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 通用设备 分析仪器 光学式分析仪器招标公告(西南大学2023)
西南大学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index?redirect=%2F)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ZF202300053
项目名称: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
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套)
中标人数量(名)
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
220
1
1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以上采购项目内容的具体要求,见“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进口产品若非制造商参与投标,则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关境内货物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到货。关境外货物为L/C开出后90日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经销授权函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进口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该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index?redirect=%2F)网上下载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7 月 26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index?redirect=%2F)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如果有)、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若未及时登录前述网站下载获取相关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1室(西南大学二号门内400米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南大学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袁老师 023-68250943 023-6825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联系方式:张老师 彭老师 023-63054906 13527552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袁老师
电 话: 023-68250943 023-682520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光学式分析仪器
采购单位
西南大学
行政区域
北碚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17: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index?redirect=%2F)网上下载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1室(西南大学二号门内400米处)。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3-68250943 023-68252007
采购单位
西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袁老师 023-68250943 023-68252007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老师 彭老师 023-63054906 13527552635
附件:
附件1
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 招标文件(终).docx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 招标文件(终).docx
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ZF202300053采购人:西南大学采购组织机构: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第六篇合同文本3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篇投标邀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西南大学现对“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数量(套)中标人数量(名)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采购22011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2.以上采购项目内容的具体要求,见“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进口产品若非制造商参与投标,则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人资金已到位。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项目预算是完成整个项目的预算额,若关境外货物报价中不含进口清关费用的,评审时将按加上清关费用的价格判断其是否为超预算报价。清关费用的计算方式见第四篇所述。该计算方式中涉及的系数和计算汇率及现钞卖出价只作为判断其投标报价是否满足预算要求及计算评标价时使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经销授权函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进口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该授权函)。四、投标、开标的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6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index?redirect=%2F)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如果有)、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若未及时登录前述网站下载获取相关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7月26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资料费收取后不予退还,可在线支付或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1)在线支付微信扫下图二维码,关注“西南大学e采购”官方公众号,或微信公众号搜索“西南大学e采购”加关注。打开公众号右下角“关于我们”,点击“在线缴费”,根据缴费提示完成在线支付。西南大学HETHIWUSISNNEHSRPe采购上线啦!走进移动采购时代拓展移动应用,架设供需桥梁中心主页购工作动态西南大学e采购,让采购变得很容详情详情详情通知公告在线缴费通知公告在线缴费三标讯信息三标讯信息在线审核三关于我们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2)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通过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供的二维码现场扫码付款,并在“备注”栏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分包号。发票索取:请准确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入西南大学供应商群,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索取电子发票。菜口器(四)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六)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按时签到;3、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七)投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1室(西南大学二号门内400米处)。(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但投标人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列为西南大学失信行为人名单,视情节轻重,禁止失信行为人及其关联方3至5年内参加西南大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任何采购项目:(一)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三)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的;(四)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五)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七)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八)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上述关联方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六、投标有关规定(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分包同时进行投标。(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西南大学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六)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责任。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index?redirect=%2F)上同时发布。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西南大学(二)采购组织机构: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袁老师电话:023-68250943023-68252007邮箱:rxzhang@swu.edu.cn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位置:西南大学2号门内进入直行约400米,南区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右侧。(三)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彭老师邮箱:cqyxzxgs@163.com电话:023-6305490613527552635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技术交流人:贺老师电话:13436000257九、其他(一)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运输道路、安装空间及环境、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交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供应商需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贺老师电话:13436000257(二)进校人员要求:1、人员出入需持有效身份证在校门通过人行门禁由门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证、采集信息后,可出入校园。2、车辆出入校外车辆来校实行预约报备制,需提前至少一天通过“西南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提交《校外车辆进校申请》,由校内对接单位在“数智西大”平台审核、保卫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入校园。信息填写要求详见西南大学采招中心网页(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detail?id=9157)所述。项目单位联系人与现场踏勘联系人相同。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流涕、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校。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货物名称、数量:1.货物名称: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2.数量:1套*二、项目技术需求(一)功能及用途:(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标)野外原位同步测量CO2和CH4的δ13C比率和浓度,加配植物燃烧模块以后也可以检测固体样品的有机碳同位素。(二)技术参数要求1.方法学基础:基于近红外光谱吸收特征的气相小分子稳定同位素分析仪器*1.1同位素主机能同步测量CO2、CH4碳同位素比率,并同步测量CO2、CH4和H2O的浓度,应为市场成熟产品。*1.2前端配件元素分析仪可单独使用,并通过原厂配套软硬件与主机联用,完全自动测量δ13C,产品应为市场成熟产品,并符合第6条外接扩展设备的参数要求。2.原位监测系统:仪器稳定抗震、抗恶劣多变环境,能适应重庆高湿度、高温且温度变化大的环境,并稳定工作。样品温度:-10至45℃;环境温度范围:10-35℃;环境湿度:<99%相对湿度(无冷凝条件下)3.同位素主机参数:*3.1单一CH4模式精度:δ13C比率检测精度要求全浓度范围不高于1‰;甲烷浓度测量精度≤50ppb,测量范围:不小于20ppm。。*3.2单一CO2模式:δ13C比率检测精度要求全浓度范围不高于0.15‰;CO2浓度测量精度≤200ppb,测量范围不小于1000ppm。*3.3CO2+CH4模式δ13C比率检测精度要求全浓度范围CO2中不高于0.2‰,CH4中不高于1.2‰;CH4浓度测量精度≤50ppb,CO2浓度测量精度≤200ppb,CO2测量范围不小于2000ppm,CH4测量范围不小于20ppm。*3.4最大漂移(>24hrs,1h平均):CO2不高于0.8‰;CH4不高于1.5‰@10ppmCH4*4.气体样品体积:在线检测流量:50ml/min左右;离线检测进样量不大于500ml。5.数据输出:RS-232,以太网,USB6.外接扩展模块,实现固体样品的扩展分析。6.1功能要求:固体样品扩展模块应可单独使用用于测定有机物的CNHS/O元素的含量,并通过原厂链接模块与碳同位素分析主机连接,实现固体有机样品的碳同位素分析。6.2检测器:TCD,LOQ:1-5μg。6.3样品尺寸:0.01mg~200mg6.4气体分离方式:色谱法(GC)6.5配≥50位气动自动进样器。6.6进氧量:微量,半微量,大量三档或以上调节。6.7燃烧管兼容性:可兼容4种(含)以上不同规格的反应管。7.连接模块:原厂提供,连接燃烧模块链接实现自动测量。8.五通道水汽冷凝系统:该大气水汽取样装置应包括五路(或以上)独立工作的气路系统,可同时对5个或以上不同梯度点进行取样。8.1电源:系统电源应为锂电池供电,供电电压12DVC,交流220V/3A电源适配器作为充电器8.2流速:0.5-2L/min(可调)8.3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10℃~+50℃;工作湿度:0~98%;抗风能力:最大30m/s9.全自动变温土壤呼吸连续测定装置9.1适用于实验室连续变温(控温)培养和测定、应设有封闭和开合模式,实现培养气体的自动控制和采样。9.2≥16位样品盘,可实现同样品同时培养,培养瓶体积不小于150ml;含自动标校功能。9.3温度控制精度±0.15℃;9.4变温速率升温:≤60s/℃;降温速率:≤90s/℃;9.5培养瓶温度范围:-20℃至60℃*10.配置(配置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标))包含或不限于以下配置,以实现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性能为准,且投标文件须明确报出配置及配件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及相关技术指标。