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病理诊断技术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2023)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JJQ23C00084)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3C00084 采购执行编号:BA202300382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病理诊断技术服务
4,000,000.00元
1
项
最高限价总计:4,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8月7日 至 2023年8月11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线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电子招投标 → 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 申请)。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参考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8月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5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在规定的时间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在线开评标 → 我的投标项目 → 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在线开评标 → 网上开标大厅 → 进入开标室。 投标人可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前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电子招投标 → 网上开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做好开前准备,完成标书解密并确认开标结果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前往指定开标室。
2、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程以电子数据为基础,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招投开评标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 电子招投标 →电子化采购规则与指南 。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杜老师、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106931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津马路4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皮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8122219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栋江津区政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杨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1069310
九、附件
附件下载:定稿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doc定稿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doc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zip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JJQ23C00084项目交易编号:BA202300382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五篇投标人须知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交易平台)受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的委托,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折扣率(%)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采购(第二次)656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在线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网上获取标书→在线获取),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江津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江津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试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下载《江津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试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并按照要求操作。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投标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网上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板块提交。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北京时间10:00:0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六)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北京时间10:00:002、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网上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网上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江津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试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并按其要求操作。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银行账号:9558853100009996814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一)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二)具体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投标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交易平台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无效。2.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中提供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投标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2.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联系人:杜老师、杨老师电话:023-61069310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津马路45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皮老师邮编:402260电话:81222191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病理诊断技术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病理科建设改进(科室搬迁建设改进、现有病理诊断设备维修、保养、更换、新增新开展检查项目所需设备)、检查平台搭建、项目诊断服务、技术完善服务、病理检测相关耗材、病理信息系统建设对接、病理医师多点注册、人才培养、人员驻点、学术交流及物流系统建设服务等全部工作。(二)服务标准:协助采购人提升病理科病理检测能力、病理诊断服务质量。(三)项目服务需求1、投标供应商根据医院提供场地和现有的病理科建设软硬件条件和配套设施(其他超出医院现有的软硬件和配套设施由投标供应商提供),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指南完成远程病理实验室(病理科)建设及病理科搬建工作(后期病理科设计、装修、搬迁、病理诊断设备新增、更换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2、投标供应商具备所列项目检测能力,对于无法开展远程病理诊断的样本由投标供应商及时进行外送(不另计费),并定期与临床开展培训和沟通,了解临床需求,及时补充临床需求的诊断项目(检测项目及现有设备清单见下表)。检测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计价单位细胞病理学检查与诊断每张片(以两张涂(压)片为基价,超过2张片,每增加1张片加收)细胞病理学检查与诊断 例(需塑料包埋的标本加收)体液细胞学检查与诊断例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例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例细胞学计数例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例内镜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例局部切除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每个部位骨髓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例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例截肢标本病理检查与诊断每肢、每指(趾)牙齿及骨骼磨片诊断(脱钙)例颌骨样本及牙体牙周样本诊断例不脱钙直接切片颌骨样本及牙体牙周样本诊断例冰冻切片与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例(以1个组织块为基价,每增加1个组织块加收)冰冻切片与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例(特异性感染标本加收)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例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例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每个标本,每种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每个标本,每种染色免疫荧光染色诊断每个标本,每种染色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每个标本免疫电镜检查与诊断每个标本扫描电镜检查与诊断每个标本原位杂交技术项荧光原位杂交技术次印迹杂交技术项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项病理体视学检查与图象分析次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次液基细胞学薄片技术次病理大体标本摄影每个标本显微摄影术每个视野疑难病理会诊次普通病理会诊次肿瘤异常蛋白检测次注:收费依据来源于《重庆市医疗收费标准》医院现有设备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1数字扫描远程病理扫描仪台12远程病理系统及配件套13组织包埋机(含冰冻台)台14组织切片机台15摊片拷片一体机台16专用离心机台17强酸强碱安全柜台18大标本摄影设备台19蜡块柜台110晾片机台1 11冰冻切片机台1总计台12备注:1、中标方根据病理科新引进或新开展项目需要,投入相关设备,以实际交付的为准;2、医院现有的设备已使用多年,中标方负责病理科设备维修、保养、更换,具体的设备品牌由乙方根据供货情况在同等档次设备替代,并以实际交付的为准。3、投标人有运送保存病理标本的能力,运送保存方式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工作日每天上门收取标本(需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按照质控要求,定期提供所有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报告。5、按照质控要求,定期提供检仪器设备性能验证报告。服务期间投标供应商免费负责病理科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供应商及时派遣优秀的维修工程师8小时内对故障设备进行排除,若24小时不能解决,必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病理科工作正常运行。6、根据用户需求,免费提供用于相关标本存放用品、试剂耗材等,提供每次到货清单、随货联、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7、供应商对项目检测所采用的试剂全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签定合同的时候提供试剂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合同期间如采购的试剂有变更,应取得医院同意,并及时提供试剂注册证或备案证明资料。8、投标供应商拥有当地或其他省份权威医学院校的专家资源和技术支撑,协助医院开展技术人员、医生进修培训、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专题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具有高影响力的临床和病理医师在线学术交流平台,涵盖完善的病理亚专科,提供相关专家资源和技术支撑的佐证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人服务能力要求1、人才培养要求:投标人能提供病理人员培训、进修学习,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带教、远程阅片学习、线下专家讲座培训班等方式,每年不少于2人次。▲2、人员驻点合作期内,医院指派一名医生负责病理科日常工作,投标供应商提供两名副高级或以上病理专业医生多点执业备案到医院(需提供执业到医院专家的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复印件或省级及以上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执业证明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两名病理技术人员驻点到医院支持采购人开展工作(提供技术人员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续投标供应商拟对驻点人员更换,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五)科室质量建设1、合作期间,要求投标人协助采购人按照CAP的标准进行病理技术的规范和科室质量体系建设,提升采购人质控水平。