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2023)



项目概况

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8月1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812023CCS00332
项目名称: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3万元
最高限价:30.3万元
采购需求:
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全周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招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8-8至2023-8-14,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8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介休市定阳东路志仁大酒店东侧100米山西鼎阳招标代理一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


址:介休市北坛中路
13号



人:
张先生


话:
0354-7225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介休市定阳东路志仁大酒店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1302706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027060514

附件信息:

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磋商文件.doc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磋商文件.doc305.8K

鼎阳招标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1407812023CCS0033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代理机构: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采购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代理机构: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第四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2-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3-第六部分合同原则(拟参考)-29-第七部分磋商文件格式-3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7812023CCS00332项目名称: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3万元最高限价:30.3万元采购需求: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全周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招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3-8-8至2023-8-14,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3年8月18日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介休市定阳东路志仁大酒店东侧100米山西鼎阳招标代理一层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地址:介休市北坛中路13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54-72250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介休市定阳东路志仁大酒店东侧100米联系方式:130270605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027060514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招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证书。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后附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七部分)。2、磋商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原件扫描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七部分);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供应商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4.服务承诺书;5.服务实施方案6.按照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7.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4保证金金额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资料3、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的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账号:10111112010103178537行号: 320176107009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全额退回)接收人: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介休市华都村镇银行(请注明递交的项目名称、包号及单位名称)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磋商截止前5、注意事项:1)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2)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3)选择汇款的供应商须向银行核实磋商保证金到账,以免因为未到账影响投标。保证金缴纳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6、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②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提交保证金þ是 ¨否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需要踏勘。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9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启1.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60分钟。(自备笔记本电脑)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纸质响应文件贰套,只限于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的成交供应商提供。10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3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供应商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在线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补充公告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公告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6.7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5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介休市华都村镇银行帐号:10111112010103178537行号:320176107009(请注明递交的项目名称、包号及单位名称)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3.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4.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启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磋商,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1、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2、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三)组织磋商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2、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段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磋商小组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4、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磋商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7.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7.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17.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18.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9.资金的结算项目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20.保密和披露保密20.1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20.2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0.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披露20.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0.5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1.询问和质疑询问2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2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质疑21.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1.4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21.6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1.7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8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22.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采购需求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介休市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次)。二、预算金额:30.3万元(叁拾万零叁仟)(超出该报价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三、监理地址及工期:介休市、项目建设全周期四、监理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第四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后附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加盖公章符合要求。2磋商函内容齐全,加盖公章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原件扫描件);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原件扫描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证书。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2响应文件的提供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3的要求完整提交。3服务时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磋商有效期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5磋商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5的要求,足额交纳, 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提供的交纳信息为准。6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7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及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6%-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审项目分数评审办法一、报价部分(15分)投标报价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即为无效投标,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人预算,本项目废标。二、商务部分(20分)公司业绩9分公司业绩:合同案例以相关环境类项目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五年内(2018年6月至今)相关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9分。二、商务部分(2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每提供一项相关环境类项目业绩(2018年6月至今)得3分,满分6分,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不得分。(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计分)。二、商务部分(20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根据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的学历、经验、技术力量等酌情打分。人员配置全面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1分。三、技术部分(65分)质量控制目标和措施10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完整、合理,措施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得8-10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较为详细完整、合理,措施较为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得4-7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存在一定问题或缺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不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得1-3分;其余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三、技术部分(65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10分包括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措施。描述完整、详细、合理得8-10分;描述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得4-7分;描述一般得1-3分,无描述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三、技术部分(65分)进度控制方案8分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详细完整、合理,措施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的得6-8分;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较为详细完整、合理,措施较为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的得3-5分;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存在一定问题或缺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不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的得1-2分;其余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三、技术部分(65分)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5分根据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完善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科学合理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三、技术部分(65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10分根据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完善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科学合理得8-10分,良得4-7分,差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三、技术部分(65分)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8分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完善、专业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科学合理优得6-8分,良得3-5分,差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三、技术部分(65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8分根据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完善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科学合理优得6-8分,良得3-5分,差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三、技术部分(65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根据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完善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科学合理优得5-6分,良得3-4分,差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 1 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拟参考)(合同名称)合同编号:采购人:成交人: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合同条款采购人: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磋商、报价文件3、合同4、成交通知书5、补充协议、条款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下述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三、合同金额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四、付款条件(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具体商量)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采购人(盖章):成交人(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磋商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2、磋商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原件扫描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0、本项目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二)磋商函格式磋商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幸中标,我方将按我方磋商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入围/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山西鼎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原件扫描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本项目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供应商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4.服务承诺书;5.服务实施方案6.按照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的话);7.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总价合同履约期限项目负责人备注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提供)(格式)项目报价备注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信箱经营范围公司简介公司简介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二)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注:本表后需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三)供应商业绩证明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服务主体内容项目委托单位备注注:(1)年份要求:近五年。(2)业绩必须为相关服务项目。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服务方案各报价单位自行编制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如供应商认为无其他资料补充,此部分可不用提供。政府采购政策资料(若有的话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响应人:(加盖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与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监理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