10.1碳同位素分析仪主机(含量程扩展)10.2燃烧模块(元素分析仪)1套(主机,软件,50位自动进样器),10.3五通道水汽冷凝系统1套,10.4全自动变温土壤呼吸连续测定装置1套,10.5外置泵1台,10.6连接模块一个(原厂配套)10.7高纯氧气1瓶带罐,高纯氮气1瓶带罐,高纯氦气1瓶带罐,压缩空气1瓶带罐10.8CH4/CO2碳同位素工作标气2瓶,10.9减压阀6套,10.10分析天平(百万分之一天平)1台10.11有机燃烧耗材(含标准耗材包/1000个样品耗材)4套10.12干燥管1个附:平面布局图(室内工作要求)三、提供技术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情况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列有技术参数且完整的厂家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截图,或厂家产品说明书,或经厂家确认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本篇第二条有具体技术支持资料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佐证所投产品的相应的技术参数及功能,如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未能体现采购要求的技术参数的,则相应的技术参数响应将被视为负偏离(本篇第二条项目技术需求里的所有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对其所做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四、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除技术要求中指定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外,投标人应提供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列出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和单价的清单,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报价的总值需计入响应总价中。五、其他附件:对于技术要求中已列出的作为查询选件的附件、零配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采购人参考。投标人也可推荐采购人没有要求的附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或专用工具作为选件,并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采购人参考。选件价格不计入评标价中。六、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将自己所投的所有货物的功能、技术性能、配置、用途等内容按照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格式逐条填写,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凡未填写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或未作出应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2、除外形尺寸及重量指标外,对于有区间值要求的指标项,如标示为“≤”某指标值的,评审时以“=”该指标值的判定为满足,“<”该指标值的判定为优于;同样,如标示为“≥”某指标值的,评审时以“=”该指标值的判定为满足,“>该指标值的判定为优于。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通用条款进口设备:详见进口设备合同模版国产设备:详见国产设备合同模版二.专用条款*(一)交货时间:1.关境内货物:关境内货物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到货。关境外货物:关境外货物为L/C开出后90日内到货。货物抵达需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后,由供方与需方或需方用户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并填写开箱记录;供方应于开箱后10工个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2.供方应在交货前至少提前三天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通知需方准备收货。需方指定收货人:贺老师,电话:13436000257。*(二)交货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内指定地点。*(三)包装和运输要求:供方应提供原厂包装的货物。关境外货物须按进口通用标准包装全部货物,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整个运输过程的要求,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应由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四)货物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1.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供货商与需方用户共同开箱,检查仪器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全新、完好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供方在交货时应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最新的完整的技术资料)是否与需方的要求相符,并填写开箱记录。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等证明。2.供方应在开箱后10工个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2.1设备在需方现场的安装调试由供方派技术熟练的专家进行,供方应自备安装调试工具。2.2供方安装人员应对现场安装安全负责。安装调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方人员的人工费、差旅费、食宿及其它费用)由供方承担。3.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内,供方应负责对需方指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需方处进行免费现场操作培训。此外,在客户熟悉仪器后,供方还需要提供高级应用培训,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差旅费、食宿及其它费用)由供方承担。3.1现场操作培训:应包括合同货物的安全事项、工作原理、操作技能(包括按需方提供的实物进行现场操作培训)、日常维护和常规故障检修等内容,确保培训结束后需方受训人员能独立进行操作(包括能获取正确数据)、维护和常规故障的检修,培训人数由需方确定。3.2高级应用培训:在客户熟悉仪器后,根据使用情况,提供至少两次且每次至少五个工作日的用户现场高级应用培训。仪器最终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的三年内,供方应安排应用工程师每年至少一次针对附件功能进行现场培训。4.供方完成安装、调试和现场操作培训后,设备和项目进入试运行期。设备和项目正常运行30日后,由供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需方受理申请且资料完整后15日内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项目文件约定内容对项目和设备进行质量性能的综合运行验收。在约定验收的日期前供方必须协助需方用户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现场验收时供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否则验收延误由供方负责。通过技术性能验收后,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5.若供方提供的货物、货物包装或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补货、折价、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或解除合同。此外,还应要求供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及赔偿金。*(五)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关境外供货:需方通过外贸合同买方根据需要及时向外贸合同卖方开立100%L/C不可转让信用证,其中90%货款凭装运单据、供方出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议付;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供方凭需方验收报告(4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西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出具验收报告,4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西南大学最终用户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单)向银行申请解付剩余的10%货款。2.关境内供货(1)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7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2)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3)需方每次向供方付款前,供方应该先行向需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3.关境外货物的进口清关及进口免税手续(若能享受免税政策)由采购人指定的外贸公司负责办理。进口代理费标准:合同金额小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按0.25%计收;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小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按0.1%计收;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按0.05%计收。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按各外贸公司与西南大学签订的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合同执行。需方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称:西南大学银行账号:3100028109024968877开户银行:工行重庆朝阳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0401733W银行行号:102653000474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六)售后服务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制造商对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无论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制造商均需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1.供需双方签订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项目整体免费质保12个月(进口货物须由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一级代理商提供免费质保)。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综合运行并签订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质量保证期以整个项目为单位进行响应。质保期内,若货物出现故障,故障件的质保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起计;质保期内,故障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整机保修期顺延3个月。2.质量保证期内服务2.1正常使用条件下,供方须对设备出现的故障提供全免费维修,零部件损坏须及时免费更换,供方自备安装调试及维修用工具。2.2供方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接到客户的信息反馈或咨询后,应在4小时电话响应,提出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服务,应安排就近工程师于7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设备保修期满前一个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2.3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每年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制造商售后工程师每年至少回访、维护两次,解决需方用户实验中遇到问题和了解设备运行状况。*3.质量保证期后服务3.1供方的响应及到达现场服务时限与质保期内相同。3.2质量保证期后,供方提供有偿服务,适当收取零配件和服务费。供方收取的零配件价款或服务费不得高于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通行价格。在设备硬件允许下,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3.3制造商应保证零配件的终身供应。供方在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七)风险承担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接收以前由供方承担,在货物经采购人接收以后由采购人承担。2.采购人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回其货物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3.由供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供方应于30天内(关境内供货)或90天内(关境外供货)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供方逾期交货。4.由采购人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则采购人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5.保险要求:供应商负责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八)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三、其他(一)本篇“*”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一条不满足的,为无效标(二)专用条款优先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在相同内容上表述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条款所述内容为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应作为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专用条款未述及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三)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对响应及偏离情况在商务偏离表中进行说明。未按规定提供商务偏离表的,为无效标。(四)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审分两个阶段,资格审查阶段和评标阶段。一、资格审查阶段:资格性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信用信息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即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和有效,只有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是合格投标人。被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分公司、办事处等主体未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授权的,不能参加投标。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第七篇)。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第七篇)。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第七篇)。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第七篇);2.在评审阶段资格性检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上述的查询记录截止评审阶段资格性检查结束时止。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经销授权函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的授权函,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进口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该授权)。3其它不存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他情形。