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资源服务招标公告(景洪市财政局202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HX2023-招-189。
2.项目名称: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对景洪市辖区内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于2022年12月31日开展的资产资源清查摸底结果进行核实,并出具审计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清理核查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等景洪市辖区内的全量资产资源);(2)结合清查核实结果,梳理目前市属国有闲置资产、特许经营权等经营性资产,对各成员单位核实的资产资源提出初步的盘活意见。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采购需求要求的所有内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
3.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5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盖章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且愿为其承担民事责任,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仅能授权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R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07月18日—2023年07月17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编制。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4.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
5.1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01月0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
5.2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也可以选择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财政局
地 址:景洪市坝吉路1号
联系方式:0691-2152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0691-212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蜀东
电话:0691-2122333、13887930151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7.17.doc514.0K

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HHX2023-招-189采购人:景洪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页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5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4页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38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HHX2023-招-189。2.项目名称: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5.最高限价:¥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6.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对景洪市辖区内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于2022年12月31日开展的资产资源清查摸底结果进行核实,并出具审计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清理核查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等景洪市辖区内的全量资产资源);(2)结合清查核实结果,梳理目前市属国有闲置资产、特许经营权等经营性资产,对各成员单位核实的资产资源提出初步的盘活意见。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采购需求要求的所有内容。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3.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3.5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盖章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且愿为其承担民事责任,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仅能授权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R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07月18日—2023年07月17日。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编制。4.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4.发布公告的媒介4.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4.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5.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5.1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01月0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5.2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也可以选择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洪市财政局地址:景洪市坝吉路1号联系方式:0691-21521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联系方式:0691-2122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蜀东电话:0691-2122333、1388793015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景洪市财政局地 址:景洪市坝吉路1号联系人:余收电 话:0691-215217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联系人:汪蜀东电 话:0691-2122333、13887930151          1.1.4项目编号JHHX2023-招-1891.1.5项目名称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1.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7预算金额¥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1.1.8最高限价¥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1.1.9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对景洪市辖区内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于2022年12月31日开展的资产资源清查摸底结果进行核实,并出具审计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清理核查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等景洪市辖区内的全量资产资源);(2)结合清查核实结果,梳理目前市属国有闲置资产、特许经营权等经营性资产,对各成员单位核实的资产资源提出初步的盘活意见。1.1.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采购需求要求的所有内容。1.1.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12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1.1.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5)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盖章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且愿为其承担民事责任,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仅能授权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07月18日—2023年07月17日。1.3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具体要求如下:1.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1.3.2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在上述网站对成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1.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一旦查询到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的除外);(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6)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采取纸质文档方式将成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5.2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3.4.1磋商保证金提交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的收款账号和户名:户 名: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景洪农村商业银行滨江支行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银行行号:402749000018如供应商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后持相关凭证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联系人:何志娟,电话:0691-2122333、15087623710。3.5.1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上传至网络即可。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二份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将已签字盖章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后装订成册)。3.5.2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5.3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的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地方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须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签字。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3.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3.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3.6.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8.1履约保证金无11技术支持11.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智能开标系统使用技术支持: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1.2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说明11.2.1供应商已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01月0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办理的数字证书(CA),需先到云南CA办理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18869144161)升级数字证书(CA),升级后的数字证书CA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后,方能获取采购文件和编辑响应文件。11.2.2供应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选择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商家入驻)并登录,登录后进行数字证书(CA)申领及绑定,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也可以选择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办理)(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caGuide)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1.总则1.1项目基本情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信用信息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政府采购政策1.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中小企业①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残疾人福利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①标的名称: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③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中型企业:100人≤从业人员<300人;8000万元≤资产总额<120000万元;小型企业:10人≤从业人员<100人;100万元≤资产总额<8000万元;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资产总额<100万元。④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①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②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5费用承担1.5.l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1.5.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2.2除第2.1款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2)首次报价一览表;(3)声明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相关证件及资料;(8)技术方案;(9)供应商综合实力;(10)其他资料。3.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3报价3.3.1供应商应在首次报价一览表上进行首次报价(总价),其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后,按照抽签顺序分别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及确认。供应商的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3.3.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派驻本项目所有成果费、人员的工资、食宿费、资料费、企业管理费用、合理利润及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充分熟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一旦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3编制依据(1)市场供求状况;(2)综合考虑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及要求等,以及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3)供应商应结合市场价格和自身情况进行报价。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3.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响应文件的编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须加盖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3.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5所有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供应商现场抽取磋商顺序。参加现场抽取磋商顺序的人员须是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3.7.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及提交。4.评审4.1竞争性磋商小组4.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4.1.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4.1.3评审中因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4.2评审工作4.2.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4.2.2评审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无效标书情形5.1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之一的,属于无效标书的情形。5.2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成本构成,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收等说明。(2)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需求的前提下,能支撑低报价的优势说明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6.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和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成交结果通知7.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履约保证金:无。9.签订合同9.