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柜 蓑衣 风车 石臼 木犁 背篓 簸箕 耙子招标公告(2023)
鹤峰县非遗(民俗)展示馆建设议价文件
为促进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融合发展,构建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业态,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我县非遗文化的传承保护中来,拟在中营镇大路坪村建设一处非遗(民俗)展示陈列馆。现向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议价,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名称
鹤峰县非遗(民俗)展示馆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概况:室内铺设地毯约88平方米,彩绘鹤峰传统文化墙面约52平方米(非整面彩绘),制作展柜,购置传统手工制品,挂设宣传牌等(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二)最高上限价(人民币):5万元。
(三)完成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
(四)建设地点:中营镇大路坪村。
(五)付款方式: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三、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与采购内容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可提供近三年内与采购内容相关的业绩资料以供参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和领取议价文件时间、地点和相关资料
2023年8月9日下午17:00前,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一楼文化和非遗股报名领取议价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企业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企业代表的联系电话)。
5.支持网上报名且需网络传输上述资料的扫描件。
6.企业报名时领取的议价文件必须是盖有采购单位公章(多页盖有骑缝章)的议价文件原件或扫描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1.企业将报名时领取的议价文件原件或扫描件的附件(报价表)上填写好报价后加盖企业公章,不得自行修改议价文件内容和格式后填写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2023年8月11日上午12:00之前,企业按要求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附件一(报价表)(报价企业盖章)、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资料用档案袋或信件密封(密封件封口须报价企业盖章)后由企业委托人递交至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四楼财务室(联系电话0718-5960995)。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附件一(报价表)(报价企业盖章)不能装订成册,其它资料可装订也可不装订。
六、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税费。
七、联系人及方式:
(一)联系人:胡锐
(二)联系方式:0718-5282235 17683976836
附件一:报价表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一
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规格
报价
备注
1
地毯
88㎡
总厚度约14mm地毯铺装
2
pvc+亚克力字
11个
pvc+亚克力字固定安装
3
雕刻喷印pvc板
8㎡
雕刻喷印pvc板定制安装
4
展柜
8m
1.展柜规格:高1m*宽0.4m 2.材料种类、规格:17mm生态板 3.内圈发光LED灯带
5
蓑衣+斗笠
1套
本土蓑衣+斗笠
6
竹篮
2个
本土竹篾制品
7
风车
1台
用于农事的本土风车
8
石臼
1个
本土石臼
9
木犁
1个
用于耕作的本土木犁
10
背篓
1个
本土竹篾制品
11
簸箕
2个
本土竹篾制品
12
耙子
1个
用于农事本土木质或竹制耙子
13
土家服饰
4套
土家服饰(男性1套,女性1套,儿童男女各1套),材质:麻纱 带头饰
14
绣花鞋
1双
本土纯手工绣花鞋
15
鞋垫
1双
本土纯手工绣花鞋垫
16
地台
2.7米
1.5m×0.4m×0.2m 1.2m×0.4m×0.2m
17
标签
20个
18
走廊墙绘
26㎡
根据本地文化彩绘
合计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柜 蓑衣 风车 石臼 木犁 背篓 簸箕 耙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