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评标阶段(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2分,其中:2分为政策性加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mF1,F2,…,Fn分别为除政策性因素外的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m为政策性因素加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二)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评标阶段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本项目评审工作。评标步骤:1、投标文件的初审(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在初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将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初审中,算术错误按下述原则进行纠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②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⑤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⑥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即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唯一,无缺漏项,未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投标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有效性审查其它投标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且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重大负偏离(无效标情形)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投标文件完整,内容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技术部分已响应。满足第二篇第二条项目技术需求的所有要求,且均按第二篇第三条要求提交了技术支持资料,否则为无效标。3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对第三篇、第六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一条不满足的,为无效标。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天。2、根据符合性审查的情况,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参与评标,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再进行评标。本项目不符合法定废标情形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工作:对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①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②复核后,评审组长汇总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得分。③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如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及商务条款均相同则并列。在确定顺序过程中,若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是碳同位素分析仪主机)品牌相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将技术最优者确定为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评审得分和技术均相同的,将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评审得分和技术、报价均相同的,将商务条款最优者确定为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评标总得分、技术分、价格和商务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其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报招标人确认。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40%)4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1.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关境外货物的评审价格,均按货物到达西南大学的人民币价格进行评审。CI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外币价/DA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外币价/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价格外币价,将分别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钞卖出价的102%/101.5%/100%进行测算((若所投币种为人民币,则直接按上述对应系数进行测算)。3.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投标货物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可在上述价格评分中,对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得分。2技术部分(50%)50分1.技术指标评审基准分为40分,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条项目技术需求中的所有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一条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按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条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未能体现采购要求的技术指标的,应判为负偏离2技术部分(50%)50分2.加分条款(共10分)2.1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二)中第3.1条参数要求的基础上, CH4模式下,δ13C比率检测精度全浓度范围低于1‰的,加1分; 2.2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二)中第3.2条参数要求的基础上,单一CO2模式下,δ13C比率检测精度全浓度范围低于0.15‰的,加1分;2.3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二)中第3.3条参数要求的基础上,CO2+CH4模式下,δ13C比率检测精度全浓度范围CO2中低于0.2‰,CH4中低于1.2‰的,加2分;2.4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二)中第3.4条参数要求的基础上,最大漂移(>24 hrs,1h平均), CO2-δ13C检测漂移低于0.8‰的,加1分;CH4-δ13C检测漂移低于1.5 ‰@10ppm CH4的,加1分,总计不超过2分;2.5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二)中第4条参数要求的基础上,气体检测中,离线检测进样量可小于500ml的,加2分.2.6 提供近三年内使用与本项目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仪器分析数据发表的期刊论文,每有一篇加0.5分,总计不超过2分(提供期刊封面、论文所在页面复印件,论文中需有相关分析数据来源于与本项目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仪器的说明)。按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条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未能体现采购要求的技术指标的,应判为负偏离3商务部分(10%)10分1.售后服务(3分)1.1.对本项目中所有设备,接到客户的信息反馈或咨询后,能4小时响应,提出解决方案,48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得1分;1.2.对本项目中所有设备,接到客户的信息反馈或咨询后,能2小时响应,提出解决方案,48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得2分;1.3.对本项目中所有设备,接到客户的信息反馈或咨询后,能2小时响应,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得3分。3商务部分(10%)10分2.增加质保期限(5分)2.1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年)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得2.5分,最多得5分。2.2免费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部分得0分。免费质保由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一级代理商提供才计算得分,需提供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承诺函;若为一级代理商出具承诺函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3商务部分(10%)10分3.业绩(2分)提供2020以来同品牌同类设备在中国大陆的项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业绩的,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页面清晰、完整、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4政策加分(2%)2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标注为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提供对应的节能产品响应;未标注为强制采购的产品,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1分(相同产品本项目多处使用按一款计算)。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政策加分(2%)2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1分(相同产品本项目多处使用按一款计算)。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总计102分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关于小微企业: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1.4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依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按“投标报价×10%”进行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5、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特别说明1:①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不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②符合相应条件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人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不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④对于既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特别说明2: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前后不一致,评审时未发现的,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执行,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四、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无效投标条款(一)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4、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5、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招标项目预算是完成整个项目的预算额,因关境外货物可报CI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价/DA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价/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价格,判定其是否超预算需要加上校方承担的费用部份,评标时将分别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的102%/101.5%/100%对CI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外币价/DA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外币价/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外币价格进行折算(若所投币种为人民币,则直接按上述对应系数进行折算);6、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7、投标报价中有缺漏项的;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提供的;9、交货期或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可偏离条款有偏离的;1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3、对合同其他条款重大偏离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西南大学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采购人/西南大学将向相关部门举报: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中出现同一人的;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9、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1、与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2、向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或评标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六、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一)项目说明1.采购形式西南大学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项目。西南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本范围不允许有缺漏项,否则投标无效。3.招标要求3.1本项目的交货期:投标人应根据“商务要求”的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包括到货和安装调试时间)。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的格式要求进行相应报价。3.3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非标准化产品的配置应标识清楚,定制货物无品牌、型号的必须在《明细报价表》的“规格型号”栏内标明为“定制”,未提供品牌或型号、配置的,采购人可视其为无效响应。3.5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3.6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3.8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3.9本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安全产品需经过国家相关认证。(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费用;西南大学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截止到评审阶段资格性检查结束时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6.