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养老示范基地招标公告(旧市锡城街道办事处2023)
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
采购单位
个旧市人民政府锡城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3-08-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08-01 00:00:00至2023-08-08 17:30: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08-14 14: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387380479
采购单位
个旧市人民政府锡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个旧市锡城街道云河大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212512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8738047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8-14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3-C2-00505-YNZX-0055
项目名称: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100
采购需求:老年幸福食堂、老年健身康养活动广场、老年文化培训中心建设及设施设备的购置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4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8-01 00:00至2023-08-08 17: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14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3-08-14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8-14 14:30 其他: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2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 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2年7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4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6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个旧市人民政府锡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个旧市锡城街道云河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873-2125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
联系方式:18387380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38738047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151 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docx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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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公告.doc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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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706.pdf
2023-08-01
下载下载
其他文件
供应商-履约保函操作指南(云南)20220802.pdf
2023-08-01
下载下载
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3)NO-151采购人:个旧市人民政府锡城街道办事处(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3年08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3)NO-151项目概况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此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1.1项目建设地点:个旧市锡城街道戈贾社区哨冲居民小组;1.2计划投资及最高限价:1000000.00元;1.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1.4招标范围:老年幸福食堂、老年健身康养活动广场、老年文化培训中心建设及设施设备的购置等。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6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里面自行约定;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采购。2、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3、磋商文件的获取3.1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3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版块中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其办理流程。采购文件免费提供,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省供应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4、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4.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注:①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5、开启5.1时间:2023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27号)。6、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2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2年7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7.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4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个旧市锡城街道办事处地址:锡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5198901171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联系人:李工电话:0873-3755999、18387380479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个旧市锡城街道办事处地 址:锡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杨老师电 话:15198901171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联系人:李工电 话:0873-3755999、183873804791.1.4项目名称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 1.1.5项目建设地点个旧市锡城街道戈贾社区哨冲居民小组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计划投资及最高限价1000000.00元1.3.1计划工期240日历天1.3.2招标范围(采购需求)老年幸福食堂、老年健身康养活动广场、老年文化培训中心建设及设施设备的购置等。1.4.1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2年7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1.9.1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组织集体踏勘。1.10.1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和方式时间: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质疑”菜单提出。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时间: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方式: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1.10.4构成采购文件 的其他材料如气象、水文、地质、补充通知、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资料(若有)2.2磋商申请人要求澄清 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5天前2.2.1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2.2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时间:发出后 1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3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 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和方式时间:发出后 1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修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按采购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3.3.1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磋商保证金□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一、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磋商申请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磋商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磋商申请人,受益人必须是磋商申请人,保证人必须是磋商申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保证保险:1.当磋商申请人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招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磋商申请人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磋商申请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二、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时间磋商申请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磋商保证金的办理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标段名称: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户名: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文萃南路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0166635300000575 ,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200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磋商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办理程序:潜在磋商申请人转账到保证金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后,潜在磋商申请人在本单位基本账户找到交易明细,选择打印本次转账电子回执单并附入标书文件中。无需到代理机构更换保证金收据;若保证金无法到账请联系财务人员:夏老师(15287399163)。☑(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办理程序:潜在磋商申请人需要按银行保函要求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与财务人员联系确认并打印回执附入标书文件中。财务人员:夏老师(15287399163)。☑(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程序:潜在磋商申请人按投标保证保险要求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与财务人员联系确认并打印回执附入标书文件中。财务人员:夏老师(15287399163)。