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招标公告(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QZB(2023)204D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其他说明: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中山路518号金城大厦B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樊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680582
质疑联系人:吕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680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旭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6203
质疑联系人:王莹巧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583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传 真:0574-89285446
联系人:竺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44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6327 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0714.doc6327 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0714.doc497.1K

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FHGQZB(2023)204D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采购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GQZB(2023)204D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000.00最高限价(元):96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96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其他说明: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中山路518号金城大厦B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樊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680582质疑联系人:吕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6805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旭坤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6203质疑联系人:王莹巧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583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传真:0574-89285446联系人:竺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44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方式: 。各投标人可到项目地点进行现场踏勘,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是,☐否;,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1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一、总则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本项目最终用户(甲方1)系指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采购人(甲方2)系指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参数,“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监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节能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根据《关于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改进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甬资交管办〔2019〕1号)规定,若投标产品列入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相应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评分视同完全满足(以投标文件中提供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证明材料为准)。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1.7附件(如有)。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符合性自查表;9.2.2投标函;9.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4供应商情况表;9.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7商务偏离表;9.2.8技术偏离表;9.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1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9.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3.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3.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7其他资料(如有)。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4.2.1具体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适用)五、评标评标委员会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通过随机抽到本单位的评审专家,采购人已经指定了采购人代表,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情形除外;17.3.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评标结果公告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甲方2)和最终用户(甲方1)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甲方2)和最终用户(甲方1)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3.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的作无效标处理。23.2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23.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3.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如适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3.5保证金不计息。2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3.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3.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23.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3.6.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验收26.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6.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6.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招标产品清单标项号设备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一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1项96.00万元96.00万元▲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二、技术条款要求序号招标技术参数1生命体征管理系统△1.1软件使用BS架构,软件应用的业务逻辑完全在应用服务器端实现,用户表现完全在web服务器实现,客户端通过浏览器即可进行业务处理。△1.2系统可与医院HIS系统进行互联互通,实现实时数据监测、报警、存储数据历史回溯及应用等。△1.3系统兼容主流监护设备,如科曼、迈瑞、理邦等;实现各系统间的集成与融合,信息共享与智能化应用。1.4将各业务系统的病人信息交换整合,实现医院各科室患者信息的互联互通。2全院监护仪采集2.1床位管理△2.1.1设备绑定:床旁设备绑定与解绑功能,本系统可将联网的设备自动采集的数据与患者绑定,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集成。2.1.2入科:系统自动获取入科患者的基本信息。提供基本信息的核对与实录,并提供设备绑定,完成患者入科。2.2体征监测2.2.1设备采集:系统自动采集监护仪等医疗设备数据并以曲线图的方式显示在工作台上。2.2.2生命体征监测:血压、体温、呼吸、脉搏、血氧、心率等。2.2.3体征报警:出现异常数据,可提供报警警示。2.2.4单病人监测多布局展示:提供至少7种屏幕布局模式展示病人,以适应医院终端设备及医护人员具体需求。