(需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有丰富的远程病理诊断服务经验和良好的运营能力,实现与医院系统的双向对接,检测项目结果需传至医院LIS系统,以满足临床需求,中标方承担相关接口费用。(六)检测项目质量要求1.误诊例数:全年无误诊病例;▲2、报告时间:为提升采购人病理科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院内常规标本报告实现自接受日起3-5个工作日内签发,满足国家规范要求(月度病理诊断报告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出率≥95%),以及各科室临床诊疗工作需要。3、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年):0;4、危急值报告率和及时率达到100%。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试剂耗材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6、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进行负责。7、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扣罚中标人的服务费,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协商确定。※(五)项目服务责任要求5.1检验数据保密要求:在未经送检机构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不得向送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结果,但受检者及其授权代理人查询、咨询其检验项目事宜的除外(需提供投标人承诺函)。5.2日常医疗风险及纠纷: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给招标人产生的损失,如病理诊断结果不符,检测报告超出约定时间而又未出具书面通知我院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造成医疗纠纷、有群众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损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七)项目其他要求:1、合作期内,医院指派到病理科一名医生的基本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的购买由医院承担,中标供应商需承担医院指派到病理科医生的绩效(含工作绩效、固定绩效、奖励绩效、年终绩效)及其它收入(如过节费、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等),且保证医院病理科医生年收入不低于医院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均收入水平,具体支付方式合同约定。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3、病理技术合作具体实施方案以附件形式提交。4、协助采购方解决医保报销相关事宜。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项目商务要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三年(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潍柴立交旁(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整体折扣率报价(最高折扣率为65%,以64%、63%、62%等的规律报价,不得保留百分号前小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病理科后期搬迁各项人工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日常耗材及水电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人员培训费、通讯费、交通费、意外伤害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工伤(亡)事故赔偿金;配送运输费、综合税费、管理费及企业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含采购人采购的办公耗材、危化品等,驻点人员在采购人处消耗的由采购人采购的办公耗材、危化品及水电费,均在每月结算时扣除。注:所有项目服务单价均按单项检验收费价格为基准(按照重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乘以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为最终服务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未列入清单内但后期需要开展的项目,均按以上原则确定服务单价,后期医院执行的收费价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重新计算。三、服务保证及售后服务1.为确保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情况纳入医院监管,接受医院统一的月度质量考核,如中标供应商对质量考核反馈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次月将加倍扣分;如中标供应商对质量考核反馈的问题持续3月不整改,院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投标文件承诺要求服务,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1个月内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质量抽查。四、付款方式基本结算形式为先服务后付款,所有服务项目类别、数量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按服务项目类别及数量和最终服务单价每月结算一次。投标人按与采购人(医院病理科医生签字)确定的总金额送达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付款。每月结算时,应将当月驻点人员在采购人处消耗的由采购人采购的耗材、危化品及水电费等予以扣除。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七、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人报价最高折扣率65%。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47%)起评分10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10分。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性服务参数(本招标文件中“▲”部分),从起评分扣除5分,扣完为止。诊断服务能力10分1、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注册或多点备案执业到投标人实验室的病理医师。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副高级)病理医师,每提供1名得2分,最高得6分;数据为零或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执业(含多点备案执业)证明界面截图或注册、备案原件的复印件,以及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有丰富的远程病理诊断服务能力,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止,依据投入其远程病理平台已完成的远程病理诊断数量进行评审。数量最多者得4分;次多者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需提供客观的远程病理系统数据相关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数据为零或不提供均不得分。临床技术支持服务能力27分1、投标人具备高影响力的临床和病理医师在线学术交流平台,涵盖完善的病理亚专科,给病理科与临床提供良好的交流与学习机会,可协助医院解决疑难病理案例,满足得3分;不具备得0分。注:提供平台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备远程病理诊断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得6分,不满足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非投标人所持有的情况不得分。3、投标人实验室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病理检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满足得3分,不具备得0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实验室获得院士专家工作站,满足得5分,不具备得0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病理相关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得过国家级科技部项目立项支持的,得10分;省级科技部项目立项支持的,得6分;市级科技部项目立项支持的,得3分。注:如上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3商务部分(33%)增值服务方案(13分对各投标人提供增值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科室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研指导、专业培训)进行评审打分:1.方案全面,具体,可行性强得13分;2.方案一般全面,较具体,可行性一般得7分;3.方案不充分,不清晰,可行性差得1分。注: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实验室质量能力保障(8分)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病理CAP认证,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2、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3、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投标人所在地病理质控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合格证书,满足则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注:以上均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履约能力(12分)投标人承接过三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理医疗技术合作项目,且合同正在履约中,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对所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如若情况不实,有权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区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原件送往交易平台备案及缴纳代理(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一份为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与备份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性进行核验。2、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操作。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中标人变更(1)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5%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江津区交易平台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对违规投标人进行处罚。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站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成交后向津兴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54%0.31%0.49%1000-50000.23%0.12%0.3%5000-100000.09%0.036%0.16%10000-1000000.014%0.014%0.04%100000以上0.002%0.002%0.008%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二、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等非现金形式。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理,对因供应商违约扣缴的履约保证金,依照罚没财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账号:5000113360005020565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津支行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由合同双方约定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差异表(二)招标文件第二篇及第四篇中技术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招标文件第三篇及第四篇中商务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四)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四、资格部分(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1、投标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江津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交易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二○二年月目录注:投标人应按照本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封面与目录不用编制页码。经济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无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差异表项目交易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本表可扩展。(二)招标文件第二篇及第四篇中技术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交易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三)招标文件第三篇及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没有则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四、资格部分(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1、投标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理诊断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