注: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4、磋商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四、磋商保证金受理地点和时间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地点:蒙自市和顺街27号【磋商保证金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招标会议;②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响应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申请人撤回响应文件的;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5.3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度或2022年度3.5.4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 □ 允 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7.4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4.1.1成交供应商补交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 / 4.2.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进行网上递交。 注: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4.2.2是否退还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是4.2.3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27号)5.2磋商程序按照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6.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经济、技术专家不低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成交单位□ 是■否,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单位,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7.3履约担保■不提交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注: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报价说明(1)磋商报价方式:以磋商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2)磋商结果以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申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拦标价(控制价)明显低于拦标价(控制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申请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磋商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处理。(4)计价依据及计价模式: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和现行计价相关的规章规程执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5)本项目的材料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材料价格信息或市场情况确定。(6)竣工结算价的确定:按照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做为最终结算价。(7)磋商申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以采购预算价为基础,磋商申请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及其自身的能力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且磋商报价是指本项目从成交起到合同履约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2知识产权磋商申请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磋商申请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3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全过程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申请人须知、评审办法、磋商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若有时提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5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0.6偏离□ 不允许■ 允许细微偏离10.7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⑴磋商申请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由采购代理公司统一进行查询。⑵根据《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94号)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参与投标的磋商申请人未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公布列入 “黑名单” 。由代理公司统一到人社部门查询无工资拖欠证明。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公布列入 “黑名单” 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建设工程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⑶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16号)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将工程款与人工费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银行按月足额代发、签订劳动合同等。参与投标的磋商申请人如有拖欠工资或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10.8词语的定义①“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业主。②“磋商申请人”、“成交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 。“磋商申请人”的投标产品中标后,即为“成交人”。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备案,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④“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成交人承担的如运输、保险及其它服务, 或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及其它义务。⑤“单位公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的法人名称全称的公章, 简称“公章”。⑥“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⑦“企业法人”系指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⑧“法定代表人”系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⑨“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电报、传真、信函)。⑩“天”系指日历天数。10.9其他未尽事宜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采购。1.1.2采购人: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建设内容、计划工期1.3.1计划工期: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建设内容: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⑴资质条件: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⑵财务状况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⑶信誉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⑷其他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⑴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⑵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磋商。1.4.3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⑵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⑶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⑷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⑸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⑹被责令停业的;⑺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⑻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⑼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磋商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1.9.2磋商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磋商预备会不召开磋商预备会。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⑴磋商公告;⑵磋商申请人须知;⑶评审办法;⑷合同条款及格式;⑸技术标准和要求;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涉及评审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磋商申请人,并向所有磋商申请人发出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磋商申请人都能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并用于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3.2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审时,若出现采购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磋商保证金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书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其他材料3.2磋商报价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磋商有效期3.3.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磋商申请人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申请人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磋商申请人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申请人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提交。否则,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磋商总价的百分之二,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磋商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3.4.2磋商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磋商申请人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3.5.2财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5.4信誉要求:具体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5.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5.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磋商方案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磋商申请人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单位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单位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章并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3.7.