接受委托参与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1.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将视情况依法追究其责任。12.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审查确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书面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各潜在投标人,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第三篇商务要求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五篇投标人须知第六篇合同文本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招标公告及修改文件(若有)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将导致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询问或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恕不受理。2.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上述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需要,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质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caigou.sw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上发布。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对于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发布,不足15天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此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四)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2.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3.招标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语言及计量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投标文件及所有投标人与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3.投标文件及所有投标人与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往来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采用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和技术、经济、商务文件组成,第四篇资格审查表所涉及到的文件均为资格文件,技术、经济、商务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经济部分组成。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商务部分2.1以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所列出的对应书面应答文件作为内容。2.2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的专用条款作出正面承诺和响应。2.3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篇的合同或协议条款作出响应。3.技术部分3.1对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3.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2.2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详细说明。3.2.3对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已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3按招标文件第二篇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货物经权威测试机构检测的性能报告,或相关质量证书等。3.4货物和服务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3.5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相关优势等)。(三)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如适用)、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本项目合同类型为买卖合同,固定总价合同。*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为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价(含装卸搬运费)。即货物送达西南大学并安装调试至指定位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税金以及售后服务费。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报价为CIP西南大学或DAP西南大学价,包括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等;不包括海关杂费、外贸代理费等进口清关费用,如果可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政策的,报价应不包含可减免的税金,否则需要包含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亦可报DDP西南大学(含装卸搬运费)价,包括货物送达西南大学并安装调试至指定位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税金(如果可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政策的,报价应不包含可减免的税金)以及售后服务费。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视为政府采购项下的进口产品,但报价须按第3条要求执行。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为境外供货,报价按第3条要求执行。特别说明:根据《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1]44号)的规定,符合减免税政策的科研设备和教学用品,投标报价中不包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交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符合上述政策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误填、错填是否免税项而选择了是否含税的报价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非免税产品填写“免税”的,所产生的税费也应由中标人承担。可以免税的产品填写“不免税”的,将从货款里扣除进口环节税金后再将余额支付给供方。5.特别条款: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如果原产于美国,投标报价中还必须包括加征的关税。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及税率以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有效公告为准。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加征关税而未包含,是投标人的风险,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6.在中国境内为需方提供的安调、培训服务,根据中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如有需要供方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均应由供方承担,需方依法代扣代缴。7.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用及检测验收费、必不可少的部件、附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踏勘费、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等均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8.标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的费用及税金。9.标报价为一口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投标人在某一合同包内有任何选择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0.必须按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里的采购方案报价,不得有缺漏项,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而被拒绝。11.货物中如包含国内提供的货物,供应商应对境外供货部分和国内供货部分分别报价,并分别签订进口货物购销协议和国内采购合同。12.报价中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3.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四)投标货币1.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用人民币报价;2.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可报人民币或外币(以美元或国际主要流通货币报价)。(五)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在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2.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包括为了履行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2.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家管理部门签发的销售许可(若必须)复印件加盖公章。2.3有关授权代理人的资料和制造商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进口设备代理商)等。(六)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篇要求提交能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报价表中所列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等也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2.1货物的型号、规格;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厂家出具的证明材料等;2.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2.4在《项目商务要求》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2.5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投标人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三条第(六)之2.2款)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4.投标文件和投标产品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际公认的科学理论。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如该货物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等相关出口手续或/和该货物属于对中国限制出口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需要采购人协助提供的资料明细。由于出口许可证或/和限制出口的原因导致延迟交货或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中标人须保证合同货物在接收试验时各项技术参数满足合同要求,须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中标人须进一步保证合同货物不会因设计、材料、工艺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由于按采购人的要求设计或按采购人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中标人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中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接收试验期间,如发现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合同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中标人须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补偿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中标人须承担此项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6.中标人须保证至货到用户指定安装地点时止,进口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十二个月,国内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六个月。任何超出此期限要求的,投标时须在《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备注中予以特别声明。制造出厂日期超出规定要求而未声明的,采购人有权酌情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视中标人为虚假响应、中止合同或扣付中标价10%以上金额等。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内生产的货物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货物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获得国家商检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安全标志》,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商品,须提供商检机构或有关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通知单或者生产厂商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七)知识产权和专利权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如果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八)保密如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投标人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九)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的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十)不允许偏离的条款1.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负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不允许负偏离的条款如下。1.1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带“*”号的条款;1.2资格文件不允许偏离;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不允许负偏离的内容。2.