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动物实验中心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
[扬州]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0]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LFFJSZ2023070005
项目名称
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GLFFJSZ2023070005001
标段名称
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7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8月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食品产业园食品科技园2号楼 2.1.2 工程规模:1945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144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6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水、电、暖通、消防、实验室设备及智能化等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及保修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中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为设计或监理业绩,8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或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刘铮
电话:
电话:1570525937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025291500@qq.com
十、备注
备注:
2023年07月2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GLFFJSZ2023070005001招标人: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2023年07月2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10.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II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拟定中标人公示及中标人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方案定标方案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2详细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2初步评审2.3详细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资格审查资料)封面(商务标)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再发包计划表拟分包计划表工程业绩资料其他资料封面(经济标),III工程总承包报价封面(技术标1)设计文件封面(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IV第一章招标公告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食品产业园食品科技园2号楼2.1.2建设规模:约1945㎡。2.1.3合同估算价:1443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6日(暂定)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6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暂定)2.1.5其他:/2.2招标范围: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水、电、暖通、消防、实验室设备及智能化等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及保修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2投标人拟派项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4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3.3.5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3.6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中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为设计或监理业绩,8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或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1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扬州市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刘铮电话:电话:15705259373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25291500@qq.com10.备注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2023年07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联系人:刘铮电话:15705259373电子邮箱:1025291500@qq.com1.1.4项目名称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1.1.5建设地点扬州市食品产业园食品科技园2号楼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设计费用支付节点为:施工图通过图审(或经甲方确认后)付至合同价中设计费用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的100%。工程施工费用支付节点:开工报告批准后7天内支付合同款的10%;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合同款的70%;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根据市财政2023年度本项目资金计划支付至合同价的85%,如当年项目财政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甲方于2024年初申请财政项目资金并完成支付;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付清,所有款项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方能支付(以上价款均不计息)。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按省、市治欠保支相关规定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以及银行专户代发工资等相关工作。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1.3.1招标范围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水、电、暖通、消防、实验室设备及智能化等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及保修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工作。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6日(暂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6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暂定)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工程渣土外运的工程必须分包给具备《渣土运输车辆许可证》、《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证》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渣土运输企业作业。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11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限价:1443万元,其中设计费10.5万元、建安工程费1350万元,暂列金额82.5万元。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让利,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获得荣誉☑其他: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定标要求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拟再发包计划表序号拟再发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再发包人拟选再发包人拟选再发包人拟选再发包人拟选再发包人备注序号拟再发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再发包人名称拟选再发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21312备注:本表所列再发包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二3者选其一)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工程的全部勘察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日期:年月日拟分包计划表序拟分包项目名称、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号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3日期:年月日工程业绩资料(略)其他资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70封面(经济标)(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标段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71工程总承包报价(格式自理,参照现行计价规范要求),172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序号分项名称范围、规模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元)备注1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1.1工程设计1.2……2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2.1工程采购2.2……3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3.1工程施工3.2……4暂列金额(如有)暂列金额(如有)暂列金额(如有)暂列金额(如有)暂列金额(如有)4.1暂列金额5..............................5.1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略),174封面(技术标1)(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1:设计文件标段编号:年月日,175设计文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176封面(技术标2)(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标段编号:年月日,177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要求),1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实验中心 EPC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