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磋商申请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磋商申请人单位章。4.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磋商申请人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2.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2.2磋商申请人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磋商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磋商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2.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参加公开磋商。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⑴宣布磋商纪律;⑵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情况;⑶介绍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⑷公布磋商申请人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⑸磋商申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⑹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⑺磋商结束。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⑴采购人或磋商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⑵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⑶与磋商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⑷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磋商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外,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自行确定成交单位,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2成交候选人不能作为成交单位的情形:⑴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⑶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到场商签合同的;⑷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⑸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⑹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自行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未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招标的项目,成交单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低价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低价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7.3.3成交单位不能按本章第7.3.1或7.3.2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单位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8.1重新磋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①磋商截止时间止,磋商申请人少于3个的;②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8.2不再磋商重新磋商后磋商申请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磋商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磋商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磋商申请人的纪律要求磋商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质疑提出与答复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⑵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⑷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⑸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2投诉提出与投诉处理⑴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部门提起投诉。⑵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④事实依据;⑤法律依据;⑥提起投诉的日期。⑶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⑷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②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⑸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⑹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⑺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处理。9.5.3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详见附件2、附件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的通知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磋商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磋商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磋商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标准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要求说明资格审查要求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文件等一致。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2年7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要求其他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资格审查要求其他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资格审查要求其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资格审查要求采购政策1.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审查要求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书在有效期内标准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要求说明报价要求报价报价合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要求报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商务要求商务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商务要求商务磋商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商务要求商务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项规定商务要求商务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商务要求商务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商务要求商务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商务要求商务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商务要求商务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建设内容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及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技术要求技术权利和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磋商评分办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1分值构成(100分)商务部分(10分)(1)报价(10分)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部分(90分)(2)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60分)(3)项目班子和施工机械设备配置(25分)(4) 企业类似业绩情况(5分)2磋商报价(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专家小组根据磋商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及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磋商申请单位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基本分3分;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无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7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0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0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对磋商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0分)施工进度计划按磋商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且针对工程实际,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0分)施工总平面图合理,且针对工程实际,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有无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是否严格按磋商文件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的施工规范、标准编制,有无对针对工程实际,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分)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具体、完整、可行,是否合理、先进、针对工程实际,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分)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针对工程实际,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评分标准(60分)环境保护措施 (5分)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具体、完整、可行,是否合理、先进、针对工程实际,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4项目班子及施工机械和设备配置(25分)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15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程管理需要,有无针对工程实际,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类似工程经验,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4项目班子及施工机械和设备配置(25分)施工机构设备配置(10分)施工机械及设备投入是否与进度计划对应,能否满足工程要求,机械和设备搭配是否合理、准确,有无针对工程实际,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5类似项目业绩(5分)类似项目业绩(5分)根据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评审。评分标准:1项得2分;第二项开始每增加1项加1分;满分5分。