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招标公告(金华市交通运输局2023)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
项目名称: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绩效自评价报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保障、重点任务情况、重点项目清单等内容,结合金华(义乌)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年度绩效自评价材料,系统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提出有关建议。主要包括绩效完成概况、总体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和问题、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四部分内容。其他绩效工作:按照年度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部级、省级对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相应绩效自评价表,协助项目单位根据各级工作要求编制、整理年度绩效评价相关材料,配合项目单位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绩效督导工作,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支撑。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度绩效评价报告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核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1K7vHIujlVVXzgmne6riGw==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9052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95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创新街18号南西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62001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11发售稿.pdf111发售稿.pdf2.7M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采购单位: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管单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处2023年07月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扫黑办0579-82495227市公安局110、0579-82512110市检察院0579-82537082市法院0579-82688725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9-8246928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3187211投标供应商不得向招标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投标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投标人注册要求,投标供应商获取中标资格后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投标人。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注: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我们的努力将是徒劳。)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政府采购计划文号:临[2023]2746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技术及服务要求时间要求1编制绩效自评价报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保障、重点任务情况、重点项目清单等内容,结合金华(义乌)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年度绩效自评价材料,系统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提出有关建议。主要包括绩效完成概况、总体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和问题、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四部分内容。根据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度的国家综合货运枢纽绩效评价工作时间要求,提交年度《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材料。2其他绩效工作按照年度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部级、省级对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相应绩效自评价表,协助项目单位根据各级工作要求编制、整理年度绩效评价相关材料,配合项目单位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绩效督导工作,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支撑。根据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度的国家综合货运枢纽绩效评价工作时间要求,提交年度《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材料。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5.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业合理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适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8月18日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登录政采云平台--后台项目采购板块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注:(1)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流程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可能更正公告情况。(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3室),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五、公告期限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90529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952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传真:0579-82460882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灿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01质疑联系人:夏翰宇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处联系人:徐老师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背景2022年9月,经国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竞争性评审,金华(义乌)入选首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文件要求,入选城市需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响应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通知要求,作为首批入选城市,金华(义乌)需按期开展2022年-2024年的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金华市顺利通过国家年度绩效评价。因此,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又称“招标人”“采购人”)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家服务机构为其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二、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绩效自评价报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保障、重点任务情况、重点项目清单等内容,结合金华(义乌)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年度绩效自评价材料,系统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提出有关建议。主要包括绩效完成概况、总体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和问题、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四部分内容。(2)其他绩效工作。按照年度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部级、省级对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相应绩效自评价表,协助项目单位根据各级工作要求编制、整理年度绩效评价相关材料,配合项目单位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绩效督导工作,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支撑。三、项目实施要求(一)实施要求1.按照项目要求,负责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领导和指挥;审定绩效材料,建立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对项目进度、监察和检查,协调解决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问题。2.负责组织整个项目总体计划和阶段性计划的设计、分派并跟进服务;3.统筹沟通、协调,并根据项目进展定期组织例会,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4.负责编制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管理流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审核各个专项的各项技术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和管理计划;5.组织绩效材料核心内容的编制;6.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7.控制、指导上述研究内容的实施并根据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8.在项目负责人指导下负责方案总体研究中的调研及数据分析,总体研究方案的编制。(二)时间要求1.成果提交时间:根据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度的国家综合货运枢纽绩效评价工作时间要求,提交年度《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材料。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度绩效评价报告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核止。(三)人员要求1.服务响应:未经招标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要求在12小时内响应招标人提出的疑问并及时提交解释说明或修改意见。2.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交流、汇报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做好项目的评审、审批工作。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相关资料可提请招标人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获取。四、成果要求及形式(1)最终形成2022年、2023年、2024年《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材料。(2)中间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中间汇报展示用演示文稿可为ppt格式。(3)提交2022年、2023年、2024年的《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成果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本对应,文本电子文件应同时采用pdf和Word格式,图纸为jpg格式。(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编制成果的深度和广度满足年度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五、保密要求1.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采购,具体要求请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金华市交通运输局(采购单位名称)的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金华(义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填报说明:①本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③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单位的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试点建设管理咨询和绩效评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二)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技术商务标自评得分汇总表(格式内容参照技术商务评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包括投标联合体各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包括投标联合体各方)相关资质证书及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包括投标联合体各方)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5)服务条款对比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本项目的服务技术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背景理解和认识,实施方案等;(格式自拟);(9)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注:商务技术标中不得含有报价的信息,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技术商务标自评得分汇总表(格式参照技术商务评分表,需标注对应页码)序号评分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自评分投标文件响应页码...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2.投标人(包括投标联合体各方)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单位详细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公司总经理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人员情况职工总数人,其中:专业人员总数人。职工总数人,其中:专业人员总数人。职工总数人,其中:专业人员总数人。职工总数人,其中:专业人员总数人。人员情况博士人,硕士人,本科人。博士人,硕士人,本科人。博士人,硕士人,本科人。博士人,硕士人,本科人。投标人在企业注册地以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名称:账号:名称:账号:名称:账号:公司组织机构框图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签字、盖章。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3.投标人(包括投标联合体各方)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起讫时间合同金额备注备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签字、盖章。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4.服务条款对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投标人响应的服务内容是否响应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详细说明。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签字、盖章。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姓名姓名年龄学历毕业学校毕业学校专业职务职称职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2.个人简历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时间时间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该项目中任何职该项目中任何职注:1.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联系人不得变更,必须随时听从采购人指派,如确需变更则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2.需在本表格后加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公司曾参加的项目经历等。3.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等)附本表后。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签字、盖章。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6.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联系方式注:1.本表应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3.表格可以延续。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签字、盖章。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三)报价文件部分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专业服务和项目成果。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截止日起90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签字、盖章。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Y2023-FW111-ZFCG1112.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报价说明本投标人已知悉并同意,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财政部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按本次招标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签字、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