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基地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7-21 17:22:26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3-00685 预算金额:30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朱铭伟 项目负责人:许翠玲
项目概况
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3ZC078
项目名称: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运营期为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2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10楼
联系方式:0754-88645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754-88080039-8027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1日
相关附件:
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072103).zip
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072103).zip
委托协议.pdf
委托协议.pdf
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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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广东东省省政政府府采采购购公公开开招招标标文文件件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3-00685,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编号:HS23ZC078,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人: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人: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一.项目概述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3-00685采购项目编号:HS23ZC07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品目品目号号品目名称品目名称采购标的采购标的数量(单数量(单位)位)技术规格、参数及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要求是否允许进口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产品1-1其他服务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运营期为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二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第2页-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三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六.本项目联系方式:,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信息名称: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10楼联系方式:0754-88645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联系方式:0754-88080039-8027-第3页-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754-88080039-802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省市共建的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杏园街8号的汕头市离休干部休养所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规划有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场所(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14间,多功能会议室1间,洽谈室、会议室、展示区、资料室等)、健身活动室等,可容纳创新创业孵化项目49个。项目目标是通过引进国境内外博士、博士后人才落地创业,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同时,将优秀硕士、留学回国人员、大学生创业园纳入基地,统筹建设。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主要商务要求-第5页-标的提供的时间三年,运营期为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标的提供的地点汕头市金平区杏园街8号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每年度按中标价的三分之一与中标人进行结算,具体如下:①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②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一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③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两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具体按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执行。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1)年度考核为90分以上(含90分),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100%;(2)年度考核为80分(含)-9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85%;(3)年度考核为70分(含)-8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70%;(4)年度考核为60分(含)-70分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5)年度考核低于60分或评定为不合格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并解除合同。3.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验收要求1期:验收标准: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成交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验收办法:日常进行动态性督察。服务年度完结,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服务考核评价指标表》组织验收小组对成交人提供的创业孵化服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工作由采购人出具书面考核验收报告,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考核资料准备工作。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为非小微企业的,必须按规定的比例将采购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2.技术标准与要求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序号号品目品目名称名称标的名称标的名称单单位位数数量量分项预算单价分项预算单价(元)(元)分项预算总价分项预算总价(元)(元)所属行业所属行业技术要技术要求求1其他服务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1.003,000,000.003,00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附表一一::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说明:-第6页-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一、项目一览表:序号序号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数量数量运营期运营期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1项三年,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人民币300万元(100万元/年,共3年)本项目服务费用经费包含完成本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服务内容及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二、项目基本概况:(一)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省市共建的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杏园街8号的汕头市离休干部休养所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规划有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场所(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14间,多功能会议室1间,洽谈室、会议室、展示区、资料室等)、健身活动室等,可容纳创新创业孵化项目49个。