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2.1招标文件中除资格文件,加注“*”商务条款及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标(或废标、否决投标)情形外的条款;2.2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2.3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部分”不视作负偏离,不构成无效标,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式样和签署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如下:(1)资格文件:纸质文档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经济、商务、技术文件:纸质文档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最好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可采用移动存储盘或光盘存储(不得使用软盘存储),且须保证无病毒。存储介质恕不退还。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上须标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封装于独立的封袋内,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标注。所有电子文件均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且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处理,并经测试确定可以打开)。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最好都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投标人应按照A4纸规格准备投标文件,每页应带页码。5.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里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授权代表签署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授权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副本中。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7.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十三)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装订(1)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需用线装加胶装分别装订成册。资格文件需单独装订。(2)“资格文件”应按照第七篇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经济、商务、技术文件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投标文件纸质版的正、副本需在A4竖向的左侧进行装订(不得使用订书钉装订),装订需牢固。单册厚度最好不超过4厘米,如超过必须分上下册,若附图纸,A3及以上图纸,装订时需折叠成A4大小。任何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采用活页等装订方式可能引致投标文件的拆散、缺失或换页等,都不承担责任。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密封装箱或装袋,且在正、副本的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3.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最好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4.所有封袋均请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5.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需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后送达规定的地点。6.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送达1.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询问、质疑的,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未按规定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默认接受招标文件。逾期提交的询问或质疑恕不受理,投标后亦不得以此提出异议。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须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3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2.迟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修改或撤回的通知送达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回其投标。四、开标、评标与定标(一)开标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二)评标详见第四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定标1.中标人的确定(1)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2)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caigou.sw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须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投标人对投诉或质疑、询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发出中标通知(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告知招标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4.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关于询问或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询问或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质疑须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须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西南大学询问或质疑受理人:杨老师,电话:023-68251032,邮箱:yangm@swu.edu.cn),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询问或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依法提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收到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对询问内容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询问或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询问或质疑超过有效期的;(2)对同一事项重复询问或质疑的;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询问或质疑未一次性提出的。2.询问或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1)询问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询问或质疑投诉政策之规定的;(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质疑书内容涉及其他供应商,并且需要采购人处理质疑时向其他供应商进行核实的,质疑供应商未按照与质疑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交质疑书副本)。(四)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六、招标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下浮99%收取;按中标(成交)金额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结算,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结算。2、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帐户户名: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账号:114413653256第六篇合同文本注:国内供货采用《国产设备采购合同》,进口货物采用《进口设备采购合同》。本合同范本中的内容在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购文件其他地方没有规定的按范本要求执行。请厂商在响应时特别注意,范本内容同时要求体现在技术、商务偏离表内,供应商须在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中进行响应。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采购合同按规定应当公告,请投标人(响应人)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公开的合同内容(国家规定要求公开的除外)。一、国产设备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设备处填写需方:西南大学需方用户单位:需方就所需仪器、设备(包括相关配套软件、硬件、集成系统在内,以下统称货物/产品)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申购业务号:520)后,确定供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采购内容(如有多个院系,按院系分类汇总)备注:采购内容与本合同各项文件发生抵触的,按本合同第10.1条执行;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1技术指标:22技术指标:二、合同总价2.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2.2本合同执行固定价格不变,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输费(含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和供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需方无须另向供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3.1供方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包装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附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内部无瑕疵。供方不收回包装。3.2供方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本合同及各项文件中需方提出的,以及供方承诺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及生产厂商、规格配置、参数性能等各项要求与使用目的,应能够正常运行与使用。3.3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厂商及本合同各项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售后服务标准。上述标准为协议签订时有效的最新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3.4供方承诺并保证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均享有合法权利的,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及其它合法权益。3.5(采购文件对技术标准有详细要求的,可于本款载明;此条款根据投标或投标文件承诺内容选择填写)。四、交货及验收*4.1交货期限、地点、方式4.1.1交货期限:供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完全交货。供方应在交货前至少提前工作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通知需方准备收货。*4.1.2交货方式:供方免费送货到西南大学指定位置,交需方用户单位。装卸和搬运均由供方负责,费用均由供方自行承担。4.1.3需方指定收货人:,电话:。*4.2外观和数量验收4.2.1交货时,由供方和需方用户单位当场进行货物品名、数量、品牌、产地及生产厂商、型号及外观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货物零部件、配件、附件、随机工具等的外观和数量验收以配置清单为准。4.2.2外观和数量验收记录由需方指定收货人签字,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外观和数量验收记录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4.3供方应于交货后个工作日内,或者于需方用户单位指定时间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4.4质量性能验收(此条款根据投标或投标文件承诺内容选择填写)4.4.1安装调试完毕并试运行个工作日后,供方可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货物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进行质量性能验收:(1)由需方组织质量性能验收,供方配合进行;验收合格的,由需方出具质量性能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时间以报告中需方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2)由方聘请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方承担。(3)由方提请政府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方承担;验收合格时间以需方收到政府机构检验合格报告时间为准。(4)其他验收方式:。4.4.2质量性能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标准执行。4.4.3若供方拒绝在验收不合格的报告上签字的,应在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否则视为供方认可该验收报告。4.5供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清单、零部件、配件、附近、随机工具以及用户使用手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按照本合同第4.1条、第4.2条之约定与货物一并交付给需方用户单位;供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在交货期内限内补齐,否则视为未完全交货。4.6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及项目其他文件规定的标准与要求之情形者,供方与需方(或需方用户单位)共同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者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交货及验收期限不作相应顺延。4.7(用户单位对验收有其他要求的,可于本款载明,但应根据投标或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填写;)。五、培训5.1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需方用户单位与供方共同商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由需方指定。5.2供方向需方免费提供培训,培训内容与方式如下:供方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并指派专业人员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培训的具体内容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填写)。5.3完成培训后,供方才能要求需方支付货款。