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太原理工大学2023)
项目概况
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3ATP01709(SXHS-TYLGZFCG2023-204)
2.项目名称: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
3.政府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3-3-013017-001、
ZFCG-149900-2023-3-013017-00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90万元,第一包:145万元、第二包:45万元
6.最高限价:190万元,第一包:145万元、第二包:4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谈判项目共2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双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组
1
套
双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组是热塑性复合材料在线模压成型研究的重要设备,可实现将树脂基体和碳纤维进行混合,然后个性化定制,根据工艺配比要求,通过严格控制树脂加入量和纤维尺寸进行混合,然后进行熔体切割,保温输送,为在线模压成型提供原材料。详细参数见商务、技术要求。
无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
交货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逸夫楼
款项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定制加工方案和设计图纸,经使用方确认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在合同执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第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
1
套
为准确分析材料的孔结构、吸附性能,需要购置一套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详细参数见商务、技术要求。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
交货地点
山西省 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馆
款项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在合同执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专用发票30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第一包: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包:本包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第一包:无;
第二包: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进口设备,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7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
2.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解密
1.解密时间:2023年8月7日15点00分至2023年8月7日15点30分
2.解密方式:远程解密
3.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
联系方式:19834026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娟娟、田帅、白中豪、景泽茹、孙胜男
电 话:19834026738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doc竞争性谈判文件-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doc666.6K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编号:1499002023ATP01709(SXHS-TYLGZFCG2023-204)采购人:太原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4一、总则14二、谈判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17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18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21五、谈判小组组成与要求22六、评审、谈判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3七、签订合同31八、保密和披露31九、询问和质疑31十、违约处罚34十一、相关政策要求35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7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4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57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5第八部分相关附件108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3ATP01709(SXHS-TYLGZFCG2023-204)2.项目名称: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3.政府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3-3-013017-001、ZFCG-149900-2023-3-013017-002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190万元,第一包:145万元、第二包:45万元6.最高限价:190万元,第一包:145万元、第二包:45万元7.采购需求:本谈判项目共2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第一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简要功能描述备注1双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组1套双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组是热塑性复合材料在线模压成型研究的重要设备,可实现将树脂基体和碳纤维进行混合,然后个性化定制,根据工艺配比要求,通过严格控制树脂加入量和纤维尺寸进行混合,然后进行熔体切割,保温输送,为在线模压成型提供原材料。详细参数见商务、技术要求。无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逸夫楼款项支付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定制加工方案和设计图纸,经使用方确认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在合同执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相关政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第二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简要功能描述备注1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1套为准确分析材料的孔结构、吸附性能,需要购置一套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详细参数见商务、技术要求。进口产品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交货地点山西省 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馆款项支付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在合同执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专用发票30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相关政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8.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第一包: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包:本包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第一包:无;第二包: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进口设备,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三、获取谈判文件1.获取时间:2023年7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2.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解密1.解密时间:2023年8月7日15点00分至2023年8月7日15点30分2.解密方式:远程解密3.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联系方式:0351-60103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联系方式:1983402673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电话:0351-6010320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娟娟、田帅、白中豪、景泽茹、孙胜男电话:1983402673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145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450000.00元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145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450000.00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按包(项目)控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中总金额和每个域最高限价均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否4响应文件份数、加密要求及解密时长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5时00分止3.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第一包: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见‘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包:本包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9.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第一包:无;第二包: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适用于进口设备)。