项目目标是通过引进国境内外博士、博士后人才落地创业,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同时,将优秀硕士、留学回国人员、大学生创业园纳入基地,统筹建设。(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的《环-第7页-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三)项目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四)项目合同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三年,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三、项目服务内容:(一)组织开展入孵项目征集、评审及协助招商工作。落实执行基地管理制度,做好入孵项目日常管理服务与考核工作。(二)协助入孵项目开业相关手续,协助提供项目发展需要的政策法律财务税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投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等日常方面的服务、构建“一站式”公共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三)融合和对接各类社会创业资源,改善和扩大入孵项目规模,扶持项目成长。(四)举办或协助举办交流沙龙、创业讲座、主题商会、创新创业论坛等交流洽谈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基地。(五)协助申报创业扶持政策。(六)基地日常保安、保洁、水电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维持等工作。孵化基地的装修方案由市人社局设计并承担其装修费用。如运营服务单位在运营期间需要重新装修布局必须报市人社局审批且费用自行负责。基本的办公设备和物品配套由市人社局提供,运营服务单位负责设备设施保管、维修、保养。四、具体工作任务及服务要求(一)入孵项目管理服务1.负责入孵项目的征集,组织项目入孵评审,每年保持30个在孵项目;2.每季度组织创业活动不少于1次;3.及时跟踪入孵项目的经营活动,建立并更新入驻孵化项目基础管理台帐,编制基地年度入孵项目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4.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建立“企业联络员+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并提供实质性的创业指导服务;5.做好出园创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二)为入孵项目提供工商、税务、法律咨询、财务代办等服务1.协助办理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公司开办手续。提供开办企业工商注册.地址。2.协助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参保手续等。3.与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孵项目提供相关服务。4.联络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整理、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文件,为入孵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协助入孵项目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手续。(三)孵化基地宣传推广服务1.负责基地宣传工作,搭建基地专属的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最新信息资讯和省、市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相关政策、创业典型案例等。2.配合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事前的布场工作及事后的公众号宣传-第8页-工作。3.积极组织、主办、参加各种路演交流、行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全方位开展平台宣传推介并对接相关企业,提升创业人士乃至社会对基地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社会效益。(四)基地日常管理服务1.负责基地的日常接待和考察交流活动。2.制订和完善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各项资料档案的管理。3.负责基地办公设备的管理、耗材更换和办公用品的正常供应。4.负责基地运营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支付聘用人员薪酬并按规定购买社保。(五)基地物业管理1.为入孵项目安排经营办公场地。免收入孵项目场地租金。2.做好基地房屋建筑、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3.做好基地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安全监控、消防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运营服务单位须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好基地安全生产工作4.做好基地大型创业活动、交流考察活动及上级单位检查时的保障服务工作。5.做好基地绿化、保洁等工作,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及用具。6.做好基地水、电、网络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维修人员持证上岗,配备水电维修工具、耗材。7.基地内所有软硬件设施归市人社局所有。合同期满后,运营服务单位不得拆除服务运营期间投入的依附于基地房屋建筑的装修。入孵项目办公室自有办公设施及维修费用由入孵项目自理。(六)考核指标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前15个工作日,由市人社局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人提供的孵化服务进行1次全面考核。第一考核年度为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一年。第二考核年度为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两年。第三考核年度为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后,市人社局对运营服务单位的年度工作量开展考核评估,并最终核定运营服务单位完成服务目标的达成量和应付运营服务费比例。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市人社局有权解除合同。考核评估主要依据服务目标以及运营服务单位所提交的考核资料、年度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运营服务单位无法完成服务目标,市人社局与运营服务单位双方可协商调整服务目标。运营服务单位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证属实,市人社局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运营服务单位无条件退出。1.第一年,在孵实体达到30个以上(含30个,其中,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3个以上),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以上(含20个),全年受培训或创业指导服务人数6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人数30人次以上。2.第二年,在孵实体达到30个以上(含30个,其中,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5个以上),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以上(含20个),全年受培训或创业指导服务人数8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人数45人次以上。3.第三年,在孵实体达到30个以上(含30个,其中,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10个-第9页-以上),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以上(含20个),全年受培训或创业指导服务人数8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人数60人次以上。4.每年走访省内外各大高校2次以上。5.每年至少举办4场创业培训和双创指导服务活动。6.每年开展创业导师服务4次以上。7.与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孵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每年至少组织2次在孵项目走出基地,与省内外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和优秀创业企业交流学习。8.机构设置必须具有常设性管理服务团队,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就业创业政策执行到位。9.管理规范,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运营团队自身及入孵实体的统计数据齐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七)验收标准11.验收标准: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成交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2.验收办法:日常进行动态性督察。服务年度完结,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服务考核评价指标表》组织验收小组对成交人提供的创业孵化服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工作由采购人出具书面考核验收报告,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考核资料准备工作。