1、评审方法本次采购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磋商申请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磋商申请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磋商申请人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及承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磋商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作废标处理:⑴不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⑵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⑶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⑷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⑸磋商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⑹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磋商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⑻未按要求提供磋商申请人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或失效的;⑼磋商申请人在停止参加采购处罚期限内参加采购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参加采购后受到停止采购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⑽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磋商担保有瑕疵的;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⑿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设有标底明显低于标底,且磋商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⒁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⒂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⒅报价超过采购工程控制价的。3.1.3初步评审步骤:1、评审会议主持;2、第一次报价不公布,进入资格评审程序;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5、磋商小组成员与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随机次序分别进行磋商;6、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第二轮报价由供应商现场填报,并进行随机公布。第二轮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分)。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3.2.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申请人对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磋商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4根据财库〔2015〕124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4评审结果3.4.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分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磋商单位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编写评审报告。若出现得分一致时,由磋商小组进行投票,以得票数多的优先推荐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合同条款以发包人与承包人最终签订条款为准)(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⑴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⑵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⑶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⑷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⑴中标通知书;⑵投标函及其附录;⑶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⑷通用合同条款;⑸技术标准和要求;⑹图纸;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⑻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版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及其附件;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书面协议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方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指定给予承办方用于完成项目施工的场地、道路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01年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201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财建[2004]369号文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其附录④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⑨施工组织设计⑩招标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开工日期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8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相应工程施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供,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8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文件和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14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及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指挥部或项目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条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已建的扩建项目的边界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可使用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道路维护由承包人负责。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署名权的文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予以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①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②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10%的;③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10%引起的总价措施费及单价措施费变化。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在监理人配合下处理合同变更的事项。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已定开工时间前7天内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要的“三通一平”,并向承包人指定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及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每月底向电力公司、供水公司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价格),相应水电设备的看管和维护由承包人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⑼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及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必须满足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实际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满足存档要求的纸质及电子文档资料。⑽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当对施工现场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处理施工期间的突发事件,其行为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个月的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1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得后果,并赔偿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担由此引发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项目经理管理能力缺乏、工作怠慢或不作为,造成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且承包人拒绝更换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损失赔偿外,还应承担解除合同的风险。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并承担由此引发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批准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专业工程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分包,涉及专业工程的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具体在合同谈判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确需分包时,选择专业分包单位应报监理人对其资信条件进行审查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定;分包合同均由承包人与承接工程的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承接工程的分包人自行协商。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金额为为合同价款的10%,以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在签订合同前10天内付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进度、造价、施工安全、处理索赔(不包括索赔申请终止审核权)、保修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及实施细则。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由承包人提供,生活场所监理人自行负责。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确认、答复、处理等行为监理人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⑴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不明确或需要变更对发包人或设计单位的建议权;⑵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的监督权;⑶施工现场交叉作业,配合施工组织协调权。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6.1.4条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在开工3天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若文明不达标,自愿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0000元;竣工验收后十天内,做到料净场清,若因承包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安排清理,发生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还应组织专家对此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开工前3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书,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并在当月20日前提供次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五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载明的开工时间3天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按相关要求和约定自行准备。