六、付款模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选择)模式一(此条款根据投标或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填写,付款模式三选一,删除其余模式)====================履约保证金付款模式========================6.1.1本合同中货物全部到货、数量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质保金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及数量验收记录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6.1.2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无息退还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6.1.3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进度款付款模式========================模式二6.1.1本合同中货物全部到货、数量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及数量验收记录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80%的进度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6.1.2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6.1.3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模式三======================验收合格后付款模式========================6.1.1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6.1.2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6.2需方每次向供方付款前,供方应该先行向需方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及质保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方银行账号及税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需方银行账号及税号信息开户名称:西南大学开户银行:工行重庆朝阳支行银行账号:3100028109024968877银行行号:10265300047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0401733W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联系电话: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七、售后服务7.1质保期为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年,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与货物保修证书或国家规定不一致的,以时间较长者为准。7.2质保期内供方应按不低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保修证书及其他资料载明的、本合同及项目其他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内的所有服务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供方承担。*7.3质保范围:本合同所涵盖的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列明的所有仪器、设备的硬件、软件、集成系统及其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和赠品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投标或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填写)。7.4质保服务内容7.4.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完成修复,确保货物正常运行;未在前述时间内响应的,视为拒绝维修。售后服务维修中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需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7.4.2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的,供方予以免费更换或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予以临时调换,保证需方的正常使用。7.4.3更换的货物及其软件、硬件、集成系统及其零部件、配件、附近、随机工具和赠品等应全新、合格,与原件品牌、规格、型号等一致,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需方有权要求对更换的货物等重新组织验收。7.4.4临时调换后,供方应在需方确定的时限内对货物尽快修复,同时,需方有权随时了解或检查货物修复进度。7.4.5质保期内的货物维护保养:。7.4.6其他质保服务:。7.5仪器设备配套软件(硬件)的质保服务内容7.5.1供方应在质保期内对软件(硬件)免费升级,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免费解决软件(硬件)使用过程中的故障、意外。7.5.2供方对其提供的软件(硬件)自身漏洞、故障,应在接到需方电话通知后日内免费修复。7.5.3对定制软件或集成系统的其他质保服务:。7.5.4供方提供的软件(硬件)出现本合同第7.5条未规定的情况的,适用本合同第七条对售后服务的其他规定。7.6货物发生质量问题,由供方进行维修、更换的,维修或更换件的质保期相应延长。7.7供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需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供方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7.8质保期后服务:终身免费上门维修;涉及配件更换只收配件成本费。*八、违约责任(若有异议,请根据行业标准填写,并与用户确认,或根据投标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填写)8.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仪器设备的,应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收货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8.2供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应当在需方指定期间内完成整改,指定的期间内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在指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部分退货,并要求供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逾期交货(包括不完全交货)的;(2)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3)质量性能验收不合格的;(4)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8.3质保期内,如货物经供方3次维修或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临时调换后供方不能在商定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供方拒绝进行维修或更换的,需方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1)解除合同或部分退货,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需方使用质保金自行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供方应对维修、更换的方案和所产生的费用无条件予以完全认可;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超出部分由供方承担。8.4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部分退货的,需方按合同解除时或退货时货物现状退回货物,供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或退货部分相应款项;供方自行负责拆卸、联系运输、装卸货等所有退货事宜及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8.5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需方的合作案列,不得将需方作为业务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需方的校名、校徽、商标、标志语等;若违反上述约定,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8.6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或其他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供方追偿。8.7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没收、查封或采取其他措施导致需方不能正常使用货物的,供方除应向需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8.8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相关费用的,需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供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全部或部分的豁免或解除。需方根据合同约定使用或扣除质保金后,供方应在需方指定的限期内补足质保金;限期内未能补足的,需方每天按质保金总额的5%继续扣除或计算逾期违约金。8.9双方同意,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能不能填补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前述损失包括守约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九、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0.1本合同中“项目其他文件”系指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澄清表(函)、投标(响应)文件(含特殊承诺)、中标(中标)通知书等。前述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前述文件之间若发生抵触,应以以下优先顺序为准:本合同、本合签订后双方拟定的书面补充合同、投标时的特殊承诺函、澄清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招标(采购)文件。10.2双方确认下列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并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函件、诉讼文书、供货订单等各类文书。若一方根据下列地址(或对方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对方送达时发生收件人拒收或者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则发出函件、诉讼文书、供货订单等文书之日起的第10日视为送达对方之日。供方通讯地址:联系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方通讯地址:联系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一方变更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货人、售后服务联系人、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或联系人而未书面通知对方的,视为原约定仍有效。10.3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10.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书面补充合同。10.5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一份,需方五份(采招中心一份,设备处两份,用户单位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供方(盖章):需方(合同章):西南大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卫国地址: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电话:邮编:400715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二、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2023]CS设备处填写需方:西南大学需方用户单位:需方就所需进口仪器设备(包括相关配套软件、硬件、集成系统在内,以下统称货物)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分包:,项目名称:)后,确定供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商务条款1.1货物清单1申购号经费号中文名称制造厂家英文名称制造厂家制造厂家品牌型号生产国别单位数量单价小计规格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合同总价 此处填写币种(大写): (小写:币种符号+数字 )除1.2价格条件约定外,合同总价已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试剂耗材消耗)、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及技术资料等费用。备注:采购内容与本合同各项文件发生抵触的,按本合同第8.1条执行。1.2价格条件:DDP、DAP、DAT、CIP等西南大学项目现场。(此条款根据投标或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填写。)1.3外贸代理1.3.1需方委托经需方招标的外贸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合同买方)签订外贸合同,供方委托其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合同卖方)签订外贸合同。若外贸合同卖方在外贸合同执行中给需方及外贸合同买方造成任何经济及名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1.3.2需方委托外贸合同买方办理中国境内的货物进口批文、免税手续并代理进口业务。1.3.3进口代理费由(□供方□需方)支付。供方外贸业务联系人:,电话:。1.4付款方式(此条款根据投标或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填写)1.4.1付款安排:需方通过外贸合同买方根据需要及时向外贸合同卖方开立100%L/C不可转让信用证,其中90%货款凭装运单据、供方出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议付;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供方凭需方验收报告(4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西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出具验收报告,4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西南大学最终用户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单)向银行申请解付剩余的10%货款。1.4.2需方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称:西南大学银行账号:3100028109024968877开户银行:工行重庆朝阳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0401733W银行行号:102653000474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1.5包装:供方须按进口通用标准包装全部货物,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整个运输过程的要求。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1.6到货时间:L/C开出后90日内到货。供方应当提前三日通知需方用户单位准备接收货物。1.7到货地点:西南大学指定地点。*1.8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给需方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必须提供货物合格资料或国家商检局签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安全标志》,技术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和供需双方谈判确定的结果以及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1.9知识产权:应本合同项目需要应由供方自行编写或提供给需方使用的有关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或资料,供方应确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保证他人不会对需方所使用上述的文件或资料主张任何权利。