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充及慢充充电桩配置招标公告(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3)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

招标项目编号
QBJ202312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快充及慢充充电桩配置。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招标人提供平面图纸的要求完成充电桩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并接受总包管理。

招标控制价
144600元
资金来源
政府 100 %

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zwztb.com)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投标保证金
支持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 07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至本项目交易平台-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zwztb.com/)。

开标地点
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环节采用现场直播开标形式,投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

招标人
名称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890807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幢(北门)11楼

联系人
洪璇
联系电话
0576-88517783

 监督
名称
台州湾新区审计司法局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甲南大道东段 9 号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8538849

 业务咨询
名称
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
台州湾新区梦想园区 1 号楼 6 楼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8865501

(发布版)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0712.pdf(发布版)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0712.pdf
(发布版)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0712.doc(发布版)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0712.doc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2023 年 07 月 13 日

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BJ2023124招标工程: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576-88908071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洪璇联系电话:0576-885177832023年07月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工程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担保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中标通知书7.3合同签订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评标结果评标办法附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总则第三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四章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二、技术规格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联系人:戴先生电话:0576-889080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幢(北门)11楼联系人:洪璇电话:0576-885177831.1.4工程名称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1.1.5建设地点项目地址位于台州湾新区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快充及慢充充电桩配置。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招标人提供平面图纸的要求完成充电桩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并接受总包管理。1.3.2工期要求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充电桩工程。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不接受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控制价);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交易中心平台(http://gcjs.tzwztb.com)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交易中心平台(http://gcjs.tzwztb.com/)。2.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1、资信标包括:(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三);(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四);(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五);(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六);(5)《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七);(6)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承诺表(附件八);(7)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8)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投标设备、材料报价清单(附件二);注:以上内容均需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在线网页版)中对应处自行上传后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同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44600元。最高投标限价:1446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担保1、担保金额:28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1)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银行转帐的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指定帐户,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标段的名称(根据招标文件)并上传缴款凭证。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款凭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①账户名称:台州博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50511959200015②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须注意双休日银行柜台休息对公对公转账的影响。开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单位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保管,待履约担保办理完毕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返还中标人(不计息)。(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③递交方式: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购买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保函采用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原件及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及授权委托书等)需要法人或项目经理到现场提交。提交地点: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一楼大厅。提交时间:2023年07月21日14:30-15::00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所列条款。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购买工程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③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865501④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号下午16:00前。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1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必须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6.2电子签章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3.6.3投标文件份数一、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二、纸质投标文件说明:(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中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纸质投标文件5份。(投标工具中所有内容打印成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上的水印码需与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的投标文件的水印码一致。)4.1.2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本工程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投标,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zwztb.com/);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如遇有问题的请联系蔡先生,13454667697;王女士,13757680207。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zwztb.com/);2)投标人应提前办好ca锁(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95),绑定平台账户。