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入库 实验 仪器招标公告(2023)
关于补充申报2024年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入库的通知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省级预算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论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2024年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入库,做好2024年学校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预算的编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上半年各学院(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24年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入库补充申报工作(2023年上半年已申报并同意入库的实验仪器,不需再次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次实验仪器设备入库密切关系学校2024年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预算的精准编制和各学院(单位)2024年实验仪器设备的实际采购,请各学院(单位)统筹考虑2024年度本单位实验仪器采购需求,做到应编尽编,不遗漏,要按照中央支持、省提升经费、人才经费、学科经费、科研经费、学院打包经费、其他已有资金和学校额外仪器专项(该部分根据学校财力及学院需求适当考虑)等各个经费全口径编制,保证实验仪器设备预算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若未编报入库则无法购买,或不同意购买。申报入库的实验仪器设备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集体研究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系统填报。请各学院(单位)安排专门人员于2023年7月17日前通过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https://ssc.zcmu.edu.cn/#/home中的“常用模块-采购立项”栏目完成实验仪器设备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入库仪器设备不包括“维修配件、软件、标本、模型以及用于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的设备”。其中单价10万元以上教学类实验仪器设备通过该系统报教务处丁玮玮,单价10万元以上科研类实验仪器设备通过该系统报科研部董泉明,同时提交本单位同类仪器设备配置及总体使用情况、近三年单台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采购情况以及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科研方向)/近3学年教学课时情况(教学方向)。已入2023年储备库但未立项购买,2024年仍需采购的,请通过该系统结转到2024年仪器设备储备库(具体操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袁勇联系方式86633302、13588003214)。
3.归口部门开展必要性论证。教务处和科研部结合学校现有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存量、分布和使用情况,于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单价10万元及以上实验仪器设备储备库的入库前采购必要性论证,并将论证结果上传该系统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数据汇总整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各单位上报的实验仪器设备数据进行整理,完成拟入储备库设备的审核。
5.特别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要求,单价5万元及以上实验仪器设备请提供“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产地和厂商”以及外单位近几年采购同品牌、型号设备的合同(省财政厅需对申报的仪器设备预算进行审核,如未提供相关合同,采购预算会受到影响),在“常用模块-汇总上报”中上传。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俊峰袁勇86633302;教务处丁玮玮86613733;科研部董泉明8663313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6日
操作手册——采购立项(入储备库).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入库 实验 仪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