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标准及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2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3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4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xzb2122333@163.com,并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0691-2122333、13887930151。10.质疑和投诉10.1本项目的质疑和投诉行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1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3质疑函的接收10.3.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0.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0.4.4事实依据。10.4.5必要的法律依据。10.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0.7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景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691-2154023‬‬。11.技术支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更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1.1.1.1竞争性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2:问题的澄清(编号:)竞争性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更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更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年月日1.1.1.2注: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供应商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签名的响应文件(此文件必须网上提交)。2.“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应对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对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进行加密的,视为无效标书。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3.电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4.供应商须按本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该响应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为准。注:不同单位的响应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第三章评审办法1.总则1.1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HX2023-招-18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与评审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3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4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研究决定。2.评审程序2.1初步评审2.1.1资格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符合性审查。符合以下审查标准的,通过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2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0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0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5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6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供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的书面承诺。8执业证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3(4)目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9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3(5)目的要求,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授权书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时视为符合评审标准。2.1.2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要认真审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细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符合以下审查标准的,通过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现场抽取磋商顺序的人员须是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2合同履行期限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合同履行期限要求。3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4磋商保证金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的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5响应文件内容完整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编制,内容完整、未出现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且组成格式、签字和盖章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报价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款的要求。7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首次报价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2.2磋商2.2.1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磋商,磋商顺序按供应商现场抽签顺序进行。2.2.2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3如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该响应文件中需包含最后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变动实质性内容的,则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以及对磋商过程中需补充的有关内容进行承诺,最后报价一览表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按手印(最后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2.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成本构成,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收等说明。(2)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需求的前提下,能支撑低报价的优势说明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2.3详细评审2.3.1评审方法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3.2评分标准(1)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2)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分别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及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总报价。(5)具体的评分标准如下: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三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技术部分:80分。商务部分:10分。报价部分:1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标准技术部分(80分)项目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15分)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项目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分,包括:①项目背景分析及项目现状分析、②实施重点、③难点分析清晰。以上3项内容均有阐述、没有缺陷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存在缺陷的,扣3分;本项满分为15分,未提供项目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的,得0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描述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0-15分技术部分(80分)实施方案(40分)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①账务清理财产清查、②完善制度、③初步工作建议(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处置)、④资产清查报告编制大纲、⑤违约处罚措施、⑥服务保证措施、⑦现场管理方案、⑧保密管理制度。以上8项内容均有阐述、没有缺陷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存在缺陷的,扣3分;本项满分为40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得0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描述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0-40分技术部分(80分)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25分)①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数量≥20人,能满足沟通协调、数据分析、报告撰写等评价工作需要的,得17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数量每少1人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②项目组成员中有1-5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2分;6-10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3分;11-15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4分;≥16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5分。③项目组成员中每有1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得1分,本项满分为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双面)的扫描件方可计分,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相关证书为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0-25分商务部分(10分)类似项目业绩(2分)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07月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类似项目指服务内容包含清产核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方可计分。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0-2分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综合实力(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综合实力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进行评分,包括①组织机构、②运营情况、③技术水平、④管理水平。以上4项内容均有介绍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扣完为止。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0-8分报价部分(10分)①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②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③计算公式: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总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价)×10。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上述计算公式中小微企业的最后磋商总价应先价格扣除后再进行磋商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价格扣除计算公式:最后磋商总价×(1-1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4.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供应商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5评审结果2.5.1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5.2评审报告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附件1: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1最后报价(总价)小写: ¥ 元 大写:人民币 2磋商过程中需要补充的有关内容的承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仅供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在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磋商时使用。供应商应提前熟悉表格,准备填报内容,以便顺利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磋商。供应商须确保表格内容填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景洪市财政局乙方:签订地点: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HHX2023-招-1893.采购需求: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面清查核实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对景洪市辖区内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于2022年12月31日开展的资产资源清查摸底结果进行核实,并出具审计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清理核查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等景洪市辖区内的全量资产资源);(2)结合清查核实结果,梳理目前市属国有闲置资产、特许经营权等经营性资产,对各成员单位核实的资产资源提出初步的盘活意见。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采购需求要求的所有内容。5.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元(大写:人民币)。2.付款方式:。三、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响应文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违约责任1.本项目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乙方按合同价款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五、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1、磋商函;2、首次报价一览表;3、声明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相关证件及资料;8、技术方案;9、供应商综合实力;10、其他资料。一、磋商函致:景洪市财政局1.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姓名)全权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你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我方承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承诺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愿意支付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总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承诺服务承诺磋商保证金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其他承诺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三、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1.11.21.31.41.51.61.7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供应商名称2注册地址3注册资金4公司类型5成立日期6营业期限7法定代表人8本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电话9公司电话公司传真10经营范围七、供应商相关证件及资料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其他格式由供应商自拟。附件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声明书中所述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是指2020年07月18日—2023年07月17日。八、技术方案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技术方案及目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九、供应商综合实力(由供应商自行填写)十、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资产资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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