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生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①地质勘查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②意外发现的地下管道、管线、文物;③异常的地下水位。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⑴24小时内降雨量大于50mm的大暴雨;⑵风速达到8级台风灾害;⑶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5天;⑷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5天。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无。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⑴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并经监理验收后方可使用。对材料和建材制品,承包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证书和产品材料清单,如需检测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人看样,书面认可后方可订货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⑵对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发包人代表可拒绝验收,并由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退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材料设备移交给承包人后,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施工规程、监理单位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完善。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特殊的、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如:桩基础承载力的试验等),应编制专项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确认,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项目以设计单位出具并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其它变更项目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共同签证为准。其余按通用条款10.1条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变化幅度超过10%的。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相同比例。⑤由于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按照工程量计价规范的9.3.2条计算确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合理化建议书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合理化建议书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材料设备暂估价需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人、造价咨询人四方确认材质、品牌、价格后承包方方能实施。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只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其他材料价格均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⑵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人工费按照云南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信息价作为基准价(但已标价的投标报价人工费及人工单价高于发布价格的不予调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即《红河州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红河州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设备价格。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主要材料的价格变动与投标时材料设备的基准单价相比较,基准价范围以内的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情况,其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据实调整。2)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超出调整幅度时价差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红河州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红河州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材料设备价格;以上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由发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承包人四方进行询价确定,差价为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期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3)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形象进度消耗量×当期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清单工程量±10%以内的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变化的风险;②市场主要材料价格波动±10%以内的风险;③投标截止日前28天政策性调整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工程在招标时,为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强化项目的成本控制,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及投标答疑中已作了明确的诠释。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完全了解施工场地,了解图纸,理解设计意图,查清了施工要求,并对建筑物资、材料的种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受市场供需因素的影响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风险都做了深入的分析和考虑。所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所包含的工程量,承包人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在风险约定范围内价格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设计变更、②现场签证、③市场主要材料价格的波动±10%以外的调整、④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10%、⑤由于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10%引起的总价措施费及单价措施费变化、⑥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注:主要材料价格波动以当月州信息平台公布的价格为参照)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监理下达开工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除。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云南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现场监理规范及时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⑴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表、已完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⑵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以双方协商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一式四份。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⑴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周监理例会提交本周完成工程进度报表一式四份。⑵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⑶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⑴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及额度:收到监理人审核确认的申请单后7日内,按审核后的工程已完进度额度的60%支付当月已完工程进度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结算报送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取得最终审计决算报告后30天内支付至工程决算金额的97%,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30天内不计息退还,如出现质量问题,按实际双方协商的情况不计息退还。⑵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付款申请经审查通过后14天内支付,但若发包人资金还没有到位时,承包人不能因资金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不得怠工、停工,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按期完成,所缺资金自行解决。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三天内向监理提出书面验收通知,监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②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发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由监理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变更工程的隐蔽工程还须通知审计方参加验收。③承包人必须保证分部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一次性达到100%验收合格。④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有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六份完整的、经核验签证后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且必须保证其符合城建档案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双方另行确定。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合同约定项下的全部内容。⑴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⑵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需投料试车的相关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至验收合格。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并完成通用条款13.6.1条所列内容后7天内完成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审核通过的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⑴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审核通过的最终结清申请单28天内。⑵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签发最终结清申请单28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文件云建建[2017]352号》规定:⑴在合同签订时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在扣留质量保证金。