2.3病情总览/单病人监护2.3.1生命体征:系统自动采集监护仪信息并以曲线图的方式显示患者生命体征信息和趋势,多终端动态展示24小时生命体征2.3.2检验检查:同步展示检验检查的结果数据。2.3.3监护异常:系统自动将生命体征数据异常的患者概览前移或制置顶示,支持医护人员手动前移或置顶,方便医护人员重点监护危急患者。2.4体征查询回溯△2.4.1历史回溯:可回溯并检查患者生命体征参数(包括收缩压、舒张压、脉搏、血氧浓度、体温、呼吸、心电波形等)。2.5报警模块△2.5.1报警设置:系统具有生命体征报警功能,科室可自定义报警阈值。分别设定不同报警级别。2.5.2自定义报警信息:系统可自定义报警模式,设置后点击保存即可应用。2.5.3出现异常数据,可提供不同级别的报警提示。2.5.4采集到的生命体征数据可提供数字、曲线图等多种展现方式。3移动查房3.1查房展示:以曲线图的方式展示在科患者的查房信息和趋势。3.2查房提醒设置:系统具有远程查房功能,科室可自定义设置查房时间、查房项目。到指定查房时间时,系统可通过多种方式提醒护士进行查房。3.3查房历史回溯:可回溯并检查患者查房生命体征数据,可通过趋势图对住院患者进行病情分析。4PDA数据对接4.1系统通过PDA将患者腕带码、床位号与查房设备绑定,自动获取或手动输入查房数据,并将数据传输至生命体征管理平台及医院电子病历。4.2支持PDA远程查房、查房提醒,可设置查房内容、查房时间,设置提醒方式。4.3支持PDA单病人生命体征波形数据及全科室数据概览的查看。5重症临床监护5.1软件架构:软件使用BS架构,软件应用的业务逻辑完全在应用服务器端实现,用户表现完全在Web服务器实现,客户端只需要浏览器即可进行业务处理。支持单客户端,多用户同时登陆。所有用户登陆信息通过sessionStorage以及webSql进行数据隔离。5.2多终端登录:系统可以在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移动工作站等环境使用电脑、平板多终端登录。可以根据不同设备情况进行不同版本适配。5.3数据同步服务:与HIS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系统内集成以上模块的展示,可直接在系统内查看患者对应检验结果、检查报告的查看。支持webserver,Http,HL7或视图查询等多种方式同步第三方数据。封装度高,可通过配置化的方式快速部署。5.4系统可以与主流的监护仪、呼吸机进行互联互通并自动对设备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支持串口、网口等多种通讯方式。支持客户端,服务端等多种解析程序部署方式。5.5患者管理5.5.1患者同步:从HIS自动同步患者入科、出科信息,保持在科患者跟HIS一致并支持患者基本信息维护、患者入科、出科、体征和出入量明细记录和保存修改。5.5.2患者床卡:以卡片形式一屏展示在科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入科诊断、入科天数、主治医生等。5.5.3患者标识:以特殊标识展示患者特殊治疗和病情提示信息,包括入科、手术、过敏、发热、压疮、坠床、DVT等。5.5.4床位管理:监护仪:提供按床位来设置和取消监护仪。监测项目个性化定义:用来设置对每个病人需要监测的个性化项目。换床:提供对病人进行换床的功能。床位修改:对每个床位的信息进行修改。床位一览表:整体显示所有床位信息5.5.5危急值提醒:当患者出现生命体征危急值时,可在该患者生命体征模块显示危急值提醒。5.6患者数据同步5.6.1药物医嘱同步:可以同步HIS药物医嘱,显示医嘱名称、给药方式、剂量、频次等信息和执行状态。5.6.2生命体征实时同步:通过MQTT、websorket等多种实时通讯协议,支持首页患者信息、生命体征等实时刷新功能。病人生命体征报警支持系统配置。5.7评估评分△5.7.1护理评估表单:系统为医护人员提供患者首次入院评估单、危重患者评估单、患者出院评估单等相应护理评估单。同5.1注释。第三方系统同步服务支持以HL7的服务方或客户端方的方式创建连接。保证数据同步的实时性。5.7.2其他评分:支持ICU常用护理评分,包括NRS、CPOT、Braden、GCS、RASS、CAM、Norton、Waterlow、CSS、Morse、ADL、Barthel等。5.7.3评分追溯:可根据多次评分结果自动生成评分历史记录5.8观察项5.8.1床旁设备采集:通过采集数据平台,实时监测展示患者的心电监护仪、呼吸机等床旁文字数据。5.8.2录入方式:支持表格录入方式,以横轴为时间轴,以纵轴为指标项,支持格子直接点击录入。5.9药物医嘱处理5.9.1执行用药同步:提取医嘱(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每个病人对应的药物医嘱),医嘱处理(记录每条医嘱的处理执行情况)。5.9.2药物入量统计:支持从输注工作站自动同步用药记录,自动进行入量汇总。5.9.3出入量管理:通过执行医嘱后,执行用药功能自动计算到入量,系统自动生成每小时、每班、每天的出入量详情。展示每个小时患者的入量明细。并支持手工记录各类出量,自动按班次和天汇总计算液体平衡量。5.10管道管理:对患者的各种导管进行管理,如提供插管时间、重置、更换及拔管时间,支持各类导管包括维护记录如导管的长度等。5.11护理记录5.11.1护理记录模版:对于护士重复书写的医疗文字段落进行模板化的统一订制,减轻护士书写护理记录的时间,规范医疗文书。5.11.2临床数据引用:可引用患者个人信息、管道信息、出入量、体征、检查检验等数据到护理记录中。5.12批量录入:批量录入在科患者血糖、尿量、体温数据,减少护士重复操作5.13护理模块-交班模块:系统能够对EICU患者病情数据进行汇总,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生命体征、出入量、管路情况、用药及其它处置。支持护理人员对患者进行快速交接。5.14护理文书5.14.1自动化特护单:患者生命体征的实时自动采集自动汇总,护理措施模板化及医嘱同步处理,减轻护士文字书写工作。5.14.2其他表单:支持电子化的各种评估单,如血糖单、体温单、入院评估单等,可在线填写并打印输出。以C/S+B/S的方式,支持用户个性化打印配置功能。需要配置的个性化快捷打印电脑安装个性化配置打印客户端,普通打印的电脑直接在网页中快捷打印。5.14.3支持电子化的跌倒/坠床因素评估单,可在线填写并打印输出。5.14.4支持电子化的压疮危险因素评估单,可在线填写并打印输出。5.14.5电子文书可自动填充患者信息和设备采集数据。5.14.6自动生成符合卫生部标准格式的体温单,支持打印输出。5.14.7按院方特护单样式自动生成电子特护单,支持A3或A4纸打印输出。6重症医生监护6.1病人概览:一屏展示患者多维度信息,如体征趋势、检验检查报告、评分指标、液体平衡等。6.2评估评分6.2.1辅助评分:自动抓取相关数据辅助医生进行APACHE2、MODS、VTE、预计病死率、营养风险筛选等评估评分。6.2.2数据采集:提供MEWS早期预警评分量表,系统自动采集数据自动计算并预警。不同模块服务端数据解藕拆分清晰,前端实现数据在页面中的拼接。支持不同应用场景不同的数据模块展示。个性化数据展示页面仅改动量非常小。6.2.3自定义配置:评分量表涉及患者信息和体征数据能够自动提取,评分结果自动计算。支持评估评分配置化功能。6.3病程记录展示:系统能够对接EMR信息系统,能够从EMR自动同步患者信息,自动获取患者的所有检查、检验信息,实现检验检查信息的集成共享,方便医生查阅。7质控与统计△7.1自动化统计质控指标: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控制指标(2015年版)自动化计算并生成对应报表。支持自动统计ICU 15项质控指标(卫生部2015)数据:1)ICU患者收治率/床日率2)Apache II 评分 ≧ 15分患者收治率(入ICU24小时内)3)感染性休克3h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4)感染性休克6h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5)ICU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体送检率6)ICU深静脉血栓(DVT)预防率7)ICU患者预计病死率8)ICU患者标化病死指数9)ICU非计划气管插管拔管率10)ICU气管插管拔管后48h再插管率11)非计划转入ICU率12)转出ICU后48h重返率13)ICU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病率14)ICU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RBSI)发病率15)ICU导尿管相关泌尿系(CAUTI)发病率7.2统计7.2.1历史患者查询:使用本系统的患者智能检索管理,提供多项筛选条件,提供患者出入量统计、年收治人次统计等统计。7.2.2生命体征历史回溯:根据指定范围查询当前病人所有生命体征。直观体现患者病情走势。独立的统计业务的服务。用户使用大量的数据统计时,不会导致主业务系统卡顿。7.2.3异常体征查询:显示当前病人所有异常体征,超出阈值不同颜色标示。8系统管理8.1模板管理:观察项模板、监测字典模板、护理记录模版等,减少医护人员重复的文书工作。8.2字典模板:护理模板字典(可编辑护理措施模板内容),监测项目(对监测项目进行维护,包括监护仪报警整体设置,监护字典,通用检测项目字典,可用监测项目字典的维护)。8.3用户设置:用户可以修改密码,增加删除用户,和给用户配置权限是用权限管理程序进行的。8.4权限管理:系统支持多重用户角色定义,不同角色可分配不同功能权限。8.5锁定系统:能够设置自动锁屏时间,锁屏后使用系统需输入密码,锁定系统后,别人将不能再操作。8.6系统安全8.6.1系统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由院方提供虚拟机资源及备份,避免单点故障。8.6.2采集数据储存:设备原始采集数据可永久保存,并可随时调用和追溯。9维保服务9.1项目验收通过后一年内,免费维保。三、商务条款要求项 目招标要求▲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招标产品清单”范围内的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保管、安装、系统所需要配件、辅助材料、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检测等一切税金和费用,以及系统设备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运维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辅助材料、人员服务费用和检查、维护、保养费用等,均包含在总价内。▲履约保证金不适用▲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支付前,中标人需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且经甲方2认可),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余款(节假日顺延)。