若与第三方发生有关成果归属或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供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的措施维护需方利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与需方无关。供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需方所有的经济损失。*1.10技术资料1.10.1供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本合同生效时供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该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统一的、与提供的合同货物相符。供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将技术资料与合同货物一起按时运输并交付需方。1.10.2如需方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或因供方原因致使合同货物验收不合格而必须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的,供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该资料应是完整、正确、清晰、统一,并完全符合该合同货物变更后需方认可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1.10.3供方在交货时,应随货交付下列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1)原产地证明;2)使用说明书、设备操作及维护手册;3)由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明书;4)送货清单,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含易损件、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本价、产地等)。5)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保修协议、保修卡等售后服务资料。1.10.41.10.3所列技术资料及物品作为需方所购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供方应使用标准包装袋装好免费提供给需方。若供方没有按时将合同约定的资料提供给需方,需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二、货物开箱、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2.1货物抵达需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后,由供方与需方或需方用户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并填写开箱记录。在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要求换货、退货、补货或解除合同。需方指定收货人:,电话:。2.2开箱后10个工作日内供方完成安装调试。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需方给予协调配合。2.3在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内,供方负责对需方指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需方处进行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合同货物的安全事项、工作原理、操作技能、日常维护和常规故障检修等,确保培训结束后需方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操作、维护和常规故障的检修。2.4在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相关技术资料及物品到齐(包括试剂耗材),供方安装、调试合格且完成培训后,供方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需方受理申请且资料完整后15日内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在约定验收的日期前供方必须协助需方用户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现场验收时供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否则验收延误由供方负责。通过技术性能验收后,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三、售后服务及维修3.1由供方承担售后服务及维修。联系人:,联系电话:。3.2保修期限:供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供方提供年免费保修服务。若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故障件的质保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起计;故障时间累计超过壹个月,整机保修期顺延叁个月。3.3保修期内,供方接到维修通知,供方人员应于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货物在检修8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供方应在最短72小时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若72小时不能到达现场,视为供方拒绝维修,需方可自行联系维修并由供方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和承担带来的扩大损失。3.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方派员到用户货物使用现场进行保修,保修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3.5质保期内货物不能及时维修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相同的货物,以保证需方的正常使用。3.6质保期满后,供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即不高于成本价及对其他客户的供应价格,定价原则以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为标准,就低不就高)向需方提供零部件材料费和终身技术服务(含维修)及其它选加附件、易损耗件,以保障合同货物正常运行。*四、违约与索赔条款4.1供需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4.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随货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3‰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逾期交付超过3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3若供方提供的货物、货物包装或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补货、折价、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或解除合同。如需方选择解除合同,则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需方,如需方选择退货,则供方支付退货货物金额20%的违约金给需方,供方在15日内退还需方相应货款及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凭交款单据拉走货物,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如选择换货、补货、折价、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则供方首先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给需方,然后需方选择折价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供方应在重新定价后10日内退还需方货物差价,需方选择补货、换货、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物品的,供方在40日内重新换货或补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未能提供的,按4.2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需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不免除供方逾期交货或随货物品的违约责任。4.4凡因供方原因造成解除合同的,需方已支付的费用由供方返还。4.5若供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保修服务或在货物发生故障后30日内无法修复货物使之正常运行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全额退还损坏货物的货款,如因此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6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或者任何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方先行垫付费用的,有权向供方追偿。4.7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知识产权、使用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本合同货物全部或部分没收、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措施,供方除应向需方返还全部已收货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造成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先行垫付费用的,有权向供方追偿。4.8需方有权直接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供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及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供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全部或部分的豁免或解除。需方根据合同约定使用或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供方应在需方指定的限期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限期内未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应补足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4.9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需方的合作案列,不得将需方作为业务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需方的校名、校徽、商标、标志语等;若违反上述约定,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4.10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遇法定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延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五、变更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改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修改合同、重签合同、签订补充合同等形式。六、关于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6.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七、送达地址确认供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按照下列任一地址送达诉讼文书、供货订单、通知等其他各类文书的,视为供方签收;供方拒收或其他原因送达不到的,则发出诉讼文书、供货订单、通知等其他各类文书之日起的第10日视为送达对方之日。供方如需变更约定送达地址,应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通知需方;未通知需方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供方经营地址:供方传真号码:供方邮箱地址:八、其他8.1本合同中“项目其他文件”系指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澄清表(函)、投标(响应)文件(含特殊承诺)、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前述文件之间若发生抵触,应以以下优先顺序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拟定的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投标时的特殊承诺函、澄清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招标(采购)文件。8.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书面补充合同。8.3本合同一式七份,供方一份,需方六份(采招中心一份,设备处三份,用户单位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需方(盖章):西南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张卫国银行账号: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注册地址:邮编:400715公司电话:授权代表人(签字):(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注:合同签订流程详见http://sysbc.swu.edu.cn/s/sbc/sbgl/20171011/1983989.html异地清关风险提示及承诺书货物异地(异地保税区)清关可能造成的风险:1、异地清关可能导致不同海关对同一商品的认定存在差异,即异地海关不认同我校所在地海关对商品的认定和归类,从而导致货物没办法清关;2、如在保税区特别是异地保税区清关,供应商可能在向海关申报时,把走私货物夹带到我校申报的货物中,该行为一经海关查出,我校和外贸公司可能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并取消我校申请免税的资格。3、货物异地清关,货物从异地到重庆用户处运输和保险均由供应商负责,外贸公司无法监督发货时间和保证货物的安全性。4、异地清关需要在重庆办好免税证后再邮寄单证至异地,常常导致无法及时清出货物和造成时间的拖延,产生滞报、仓储等相关费用。5、异地保税区进货均为大批量货物,而我校采购的货物为小额数量,即供应商有可能无法提供货物入境海关备案清单(清单上有供应商对外采购货物底价),导致外贸公司无法进行付汇核销,进而无法(或在规定期限内)跟用户老师进行结算。6、保税区内可以对货物进行组装加工,用户采购的货物可能被供应商在异地保税区内进行重组加工再发出(非保税区内禁止对货物进行拆箱,海关查货除外)。甲方:本人已经知悉上述异地清关的风险,有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职能部门,并接受由于异地清关可能造成的到货时间延误、结算拖延,接受重庆海关已批准的免税而异地海关有可能不认可而导致的征税进口的情况。甲方用户代表签名:(用户单位盖章)乙方:乙方已经知悉上述异地清关可能造成的风险,保证不发生上述第2、6条的情况,对上述第1、3、4、5条愿意承担由于异地(异地保税区)清关可能造成的货物无法清关、清关延误、海关查处等相关责任,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1、学校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将参照本协议书签订外贸合同,协议书中的条款与外贸合同的相关条款严格一致(详见外贸合同模版),请仔细阅读具体条款。2、招标采购的中标公司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提供中文产品说明彩页一式三份。3、提供的三份中文产品说明书主要用于办理免税及清关,说明书与协议书上首页及配置清单中的货物名称和型号必须一致,并含有该产品彩色外观图片(需√出),如只有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若说明书为供应商自行制作的彩色打印版,需要加盖供应商骑缝章并交学校用户每一页签名。4、随同购置的附件或配件应列入清单中,不要列在第一页表格中。货物名称及清单应有中文,并且须列明具体数量和单位,国内交货部分要注明。配置清单中货物数量单位为“套”时,应列明“套”内具体货物清单。清单须按照招标结果核对确认并签名。5、办理软件免税进口必须含有该软件的安装介质。6、甲方“用户单位负责人”是指专项经费负责人;学院主管该经费、项目的院长;科研经费的经费负责人。甲方联系人:是指后续合同跟进、办理免税等工作的单位办事人员。7、编号由甲方职能部门编写。“□”代表选择项,选定后删掉其它项。8、正式协议书签字盖章前,须先将双方拟定的电子版本发给职能部门初审。