五、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一)采购人每年度按中标价的三分之一与中标人进行结算,具体如下:1.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一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两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二)具体按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执行。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1.年度考核为90分以上(含90分),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100%;2.年度考核为80分(含)-9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85%;3.年度考核为70分(含)-8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70%;4.年度考核为60分(含)-70分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5.年度考核低于60分或评定为不合格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并解除合同。-第10页-格式二十一:,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66页-格式二十二:,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询问函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23ZC078)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67页-质疑函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8页-投诉书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69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0页-格式二十三:,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71页-格式二十四:,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72页-___年___月___日-第73页-格式二十五:,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74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75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3-00685采购项目编号:HS23ZC078项目名称: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人: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3-00685采购项目编号:HS23ZC07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运营期为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10楼联系方式:0754-88645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联系方式:0754-88080039-80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754-88080039-802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省市共建的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杏园街8号的汕头市离休干部休养所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规划有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场所(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14间,多功能会议室1间,洽谈室、会议室、展示区、资料室等)、健身活动室等,可容纳创新创业孵化项目49个。项目目标是通过引进国境内外博士、博士后人才落地创业,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同时,将优秀硕士、留学回国人员、大学生创业园纳入基地,统筹建设。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三年,运营期为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标的提供的地点汕头市金平区杏园街8号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每年度按中标价的三分之一与中标人进行结算,具体如下:①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②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一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③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两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具体按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执行。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1)年度考核为90分以上(含90分),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100%;(2)年度考核为80分(含)-9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85%;(3)年度考核为70分(含)-8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70%;(4)年度考核为60分(含)-70分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5)年度考核低于60分或评定为不合格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并解除合同。3.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验收要求1期:验收标准: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成交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验收办法:日常进行动态性督察。服务年度完结,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服务考核评价指标表》组织验收小组对成交人提供的创业孵化服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工作由采购人出具书面考核验收报告,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考核资料准备工作。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为非小微企业的,必须按规定的比例将采购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1.003,000,000.003,00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一、项目一览表:序号采购内容数量运营期最高限价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1项三年,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人民币300万元(100万元/年,共3年)本项目服务费用经费包含完成本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服务内容及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二、项目基本概况:(一)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省市共建的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杏园街8号的汕头市离休干部休养所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规划有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场所(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14间,多功能会议室1间,洽谈室、会议室、展示区、资料室等)、健身活动室等,可容纳创新创业孵化项目49个。项目目标是通过引进国境内外博士、博士后人才落地创业,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同时,将优秀硕士、留学回国人员、大学生创业园纳入基地,统筹建设。(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三)项目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四)项目合同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三年,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三、项目服务内容:(一)组织开展入孵项目征集、评审及协助招商工作。落实执行基地管理制度,做好入孵项目日常管理服务与考核工作。