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材料、设备、物资招标公告(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招标编号:CRJT-2023-DZCLSBWZ-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大宗材料、设备、物资采购供应商单位选择,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大宗材料、设备、物资采购供应商单位选择。
2.2招标内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大宗材料、设备、物资采购供应商单位选择。
2.3服务期限:3年。
2.4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2.5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3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类似业绩(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018682395@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刘馨鸿
电话:0431-811809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人:王吉春
电话:0431-82260065
邮箱:1018682395@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采购人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1180917

采购人地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226006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大宗材料、设备、物资采购供应商单位选择

预算金额(万元)

0

最高限价(万元)

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大宗材料、设备、物资采购供应商单位选择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7-20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8682395@qq.com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018682395@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8-09 10:00

开标时间

2023-08-09 10: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吉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22600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材料、设备、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