甲方2凭甲方1的支付通知书付款,支付时,乙方提供符合甲方2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约期限(工期)、服务地点工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无故延期交货,中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要求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安装系统时必须提供系统的操作规程(应包括:适用范围与对象、操作人员要求、注意事项及检查程序、注意事项、基本的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中注意事项/安全风险、常规保养要求、消耗品、易损部件及日常维护内容);系统安装后,买方组织按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系统的安装、保管、验收等事宜均由甲方1负责。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技术支持力量及保障等内容。质保期(维保服务):不少于1年,时间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违约责任延期完工、违约金等事宜均由甲方1负责对接,甲方2负责资金保障。培训要求卖方应免费提供技术操作培训及维修保养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操作系统的各种功能及基本的维修操作。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分值备注商务技术分60分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9分)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响应情况(特指“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二、技术条款要求”):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9分。标注“△”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它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注:当有投标单位此项分值扣减至0分时,该投标单位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29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2、组织实施方案(10分)(1)根据供应商项目安装、测试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验收等内容方案。方案切合实际、流程合理、要点明确、实施步骤清晰的得5分;方案较切合实际、流程较合理、要点较明确、实施步骤较清晰的得3分;方案欠切合实际、流程欠合理、要点欠明确、实施步骤欠清晰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2、组织实施方案(10分)(2)根据供应商项目进度控制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方案切合实际、流程合理、要点明确、实施步骤清晰的得5分;方案较切合实际、流程较合理、要点较明确、实施步骤较清晰的得3分;方案欠切合实际、流程欠合理、要点欠明确、实施步骤欠清晰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3、现状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对用户系统运行环境的理解和分析,系统总体设计思路及技术架构进行综合评议。设计思路考虑周全合理、技术架构先进可行的得5分;设计思路考虑片面、技术架构较完善较可行的得3分;设计思路考虑简单、技术架构欠完善欠可行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4、培训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包括操作培训和保养培训),对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及次数、培训师资等综合评议。培训师资力量强大、培训课程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培训师资力量有欠缺、或培训内容不够具体系统但尚不影响履约得3分;方案过于笼统不具有针对性、或培训师资力量明显欠缺会影响项目履约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5、售后服务能力(6分)(1)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时间短、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合理的得3分;响应时间较长、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全面的得2分;响应时间过长、售后服务承诺欠佳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3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5、售后服务能力(6分)(2)维修工程师资质力量:专业维修工程师资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得3分;专业维修工程师资历经验较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得2分;专业维修工程师资历经验欠丰富、专业能力欠佳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3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6、同类案例(3分)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同类系统销售业绩合同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同一合同多个系统销售业绩的只得1分,不要求合同供货单位与投标供应商一致。3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7、政策加分(2分)(1)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等资料)。1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60分7、政策加分(2分)(2)节能环保产品(1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客观评审报价分4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40%×100。40客观评审总分(10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注:①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②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进口产品不适用。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须CA签章。)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5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8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负偏离最高项数:详见《评分标准》;4.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4.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合同文本(货物类)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甲方1:宁波市奉化中医医院(最终使用方)甲方2: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方)乙方:(供货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宁波市奉化中医医院、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对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市奉化中医医院、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2)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最终用户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三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最终用户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1.4“甲方1、2”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最终用户、采购人;最终用户、采购人委托采购代表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最终用户、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1、2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货物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原产地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余款(节假日顺延)。供应商如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请提供。甲方2凭甲方1的支付通知书付款,支付时,乙方提供符合甲方2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6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6.1交付期限:6.2交付地点:6.3交付方式:7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1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1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8.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归甲方1所有。9包装和装运9.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9.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1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0履约保证金(不适用)10.