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物农药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2023)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经费为财政资金。现拟对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潜在服务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4 日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
3、项目需求:

序号
产品种类与名称
单价限价
供货限额总价(含)
备注

第1包
0.136%赤·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
3元/克
25万元

第2包
20%苯肽氨酸可溶液剂
26万元/吨
25万元

第3包
20%多杀霉素悬浮剂
125万元/吨
50万元

第4包
22%春雷·三环唑悬浮剂
13万元/吨
62万元

合计

162万元

4、供货期: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天内供货。
5、本项目采购预算 162万元,最高限价16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每包最高限价详见列表,每包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包报价,按每包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包的第一中标人。
6、参加谈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免缴。
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
8、付款约定: 合同签定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产品送至指定地点,货到当场初验并经抽检合格后分发到户,供货全面完成后三个月,可凭项目验收核实的数量由财政部门结算应补贴金额,一次性全部结清。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本项目项目类型为:货物类。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企业不得与代理商竞谈同一采购项目。
4、在本次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从谈判之日上月往前推三年)询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农药产品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所投产品,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包装标示与产品使用说明书。
6、需提供产品在南通范围内的推广应用证明或试验示范效果良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 24日至2023年8月4日 9:30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4 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51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竞谈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竞谈模式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服务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051644297
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906295128