3)缴纳保证金(或购买上传电子保函)后,可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点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页面。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人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直播网络地址:www.tzwztb.com/live/。5.2开标程序1、进入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2、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上传投标文件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等,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开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唱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重要事项说明:(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电话:蔡先生,13454667697;王女士,13757680207。QQ“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交流”(群号:435057190),进行业务咨询。此群也作为不见面开标的备用远程交互群。6.3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存入招标人指定帐户。8.1温馨提示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www.tzwztb.com)中注册并核验通过。9.1投标制作工具USB加密锁开标后,经核查若不同投标人投标工具软件USB加密锁号相同,所涉及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10.3增值税计税方式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10.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本工程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不作在建项目要求。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设备、材料报价清单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五、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六、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八、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承诺表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附件一: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投标函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一、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有),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愿以总报价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元(保留整数)。工期: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充电桩工程。三、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四、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附件二: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投标设备、材料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元/台)上限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元/台)合价(元)投标品牌130KW直流落地式1.输出功率:30kW2.输入电压:380V;3.输出电压:200~750V;4.安全设计:输入过/欠压、输出过流、输出过压、输出短路、绝缘检测、极性反接、充电桩过温、充电枪过温、防雷、急停、漏电保护5.结构形式:落地式,一体式一机单枪6.人机交互:触摸液晶屏/数码屏;7.读卡器类型:非接触式;8.支付接口:刷卡支付/APP扫码支付/公众号扫码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9.充电模式:自动充满/定电量/定金额/定时间;10.通信接口:以太网/4G;11.散热方式:风冷;12.噪音等级:小于65dB12.桩体尺寸:根据投标方自有产品来报;13.充电枪电缆长度不小于3.5米。14.智能运营管理系统。台5≤1800027KW交流壁挂式1.输出功率:7kW2.额定电压:220V;3.额定电流:32A;4.安全设计:输入过/欠压、输出过流、输出短路、防雷、急停、漏电保护、板载计量、高防护等级(IP55)、高适应性(可在-30°环境使用)5.结构形式:落地式/壁挂式;6.人机交互:无7.读卡器类型:非接触式;8.支付接口:虚拟卡支付/APP扫码支付/公众号扫码支付/微信支台21≤160037KW交流落地式付/支付宝支付;9.充电模式:自动充满/定电量/定金额/定时间;10.通信接口:以太网/4G;11.每台设备配有虚拟支付管理系统;12.桩体尺寸:根据投标方自有产品来报;13:桩体颜色:黑色;14.充电枪电缆长度不小于3.5米。15.智能运营管理系统。16.支持有序充电。台12≤17501、投标设备报价清单表每单项均须填写单价和合价,其它属于招标内容范围内而未列入工程量清2、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充电桩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投标价合计(1+2+3)(保留整数):结转至附件一《投标函》投标价合计(1+2+3)(保留整数):结转至附件一《投标函》投标价合计(1+2+3)(保留整数):结转至附件一《投标函》单子目内的,视为己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之中。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等发生的所有费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附件三: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毕业院校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本岗工龄证书号码及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能力进场时间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附件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四、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包括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第3.1.2和第3.1.3项规定的情形);五、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六、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附件八: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承诺表我单位郑重承诺: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充电桩工程。我单位郑重承诺: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的免费质保期为年(不得低于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接到招标人报修通知,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相关事件。注:本表可自拟,但必须包含以上主要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BJ2023124招标工程: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576-88908071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洪璇联系电话:0576-885177832023年0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工程概况9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9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91.4投标人资格要求91.5费用承担101.6保密101.7语言文字101.8计量单位101.9踏勘现场101.10投标预备会101.11分包111.12偏离112.招标文件112.1招标文件的组成11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2.3招标文件的修改113.投标文件123.1投标文件的组成123.2投标报价123.3投标有效期123.4投标担保123.5备选投标方案133.6投标文件的编制134.投标13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4.2投标文件的递交1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5.开标135.1开标时间和地点135.2开标程序136.评标136.1评标委员会136.2评标原则136.3评标147.合同授予147.1中标候选人公示147.2中标通知书147.3合同签订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8.1重新招标159.纪律和监督15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69.5投诉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评标办法前附表17第二章评标办法171.评标方法182.评审标准182.1初步评审标准18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83.评标程序183.1初步评审183.2详细评审19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93.4评标结果19评标办法附件20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一部分总则22第三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1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38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42第四章技术要求44一、项目概况:44二、技术规格4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5附件一:47附件二:48附件三:49附件四:50附件五:51附件六:52附件七:53附件八:45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联系人:戴先生电话:0576-889080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幢(北门)11楼联系人:洪璇电话:0576-885177831.1.4工程名称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1.1.5建设地点项目地址位于台州湾新区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 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快充及慢充充电桩配置。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招标人提供平面图纸的要求完成充电桩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并接受总包管理。