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方式(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日内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2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2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2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1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11.1甲方1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1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11.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1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2检验和验收12.1所有货物的到场、保管、验收等事宜均由甲方1负责。12.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1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1在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12.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1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3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3.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1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1应予积极配合;13.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1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3.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4质量保证14.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1,以便甲方1进行监督检查;14.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1的监督检查。15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在甲方1未收货前出现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6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1;甲方1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延期交货、违约金等事宜均由甲方1负责对接,甲方2负责资金保障。17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1、2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1、2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1、2承担连带责任。18.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2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19违约责任1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2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2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2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2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2解除本合同;19.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9.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6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1、2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1、2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1、2违约。20不可抗力2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1、2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1、2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3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合同中止、终止2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5通知和送达2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6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8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1名称(公章):甲方2名称(公章):宁波市奉化中医医院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乙方名称(公章):见证人(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住所: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性自查表;2投标函;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情况表;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商务偏离表;8技术偏离表;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其他资料。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标项的自查表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符合性自查表;2.2.2投标函;2.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4供应商情况表;2.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偏离表;2.2.8技术偏离表;2.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1其他资料。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3.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3.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如有,请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商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注:根据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逐条响应,不得有任何虚假应标,否则一经证实,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监管单位。投标人(盖章):日期:技术响应表1、投标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产地品牌规格型号123…▲投标产品不允许缺项,如有缺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作无效标处理。2.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注:根据采购文件技术条款要求逐条响应,不得有任何虚假应标,否则一经证实,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监管单位。投标人(盖章):日期: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供应商盖章:日期: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7其他资料(如有)。一、开标一览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标项: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合计……总报价:注:1.本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扩展表格。2.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制造商的中小企业类型(大、中、小、微型)进行声明,未填写齐全的,本声明函作无效处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供应商自行更改所属行业的,未填写企业类型(中、小、微型)的,本声明函作无效处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投标单位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国别提供的货物是否为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为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生命体征管理信息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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