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11000202302000117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302000117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30.428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3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4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潜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47,咨询QQ号:106328698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影响。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及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宣传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通知了解相关政策。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响应函的内容,并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未将“信用信息报告”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函中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1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108号 联系方式:0535-2139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1号楼3楼3105 联系方式:0535-6803103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泳波 电   话:0535-6803103

 
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8.3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采购需求.pdf附件下载8.3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采购需求.pdf附件下载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碳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iy.yanta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302000117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预算金额:人民币330.428万元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30个日历日内完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4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L。三、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碳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碳商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2)潜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碳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投标。(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47,咨询QQ号:1063286986。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影响。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及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宣传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通知了解相关政策。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响应函的内容,并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未将“信用信息报告”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函中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1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1“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3.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108号联系方式:0535-21393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名称: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芝果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1号楼3楼3105联系方式:0535-6803103605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泳波电话:0535-6803103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单位: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单位: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时间:2023.7—1—一、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30.42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三)采购标的汇总表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宗1否(四)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1、供应商须知:(1)应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进行编制、填写、签字、盖章;(2)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3)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4)供应商对清单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若无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接受该工程量清单;(5)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6)总说明中黑体字内容请供应商予以重点关注。2、工程概况:福山区城区路灯新建工程,位于福山城区,路灯电缆管敷设、路灯安装、电缆敷设、路灯基础浇筑及路灯检查井砌筑等。3、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路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4、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烟建建管[2020]30号《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5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及配套—2—的工程价目表等。5、供应商应按山东省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6、供应商必须详细根据图纸内容及现场可预见项目进行计算,清单中若有遗漏,请在相关项目或相近项目中综合考虑。若供应商无异议,则视为投标报价包含了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7、本工程措施费,供应商应根据现场实际,并结合自身企业情况考虑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用。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工程结算时不再因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而调整。8、供应商填报之清单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对应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特别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可能带来的各项风险因素,以及当地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采保费、检验试验费等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报价优惠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不得汇总报价后再进行优惠下浮。9、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相关规定计取。10、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按相关规定计取,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11、特别说明:(1)本工程采用商品砼。(2)施工现场地表清障及场地平整费用、安全防护、围挡、扬尘治理等费用均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三、其他要求1、项目部人员不少于4人【必须包括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检(量)员1人、资料员1人(资料员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其余岗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配备,项目部人员任职条件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及规定。项目部人员不满足基本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2、供应商需制定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可提供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山东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的规定,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并提供认证产品查询结果当前页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强制采购产品必须列明品牌、型号)(4)工程量清单不得变更。(5)工程量清单另附。(6)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时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成交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保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实施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包含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其他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商务要求:1、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30个日历日内完工(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工期)。2、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保修期)。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额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款审核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7%,余款工程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基础新建及路灯安装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