1.3.2工期要求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充电桩工程。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控制价);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交易中心平台(http://gcjs.tzwztb.com)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交易中心平台(http://gcjs.tzwztb.com/)。2.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1、资信标包括:(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三);(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四);(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五);(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六);(5)《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七);(6)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承诺表(附件八);(7)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8)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投标设备、材料报价清单(附件二);注:以上内容均需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在线网页版)中对应处自行上传后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同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44600 元。最高投标限价: 144600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担保1、担保金额: 2800 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1)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银行转帐的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指定帐户,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标段的名称(根据招标文件)并上传缴款凭证。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款凭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①账户名称:台州博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 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账号: 550511959200015②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须注意双休日银行柜台休息对公对公转账的影响。开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单位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保管,待履约担保办理完毕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返还中标人 (不计息)。(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购买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保函采用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原件及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 、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及授权委托书等 ) 需要法人或项目经理到现场提交。提交地点: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一楼大厅。提交时间:2023年07月21日14:30-15::00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所列条款。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购买工程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③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865501④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号下午16:00前。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1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必须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6.2电子签章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3.6.3投标文件份数一、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二、纸质投标文件说明:(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中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5份。(投标工具中所有内容打印成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上的水印码需与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的投标文件的水印码一致。)4.1.2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本工程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投标,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zwztb.com/);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如遇有问题的请联系蔡先生,13454667697;王女士,13757680207。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 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zwztb.com/);2) 投标人应提前办好ca锁(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95),绑定平台账户。3)缴纳保证金(或购买上传电子保函)后,可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点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页面。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人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直播网络地址:www.tzwztb.com/live/ 。5.2开标程序1、进入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2、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上传投标文件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等,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开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唱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重要事项说明:(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电话:蔡先生,13454667697;王女士,13757680207。QQ “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交流”(群号:435057190),进行业务咨询。此群也作为不见面开标的备用远程交互群。6.3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存入招标人指定帐户。8.1温馨提示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www.tzwztb.com)中注册并核验通过。9.1投标制作工具USB加密锁开标后,经核查若不同投标人投标工具软件 USB 加密锁号相同,所涉及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10.3增值税计税方式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10.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本工程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不作在建项目要求。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3)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4)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招标文件如有同意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清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www.tzwztb.com),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投标人通过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工伤保险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采用保函的不再进行退款):(1)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后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公示结束后退还;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按下列相应规定进行处理:(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或者对《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的自查内容进行虚假瞒报的;(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有《关于印发的通知》(台公管办〔2022〕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3.4.5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网页版)制作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署或盖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4.2.5逾期未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前附表规定名数的中标候选人。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还应包括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对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建造师在建不作要求的除外),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核查意见。7.1.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7.