(二)协助入孵项目开业相关手续,协助提供项目发展需要的政策法律财务税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投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等日常方面的服务、构建“一站式”公共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三)融合和对接各类社会创业资源,改善和扩大入孵项目规模,扶持项目成长。(四)举办或协助举办交流沙龙、创业讲座、主题商会、创新创业论坛等交流洽谈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基地。(五)协助申报创业扶持政策。(六)基地日常保安、保洁、水电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维持等工作。孵化基地的装修方案由市人社局设计并承担其装修费用。如运营服务单位在运营期间需要重新装修布局必须报市人社局审批且费用自行负责。基本的办公设备和物品配套由市人社局提供,运营服务单位负责设备设施保管、维修、保养。四、具体工作任务及服务要求(一)入孵项目管理服务1.负责入孵项目的征集,组织项目入孵评审,每年保持30个在孵项目;2.每季度组织创业活动不少于1次;3.及时跟踪入孵项目的经营活动,建立并更新入驻孵化项目基础管理台帐,编制基地年度入孵项目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4.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建立“企业联络员+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并提供实质性的创业指导服务;5.做好出园创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二)为入孵项目提供工商、税务、法律咨询、财务代办等服务1.协助办理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公司开办手续。提供开办企业工商注册.地址。2.协助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参保手续等。3.与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孵项目提供相关服务。4.联络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整理、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文件,为入孵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协助入孵项目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手续。(三)孵化基地宣传推广服务1.负责基地宣传工作,搭建基地专属的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最新信息资讯和省、市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相关政策、创业典型案例等。2.配合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事前的布场工作及事后的公众号宣传工作。3.积极组织、主办、参加各种路演交流、行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全方位开展平台宣传推介并对接相关企业,提升创业人士乃至社会对基地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社会效益。(四)基地日常管理服务1.负责基地的日常接待和考察交流活动。2.制订和完善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各项资料档案的管理。3.负责基地办公设备的管理、耗材更换和办公用品的正常供应。4.负责基地运营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支付聘用人员薪酬并按规定购买社保。(五)基地物业管理1.为入孵项目安排经营办公场地。免收入孵项目场地租金。2.做好基地房屋建筑、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3.做好基地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安全监控、消防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运营服务单位须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好基地安全生产工作4.做好基地大型创业活动、交流考察活动及上级单位检查时的保障服务工作。5.做好基地绿化、保洁等工作,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及用具。6.做好基地水、电、网络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维修人员持证上岗,配备水电维修工具、耗材。7.基地内所有软硬件设施归市人社局所有。合同期满后,运营服务单位不得拆除服务运营期间投入的依附于基地房屋建筑的装修。入孵项目办公室自有办公设施及维修费用由入孵项目自理。(六)考核指标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前15个工作日,由市人社局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人提供的孵化服务进行1次全面考核。第一考核年度为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一年。第二考核年度为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两年。第三考核年度为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后,市人社局对运营服务单位的年度工作量开展考核评估,并最终核定运营服务单位完成服务目标的达成量和应付运营服务费比例。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市人社局有权解除合同。考核评估主要依据服务目标以及运营服务单位所提交的考核资料、年度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运营服务单位无法完成服务目标,市人社局与运营服务单位双方可协商调整服务目标。运营服务单位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证属实,市人社局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运营服务单位无条件退出。1.第一年,在孵实体达到30个以上(含30个,其中,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3个以上),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以上(含20个),全年受培训或创业指导服务人数6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人数30人次以上。2.第二年,在孵实体达到30个以上(含30个,其中,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5个以上),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以上(含20个),全年受培训或创业指导服务人数8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人数45人次以上。3.第三年,在孵实体达到30个以上(含30个,其中,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10个以上),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以上(含20个),全年受培训或创业指导服务人数8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人数60人次以上。4.每年走访省内外各大高校2次以上。5.每年至少举办4场创业培训和双创指导服务活动。6.每年开展创业导师服务4次以上。7.与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孵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每年至少组织2次在孵项目走出基地,与省内外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和优秀创业企业交流学习。8.机构设置必须具有常设性管理服务团队,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就业创业政策执行到位。9.管理规范,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运营团队自身及入孵实体的统计数据齐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七)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成交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2.验收办法:日常进行动态性督察。服务年度完结,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服务考核评价指标表》组织验收小组对成交人提供的创业孵化服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工作由采购人出具书面考核验收报告,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考核资料准备工作。五、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一)采购人每年度按中标价的三分之一与中标人进行结算,具体如下:1.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一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合同签订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两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年运营服务费的70%作为合同年度首付款。年度合同价剩余的30%款项(以下简称“余款”),按年终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二)具体按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执行。年终考核方式及支付比例:1.