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23-6836615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封面)资格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投标代表(印刷体):签字:手机: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投标文件目录格式资格投标文件目录(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页(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页(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页(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页(五)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页(六)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页(七)制造商资格声明………………………………………页(八)其它材料………………………………………………………页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西南大学(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现授权本单位职工(投标代表姓名)为投标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及谈判、签约等。该投标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姓名:(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粘贴处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西南大学:关于贵方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2)流动资产合计:(3)长期负债合计:(4)流动负债合计: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4.投标货物近三年以来的主要用户的情况(另见附表)5.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见以下附件。6.制造商或授权方出具的授权函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见以下附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致:西南大学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证件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六、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致:西南大学我们(制造厂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招标编号)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之有关事宜,并对我方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和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投标人名称: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商名称:(投标人印章)(制造商印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移动电话:移动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注:进口货物若非制造商参与竞标的,须提供该授权函。若由代理商对投标产品授权的,需提供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竞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七、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如适用)1.名称及概况:(1)制造商名称:(2)总部地址:电传/传真/电话号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7)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5.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7.最近3年直接或间接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8.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9.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10.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八、其他本项目所需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文件,格式可自拟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技术、经济、商务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投标代表(印刷体):签字:手机: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文件目录格式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页(二)廉洁投标承诺书………………………………………………页(三)开标一览表………………………………………………页(四)投标分项报价表………………………………………………页(五)配置清单………………………………………………………页(六)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页(七)商务条款偏离表………………………………………………页(八)售后服务承诺书………………………………………………页(九)同类项目业绩………………………………………………页(十)中小企业情况说明………………………………………页(十一)其它材料………………………………………………………页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西南大学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提交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经济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份(若有)。签字人代表以此函申明并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调试)价格,其中国内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元(以大写和数字表示,国内货物报含税人民币价),进口货物的总价为(以大写和数字表示,进口货物可报外币价,注明报价方式)。(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人之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5)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并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的要求的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并承诺仅在有证据证明拟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或中标价格不合理高于其近期可比市场价格、与贵方参与该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及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向贵方参与该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情形下,保留提出投诉的权利。(7)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8)我方承诺具有所投标的物的合法供货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提供设备的安装、培训和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并能按贵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我方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情形。(10)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移动电话:日期:二、廉洁投标承诺书格式廉洁投标承诺书致:西南大学为加强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一、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参加投标活动,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与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用户单位和个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及工作人员、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1、不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3、不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如获中标,将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中所列不良行为。五、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六、自觉接受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七、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文件的必备要件。在投标、报价时,由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随投标、报价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可视为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自愿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八、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公章)国别/地区:项目编号:序号分包号分包名称数量价格条件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交货期备注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投标人代表签字:注:交货期是指合同签定当日(进口设备为收到L/C的当日)至所有货物交付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所需要的日历天数。。四、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关境内供货的投标)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产地和制造商名称执行标准综合单价(元)总价(元)11.1主机和标准附件1.2备品备件1.3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其他总计大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别说明: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分项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供应商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可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3.供应商应按第二篇中的要求逐项报价(报人民币价)。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输、保险、服务培训费、国内货物的税金、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4.设备名称、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的要求。5.每一分项设备必须另附其详细配置清单及货号,包括附件和配件,并注明各部分的确定生产地。成交后供应商提出产地变更的,扣付成交价5%及以上直至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暂停资格一年。进口货物须明确该项乙方外贸合同的签订方。6.执行标准是非通用标准的,应另附页详细特别说明。投标分项报价表(关境外供货的投标)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和产地执行标准CI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综合单价/DA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综合单价/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综合单价CI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总价/DA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总价/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总价是否免税11.1主机和标准附件是否免税的填写说明: 如符合备注说明中“3.4” 的免税产品,请填写 “是”;其它 情况均请填写“否”。1.2备品备件是否免税的填写说明: 如符合备注说明中“3.4” 的免税产品,请填写 “是”;其它 情况均请填写“否”。1.3专用工具 是否免税的填写说明: 如符合备注说明中“3.4” 的免税产品,请填写 “是”;其它 情况均请填写“否”。…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其他9总计10总计金额大写注:以上三种报价方式任选其一,须注明报价方式和币种;否则,一律按[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价处理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分项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报价,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3.1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为DDP西南大学项目现场价(含装卸搬运费)。含货物送达西南大学并安装调试至指定位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税金以及售后服务费。3.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报价为CIP西南大学或DAP西南大学价,包括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等,不包括海关杂费、外贸代理费等进口清关费用;亦可报DDP西南大学(含装卸搬运费)价,包括货物送达西南大学并安装调试至指定位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费。以上报价是否含进口环节税金按3.4条说明执行。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视为政府采购项下的进口产品,但报价须按第3.2条要求执行。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为境外供货,报价按第3.2条要求执行。3.4特别说明:根据《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1]44号)的规定,符合减免税政策的科研设备和教学用品,投标报价中不包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交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符合上述政策产生的税费由成交人承担。3.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误填、错填是否免税项而选择了是否含税的报价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非免税产品填写“免税”的,所产生的税费也应由成交人承担。可以免税的产品填写“不免税”的,将先从货款里扣除进口环节税金后再将余额支付给供方。4.设备名称、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的要求。5.每一分项设备必须另附其详细配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仪 通用设备 分析仪器 光学式分析仪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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