(若无要求可不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14500.00第二包: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元整(小写)¥4500.00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须将谈判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谈判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胜支行账 号:101321010300000114109 开户行号:402161011329财务联系人:刘娟娟联系电话:19834026738注:(1)未按前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1.评标(评审)组成员在评审会议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9.企业的信誉证明材料10.团队组成(如适用);11.服务承诺;12.技术及服务方案;13.实施时间进度表;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缺失或不符,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或修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谈判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谈判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7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2)如本项目(包)是需要由联合体谈判的采购项目,本项第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3)如本项目(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0谈判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11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2现场勘查勘察现场: 是( ) 否( √ )13标前答疑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4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 工业 行业15对谈判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谈判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解密流程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解密流程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单位。即:太原理工大学。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谈判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顶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意愿参加本次谈判竞争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且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潜在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的形式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需要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谈判文件:是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采购合同范本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次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本次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按本谈判文件的条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标。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见前附表第2项)。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谈判(见前附表第3项)。若《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谈判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谈判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谈判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参加谈判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谈判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谈判要求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2、13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谈判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谈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谈判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9.谈判文件的组成9.1谈判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9.3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本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官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2.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12.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2.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2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3格式要求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谈判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2.4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2.4.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谈判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5谈判保证金12.5.1供应商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项。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5.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2.5.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5.4.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5.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5.4.4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5.4.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2.6谈判报价12.6.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包装、运送、搬运、验收、保险及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配套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6.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6.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6.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6.5进口货物在进口过程中,若需向海关提交报关等手续,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材料。12.6.6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填写,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谈判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署,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及其他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谈判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9.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有)。19.3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报价。19.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7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8“报价结果”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五、谈判小组组成与要求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0.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5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20.6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20.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资料一并存档。六、评审、谈判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1.评审程序和要求21.1谈判小组成员首先对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如谈判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解密结束后,依据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谈判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1.7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21.8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谈判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9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谈判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E.未对执行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10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三条规定。21.11如果未对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谈判程序和要求22.1谈判程序通过“政采云”系统中的“谈判”环节进行,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谈判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谈判。