年度考核为90分以上(含90分),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100%;2.年度考核为80分(含)-9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85%;3.年度考核为70分(含)-80分的,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的70%;4.年度考核为60分(含)-70分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5.年度考核低于60分或评定为不合格的,不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余款并解除合同。(三)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附件:《服务考核评价指标表》服务考核评价指标表类别具体指标评分标准佐证材料分值管理能力(20分)运营团队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少1人扣2分。管理团队花名册、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团队成员个税申报及参保证明10管理制度制度完善且执行良好,得10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好,酌情扣分。管理制度文本及执行情况说明10服务能力(30分)创业导师服务情况导师数量不少于2人,协议期内每位导师每年服务不少于1次,总服务次数不少于4人次,每少1次扣1分。导师简介及照片;服务协议及聘书;导师辅导在孵项目相关照片及活动报道等材料4项目创业辅导对每个在孵项目每年不少于2次,每低于总辅导量10%扣一分(总辅导量=在孵项目数量*2次)辅导记录(辅导登记表、图片或视频等)6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及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申办每年集中创业就业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每少一场扣2分活动记录(图片、视频、参加人员名册等),协助申办补贴或创业担保贷款的具体项目4商事代办协助在孵项目办理工商、税务、银行开户登记、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协助办理的具体项目、代理机构及服务内容明细4资源对接为在孵项目对接供应、销售、融资渠道,每对接成功一次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对接的具体项目、对接效果(即项目由此产生的收益)证明材料4举办项目路演、创业培训及交流活动项目路演与创业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其中:项目路演不少于1场活动台账4协助人社部门开展的其他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开展统计、调查问卷;宣传发动在孵项目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和能力提升培训等通知或截图,宣传活动图片,完成情况说明4孵化效果(30分)在孵实体数量在孵实体达到30个得8分,高于30个的,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低于30个的,每少2个扣1分基地孵化项目情况一览表、孵化协议、已注册实体项目证明材料10入孵实体孵化成功数量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得8分,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每少2个扣1分孵化成功前后的证明材料10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的在孵实体数量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第一年达到3个、第二年达到5个、第三年达到10个的,得6分,每少1个扣1分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在孵创业实体证明材料6在孵实体获得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创业大赛奖项的在孵实体数量一等奖每项3分,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最多不超过4分获奖证明材料4社会贡献(20分)吸纳就业人数第一、二、三年带动就业人数分别为30、45、60人次以上,满足上述条件得6分,每多5人加1分,最高15分在孵实体团队花名册、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团队成员个税申报及参保证明15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社会荣誉每项5分荣誉证书及文件等5加分项目(25分)服务重大民生工程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民生工程开展的特色就业创业服务情况(开展1场活动的2分,最高4分)通知或截图,活动照片,完成情况说明等4服务重点产业在孵实体属“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的,每个项目加1分,最高4分。在孵实体证明材料4重点群体(6类)创业的在孵项目数量达到在孵项目实体数量的25%得3分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在孵项目证明材料3在孵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含专利权(注:此处特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加分)、著作权、商标权,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知识产权证书4获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运营期间基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的,分别得10分、6分、3分。以最高荣誉计算,不累计荣誉证书及文件等10扣分项目运营方联合入驻项目骗取政府补贴补助,经查实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未能履行管理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违规处置基地固定资产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的行为被审计或主管部门通过通知、通报、提醒函等形式要求整改的,或被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每次扣10分。不封顶运营方被入驻项目投诉,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的,每次扣5分,最高扣30分最高-30运营服务期间运营方发生产权变更的-10序号采购内容数量运营期最高限价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1项三年,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人民币300万元(100万元/年,共3年)本项目服务费用经费包含完成本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服务内容及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类别具体指标评分标准佐证材料分值管理能力(20分)运营团队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少1人扣2分。管理团队花名册、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团队成员个税申报及参保证明10管理制度制度完善且执行良好,得10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好,酌情扣分。管理制度文本及执行情况说明10服务能力(30分)创业导师服务情况导师数量不少于2人,协议期内每位导师每年服务不少于1次,总服务次数不少于4人次,每少1次扣1分。导师简介及照片;服务协议及聘书;导师辅导在孵项目相关照片及活动报道等材料4项目创业辅导对每个在孵项目每年不少于2次,每低于总辅导量10%扣一分(总辅导量=在孵项目数量*2次)辅导记录(辅导登记表、图片或视频等)6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及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申办每年集中创业就业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每少一场扣2分活动记录(图片、视频、参加人员名册等),协助申办补贴或创业担保贷款的具体项目4商事代办协助在孵项目办理工商、税务、银行开户登记、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协助办理的具体项目、代理机构及服务内容明细4资源对接为在孵项目对接供应、销售、融资渠道,每对接成功一次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对接的具体项目、对接效果(即项目由此产生的收益)证明材料4举办项目路演、创业培训及交流活动项目路演与创业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其中:项目路演不少于1场活动台账4协助人社部门开展的其他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开展统计、调查问卷;宣传发动在孵项目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和能力提升培训等通知或截图,宣传活动图片,完成情况说明4孵化效果(30分)在孵实体数量在孵实体达到30个得8分,高于30个的,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低于30个的,每少2个扣1分基地孵化项目情况一览表、孵化协议、已注册实体项目证明材料10入孵实体孵化成功数量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得8分,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每少2个扣1分孵化成功前后的证明材料10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的在孵实体数量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第一年达到3个、第二年达到5个、第三年达到10个的,得6分,每少1个扣1分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在孵创业实体证明材料6在孵实体获得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创业大赛奖项的在孵实体数量一等奖每项3分,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最多不超过4分获奖证明材料4社会贡献(20分)吸纳就业人数第一、二、三年带动就业人数分别为30、45、60人次以上,满足上述条件得6分,每多5人加1分,最高15分在孵实体团队花名册、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团队成员个税申报及参保证明15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社会荣誉每项5分荣誉证书及文件等5加分项目(25分)服务重大民生工程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民生工程开展的特色就业创业服务情况(开展1场活动的2分,最高4分)通知或截图,活动照片,完成情况说明等4服务重点产业在孵实体属“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的,每个项目加1分,最高4分。