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作培站承诺书.pdf
作培站承诺书.pdf

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竞谈文件备案表 招标代理:(盖章)             编制人:             日  期:    采购人:(盖章)                  单位审核人(签字): 日 期: 审核意见:        日 期: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谈判程序和内容第四章合同范本第五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七章项目相关情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经费为财政资金。现拟对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潜在服务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3、项目需求:序号产品种类与名称单价限价供货限额总价(含)备注第1包0.136%赤·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3元/克25万元 第2包20%苯肽氨酸可溶液剂26万元/吨25万元 第3包20%多杀霉素悬浮剂125万元/吨50万元 第4包22%春雷·三环唑悬浮剂13万元/吨62万元 合计  162万元 4、供货期: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天内供货。5、本项目采购预算162万元,最高限价16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每包最高限价详见列表,每包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包报价,按每包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包的第一中标人。参加谈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免缴。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8、付款约定:合同签定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产品送至指定地点,货到当场初验并经抽检合格后分发到户,供货全面完成后三个月,可凭项目验收核实的数量由财政部门结算应补贴金额,一次性全部结清。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本项目项目类型为:货物类。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企业不得与代理商竞谈同一采购项目。4、在本次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从谈判之日上月往前推三年)询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5、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农药产品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所投产品,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包装标示与产品使用说明书。6、需提供产品在南通范围内的推广应用证明或试验示范效果良好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4日9:30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51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竞谈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竞谈模式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3、对项目需求部分(服务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方式:18051644297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3906295128第二部分竞谈须知一、本竞谈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服务商在网上下载竞谈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谈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服务商理解并接受本竞谈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服务商不得在竞谈结束后针对竞谈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服务商应认真审阅竞谈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服务商没有按照竞谈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谈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竞谈。二、竞谈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谈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谈文件的服务商,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服务商由于对竞谈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服务商自负。三、响应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一)响应文件的编写服务商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的递交(仅现场竞谈模式适用)1、响应文件两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竞谈文件中。2、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并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3、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竞谈前不得启封。5、递交时间:服务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服务商上传竞谈文件,即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友情提醒: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竞谈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果服务商无故不到现场递交纸质竞谈文件、解密已上传竞谈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有关规定,将被列作一般失信行为。四、报价准备1、竞谈结束后,服务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清运和处置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3、最后报价将作为竞谈小组评定成交服务商的组成依据。五、相关费用1、服务商承担参与竞谈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3、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投标人。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汇总后的40%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报价时综合考虑。附江苏省招标投标处会苏招协【2022】002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综合费率计算方法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1. 5%1. 5%1. 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 1%0. 9%0. 8%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 8%0. 45%0. 55%5000万元T亿元(含1亿元)0. 25%0. 15%0. 2%1-10亿元(含10亿元)0. 05%0. 05%0. 05% -10-50亿元(含50亿元)0. 01%0. 01%0. 01%50亿元以上0. 005%0. 005%0. 005%5、参加谈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免收。六、竞争性谈判程序简介竞谈小组审查响应服务商资格,符合资格的服务商接受竞谈小组的各轮竞谈。竞谈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可以为2家),竞谈小组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响应文件满足竞谈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服务商。七、相关提示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服务商可至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61室,电话:0513-86524079。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一、采购人组织竞谈活动1、成立竞争性竞谈小组。竞争性竞谈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竞谈小组成员总数的2/3。超过公开竞谈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竞谈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竞谈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竞谈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竞谈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竞谈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服务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竞谈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谈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谈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竞谈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竞谈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竞谈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竞谈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服务商提出的质疑;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服务商参加竞谈活动。响应服务商授权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竞谈会。三、评审程序、内容1、竞谈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竞谈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谈文件要求的服务商进行竞谈。未实质性响应竞谈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竞谈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服务商。竞谈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谈小组要求服务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在竞谈过程中,竞谈小组可以根据竞谈文件和竞谈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谈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谈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谈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谈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谈的服务商。服务商应当按照竞谈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谈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竞谈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竞谈结束后,竞谈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可以是2家。本项目需现场进行二次竞谈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谈情况退出竞谈。竞谈时间由竞谈小组掌握。四、评审方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经竞谈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由竞谈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价格单因素评审,详见价格标评审办法。评审时,竞谈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入围的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然后汇总每个服务商每项评审因素的情况。(一)审查入围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本次无投标保证金);2、响应文件是否按本项目竞谈文件制作;3、服务商资格是否符合;4、响应文件是否完整;5、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6、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7、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竞谈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提交响应文件的,或文件模糊不清的;3、不具备竞谈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谈失败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或者对竞谈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服务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竞谈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谈小组未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竞谈委托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农药产品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所投产品,另投标人还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包装标示与产品使用说明书。5、需提供产品在南通范围内的推广应用证明或试验示范效果良好证明;6、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7、投标声明函;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价格标评审:满足竞谈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服务商的价格为竞谈成交价(落实政策功能),若出现相同最低有效报价则抽签确认成交人。(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竞谈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及竞谈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商或对竞谈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竞谈文件中对服务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竞谈并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竞谈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竞谈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八、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服务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章合同年月日,以竞谈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      注:采购单位保留修改合同的权利。第五章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服务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服务商。2.潜在服务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服务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服务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服务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服务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服务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竞谈服务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服务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服务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服务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监管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服务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服务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服务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服务商诚信档案中。(3)南通市通州区政策法规科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513-86108080。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竞谈委托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农药产品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所投产品,另投标人还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包装标示与产品使用说明书。5、需提供产品在南通范围内的推广应用证明或试验示范效果良好证明;6、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7、投标声明函;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价格响应文件2.1.投标函;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3.其他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注:(1)-(3)如未提供则不能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我方承诺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承诺信用记录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否则,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我方承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条件,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并承担因货物质量或服务等引起的一切责任。我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你方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我方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若中标,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我方投标文件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本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及所作各项承诺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营业执照已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应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示(或所提交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即使我方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对于因此给其他投标人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我方委托授权(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为我方的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负责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参加开标,接受质询并予以澄清,签署、接受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办理投标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务。我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单位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序号产品种类与名称单价限价供货限额总价(含)备注单价报价第1包0.136%赤·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3元/克25万元  第2包20%苯肽氨酸可溶液剂26万元/吨25万元  第3包20%多杀霉素悬浮剂125万元/吨50万元  第4包22%春雷·三环唑悬浮剂13万元/吨62万元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印鉴):电话:年月日报价表(二轮)序号产品种类与名称单价限价供货限额总价(含)备注单价报价第1包0.136%赤·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3元/克25万元  第2包20%苯肽氨酸可溶液剂26万元/吨25万元  第3包20%多杀霉素悬浮剂125万元/吨50万元  第4包22%春雷·三环唑悬浮剂13万元/吨62万元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印鉴):电话:年月日特别说明:二轮报价资料需各潜在投标人打印三份盖好公章,在现场谈判时填写并交给代理机构作评审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服务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服务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服务商全称(盖章):日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监狱单位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单位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服务商法定全称)为监狱单位。特此声明。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服务商基本信息质疑服务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服务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服务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服务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服务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服务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项目投标签到表投标人名称 投标项目名称 联系方式递交人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签到时间 请投标人将上述内容填写打印(签到时间必须现场填写)随同授权委托书(如有)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索取回执!若签到时未能提供而影响投标,则责任自负。投标文件接收回执(投标人全称):你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经查验,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于年月日时分由我单位工作人员接受。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签名或签章: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2023年通州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生物农药等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行为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据上级营商环境指标,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2、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疫情期间15日),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G采购单位(盖章湾责任人(签字)2023年7月21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农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