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木里藏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
木里藏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木里县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木里县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222023000096
项目名称:木里县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竞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鲜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2)竞标人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因国家行政部门职能改革,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可根据相关延期文件予以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木里藏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木里县乔瓦镇新兴路104号
联系方式:0834-69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联系方式:0834-3207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4-6922430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木里乡村振兴局.pdf
采购需求--木里乡村振兴局.pdf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木里县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20000.00元。2、项目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项目属性:服务类二、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木里县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项目规划包括不同示范点的乡村振兴规划方案编制,需规划示范点发展定位与目标,落实近期建设内容等。主要规划内容为:1、规划概况调研具体示范点位现状,分析规划背景、区位关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规划依据、范围与期限、完成综合分析与评估。2、发展定位找准示范点发展理念、落实总体定位、找准发展目标。3、振兴规划完成示范点产业发展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宜居等专篇内容、完成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与具体的保障措施。4、近期建设完成近期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包含整体效果图展示、相关技术图纸、技术指标、与投资估算内容。三、竞标要求(1)竞标人须满足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并作为评标依据;竞标响应服务内容等于或高于本采购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2)竞标人应对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逐项做出响应。(3)成交人提供的项目成果全部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应保守秘密,不得外泄。(单独提供保密承诺函,实质性要求)(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单独提供安全承诺函,实质性要求)(5)成果要求:编制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交供应商须提交符合要求的最终成果(电子文档PDF1份,纸质文本3份)。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提交成果前期发生的所有费用、初稿形成后每次上会供领导、部门审阅和征求意见的文稿印刷费用、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竞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2、预算控制价金额:620000.00元,竞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竞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五、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本项目完成初步规划成果向采购人汇报后即为验收通过。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提交初步规划方案电子文件向采购人汇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提交初步成果文件并经评审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