⑵在合同签订时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按工程造价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⑴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⑵3%的工程款;⑶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⑵种方式:⑴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⑵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⑶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合同项目保修期满后20天内一次性退还(保修金退还时不计利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除通用条款16.1.1条规定的情形外,合同签订后因政策调整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⑴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⑵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专用条款12.4.4第⑵条执行。⑶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⑵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取消或转出部分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⑷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⑸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⑹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⑺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除通用条款16.1.2条规定的情形外,及承包人无故停工的行为。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按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在监理人的监督下清理现场,7天内撤离;撤离时除施工设备外,已进场的材料、临时工程、文件及承包人编制的其他文件严禁撤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通用条款约定相关保险及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18.7条。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⑵种方式解决:⑴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⑵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若因报价过低致使合同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⑴不全面履行合同的,除扣除履约担保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此外,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⑵在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发包人不给予调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21.2承包人必须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绝不挪作他用,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前必须列出开支计划,确保民工工资的支付,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若发生挪作他用或不按开支计划合理使用工程资金,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款项,并有权直接支付相应开支,且承包人不能因此而停止工程的施工。21.3承包人通过对现场考察,应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作周密布置,除充分考虑上述规定外,还应对现场施工用水的排放及排污做统一安排。若因排水、排污妨碍沿线居民正常生活或工农业生产,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1.4若工程师对承包人所用材料有疑虑,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它专业资质机构鉴定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5本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监控,承包人应配合全过程审计监控项目组的工作。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注:以上附件内容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目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规程等的要求,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收集,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技术标准和要求对造价的影响。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3)NO-151磋商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目录1.磋商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磋商保证金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书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其他材料磋商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终承诺的磋商报价作为最终磋商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随同本磋商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4.如我方获得成交资格: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磋商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二、磋商报价一览表(一)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3)NO-151序号项 目具体说明1磋商报价(元)大写: 小写: 2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姓 名: 注册证书编号: 3工期(日历天)4质量标准承诺5说 明磋商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注:1、磋商报价方式:以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当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0.00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磋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最终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锡城街道绿色养老示范基地项目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3)NO-151序号项 目具体说明1磋商报价(元)大写: 小写: 2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姓 名: 注册证书编号: 3工期(日历天)4质量标准承诺5说 明磋商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注:1、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磋商报价方式:以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3、最终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政采云系统直接填报或上传报价附件。磋商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盖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请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盖单位公章)附于此页)六、施工组织设计1.磋商申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磋商申请人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节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人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附表一:拟投人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磋商申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磋商申请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项目专职安全员应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八、资格审查资料(一)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磋商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 注注:本表应附有效的磋商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年检记录必须清楚。(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2年7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纳税和社保缴纳情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四)信誉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本公司参加的磋商项目投标活动,在此承诺: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六)参加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以(磋商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自拟)(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九)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只提供显示工程名称及项目经理名称的页码即可)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项目磋商申请人情况说明注: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诉讼或仲裁的企业写“无”即可。九、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磋商,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磋商文件未要求我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采购人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采购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若我方已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磋商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磋商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行业);承建企业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不为中、小、微企业的不需填写。磋商申请人:(盖章)日期:十一、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格式中未体现的)或磋商申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其他提示:磋商申请人应本着节约资源精神,在响应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相关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不用重复递交。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interface return error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投标保险/保函操作指南关键词:发起投标申请保函支付保费投标保险项目采购保险买保险保险开发票欢迎您使用投标保险/保函!通过本文档您可以快速掌握投标保险/保函的操作流欢迎您使用投标保险/保函!通过本文档您可以快速掌握投标保险/保函的操作流程。手册仅作为参考,操作页面请以实际页面为准。学习目标:学习完本文档后,您将能够完成以下操作:学习完本文档后,您将能够完成以下操作:学习完本文档后,您将能够完成以下操作:操作前配置:关联投标保险/保函的岗位权限。投保:完成发起投保申请,确认保函信息、支付费用费用的操作。投保完成后:完成发票申请的操作。投标保险/保函操作前,您需要先了解以下的基本概念投标保险/保函的定义:在招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三种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投标保险/保函和投标担保书)之一,现平台支持为项目采购投标人提供“在线投标保函”服务。