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寿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



寿宁县农业农村局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通知

寿农局〔2023〕82号
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公开
遴选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线,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我县拟继续推进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特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五、鼓励服务主体将开展服务的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享受优先承接项目。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愿意承担此项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于8月20日前,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同意批准后确认为相关服务主体。
附件:寿宁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样表)
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寿宁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寿宁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样表)
年 月 日

承 接 主 体
名 称

地址
乡镇(街道) 村

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电 话

机手数(人)

机械类型、数量

申请内容
年 月 日

乡镇乡村振兴 服务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意见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