22.2供应商对谈判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2.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4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谈判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谈判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谈判函所有内容作出的谈判回复函。若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需供应商进行澄清的,谈判小组组长通过“政采云系统”给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询标回复函。22.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谈判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谈判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3.最终报价与要求23.1报价原则23.1.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1.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23.1.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5提交的最终报价函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21.6规定进行修正。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活动或终止谈判活动。23.2.5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23.3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3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23.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3.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3.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3.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注:本项目(包)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4.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的情形24.1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4.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谈判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遵循下列原则:25.1.1谈判小组依据23.2.5确定的最终评审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5.1.2评审价格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名。25.1.3谈判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活动继续进行。25.1.3.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价格为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价格相同的,由谈判小组组长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5.1.3.2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文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文件中由采购人依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推荐成交候选人时按25.1.3.1规定处理。25.1.4谈判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活动继续进行。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本次谈判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编写评审报告27.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记录和谈判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经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评审复核28.1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8.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8.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谈判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9.谈判过程保密29.1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9.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谈判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29.3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29.4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谈判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9.5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3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1.谈判项目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谈判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谈判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谈判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1.2在谈判活动中因重大变故,谈判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谈判任务取消原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3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2.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明细)、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六)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如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所报产品为中小企业产品,须同时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32.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2.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谈判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谈判活动。33.成交服务费33.1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69%的计算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33.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4.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4.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除谈判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4.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4.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八、保密和披露35.1供应商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谈判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5.2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5.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5.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谈判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6.1谈判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6.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6.3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36.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6.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6.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6.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6.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6.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7.4事实依据;36.7.5必要的法律依据;36.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6.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6.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6.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6.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谈判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6.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6.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6.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6.9.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36.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6.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6.