投标保险/保函的适用范围:目前本投标保函产品适用于新疆地区、广西地区和内蒙古乌海市等地区的项目采购业务。投标保险/保函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起投保申请,经金融机构审核投保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供应商确认保单内容并支付保费,支付完成,可申请发票。1|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投标保险/保函操作前,您需要先完成以下操作投标保险/保函-使用前提:您必须是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正式供应商或者临时供应商均可以发起申您必须是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正式供应商或者临时供应商均可以发起申您必须是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正式供应商或者临时供应商均可以发起申请。您必须关联好投标保函相关的岗位权限,如果您还未关联,请查看本文档“1.您必须关联好投标保函相关的岗位权限,如果您还未关联,请查看本文档“1.您必须关联好投标保函相关的岗位权限,如果您还未关联,请查看本文档“1.您必须关联好投标保函相关的岗位权限,如果您还未关联,请查看本文档“1.关联岗位权限”的操作。关联岗位权限”的操作。1关联岗位权限供应商首次使用投标保函时,需先关联投标保函相关的岗位权限才能进行投标保函相关的操作。菜单路径:用户中心—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岗位主要权限菜单系统管理岗金融服务1)关联岗位:选择关联投标保函相关的岗位权限。A米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管理前台大厅预警待办消息CA管理CA管理员工管理/关联岗位返回取消品部门管理当前员工:国职务管理1.筛选相关职能用户管理岗位:请选择国账号管理请输入Q流程管理ET订阅管理旺铺装修金融服务2.勾选需关联菜单开放平台保证金协议入围商品中心现在,您可以开始投标保险/保函操作了。2|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2发起投保申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发起投标保险/保函投保申请。供应商选择保函产品后,完善投保信息,由金融机构内部审核该合同是否符合投保条件。菜单路径:政采云首页—网站导航—金融服务1)供应商在政采云首页网站导航下拉,点击“金融服务”。首页Q上城区下午好,jxf18698580797我的工作台我的关注采购社区应用市场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乐来云平台商家支持服务中心网站导航商品供应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搜索购物车(0)Q输入您要搜索的商品购物车(0)WWw.ZCYGOV.CN茶叶|矿泉水空调笔记本丨打印机硒鼓打印纸去APP下单全部商品分类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在线询价反向竞价主题馆乡村振兴馆行业馆求购信息福信息产品协议供货瑞天承e购办公用品TANCHENGYIGOLHi-jxf18698.办公设备粽享瑞午佳节我的工作台田家具用具日用百货RAGONEBOATFESTIVA待办通知生活电器知名品牌端午礼盒益临品鉴数码设备预警知味观五芳斋燕之坊计算机设备待办诸老大真真老老体育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消息即日起至5月31日6.5折起灯具商品购买墙午礼品享起优惠教学科研2)在“金融服务中心”页面,点击“保险/保函”服务,进入“保险/保函产品”页面。首页浙江省本级下午好,jxf18698580797我的工作台我的关注采购社区应用市场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乐菜云平台商家支持服务中心网站导航米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首页融资贷款保险/保函支付业务政策专区帮助手册www.ZCYGOV.CN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发展心联系金融供应商一站式金融服务中心客服30000+家100+个70亿+6亿+供应商选择地方财政支持已授信额度已释放保证金3)在“保险/保函产品”页面,点击“所在地区”,选择所需投保项目的区域。可以直接选择需要申请的产品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行申请,或点击“查看详情”进入产品详情页进行申请。若需要查看全量产品可点击下方”查看更多“了解更多产品并进行申请即可。3|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热门推荐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履约保险/限时优惠履约保险查看详情1.20%200万保函中国太平1.20%立即申请联系CHINATAIPING线上办理3分钟出单费率低廉最低年费率最高保额金融办理条件客服上线大促1000万上海银行履约保函查看详情1.20%立即申请认可度高费率低线上申请保额高最低年费率最高保额办理条件新品上线履约保函查看详情1.20%500万立即申请潮华金融立即申请HANHUAFINANC免保证金秒开函期限长低费率最低年费率最高保额办理条件查看更多2.1永安保险在“保函产品申请”页面,选择“投标保险/保函”中的”“永安保险”,点击“立即申请”进入“投标保险/保函申请”页面。2.2中华保险在“保函产品申请”页面,选择“投标保险/保函”中的”“中华保险”,点击“立即申请”进入“投标保险/保函申请”页面。4|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3填写保函申请信息1)供应商在“投标保险/保函申请”页面,填选“投保人信息”和“经营信息”,带“*”项为必填项。【说明】5|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联系人:填写投保负责人姓名。填写法人身份证号码:请供应商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系统会进行校验。法人身份证附件:如供应商库中有法人身份证,则不需要上传,系统自动会同步过来;反之,则需要供应商自行上传。最新年度纳税评级:请供应商选择税务机关为您企业最新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阅读并同意协议:供应商仔细阅读《政采云保函信息服务协议》后,勾选阅读并同意。供应商联系方式:需要填写手机号码,暂不支持固定电话。2)填选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区划等,点击“搜索”。3)在“选择标的”页面,选择您要申请“投标担保”的项目,勾选“政采云保函信息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进入“完善投保信息”页面。6|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投标保函申请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标的完善投保信息选择您要申请投标保险(保函)的招标项项目名称:请输入项目区划:新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项目发布时间:口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重重搜索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标项名称项目区划是否可申请操作巴音郭榜蒙古自治州人民医传染病防治基地供暖、BYHW-[2021)64巴音郭榜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供.巴音郭榜蒙古自治州本级可申请查看公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供暖BYHW-2021)64巴音虾榜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基地高:巴音郭榜蒙古自治州本级可申请查看公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YTLHZC(JZCS)2021-012号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本级可申请查看公告共3个结果(政采云保的信息服务协议》上一步下一步4)在“完善投保信息”页面,填写被保人信息(请与采购单位确认本次投保被保人信息,一般为采购单位信息),勾选投保内容、填写投保信息,完成后点击“确定”。【提示】填写投保金额:该金额一般为项目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可与采购单位核实后进行投保,投保金额不能大于项目要求最大金额。选择投保开始/结束时间:保函生效日期默认次日零时,投保结束时间必须晚于开标时间;被保人信息请与采购单位确认本次投保被保人信息,一般为采购单位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所在地区:请选择详细地址:该金额一般为项目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保内容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金额元):请输入投保开始时间:百选择日期投保结束时间:日选择日期请根据项目的要求选择保险期限当前选中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传不超过16.000.00元,投保期限为2021-09-16至2021-10-26我已阅读并同意《政采云保的信息服务协议》上一步确定5)点击“立即前往”,进入三方页面操作。71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4确认保单、支付保费4.1永安保险供应商在收到担保公司确认支付消息后,进行保函费用支付。1)系统跳转至永安保险电子保函信息确认页面,供应商核对保单信息无误后,阅读完“投保须知”,点击“确认”。2)确认信息后,进入发起支付页面,点击“确认支付”。8|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基息申请编号项目名称基息申请编号项目名称基息申请编号项目名称基息申请编号项目名称果额(元保票(元)生投保人值息投保人名称投保人证件类型投保人证件号投保人电话被保人信息被保人名称:校人证件号投保人地址投保人邮编被深人证件费型技人地址被保人移动电话被保人联系电话:被课人所房确认支付3)供应商确认需要支付的费用用,如选择“支付宝”付款,打开手机端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永安保险金额:元支付号:投保人:请在前付款支付平台S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ICGBG兴业银行查看所有银行02014永安保险客服电话95502支持IPV6网络标准永安保险姓名:支付号:金额:温馨提示:请于2022-07-2000:00:00之前使用支付宝扫码付款!02014永安保险客服电话95502快销支付宝微信支付武微信扫码网上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旅行中国首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旅行中国首银行招商银行C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91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4.2中华保险供应商在收到担保公司确认支付消息后,进行保函费用支付。1)系统跳转至中华保险电子保函信息确认页面,供应商核对保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投保”。接保险入名称:广西交递的性技术学院号码:124500004985067020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15880975331宁昆仓大道1258号一产品信息产品名称,控标保证保险项目名称广西交得段科技术学院广西交通院的共术享综星会校区二路号:GKZC2021-52-005022-G28建设PPP项目(一3)项目保险险2022-01-2300:0000日路:2022-08-2823595930000,00我已阅读并同意《投保声明》(客户舌知书)《责仟免除)《保险条款》《理哈流程》保费:6新有201502)阅读完“投保须知”后,进入付款页面。10|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627新中售国书责任免源标保证保险投保效知确认购买本保险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并同意捡受本《投保领知)和《保险条款》等,特别是其中有关责任条款及免验责任条款,组保规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等重大事质。1.销售服务方: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承保保司:本保险产品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中华财险)。日前本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新疆,甘田、陕西,内蒙古、山西山东、浙江、江苏、安徽、福理、广东、广西、江西、辽宁、吉林、果龙江、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编售区城为全国(、、台除外)。本公司在西青海海南。宁吉生活在这区区城,瑞蓬镇配卖本产品,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服备有限公司管网:nttp://property.clc.cn/全国助电话:955853.保障期限:从投保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或保险单数境的保险期间起始之日起(二者以后发生者为准),至中标后投保人与镀保险人签订合同之日止(未中标的,至中标结果公布之日止)或保验单载明的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但保险相间最长不超过1年,4.销售限制:每个投标人每个招标项目限投一份,多投无效。若同一个投保人就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养老示范基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