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招标公告(许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询价公告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询价公告
为确保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科学性、代表性、全面性,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拟实施“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需求: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2021)》,开展许昌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调整后点位数量和位置均满足国家声环境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其中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点位规范性通过省厅的评估核定。(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295000元。
(五)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六)交付地点: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时限及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hnjcxc2019@163.com),逾期不予接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无需提供项目报价信息。
四、响应文件获取及提交
(一)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单位审核后,对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逐一发送项目询价通知书,明确报送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二)收到询价通知书的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送纸质响应文件,对不能按期报送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我单位。
(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密封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询价评定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
(二)成交原则:我单位组成项目询价小组,召开项目询价会议,根据各供货商在询价会上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询价通知书),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六、采购人信息
(一)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412室
(三)联系人:郑雪燕
(四)联系电话:0374-6069513 15503742366
(五)电子邮箱:hnjcxc2019@163.com
附件: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采购需求.docx附件: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采购需求.docx
许昌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2021)》,对许昌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点位数量和位置均满足国家声环境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其中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点位规范性通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评估核定。项目内容1.许昌市声环境监测网络现状评估收集整理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行政区划图、声环境功能区划文件、城市交通干线资料、现有声环境监测点位信息及历史数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监测方面的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全面分析现有声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监测网络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的原则、范围、技术路线等。2.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确定根据功能区划范围及城市规模确定许昌市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其中4类区监测点位数量不少于总监测点位数量的15%。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方法开展普查监测,选取不少于400个点位进行现场调研及监测,获取点位坐标、现场照片,监测数据(含昼间、夜间各一次)等信息,内容应符合国家噪声相关标准。结合功能区点位设置原则及自动监测点位设置原则,按3倍比例筛选功能区监测备选点位不少于30个,并对备选点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调研。排除不具备布点条件、受干扰严重或不能代表功能区特征的点位,同时考虑结合各测点的实际安装条件,对选取的点位进行24小时监测,测量每小时等效A声级Leq、L10、L50、L90、Lmax、Lmin、SD,计算昼间与夜间的Ld、Ln。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最终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点位数量不少于10个,绘制点位周边200米范围内环境现状示意图。3.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确定根据功能区划范围,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方法,将整个城市建成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形网格(如1000m×1000m),整个城市建成区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个。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水面、禁区、马路行车道等),应将监测点位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进行测量。测点位置要符合GB3096中测点选择一般户外的要求。按规范对每个网格进行监测(声功能区调整补测数据、普查监测数据等历史数据可以利用的无需再开展监测),同步对监测点位周边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包括点位经纬度、周边照片、网格内土地利用现状、声源分布、网格覆盖人口等信息,确定有效网格及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点位数量不少于150个。4.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根据城市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源特征及类型,初步确定监测点位,并进行现场调研及昼间夜间监测(声功能区调整补测数据、普查监测数据等历史数据可以利用的无需再开展监测),获取点位坐标、现场照片、车流量,监测数据等信息,内容符合国家噪声相关标准。结合现场调研及监测结果最终确定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点位总数不少于50个。6.编制点位调整技术报告、点位示意图、点位信息表结合资料及调查内容、监测数据分析等内容,编制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报告,制作许昌市各类监测点位分布图。对比分析各类型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前后点位数量、分布情况、覆盖面积、区域环境噪声等级水平、声源构成变化等情况,评估调整后监测数据的可达标性和方案调整的可达标性。技术报告主要包含内容有点位调整的依据(标准、资料)和必要性、拟设站点图集、点位调整或设置技术合规性说明(选取过程、监测结果、布设条件)、资料收集、初选点位、现场确认、终选点位清单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环境现状示意图、调整前后对比(位置、监测数据差异)等。点位优化技术报告完成后进行专家评审。7.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点位规范性评估自核根据《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评估核定工作指导方案》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点位规范性评估自核工作,结合《河南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评估核定表》中的核查要点开展自核工作,编制自核报告(涉及点位新增或调整的应提供论证报告),2023年10月底之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技术要求1.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2013)、《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06-2017)、《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总站物字〔2023〕13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评估核定工作指导方案》等相关标准要求及规定。2.质量要求项目监测工作可由供应商开展或供应商委托监测机构开展,负责监测的机构须具有CMA监测资质并包括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测能力包含声环境质量监测。具体质量要求如下:(1)所有使用的仪器都经过计量检定,且在有效期内。(2)监测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资格证。(3)噪声监测仪器的精度、气象条件和采样方式等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相关要求。(4)噪声测量仪器在每次测量前后都须在监测现场用声校准器进行声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测量需使用延伸电缆时,应将测量仪器与延伸电缆一起进行校准,并填写校准纪录。(5)监测点位布设按前文要求执行,不应为降低测量值随意改变监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监测,不挑选监测时间或随意按暂停键,凡是自然社会可能出现的声音(如:叫卖声、说话声、小孩哭声、鸣笛声等),均不予以排除。(6)按要求完整记录测量结果和填写相关监测表,监测技术报告应具备三级审核。(7)每次监测时至少有两人,且至少1人持证,需对监测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视频。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其中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及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点位规范性评估自核工作在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2、交付(实施)地点(范围):许昌市。3、付款条件:(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支付进度: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五、验收方法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