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6.11供应商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6.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谈判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6.13.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6.13.2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谈判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6.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6.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联系人:刘娟娟联系电话:19834026738十、违约处罚3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7.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7.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37.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7.5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8.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谈判需求的;(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谈判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9.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谈判项目中参与谈判活动的,为所代理的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三)违反规定确定谈判文件售价的;(四)未按规定对谈判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五)擅自终止谈判活动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谈判活动情况的;(十)未妥善保存谈判采购文件的;(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相关政策要求41.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谈判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4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谈判协议书》。50.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51.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5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采购政策(如适用)对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提供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2.证明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2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4.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5.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4不符合5.1、5.2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响应无效。6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7.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审查8.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8.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8.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9特定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进行审查9.1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按谈判文件各包要求提供。9.2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完整、有效。9.3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9.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0特定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特殊要求证明材料进行审查10.1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按谈判文件各包要求提供。10.2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10.3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10.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1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凭证进行审查11.1保证金凭证落款时间须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1.2保证金金额须符合谈判文件各包要求。11.3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本公司财务查询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是否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提交。11.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进行审查3.1报价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报价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4.1报价一览表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响应表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响应表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各包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各包“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响应均无效。7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封面进行审查7.1响应文件封面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响应文件封面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2.1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需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书,否则,响应无效。2.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提供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否则,响应无效。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否则,不予认可。3.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5环保节能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5.1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3.5.2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3.6创新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否则,不予认可。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谈判文件为无效响应。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一包一、项目概述及用途1.项目概述:双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组是热塑性复合材料在线模压成型研究的重要设备,可实现将树脂基体和碳纤维进行混合,然后个性化定制,根据工艺配比要求,通过严格控制树脂加入量和纤维尺寸进行混合,然后进行熔体切割,保温输送,为在线模压成型提供原材料。碳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在空天及高端装备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目前我校还没有此类设备,严重阻碍碳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制备方向科研的发展,为了开发轻质高强碳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因此申请购置一套双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组。主要的技术指标有:出料宽幅:170mm、375mm各1件,料块厚度伺服根据料块重量和尺寸自动控制可调,厚度调整范围5~30mm;采用伺服在线可调节控制厚度,可实现料片不等厚度挤出功能;具备预约自动加热、一键启动、断纤自动检测及补偿、故障判断(本地和远程控制检测)、碳纤运行实时产量检测、模拟运行模式、在线运行料片不等厚度自动设置变化等功能;支架上分布运动检测及计量装置,断纤报警提示;切割量:可调节。单片料块切割精度控制在±10克范围内。2.用途:可实现将树脂基体和碳纤维进行混合,然后个性化定制,根据工艺配比要求,通过严格控制树脂加入量和纤维尺寸进行混合,然后进行熔体切割,保温输送,为在线模压成型提供原材料。二、商务要求1.使用环境:工作环境:温度:0°C--35°C湿度:<95%无结露电压:380V。2.执行标准:执行中国机械部JB/5420-2001电气标准。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4.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逸夫楼。安置地点是否已落实:是(√)否()5.款项支付意见: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定制加工方案和设计图纸,经使用方确认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在合同执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6.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7.其他要求:7.1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所供货货物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证明文件;7.2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所需的专用工具、量具、其它用具及耗材等费用。7.3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2份与所供货物相配套的使用说明书及2份实验指导书。