在孵实体证明材料4重点群体(6类)创业的在孵项目数量达到在孵项目实体数量的25%得3分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在孵项目证明材料3在孵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含专利权(注:此处特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加分)、著作权、商标权,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知识产权证书4获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运营期间基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的,分别得10分、6分、3分。以最高荣誉计算,不累计荣誉证书及文件等10扣分项目运营方联合入驻项目骗取政府补贴补助,经查实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未能履行管理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违规处置基地固定资产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的行为被审计或主管部门通过通知、通报、提醒函等形式要求整改的,或被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每次扣10分。不封顶运营方被入驻项目投诉,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的,每次扣5分,最高扣30分最高-30运营服务期间运营方发生产权变更的-10序号采购内容数量运营期最高限价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1项三年,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人民币300万元(100万元/年,共3年)本项目服务费用经费包含完成本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服务内容及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类别具体指标评分标准佐证材料分值管理能力(20分)运营团队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少1人扣2分。管理团队花名册、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团队成员个税申报及参保证明10管理制度制度完善且执行良好,得10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好,酌情扣分。管理制度文本及执行情况说明10服务能力(30分)创业导师服务情况导师数量不少于2人,协议期内每位导师每年服务不少于1次,总服务次数不少于4人次,每少1次扣1分。导师简介及照片;服务协议及聘书;导师辅导在孵项目相关照片及活动报道等材料4项目创业辅导对每个在孵项目每年不少于2次,每低于总辅导量10%扣一分(总辅导量=在孵项目数量*2次)辅导记录(辅导登记表、图片或视频等)6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及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申办每年集中创业就业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每少一场扣2分活动记录(图片、视频、参加人员名册等),协助申办补贴或创业担保贷款的具体项目4商事代办协助在孵项目办理工商、税务、银行开户登记、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协助办理的具体项目、代理机构及服务内容明细4资源对接为在孵项目对接供应、销售、融资渠道,每对接成功一次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对接的具体项目、对接效果(即项目由此产生的收益)证明材料4举办项目路演、创业培训及交流活动项目路演与创业培训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其中:项目路演不少于1场活动台账4协助人社部门开展的其他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开展统计、调查问卷;宣传发动在孵项目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和能力提升培训等通知或截图,宣传活动图片,完成情况说明4孵化效果(30分)在孵实体数量在孵实体达到30个得8分,高于30个的,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低于30个的,每少2个扣1分基地孵化项目情况一览表、孵化协议、已注册实体项目证明材料10入孵实体孵化成功数量入孵实体孵化成功20个得8分,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每少2个扣1分孵化成功前后的证明材料10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的在孵实体数量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第一年达到3个、第二年达到5个、第三年达到10个的,得6分,每少1个扣1分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在孵创业实体证明材料6在孵实体获得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创业大赛奖项的在孵实体数量一等奖每项3分,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最多不超过4分获奖证明材料4社会贡献(20分)吸纳就业人数第一、二、三年带动就业人数分别为30、45、60人次以上,满足上述条件得6分,每多5人加1分,最高15分在孵实体团队花名册、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团队成员个税申报及参保证明15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社会荣誉每项5分荣誉证书及文件等5加分项目(25分)服务重大民生工程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民生工程开展的特色就业创业服务情况(开展1场活动的2分,最高4分)通知或截图,活动照片,完成情况说明等4服务重点产业在孵实体属“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的,每个项目加1分,最高4分。在孵实体证明材料4重点群体(6类)创业的在孵项目数量达到在孵项目实体数量的25%得3分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在孵项目证明材料3在孵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含专利权(注:此处特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加分)、著作权、商标权,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知识产权证书4获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运营期间基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的,分别得10分、6分、3分。以最高荣誉计算,不累计荣誉证书及文件等10扣分项目运营方联合入驻项目骗取政府补贴补助,经查实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未能履行管理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违规处置基地固定资产的评定不合格运营方的行为被审计或主管部门通过通知、通报、提醒函等形式要求整改的,或被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每次扣10分。不封顶运营方被入驻项目投诉,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的,每次扣5分,最高扣30分最高-30运营服务期间运营方发生产权变更的-10★2三年,自签订合同且项目场地移交使用之日起三年。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1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RMB24800.00元(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元整)。