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
招标公告
肃宁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3〕26号关于肃宁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供水管线5700m,管径为DN25-200,PE管;排水管线500m,管径为DN500,HDPE双壁波纹管;燃气管线768m,中压管径为DN63-110,采用PE管,低压管道采用D54×1.5 碳钢管;弱电入地管网改造31.12km,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2)项目地点:肃宁县
(3)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且须提供所在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所在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肃宁县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联系人:杨帆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659720777 联系电话:0317-2011528
监督部门: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317-50152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