7.4验收时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演示。8.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下列程序及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采购人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对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8.1.到货检验:对到货包装箱数量、包装箱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数量符合,包装完好、外观无破损后,进行开箱验收。开箱后,箱内货物与装箱清单、合同内货物一致,进行安装、调试。8.2.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检验):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供货物依据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执行标准进行逐项验收。完全符合,技术验收结束。8.3.配套服务检验:采购人对所供货物,依据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进行跟踪验收。服务期间认真履约,服务结束,验收结束。三、技术要求1.货物名称:双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组数量(单位):1套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为满足科研教学的需求需采购LFT-D在线模压前端挤出系统,此系统是热塑性复合材料在线模压工艺领域研究的重要设备,可实现将树脂材料和纤维进行混合,然后个性化定制,根据工艺的要求混合材料的尺寸、重量要求,进行熔体切割,然后保温输送,由液压机完成产品压制成型。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技术指标要求):一、补料系统:100L粒料补料仓及阀门一套。二、失重式计量秤,一套:1、称量范围:20-100kg/h;2、动态精度:±0.5%。三、钢架平台,一套:四、上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一台:1、主机筒体:1.1、筒体加工:采用CNC加工中心制作,三坐标仪检测1.2、标准型每段单元筒体长径比为:L/D=4;1.3、筒体材料:采用专用超高耐磨合金材料,具有卓越的耐磨性;1.4、筒体外设保温外罩,具有隔热保温与安全防护等功能,拆装使用方便,保温效果好;2、扭矩分配传动箱:扭矩等级达到113、采用交流变频主电机:4、机筒加热系统:采用铸铜加热器五、下阶双螺杆混炼挤出机,一台:1、主机筒体:筒体材料:采用专用超高耐磨合金材料,具有卓越的耐磨性;其余要求同上阶。2、主机螺杆:2.1、螺杆元件材质:采用专用粉末合金材料,具有卓越的耐磨性;2.2、螺杆元件均采用专用数控机床或CNC加工中心制作,确保其制造精度。2.3、螺杆结构符合LFT-D工艺专业要求。3、主机芯轴:3.1、芯轴材料:采用高韧性,高抗弯,高强度的优质合金钢40CrNiMo,调质硬度HB300-350;3.2、芯轴与螺杆元件采用渐开线花键联接。4、扭矩分配传动箱:扭矩等级达到115、采用交流变频主电机:6、机筒加热系统:采用铸铜加热器六、电仪自控系统,一套:1、PLC控制系统:1.1、PLC采用SIEMENSS7-1200可编程控制系统,通过PRFINET总线系统网络,与其余上下游等各系统的PLC进行实时信号传输。1.2、温控系统,变频驱动系统的信号传输采用Modbus_RTU/PROFINET等通讯方式。1.3、配置SIEMENSKTP-1200触摸屏作为人机界面。触摸屏下方配置必要的复位按钮、调速旋钮等按钮,配合触摸屏进行正常生产的控制。★1.4、具备预约自动加热、一键启动、断纤自动检测及补偿、故障判断(本地和远程控制检测)、碳纤运行实时产量检测、模拟运行模式、在线运行料片不等厚度自动设置变化等功能。2、联锁与报警:2.1、主机与齿轮箱油泵联锁保护,即油泵启动后主机方能启动;2.2、主电机与电机冷却风机启动连锁,即启动冷却风机后方可启动主电机;2.3、加料系统与主机启动顺序联锁保护,即主机启动后加料系统才能启动;2.4、主机系统故障停机,加料系统联锁保护停机;2.5、主电机与机头熔压联锁,超压报警或停车。3、机组的主要操作工艺参数均为数显或屏显,包括:3.1、设定温度和实际温度;3.2、熔体物料压力;3.3、熔体物料温度;3.4、主机螺杆转速;3.5、主机工作电流(扭矩负荷)。七、碳纤系统,一套:1、碳纤平台,一套:1.1、材质:钢结构。1.2、工位:16个。2、16工位碳纤支架,一套:2.1、碳纤支架,碳纤支架上设有玻纤工位;★2.2、支架上分布运动检测及计量装置,断纤报警提示。3、碳纤管道,一套:4、润纱机,一套:具备加热和纤维张紧、疏散功能5、碳纤含量精度控制:★5.1、碳纤重量与树脂配比自动完成,碳纤含量控制在±1%范围内。★八、伺服控制自动可调机头,一套:1、出料宽幅:170mm、375mm各1件,料块厚度伺服根据料块重量和尺寸自动控制可调,厚度调整范围5~30mm;2、采用伺服在线可调节控制厚度,可实现料片不等厚度挤出功能。九、熔体分割系统,一套:1、结构:剪刀式;由伺服电机驱动,可实现随动静止切割。2、切刀架配置安全网罩。3、刀体带加热。★4、切割量:可调节。单片料块切割精度控制在±10克范围内。十、单通道保温输送机,一套:1、输送机长度:4米;机架底部带导轨,可前后移动。2、保温输送带,一套:2.1、输送带采用带链条的金属丝网带,表面镀铁氟龙,确保不粘料;托辊两侧带链轮。2.2、驱动机构由伺服电机和减速机组成,并由PLC系统控制。2.3、输送带有效宽度450mm,两侧配有防护板(可拆卸)。3、预留自动化接口。十一、随机备件,一套:1、螺杆元件:600mm(上机和下机各300mm);2、输入输出油封:2套(上机和下机各1套);3、石棉手套:1副;4、内六角扳手:1套;5、专用的铜棒:1根;6、双螺杆拆卸螺杆工具:1套;7、乳化液:2公斤;8、专用工具:1套;十二、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根据以上技术要求,制定设备定制加工方案,并绘制定制加工流程草图与设计原理草图。缺少任何一项内容或原理不符合需求的,响应均无效。随机资料:1、机组布置图、基础图;2、机组安装使用说明书;3、电仪自控系统说明书;4、双螺杆主机螺杆组合图;5、主要外购件说明书;6、机组合格证;7、机组发货清单。4.服务要求:1)所供货物享受国家三包政策(国产货物适用)2)配备专业维修工程师和应用工程师,对所供货物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解答;3)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所供货物自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生产厂家对所供货物1年免费配套服务;还享受供应商承诺的0年免费配套服务,共计1年。4)免费配套服务期内享受如下服务:4.1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零部件由卖方给予修复或更换,且应保证可长期有偿提供设备维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4.2在接到采购人对或故障要求8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2周时间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成交供应商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3每年不少于2次免费上门服务,对所供货物进行维护保养,凡属非使用不当出现的零部件损坏故障,供方应免费维修、更换。4.4技术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不少于3-5人为期2天的各个功能的技术培训,且在交付后6个月内应至少1次集中培训,使采购方用户能正常操作。培训期间,应对所有功能部分予以现场演示。培训内容至少包含货物的技术原理、操作、调试,数据处理、基本设备维护,故障排除等。5)免费配套服务期满后,对所供货物实行终生维修、维护,对软件部分终身免费升级。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货物的维修维护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在接到采购人对或故障要求或维修要求后,在8小时内进行响应,需要时,能够提供必要的上门有偿检测。5.采购标的其他要求5.1包装要求所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且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5.2所供货物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最终确认的商务技术要求的货物,且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等合格产品所应具备的全部要件。5.3样品要求无5.4演示要求无5.5现场勘查要求勘察现场:是()否(√)。第二包一、项目概述及用途1.项目概述:为准确分析材料的孔结构、吸附性能,需要购置一套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2.用途:用于材料比表面积与孔径分布测试。二、商务要求1.使用环境:本货物在常温、常压等普通环境下使用。2.执行标准:执行相关国家、行业或企业质量标准。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4.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馆安置地点是否已落实:是(√)否()5.款项支付意见: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在合同执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专用发票30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6.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7.其他要求:7.1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所供货货物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证明文件;7.2成交供应商承担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所需的专用工具、量具、其它用具及耗材等费用。7.3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1份与所供货物相配套的使用说明书及1份实验指导书。7.4验收时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演示。8.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下列程序及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采购人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对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8.1.到货检验:对到货包装箱数量、包装箱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数量符合,包装完好、外观无破损后,进行开箱验收。开箱后,箱内货物与装箱清单、合同内货物一致,进行安装、调试。8.2.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检验):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供货物依据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执行标准进行逐项验收。完全符合,技术验收结束。8.3.配套服务检验:采购人对所供货物,依据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服务进行跟踪验收。服务期间认真履约,服务结束,验收结束。三、技术要求1.货物名称: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数量(单位):1套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实现材料比表面积与孔径分布测试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技术指标要求):一、基本要求该分析仪是全自动运行,能进行真空体积测定的气体物理吸附的系统,能在测定三个样品的同时,独立地对另外六个样品进行脱气操作,分析系统和脱气系统是两套完全独立的系统,且具有独立的真空系统(分析站与脱气站各一套)。