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建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3)按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7.2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存在上述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7.2.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7.3合同签订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方式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3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担保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存在本章3.1.2、3.1.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3.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和评分详见“评标办法附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1.4商务标修正。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无法联系或30分钟内无法赶到开标室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办法附件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商务标评审(评分分值100分)。(一)评标标底价的确定(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二)商务标评分分值的计算(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商务标分值=100-||×100×1;每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商务标分值=100-||×100×0.5。三、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报价得分。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1)投标报价低者;(2)抽签确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总则采购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一、合同文件附件一:通用合同条款附件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三:合同材料供货范围、价格清单、交货期附件四:技术条款、技术规格书附件五: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附件六:招标文件附件七:投标文件附件八:合同相关条款附件九:中标通知书、特别承诺函等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包括充电桩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等发生的所有费用。三、货物及数量: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合同材料、材料,详细供货清单见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清单。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五、付款条件: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六、交货时间: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充电桩工程。七、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其它约定事项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及时答复和解决与合同材料有关的技术问题,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2、二方的单位地址、邮编、开户行及帐号、项目负责人、电话等若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3、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十、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文字为中文(英文),如中文和英文在描述和含义上有矛盾之处,则以要求较严格的含义为准。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二、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总则(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采购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图纸会审文件及变更文件;(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2.合同适用性3.标准4.知识产权5.履约担保6.检验和测试7.包装8.交货和单据9.保险10.备件11.保证12.索赔13.付款14.价格15.变更指令和合同修改16.转让17.供应商履约延误和罚款18.终止合同19.不可抗力20.争端的解决21.税费22.适用法律23.通知1.定义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写明的、经商定的供应商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额。1.3合同材料:本合同范围内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合同材料的设计、装配、检验、工厂和现场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维修等有关技术文件。1.4技术文件:根据合同,由买卖双方编制并确认的用来解释所有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一切图纸、图表、设计数据、材料清单、说明书、手册、程序、报告、详细说明、目录和其他递交的资料。1.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合同材料的组装、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的监督指导、技术协助、工厂检验、培训的技术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1.6通用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7专用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8采购人:。1.9供应商(Seller):。1.10合同号:。1.11项目现场:合同材料最终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12日:指日历天数。1.13来源地:指货物生产地及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4货物:指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1.15新产品:指商业上公认的、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原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1.16分包商:指供应商将本合同一部分分包给具备设备制造资格的法人。2.合同适用性2.1本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标准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标准见招标文件、图纸、相关技术标准及供应商承诺的相关技术标准条款。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知识产权4.1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供应商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5.履约担保5.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专用条款规定金额的履约保担保。5.2履约担保应用本合同货币,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1)履约担保应采用汇票、支票或现金、保函保证方式。如不能办理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必须解入招标人指定的专用帐户。6.检验和测试6.1采购人或其代表有权要求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6.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供应商或其分包人的工厂、交货地点、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供应商或其分包人的工厂进行,采购人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必要的检测设施和手段,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6.3供应商有责任对合同材料按合同要求自行进行检验、测试等工作,检验、测试合格报告由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人。这些文件将被视为合同材料质量保证资料。6.4如果所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6.5供应商应在进行检验和测试前30日通知采购人该检验和测试的设备等相关内容,以便采购人能安排人员参加。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参加检验和测试的代表身份情况通知供应商。6.6供应商有义务提供材料和必要的协助,包括合理地中止工作以便采购人在加工过程中对材料进行检测。6.7本章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7.包装7.1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材料运至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合同材料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7.2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严格符合合同的特殊要求,包括专用条款规定的要求以及采购人后来发出的指示。8.交货和单据8.1供应商负责在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全部合同材料及技术文件发运任务。供应商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单据在专用条款中有具体规定。9.保险9.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丢失或损坏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10.备件10.1在合同材料完成供货,并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材料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供应商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合同材料,则应事先通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1.