,乙方应在3日内向甲方提出复检申请,乙方可委托双方均认可且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对“有异议的甲方存查样”进行复检(全水以甲方原检验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复检提出方承担。低位发热量误差偏差在±150大卡范围以内的,以甲方原检验结果为准;低位发热量误差偏差在±150大卡范围以外的,以复检结果进行结算。凡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方式一:诉讼。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二:仲裁。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甲方所在地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通知、送达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包括发生纠纷后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等,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专人递送、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如下地址和联系人。一方对其送达地址作出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送达地址仍以本合同载明为准。如发生变更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给对方及自身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未通知的一方全部承担。甲方: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回民巷邮编:750001联系人:仇一凡电话:18695252100传真:/电子邮箱:/乙方: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知在下列时间视为已送达:(1)若为专人递交,于递送时;(2)若为特快专递递交,于付邮日的第三(3)个营业日上午10时;(3)若为电子邮件递交,于邮件到达对方的邮箱系统时;(4)若为传真递交,于传真发送时(经印有收件者传真号码及日期和时间的成功的传输报告证明);(5)以专人递交、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递交时,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发生在某营业日的下午6时后或者在非营业日,则应视为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9时送达。12.3本合同约定的通知、送达地址适用于:本合同中涉及的各类通知、函件、附件、协议、解除合同通知等文件,争议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12.4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各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合同附件附件1:廉洁协议附件2:价格调整确认函附件3:安全公约(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与XX公司《2023年煤炭现货采购合同》的签署页)签署页甲方(盖章):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1.廉洁协议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规范的业务程序。2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为乙方谋取利益提取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6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7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8乙方不得以治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9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10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领导或者甲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11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况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12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根据管理权限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议乙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13甲乙双方监督单位为其单位纪检部门。附件2价格调整确认函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煤炭现货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达成如下补充内容:一、原合同条款“煤质信息及指标表中:“合同价:元/吨”调整为:“合同价:元/吨”;“不含税价:元/吨”调整为:“不含税价:元/吨”。执行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执行期不得超过原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其他条款仍按照原合同执行。三、本价格调整确认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视为生效。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五、本价格调整确认函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附件3:安全公约1安全管理目标1.1杜绝死亡事故;1.2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1.3杜绝新增重大隐患;1.4杜绝生态环境事件;2安全管理职责2.1甲、乙双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场车辆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共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相关方针、政策。2.2甲方有义务告知入厂运输车辆生产环节危险、危害因素。2.3甲方负责对承运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运输车辆每日入厂后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2.4甲方各级人员有权制止入厂运输车辆的违章作业行为,并按规定给予处罚。2.5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违反厂区管理规定的入厂运输车辆给予处罚或清除出厂,将处罚依据、信息反馈至乙方,由乙方具体执行。2.6运输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现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承运司机自身原因、不服从甲方管理规定或因车辆自身故障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2.7乙方所使用的承运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的经济组织,必须具备运输物流资质。2.8乙方使用的承运单位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人数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车辆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运输、安全防火资金的投入,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配备足够的车辆消防器材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2.9乙方使用的承运单位应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负责人、运输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和所有从业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10乙方负责提供运输的车辆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不得将以下5种情况车辆用于运输业务车辆:(一)未经审验合格车辆;(二)已报废车辆;(三)未投保车辆;(四)车辆所有人身份不明车辆;(五)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2.11乙方定期组织承运车辆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出车前安全交底及出车前三检工作等。2.12乙方使用的承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为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购置相应的人身、财产保险以及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处理各种保险、工伤事故等事宜。车辆驾驶员必须要持证上岗,且身体健康。2.13乙方确保其所使用的承运单位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甲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如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2.14乙方确保承运单位在承接运输业务期间,对货物装、运、卸过程中因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件,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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