该系统产生所需要的吸附和脱附数据,用于确定并给出所有的表面积和技术指标部分所列的有关参数。二、技术指标1分析单元1.1比表面积:(N2)0.01m2/g至无理论上限;(Kr)0.0005m2/g至无理论上限。1.2孔径分析范围:3.5Åto5000Å。1.3孔体积最小检测:≤4×10-6cc/g。*1.4分析站数量:不少于3站样品分析,每个分析站配备独立压力传感器进行独立数据采集,此分析过程要求3站置于同一杜瓦瓶中同时数据采集。1.5压力传感器数量:不少于5个;分别配置于歧管、3个分析站及独立P0测试站。1.6压力传感器压力范围:0~0.13Mpa(1000mmHg)。1.7压力传感器精度:≤0.5%。1.8压力传感器线性:≤0.25%。1.9压力传感器重现性:0.02%。1.10压力传感器分辨率:≤0.05mmHg。*1.11冷浴液位保持装置:选择等温夹套,控制液面变化<0.1mm,不得使用液位传感器技术。*1.12等温夹套必须适合各种冷浴,包括液氮,液氩,冰水等。*1.13分析过程:为保证死体积不变化,杜瓦瓶于分析过程中一次升降到位,分析过程中不得移动。1.14测量模式:不使用氦气(快速测试)与高精度氦气模式并存。吸附气体包括N2、Ar、CO2、CO、H2、Kr、O2、CH4等一切非腐蚀性气体。1.15仪器配置3个以上进气口:以便使进行不同的气体分析时无需更换气路。1.16配备独立的饱和压力P0管,P0管应有独立的压力传感器进行实时测量。1.17所有气路阀门必须采用电磁阀,而不是气动阀。*1.18必须配备伺服阀,可实现精确进气控制,避免进气和抽真空过快导致粉末样品“沸腾”。2样品前处理单元2.1前处理单元数量:不少于6站。每个脱气站均含有1个加热位与1个冷却位。2.2加热温度:室温-400℃,温度精度±1℃。2.3抽真空脱气模式,真空度:≤1×10-3mmHg/min。2.3流动脱气模式,气体流速可达50cm3/min。2.4样品前处理单元配备独立真空系统,不与分析单元共用真空泵。3数据处理软件3.1BET比表面积,Langmuir表面积。3.2BJH孔径分布,Dubinin-Radushkevich微孔面积。3.3总孔体积:由用户选取可选的P/P0;平均孔径:半径,直径。3.4统计壁厚(t-曲线):deBoer,Halsey或碳黑模型。3.5T-plot法:微孔表面积,中孔表面积,微孔体积,相关系数。3.6密度函数理论DFT/NLDFT等模型,不少于29种,DFT表面能分布。4.配置要求4.1不少于三站分析单元1套4.2不少于六站脱气单元1套4.3高纯氮气1瓶(40L),含相应减压阀4.4高纯氦气1瓶(40L),含相应减压阀4.5液氮罐30L容积1个4.6备品备件1套:样品管6根,密封圈18个,进气管线4根,等温夹套3个,泵油2桶,干燥剂1桶4.服务要求:1)所供货物享受国家三包政策(国产货物适用);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适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适用);2)配备专业维修工程师和应用工程师,对所供货物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解答;3)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所供货物自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生产厂家对所供货物1年免费配套服务;还享受供应商承诺的0年免费配套服务,共计1年。4)免费配套服务期内享受如下服务:4.1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零部件由卖方给予修复或更换,且应保证可长期有偿提供设备维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4.2在接到采购人对或故障要求8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72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2周时间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成交供应商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3每年不少于2次免费上门服务,对所供货物进行维护保养,凡属非使用不当出现的零部件损坏故障,供方应免费维修、更换。4.4技术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不少于3-5人为期2-3天的各个功能的技术培训,且在交付后6个月内应至少1次集中培训,使采购方用户能正常操作。培训期间,应对所有功能部分予以现场演示。培训内容至少包含货物的技术原理、操作、调试,数据处理、基本设备维护,故障排除等。5)免费配套服务期满后,对所供货物实行终生维修、维护,对软件部分终身免费升级。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货物的维修维护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在接到采购人对或故障要求或维修要求后,在8小时内进行响应,需要时,能够提供必要的上门有偿检测。5.采购标的其他要求5.1包装要求所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且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5.2所供货物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最终确认的商务技术要求的货物,且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等合格产品所应具备的全部要件。5.3样品要求无5.4演示要求无5.5现场勘查要求勘察现场:是()否(√)。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工大TAIYUAN1902MUNVERSUNGUNITCNOOSY太原理工大TAIYUANUNIVERSITYOFTECHNOLOGY货物采购专用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与采购中心制货物类采购专用合同甲方(需方):太原理工大学乙方(供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年月日组织的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第包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货物名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采购项目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中标(成交)货物详见本合同后附供货明细表。2.货物的技术指标等要求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合同总金额即货物价款,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税费、保险费以及乙方应当提供的配套服务费用。该合同总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免费配套服务期满,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需附《太原理工大学货物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与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四、付款方式与采购需求一致。五、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执行。2.交货地点:省市区太原理工大学校区。六、服务与承诺1.所供货物享受国家三包政策;2.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所供货物自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生产厂家对所供货物年免费配套服务;另外还享受乙方承诺的年免费配套服务,共计年。3.免费配套期间的服务承诺与其他服务承诺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七、货物验收1.到货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项目负责人与乙方授权代表依据运单与货物装箱单证,对所到货物的包装、数量以及货物外观、品牌、规格型号、随箱所带必备附件、工具资料等进行查验,并在《太原理工大学货物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中详细记录。2.安装调试检验(技术验收):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一周后,通知甲方进行技术验收。甲方组成验收组(必要时可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参与),依据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执行标准,对货物的技术性能进行详细验收,并在《太原理工大学货物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中做详细记录。3.配套服务检验:自货物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与承诺,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跟踪验收,并在《太原理工大学货物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中做详细记录。在以上各验收环节中,如发现不合格的情况,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中作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或解决。八、甲方权利与义务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督促的权利。2.在货物免费配套服务期间,若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服务,甲方均有权使用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所供货物进行维修、维护等配套服务。费用不足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差额。3.负责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验收。4.负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5.负责按货物使用应具备的环境条件和要求准备安装场地。6.承担货物到货后变更到货地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九、乙方权利与义务1.货物安装前,有权根据货物使用应具备的环境条件和要求对甲方的安装场所提出建设或整改方案。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预付款项(若有),乙方有权按甲方延迟付款时间将交货时间相应顺延。4.所供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投标(响应)文件中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要求的原装合格正品,且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等合格产品所应具备的全部要件。5.所供货物包装符合国家《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包装标准,应满足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情形,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场所。6.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合同内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到货检验合格后,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经试运行一周后,向甲方提交技术验收申请。7.自货物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严格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与承诺完成所有服务。8.承担货物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毁、丢失及其他一切责任事故。9.未经甲方允许,保证不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10.