保证11.1供应商应保证合同材料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或目前的型号,工艺先进,以优良的材料制造,货物不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合同材料不会因设计、材料、工艺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11.2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材料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11.3在合同材料安装、调试、接收试验期间,如发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合同材料的缺陷或损坏,供应商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补偿由此而来的采购人的一切直接损失。供应商应承担此项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供应商应保证合同材料在接收试验时各项技术参数满足合同要求。11.4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供应商供货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起算二十四个月,如供应商在投标时承诺的时间超过二十四个月,则以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时间为准。11.5在质保期间,如果因为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材料有缺陷或不能满足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在采购人提出索赔之后,供应商应尽快对合同材料进行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如果供应商对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采购人索赔7日之内提出,双方进行协商。如供应商在此期限之前没有答复则被视为接受索赔要求。供应商应在接到索赔要求后15日内对合同材料进行修复或替换。11.6如因供应商原因在质保期内工程系统运行不得不因合同材料维修而停止,则相应合同材料质保期应根据系统停运时间延长。对于维修量大或重新更换的合同材料,质保期应重新计算,为采购人接受维修或更换合同材料后二十四个月,如供应商在投标时承诺的时间超过二十四个月,则以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时间为准。11.7.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11.7.1供应商应当确保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施工现场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11.7.2采购人检验员在供应商制造场所进行检验时,供应商有责任提供给采购人检验员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告知其潜在的危险。如果检验员认为工作环境不安全,检验员可以不履行其工作。11.7.3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施工现场进行服务时,应该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听从采购人施工现场安全工程师的指挥。11.7.4供应商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境要求的包装材料11.7.5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不对沿途环境和采购人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采购人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2.索赔12.1在合同材料验收、安装、调试、型式接收试验及质保期内,如因供应商原因合同材料在数量、质量、设计、技术参数、型式和技术运行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与采购人达成协议。(a)同意退货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供应商赔偿额为相应合同材料价格和已发生的银行利息、手续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现场存放费、装卸费、业主验收费用、已发生的合同材料保管等费用。(b)根据合同材料缺陷程度、损坏程度和损失金额,经双方同意对设备进行折价。(c)用符合本合同技术要求的新的零、部件对有缺陷或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对缺少的设备进行补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更换后的设备质保期按第十一条要求相应顺延。12.2投标设备不允许OEM(委托加工),如发现投标设备为OEM(委托加工)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合同总价50%的赔偿款(以工程所在地的商检为准)。12.3如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索赔通知单后7日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供应商接受索赔。12.4如果供应商不能按11.5款完成合同材料的更换、修复或补充发货,供应商应按本合同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负担迟交货罚款。12.5因供应商原因而更换的急需的合同材料,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尽快运到项目现场,费用由供应商负担。13.付款13.1本合同付款条件在专用条款中规定。13.2供应商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付款要求,并附上对已递交货物和已履行服务的发票,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14.价格14.1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是固定不变价格。15.变更指令和合同修改15.1采购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供应商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采购人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运输或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15.2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16.转让16.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义务。17.供应商履约延误和罚款17.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17.2如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罚款应从付款中扣除。罚款比例见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不排除供应商继续发货和提供服务的责任。一旦达到罚款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考虑按通用条款第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18.终止合同18.1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在供应商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供应商应承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同时,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2供应商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因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3采购人的便利而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终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对供应商在收到终止通知时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采购人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供应商在收到终止通知后继续执行合同的行为,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8.4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如果第十九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时间超过120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9.不可抗力19.1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都无法控制事件以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合同履行时间可以延迟,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4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如果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本合同执行超过120日,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执行问题并达成协议。20.争端的解决20.1买卖双方应通过直接的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0.2如从该协商开始后30日内采购人和供应商仍不能友好解决合同争端,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起诉。20.3在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其他合同部分应继续执行。21.税费2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采购人支付。2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应商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供应商支付。21.3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由供应商支付。22.适用法律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或传真送到专用条款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定义2.标准3.合同交货4.履约担保5.包装6.交货和单据7.保证8.付款9.结算10.供应商履约延误和罚款11.专项工程1.定义1.1供应商:1.2采购人:1.3供货地址:2.标准2.1包装采用国家标准GB191-2000。2.2符合招标文件、图纸及国家相应规定的有关标准、规定3.合同交货凡是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及要求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如采购人发现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及要求的某种材料,其质量或价格或供应上有问题,有权更换,重新确定其品牌及价格。货物运达施工现场,其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原因(损坏、短缺等)造成索赔,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货物进场至安装完毕,经质监部门验收通过并书面交付采购人确认前,所购货物的安全保护工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货到现场,经买卖双方及监理、总承包单位共同检查,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收回,如检查时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外观等有异议,供应商负责解释及相关处理使采购人满意。