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招标公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2023)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2023年律所入围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2023年律所入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FZJZCG2023030012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福州分行2023年律所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加强集中采购管理,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合理控制成本,促进集中采购工作合法合规,依据总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律师团队,福州分行准入的律所,各二级分行可选用,入围各二级分行的当地律所仅供各自二级分行选用。2021年3月我行入围的6家合作律所(2024年3月合作到期)本次可参与投标,参与投标并成交的视为同意原签署的合作协议自新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否则至原合作协议到期日失效。若成交,则在新合作协议里面明确原签署的合作协议失效。
每家律所仅可投其中一个合同包,结合竞争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本次拟入围福州分行律所数量拟按小于等于有效投标人数量的80%确定入围数量,泉州分行、漳州分行、龙岩分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统称二级分行)各入围3家当地律所。
若其中一个分包废标,不影响其他分包的有效性。即假设漳州分行有效投标数量未达3家,则漳州分行的入围采购项目废标,但其他分包满足条件仍有效,诚邀具备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为本行各项采购工作做好服务。
2.采购数量:1项。
3.入围企业数量:本次拟入围福州分行律所数量拟按小于等于有效投标人数量的80%确定入围数量,泉州分行、漳州分行、龙岩分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统称二级分行)各入围3家当地律所。
4.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5.服务单位: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及下辖分支机构。
6.报价形式、合同方式:单价。
7.包号划分:4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成立时间满3年(若成立未满3年,则为我行指定的服务律所团队应至少含一名工作10年以上(含)的专职律师;二级分行入围律所成立时间满2年);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参加投标;4.供应商2020年以来具有在全国股份制银行或福建省内国有银行诉讼案件服务经验,提供一个1000万元金额(指涉案合同本金金额,非律师收费金额)以上(含)的胜诉(指所有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的案例经验(须提供代理合同及胜诉裁判文书复印件);5.二级分行入围律所注册地应位于二级分行所在地或厦门。6.供应商承诺接受我行风险代理方式:一是全风险代理前期不支付任何代理费用,待完成法律服务后,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二是部分风险代理前期可支付部分律师费,完成法律服务后,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的费用;(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方式:直接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623955(公司邮箱:fjthzb@1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https://www.hfbank.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thzb.com/)
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总行或某某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3、购买磋商文件、服务费及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帐号:3505 0101 1001 0000 01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联系方式:魏女士 0591-28081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联系方式:赖梅莲、刘爱爱、刘祺0591-87878462-803/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梅莲、刘爱爱、刘祺
电 话:  0591-87878462-803/8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2023年律所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11: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赖梅莲、刘爱爱、刘祺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03/820

采购单位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魏女士 0591-2808107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赖梅莲、刘爱爱、刘祺0591-87878462-803/8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律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