配合甲方完成所供货物各阶段的验收工作。11.在货物技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开具准确、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甲方。十、甲方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拒收合同内所有货物的,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2.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承担未履行部分货物金额5%的违约金。十一、乙方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不能交付合同约定货物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2.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履行部分货物的款项(若有),且承担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3.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技术验收,每逾1日,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4.交付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产地与合同中的货物明细表不符或技术指标达不到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时,甲方有权拒收。拒收后,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付合格货物,应按本条第3项承担违约责任。5.在免费配套服务期间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与承诺完成所有服务的,同意甲方使用履约保证金完成配套服务,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补足差额。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并收回已支付合同款项,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完成之日起自动失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3.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任何一方无故提出取消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应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除争议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5.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根据甲方内控制度进行处理。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采购文件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3.会议纪要4.合同附件甲方(章):太原理工大学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微信或电子邮箱:微信或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1400 1837 1080 5050 0028账号:行号:105161003174行号: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签约地点:太原理工大学附表:货物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金额免费配套服务期限1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可另附页合同编号:代理简称-项目编号-采购次数-包号工大TAIYUAN1902MUNVERSUNGUNITCNOOSY太原理工大TAIYUANUNIVERSITYOFTECHNOLOGY货物采购专用合同(进口三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与采购中心制货物采购专用合同甲方(需方):太原理工大学乙方(外贸代理方):丙方(中标方):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组织的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第包的中标供应商,中标货物名称为:。乙方为本项目外贸代理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本采购项目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1.丙方中标货物明细:详见后付供货明细表。2.货物的技术指标等要求详见丙方投标文件。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本合同总金额即货物价款,包含但不限于:1.中标(成交)进口货物到岸价(即CIF价格);2.货物进口环节在国内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外贸代理服务、银行手续、报关、卫检、动植物检验检疫、商检、仓储、软件认证等费用);3.货物到岸后,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与技术检验费用;4.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所发生的人员技术培训、货物维修维护等配套服务费用;5.国内发生费用所需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6.包含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外进口货物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不包含《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内进口货物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该合同总金额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国家政策及汇率的变化而变动。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在合同签订前,丙方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免费配套服务期满,甲方在收到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需附《太原理工大学货物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与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四、付款方式与采购需求保持一致五、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丙方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执行。2.交货地点:省市区太原理工大学校区。六、服务与承诺1.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适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2.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所供货物自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丙方承诺的由生产厂家对所供货物年免费配套服务;另外还享受丙方承诺的年免费配套服务,共计年。3.免费配套服务承诺与其他配套服务承诺详见丙方投标文件。七、货物验收1.到货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项目负责人与乙方、丙方授权代表依据运单与货物装箱单证,对所到货物的包装、数量以及货物外观、品牌、规格型号、随箱所带必备附件、工具资料等进行查验,到货查验结束后,填写《太原理工大学货物采购项目验收报告》。2.安装调试检验(技术验收):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一周后,通知甲方进行技术验收,甲方组成验收组(必要时可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参与),依据丙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执行标准,对货物的技术性能进行详细验收。技术验收结束后,完善《太原理工大学采购项目验收报告》。3.配套服务检验:自货物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与承诺,对丙方的配套服务进行跟踪验收,免费配套服务期满后,填写《太原理工大学货物配套服务验收报告》。在以上各验收环节中,如发现不合格的情况,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中作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乙方、丙方进行整改或解决。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督促的权利。2.在货物免费配套服务期间,若甲方联系不到丙方或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服务,甲方均有权使用丙方缴纳或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所供货物进行维修、维护等配套服务。费用不足时,有权要求丙方补足差额。3.负责向乙方提供货物进口环节海关所需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4.若需要时,甲方负责对进口货物向海关等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产品及技术解释。5.负责在收到丙方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验收。6.负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7.负责按货物使用应具备的环境条件和要求准备安装场地。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预付款项(若有),乙方有权按甲方延迟付款时间将交货时间相应顺延。3.如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或由于汇率变化导致乙方收到的款项不足以支付进口货物款项、进口环节的所有相关费用及代丙方支付的费用时未及时补足差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追究丙方因此造成的供货延迟违约责任。4.有权拒绝丙方在货物进口环节夹带任何走私物品。5.有权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与丙方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国别、外汇价格、技术指标、供货时间等资料。6.在接到丙方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与国外供货商签订外贸合同,保证同国外供货商所做的约定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7.在收到甲方或丙方款项后,及时按外贸合同约定的付款约定向国外供货商支付相应款项。8.乙方可代丙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与进口货物及其配件、消耗材料等属国家非免税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进口税及增值税等一切相关税费。9.严格遵守货物进口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进口环节不虚报、隐瞒、夹带任何走私物品。10.按外贸合同相关赔偿约定,若国外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存在违约行为或在货物进口环节出现灭失、损坏等情形,向国外供货商或相关部门提出索赔方案,并在收到国外供货商或相关部门索赔款项后10日内将赔付款项在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全额转付给甲方。