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机构审计招标公告(藤县财政局2023)
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C2023-C3-220056-HCZX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7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A标段)数量:1预算金额(元):4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对县属4家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协审服务工作或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协审服务。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B标段)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对县属4家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协审服务工作或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协审服务。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标2】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117.141.250.58:10030/web/cgw/index.pt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http://ggzy.jgswj.gxzf.gov.cn/txggzy/)。 2.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竞标)说明: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藤县财政局
地 址:藤县藤州镇登俊路57号
项目联系人:张遥
项目联系方式:0774-728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藤州镇挂榜路70号五楼A套房
项目联系人:麦宇亮
项目联系方式:16607746441
附件信息:
(定稿)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磋商文件.pdf(定稿)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磋商文件.pdf465.6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XZC2023-C3-220053-HCZX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采购单位:藤县财政局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3-C3-220053-HCZX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7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A标段)数量:1预算金额(元):4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对县属4家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协审服务工作或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协审服务。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B标段)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对县属4家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协审服务工作或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协审服务。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标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117.141.250.58:10030/web/cgw/index.pt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http://ggzy.jgswj.gxzf.gov.cn/txggzy/)。2.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藤县财政局地址:藤县藤州镇登俊路57号联系方式:张遥,0774-72802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藤县藤州镇挂榜路70号五楼A套房联系方式:麦宇亮,16607764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麦宇亮电话:166077644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项目编号:GXZC2023-C3-220053-HCZX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其中:A标段40万元,B标段30万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2.1采购人:藤县财政局地址:藤县藤州镇登俊路57号项目联系人:张遥电话:0774-7280218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藤县藤州镇挂榜路70号五楼A套房项目负责人:麦宇亮电话:1660776441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8)国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是否允许分包:□允许/☑不允许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无欠税或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等)。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只需提交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财务状况报告未经审计的,须同时由本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该财务状况报告数据真实可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磋商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①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②磋商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1.磋商报价承诺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服务方案;(如提供,格式自拟)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9.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②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③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A标段人民币4000.00元,B标段人民币3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666600085802900010-0000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转账内容备注:供应商请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失误。备注: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3.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6.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7.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8.不是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出具退款函,送交易中心财务室在4个工作日内原路退付到各投标人的账户。9.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退款函,送交易中心财务室在4个工作日内原路退付到各投标人的账户。1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没收的磋商保证金后上缴县级财政国库:①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合同手续的;②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③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⑤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⑥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注:不少于30分钟)26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6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成交候选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6607746441通讯地址:藤县藤州镇挂榜路70号五楼A套房业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成交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A标段6000.00元,B标段4500.00元。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注: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666600085802900010-0000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转账内容备注:供应商请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失误。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分标(如有):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审计报告提交地点售后服务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付款方式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供应商(盖公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技术需求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分标(如有):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服务需求磋商响应偏离说明1项目内容2项目技术要求3……4……5……………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供应商(盖公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分标(如有):序号姓名性别在本项目中拟任岗位或职务从事专业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盖公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分标编号: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县属8家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将各企业经营性收入中,由企业自主经营收入(向市场自主经营取得的收入)与利用公共资源取得的收入独立分离核算。3.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①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②是否存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③是否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经纪律。5.企业国有资产是否能保值增值。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①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②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③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二)甲方的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询证等其他相关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6.在审计过程中,乙方如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议书。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①取得甲方的授权;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③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④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四、商定的沟通对象双方商定,乙方在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与治理层沟通时,主要与甲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进行沟通。同时,乙方保留针对特定事项或在特定情形下与甲方,[股东会整体或执行董事]沟通的权利。五、审计收费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物价部门有关规定为基础计算的。乙方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日内支付%的审计费用,其余款项于审计报告草稿完成日结清。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工作量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实际工作量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五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由双方协商确定解决办法;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日内支付。5.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外调交通费、食宿费、询证费等)由甲方承担。六、审计报告的出具及使用限制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七、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五、六、九、十、十一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八、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九、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二、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1.甲方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给乙方进行审计或甲方限制乙方使乙方难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2.本约定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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