开箱检查结果并不代表货物验收合格以及在安装完成质监部门验收通过前供应商应付的责任,只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4.履约担保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待材料、设备供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如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应款项的履约担保。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5.包装5.1供应商交付运输的所有合同材料应具有适合海运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按合同材料的特点和需要,具有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暴露于高温、高盐和降雨等恶劣环境以及露天存放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材料不受损坏。因包装不良引起合同材料生锈、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负责任。5.2供应商应在每件包装箱相邻的四边用持久不掉色漆用突出的中英文对照注明下列内容:A.合同号(ContractNo.):B.唛头标记(ShippingMark):C.目的地(Destination):D.设备名称和件号(NameofEquipmentandItemNo.):E.包装箱/件号(CaseNo./BaleNo.):F.毛总/净重,公斤(Gross/NetWeight,kg):G.尺寸(长X宽X高厘米)(MeasurementlengthXwidthXheightincm):H.收货人(Consignee):如果合同材料任一箱重量等于或超过20吨,在每个包装箱相邻四边应以中英文字、国际贸易通用图案和图示标记等方式注明重量、起吊位置和重心。根据合同材料不同装卸、运输特点应以中英文字、国际贸易通用图案和图示标记等方式突出注明“小心装卸”(Handlewithcare)、“此面向上,勿倒置”(Rightsideup)、“保持干燥”(Keepdry)等字样、标记和图案。5.3对松散的附件,包装或捆装时供应商应注明合同号、主设备名称、附件名称和在组装图纸上的位置号。对备件和工具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明备件(SpareParts)或工具(Tools)。5.4以上提到内容对裸装合同材料供应商应用金属标签注明。如有大件,应提供足够的支柱和垫木。5.5供应商应将下列文件随同合同材料在包装箱内一起交付:A.一式二份详细设备清单B.一式二份质量合格证书5.6供应商交运的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具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在每一包装箱的侧面应以中英文注明下列内容:A.外合同号(ContractNo.):B.收货人(Consignee):C.目的地(Destination):D.唛头标记(ShippingMark):E.毛重,公斤(GrossWeight,kg):F.包装箱/件号(CaseNo./BaleNo.):G.收货人号(ConsigneeCode):每箱中应附有一式六份技术文件清单,注明技术文件名称和页数。5.7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严格符合合同的特殊要求,包括专用条款规定的要求以及采购人签约后发出的指示。6.交货和单据6.1供应商负责在本合同及供应商承诺所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全部合同材料及技术文件发运任务。6.2供应商负责安排合同材料从供应商厂家至目的地的运输工作和随机备品配件。供应商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提前10日通过传真方式通知采购人计划发运日期、计划到达日期、目的港、发运设备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重、总体积和其它事项。同时,供应商应通过特快专递或派人送达方式将详细发运清单包括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总体积和每个包装箱或集装箱外形尺寸、重量、单价和总价、要求发运日期、预计到达目的地日期、工地存放要求及其它任何特殊要求寄、送给采购人。6.3如果任何包装箱重量超过20吨、或长度超过9米、或宽度超过3米、或高度超过3米、或特殊形状的包装(以下简称大件),供应商有责任提前10日给采购人及业主提供一式四份该大件的详细尺寸图,注明重心和起吊点,并随车提供2份,以便供业主在合同材料到达后安排货物的卸车和存放。6.4如果合同材料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供应商应一式四份提前10日通知采购人,说明货物名称、特征、防止事故发生的办法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法。6.5供应商有责任发运全部生效合同材料,包括随机备品配件。6.6在合同材料装车后24小时内,供应商应通过传真方式通知采购人,内容需包括:发运日期、发运单号、发运车号、设备名称、发运设备总价格、总包装箱数及装箱单、总重量和体积。如有大件,传真内容还需包括毛重、尺寸、大件设备名称和大件设备价格。6.7如因供应商原因,合同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供应商有责任将所需设备发运至项目现场,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6.8在合同材料运输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引起合同材料丢失或损坏,供应商向有关保险部门要求保险赔偿。供应商有责任尽快重新供应或修理丢失或损坏的合同材料,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担。6.9在技术文件发运前10日,供应商应传真通知采购人技术文件的包数、毛重、合同号和预计采购人收到的时间。技术文件发运后24小时,供应商应传真通知采购人和业主下列文件:A、运输部门收据;B、技术文件详细清单。6.10技术文件到达的日期为采购人签收的日期。6.11如技术文件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供应商接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补发,费用由供应商负担。6.1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中文(英文),单位为公制。7.保证7.1如供应商对合同材料质保期承诺超过通用条款的规定期限,以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为准,即24个月(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质保期时间)。8.付款8.1本合同总价付款货币为人民币(元)。8.2采购人负责根据下列付款比例和条件将合同总价款项分期支付给供应商。8.3付款比例:8.3.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结算总金额的5%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与服务问题15天内付清。8.3.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8.4供应商收取每次款项时应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9.结算9.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包括充电桩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等发生的所有费用。9.2为保证安装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9.3充电桩与控制系统之间的电源线由供应商负责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9.4所有设备基础由供应商负责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9.5充电桩工程安装过程中发生的用水、电费用、调试费用及试运行费用等均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9.6供应商提供设备的主要零部件配置表中,如供应商没有填写型号、品牌,则视为放弃确定型号、品牌的权利,由采购人确定。且单价不作任何调整。9.7充电桩等所有设备与总承包单位配电箱之间的电源线、套管、控制系统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9.8本项目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9.9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如涉及到使用特殊脚手架、升降机、塔吊等大型设备时,供应商需自行解决,且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再另行计取。9.10安装费:本项目的安装费包括本项目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人工、机械、辅助材料、设备基础、支吊架、油漆等所有工作内容,如图纸中有描述的详见图纸,图纸中未描述的则以相关规范为准)。10.供应商履约延误和罚款10.1供应商有责任并保证按规定合同材料交货期如期交货,如果因为供应商原因使合同材料不能按期交货,供应商应按下列比例和数额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前四周,每延期一周违约金额为应发运合同价格的1%。从第五周起算,每延期发运一周违约金额为应发运合同价格的2%。从第九周起算,每延期发运一周违约金额为应发运合同价格的3%。根据以上计算方法,如不足七日视为一周。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不排除供应商继续发货的责任。如果合同材料延期发运超过10周,采购人可以根据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另行采购相同的设备或零部件。因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应继续执行没有终止的合同部分。10.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关键技术资料,每迟交一周,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000元/件。10.3如果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合同材料的性能不能达到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更换相应的材料设备,直到综合性能达到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供货延误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技术指标。10.4如果由于供应商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供应商将向采购人支付每套合同材料总价的0.5%违约金,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0.5供应商根据以上条款承担的合同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5%。11.专项工程11.1本工程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本项目总承包服务费由采购人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11.2如发生本招标文件条款未涉及的总分包之间的费用,由供应商与总包方自行协商解决。11.3供应商的施工工期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总承包和精装修施工单位对本项目施工进度的安排,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调整。12.供应商在本项目有违反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则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13.争端的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补充调整14.1变更14.1.