11.按海关规定办理货物进口过程中报关、报检、清关(有关部门规定由甲方办理的除外)等环节的相关手续,在清关时若遇海关查验,应在被查验的货箱上作标识,并对此箱的开启负责。清关后,及时将货物交付甲方,并承担货物交付甲方前的一切安全责任。12.承担进口环节超越本合同范围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3.所供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投标文件中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要求的原装合格正品,且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合格标志保修保养证书等合格产品所应具备的全部要件。14.所供货物包装应满足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情形,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场所。15.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合同内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甲、丙双方完成所供货物各阶段的验收工作。16.如货物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及时向甲方提供结算凭证(包括发票、海关证明文件等)。并对其提供的原始单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7.将收到甲方、丙方的全部款项在扣除支付进口货物款项、进口环节的所有相关费用及代丙方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款项,凭丙方开具的发票,一次性返还给丙方。18.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存在违约,及时将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支付给甲方。十、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货物安装前,有权根据货物使用应具备的环境条件和要求对甲方的安装场所提出建设或整改方案。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督促的权利。3.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4.有权监督乙方合理使用代支付费用。5.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收到的全部款项在扣除支付进口货物款项、进口环节的所有相关费用及代丙方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款项,凭丙方开具的发票,一次性返还给丙方。6.在本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中标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国别、签订外贸合同的价格、技术指标、供货时间等商务技术文件。7.合同签订后,除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外(若有),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及委托乙方代支付货物进口环节的所有费用。8.承担汇率变化风险。由于汇率上调,导致乙方收到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支付进口货物款项、进口环节的所有相关费用及代丙方支付的费用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差额。9.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到货检验合格后,及时通知国外供货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经试运行一周后,向甲方提交技术验收申请。10.自货物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严格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与承诺完成所有服务。11.承担货物因丙方原因造成的损毁、丢失及其他一切责任事故。12.未经甲方允许,保证不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13.配合甲方、乙方完成所供货物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十一、甲方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拒收合同内所有货物的,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2.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承担未履行部分货物金额5%的违约金。3.因甲方变更到货地点,未及时通知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十二、乙方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不能交付合同约定货物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与丙方已支付款项(若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2.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与丙方已支付但未履行部分货物的款项(若有),向甲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3.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时,甲方与丙方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甲方与丙方已支付款项(若有)外,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4.交付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产地与合同中的货物明细表不符或技术指标达不到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时,甲方有权拒收。拒收后,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付合格货物,应按本条第3项承担违约责任。5.在进口环节虚报、隐瞒、夹带任何走私物品,除退还甲方与丙方已支付款项(若有)外,须承担合同金额20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丙方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2.由于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供货延期,每逾1日,扣除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丙方须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安装、调试、技术验收,应按本条第2项承担违约责任。4.在进口环节通过国外供货商虚报、隐瞒、夹带任何走私物品,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须承担合同金额20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在免费配套服务期间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与承诺完成所有服务的,甲方将使用履约保证金完成配套服务,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补足差额。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并收回已支付合同款项,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十四、不可抗力甲、乙、丙三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十五、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完成之日起自动失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丙方持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3.本合同一经生效,三方均应严格遵守,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除争议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5.乙方与丙方签署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服务协议,不得损害甲方的正当利益;履行该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不得影响本合同的履行。6.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根据甲方内控制度进行处理。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预付款项(若有),供货期相应顺延。十六、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1.采购文件2.丙方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3.会议纪要4.合同附件甲方(章):太原理工大学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微信或电子邮箱:微信或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1400 1837 1080 5050 0028账号: 行号:105161003174行号: 丙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微信或电子邮箱: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行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太原理工大学附表:货物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国别数量单价金额免费配套服务期限1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2可另附页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三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9.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10.政策性要求……………………………………………………………………………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4.报价一览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采购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或同采购货物品目一致的产品彩页………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0.团队组成…………………………………………………………………………11.服务承诺…………………………………………………………………………12.技术及服务方案……………………………………………………………13.实施时间进度表……………………………………………………………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5.政策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行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械、电力科研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