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754-88080038-8027传真:0754-88080039邮箱:2739391443@qq.com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邮编:515041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汕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十一街区财政大楼18楼1809室电话:0754-88179775邮编:515041传真:0754-8817983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签字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要求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4报价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5★号条款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6其他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运营服务方案(2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运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孵化基地运营思路及运营目标;2、运营团队组建;3、运营服务优化提升方案;4、专项服务优化提升方案;5、孵化基地运营管理相关表单等):1、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成熟,操作性强,得20分;2、方案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操作性较强,得15分;3、方案不够全面、合理,可行性一般,措施、操作性不够具体、成熟,得10分;4、方案简单、针对性较差,可行性差,措施、操作性不足,得5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重点难点研判及解决方案(1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研判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审:1、对项目的现状、需求、对现场了解及重点难点研判及解决方案措施详尽可行、完善,能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2、对项目的现状、需求、对现场了解及重点难点研判及解决方案措施可行、完善,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3、对项目的现状、需求、对现场了解及重点难点研判及解决方案措施一般,勉强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4、对项目的现状、需求、对现场了解及重点难点研判及解决方案措施差,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孵化基地管理制度(14.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考勤制度、安全保密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有健全的追责问责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人设置相应惩戒措施):1、管理制度详尽可行、完善,能满足项目要求,得14分;2、管理制度可行、完善,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9分;3、管理制度一般,勉强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4、管理制度差,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质量保障(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指标达成保障措施、入孵企业管理服务保障措施):1、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完整、完善、合理可行,得10分;2、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比较完整、完善、合理可行,得7分;3、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完整性、完善性、合理可行性一般,得4分;4、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完整性、完善性、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政策功能情况(节能产品、环境保护标志产品)(1.0分)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或环境保护部颁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每个投标产品满足得0.5分,最高1分。无得0分。(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产品同时纳入节能和环保清单的,只按列入其中一个清单计算)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12.0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具有管理服务同类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得6分,本项满分得12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或不提供不得分。团队力量(18.0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2分。具有专科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注:须提供团队人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列表,列表包括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负责人、团队成员姓名、具体负责的事务、学历情况、相关从业经验;2.提供团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团队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4.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8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通用条款甲方(采购人):电话:传真:住所:乙方(中标人):电话:传真:住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S22ZC127)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采购标的、数量序号采购标的数量1汕头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1项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三、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组织开展入孵项目征集、评审及协助招商工作。落实执行基地管理制度,做好入孵项目日常管理服务与考核工作。(二)协助入孵项目开业相关手续,协助提供项目发展需要的政策法律财务税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投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等日常方面的服务、构建“一站式”公共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三)融合和对接各类社会创业资源,改善和扩大入孵项目规模,扶持项目成长。(四)举办或协助举办交流沙龙、创业讲座、主题商会、创新创业论坛等交流洽谈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基地。(五)协助申报创业扶持政策。(六)基地日常保安、保洁、水电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维持等工作。(七)孵化基地的装修方案由市人社局设计并承担其装修费用。如运营服务单位在运营期间需要重新装修布局必须报市人社局审批且费用自行负责。基本的办公设备和物品配套由市人社局提供,运营服务单位负责设备设施保管、维修、保养。四、具体工作任务及服务要求(一)入孵项目管理服务1.负责入孵项目的征集,组织项目入孵评审,每年保持30个在孵项目;2.每季度组织创业活动不少于1次;3.及时跟踪入孵项目的经营活动,建立并更新入驻孵化项目基础管理台帐,编制基地年度入孵项目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4.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建立“企业联络员+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并提供实质性的创业指导服务;5.做好出园创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二)为入孵项目提供工商、税务、法律咨询、财务代办等服务1.协助办理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公司开办手续。提供开办企业工商注册.地址。2.协助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参保手续等。3.与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孵项目提供相关服务。4.联络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整理、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文件,为入孵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协助入孵项目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手续。(三)孵化基地宣传推广服务1.负责基地宣传工作,搭建基地专属的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最新信息资讯和省、市创新创业、人才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孵化基地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