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供应商不得因此拒绝施工。由采购人原因引起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除工期可适当相应顺延外,供应商不得因工程变更提出误工费及机械闲置等费用。14.2变更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供应商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供应商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采购人应予以签收。由于设计、施工变更等产生的费用由于买卖双方存有争议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先行施工,采购人先行支付供应商的审核价,最终费用可通过诉讼、仲栽解决。如拒不施工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5.售后服务15.1在质保期内,由于供应商设计、制造(包括材料、工艺及加工质量)运输受损等原因导致的故障、损坏,由供应商无偿修理、更换,直至恢复(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参数要求。修好后,须一式两份报告给采购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需时间和恢复正常运行日期。15.3保质期满后,在正常使用寿命期限内,由于供应商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供应商仍负有技术责任并承担所需的修理费用。15.4供应商应对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和附件负责,不管是制造厂生产的还是外购件。采购人有权派员去当地进行检验和监制,采购人所派人员最多不超过六人次,采购人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6.其它要求1、安装、调试(按施工图)。1)中标后,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配合土建施工现场核对尺寸,负责在采购人建设工地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调试、验收费等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2)负责调试和试运行,调试和试运行中需要的工具、容器、人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3)中标后,供应商应负责设备就位、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等所有工作。4)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业主的认可;有关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业主接受。2、试验和验收1)供应商在采购人工地进行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3、技术资料中标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二份以上的以下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并给出交付资料的时间。1)安装手册2)操作手册3)维修手册4)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5)零部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6)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7)验收标准(含验收项目、检测仪器、取样点和数量、检测人员)8)采购人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4、随机工具: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专用检测设备及专用维修工具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采购人(买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卖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卖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下称“本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卖方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现买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特约定如下:工程保修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保修内容:1.4.工程保修款总额:1.5.本工程保修阶段买方的代表部门为,卖方应接受____________的管理。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买方,交付经营管理单位之日起计算。2.2.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3.凡属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卖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卖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卖方责任的,卖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非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原已建完部分的结构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由买方卖方双方协商解决。2.4.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买方直接发包和买方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卖方保修范围。2.5.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证明)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保修范围。2.6保修期限:详见投标承诺的质保期限约定质量保修责任3.1.卖方在供货、安装完毕经买方验收时,应会同买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产品使用说明,所有部品的保修卡、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都由卖方在移交钥匙时统一移交买方;否则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保修。3.2.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循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的原则。3.3.赔偿责任:由于卖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方和经营管理单位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卖方未按合同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含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用户向买方提出索赔,买方与用户进行索赔谈判,谈判结果经买方和经营管理单位签字后立即生效,买方有义务知会卖方,卖方予以无条件承认;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代为支付给用户,卖方不按要求支付的,买方有权直接从卖方的工程保修款中扣除。3.4.买方开出《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函,如卖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买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保修款中扣除。3.5.在维修过程中,买方将给予卖方必要的协调配合。保修作业管理4.1.维修人员安排及要求4.1.1.保修阶段卖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指定一名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合买方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4.1.2.卖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卖方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取得联系时,视为卖方已收到买方传达之信息。4.1.3.维修工程完工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经营管理单位索赔,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承担。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品如数归还项目经营管理单位。4.1.4.卖方必须接受买方的统一管理,服从买方经营管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4.2.维修的及时性4.2.1.卖方接到买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未完工程通知(包括:口头、电话、书面通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科学的论证,认真组织施工并最终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4.2.1.1.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投标承诺时间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责任,并需业主和买方管理人员确认。4.2.1.2.紧急情况卖方必须按投标承诺时间赶到现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买方管理人员确认。4.2.2.买方接到经营管理单位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后,通知卖方维修,在卖方人员到达之前,买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4.2.3.由于卖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材料配备不及时,视为卖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买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买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卖方确认(买方将处理情况知会卖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加相应违约金(上述费用的15%)从卖方质保金中扣除。但不解除卖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2.4.如卖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买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维修过程中卖方维修质量无法达到买方及业主要求,买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加上相应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买方支付卖方的任何款项(包括质保金)中扣除,但不解除卖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3.维修成品保护与质量控制4.3.1.6.管理人员在维修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成品保护情况的检查。4.3.2.卖方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本着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卖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个别墙面裂缝和楼板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买方和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修。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买方直接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卖方负责承担。4.3.3.因质量问题卖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在三个月内再次出现同一性质问题,卖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卖方每次每项还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4.3.4.卖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请买方、经营管理单位在《维修服务单》签字确认,设施由买方、经营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履行保修职责。买方、经营管理单位的签字确认只是证明卖方已对买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4.3.5.卖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业主和买方的约定或承诺,或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等行为的,买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卖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买方可以将此费用加相应违约金(上述费用的15%)从卖方质保金中扣除。4.3.6.卖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卖方承担,损失金额将直接从卖方的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不再另行知会。5.质量保修款的结算与支付5.1.买方于每月末将当月发生的保修费用明细表、经营管理单位签字认可的保修操作单、费用单以及处罚通知单进行备案。5.2.卖方授权买方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经买方确认的维修费用。买方代扣除金额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卖方同意支付超额。5.3.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保证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无论是否超出保修期,卖方均应予保修,相应部分保修款待维修完成满六个月后支付。5.4.保修款结算后,卖方仍应继续完成第2条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5.当买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保修款总额时,差额全部返还卖方;当买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款总额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补足差额。5.6.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6.违约责任6.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6.2.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支付差额款时,应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6.3.买方非因正常原因未按规定返还保修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存款利息。7.其他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7.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定日期:签定日期: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地址:位于台州湾新区采购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买卖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采购人的责任采购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供应商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供应商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供应商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供应商的责任应与采购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采购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采购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采购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采购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供应商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技术要求项目概况:1.项目位于台州湾新区体育场路以北、疏港大道以西地块,总用地面积6384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485平方米,本子项工程设置5台快充充电桩、33台慢速充电桩。技术规格1.本工程快充充电桩电源为30KW,慢充7KW。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设备、材料报价清单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承诺表附件一: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投标函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有),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愿以总报价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元(保留整数)。工期: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充电桩工程。三、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四、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投标设备、材料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元/台)上限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元/台)合价(元)投标品牌130KW直流落地式1. 输出功率:30kW2. 输入电压:380V;3. 输出电压:200~750V;4. 安全设计:输入过/欠压、输出过流、输出过压、输出短路、绝缘检测、极性反接、充电桩过温、充电枪过温、防雷、急停、漏电保护5. 结构形式:落地式,一体式一机单枪6. 人机交互:触摸液晶屏/数码屏;7. 读卡器类型:非接触式;8. 支付接口:刷卡支付/APP扫码支付/公众号扫码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9. 充电模式:自动充满/定电量/定金额/定时间;10. 通信接口:以太网/4G;11. 散热方式:风冷;12. 噪音等级:小于65dB12. 桩体尺寸: 根据投标方自有产品来报;13. 充电枪电缆长度不小于3.5米。14. 智能运营管理系统。台5≤1800027KW交流壁挂式1. 输出功率:7kW2. 额定电压:220V;3. 额定电流:32A;4. 安全设计:输入过/欠压、输出过流、输出短路、防雷、急停、漏电保护、板载计量、高防护等级(IP55)、高适应性(可在-30°环境使用)5. 结构形式:落地式/壁挂式;6. 人机交互:无7. 读卡器类型:非接触式;8. 支付接口:虚拟卡支付/APP扫码支付/公众号扫码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9. 充电模式:自动充满/定电量/定金额/定时间;10. 通信接口:以太网/4G;11. 每台设备配有虚拟支付管理系统;12. 桩体尺寸: 根据投标方自有产品来报;13:桩体颜色:黑色;14. 充电枪电缆长度不小于3.5米。15. 智能运营管理系统。16. 支持有序充电。台21≤160037KW交流落地式1. 输出功率:7kW2. 额定电压:220V;3. 额定电流:32A;4. 安全设计:输入过/欠压、输出过流、输出短路、防雷、急停、漏电保护、板载计量、高防护等级(IP55)、高适应性(可在-30°环境使用)5. 结构形式:落地式/壁挂式;6. 人机交互:无7. 读卡器类型:非接触式;8. 支付接口:虚拟卡支付/APP扫码支付/公众号扫码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9. 充电模式:自动充满/定电量/定金额/定时间;10. 通信接口:以太网/4G;11. 每台设备配有虚拟支付管理系统;12. 桩体尺寸: 根据投标方自有产品来报;13:桩体颜色:黑色;14. 充电枪电缆长度不小于3.5米。15. 智能运营管理系统。16. 支持有序充电。台12≤1750投 标 价 合 计(1+2+3)(保留整数):结转至附件一《投标函》1、投标设备报价清单表每单项均须填写单价和合价,其它属于招标内容范围内而未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内的,视为己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之中。2、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充电桩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等发生的所有费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质等级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本岗工龄证书号码及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能力进场时间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四、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包括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第3.1.2和第3.1.3项规定的情形);五、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六、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八: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承诺表我单位郑重承诺: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充电桩工程。我单位郑重承诺:中央创新区中学(暂名)工程(充电桩)的免费质保期为 年(不得低于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接到招标人报修通知,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相关事件。注:本表可自拟,但必须包含以上主要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充及慢充充电桩配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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