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服务招标公告(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
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4012023000113
项目名称: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须具备不动产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25号办公楼一楼开标厅(攀宾岔路下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25号办公楼二楼评标室(攀宾岔路下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
联系方式:0812-3364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812-2320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812-2320118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pdf
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因实施攀枝花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经采购人指派开展的不动产实地调查、数据采集、坐标测量、内业成图、入库数据转换等工作;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指派,对需测绘、补测或者复核的地籍测绘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采购权籍调查和测绘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二、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数量所属行业1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和测绘服务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具体任务1、市本级拟供应土地测绘按照2023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开展土地供应前的权籍调查与测绘相关工作,对所有土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完成宗地界址点及现状地形图测绘,制作1:500比例尺地籍图,出具范围草图、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等。完成年度内临时安排的其他出让土地相关测绘任务。2、不动产外业查看及修补测以现有时点的地形图、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籍图、正射影像图为基准,对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指定的市辖三区工作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情况进行外业查看,对变化区域进行标注,并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需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指定区域进行调查、测绘,制作勘测报告和数据资料。3、不动产调查和测量根据日常不动产登记发证的要求,按照《地籍调查规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规定,对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技术支持,现场踏勘绘制宗地草图,实测地籍图,制作地籍图(宗地图),并出具不动产测量报告,制作DWG格式的电子数据、符合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平台入库要求的GIS图形数据等。配合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成果扫描、属性录入以及数据处理工作,保持不动产权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动态更新。4、测绘成果的检核对其他测绘单位因工作需要提交给采购人的测绘成果,依据《城市测量规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核,并提交检核成果和检核意见。5、配合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涉及的权籍调查及外业核实工作。按照相关要求,配合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涉及的权籍调查及外业核实工作。(二)技术依据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3、《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4、《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5、《地籍调查规程》(TD1001-2012);6、《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1998,国土[籍]字第36号);7、《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1992,国土[籍]字第8号);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9、《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17);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11、《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1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14、《地籍图图式》(CH5003-1994);15、《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1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17、《不动产权籍调查枝术方案(试行)》。(三)人员与设备要求1、人员要求*1.1.技术保障人员不少于5名,服务期内至少保障3名技术人员长期入驻项目现场配合开展工作。*1.2.其中:测绘中级职称1名,测绘初级职称2名,测工1名,身体健康(不含已退休技术人员),具有2年(含)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能够适应野外测绘任务,熟练掌握AutoCAD、Cass和MAPGIS、ArcGIS、Supermap等软件系统的操作;工勤人员1名,要求具有驾驶执照。1.3.供应商响应时仅需提供技术保障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劳动合同、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以及工勤人员的驾驶执照,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采购人核查。1.4.在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因工作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技术保障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开展工作,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落实。1.5.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要求更换技术保障人员的,应提前1个月报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因技术保障人员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更换有关人员;3次换人仍然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6.项目实施期间,参与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发生的各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和全权责任。2、设备要求2.1.因数据保密的要求,所有内业处理和图形数据处理、GIS数据建库检核等,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上作业,采购人免费提供机房、网络和计算机设备。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准备能够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测绘仪器及设备,合同签订前,应提供测绘仪器检定鉴验报告的复印件给采购人核查(原件备查)。项目实施期间,出现故障和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2.2.提供外业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要求:交通工具注册在成交供应商名下,证照齐全,交通工具应缴纳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在项目实施期间处于保险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前,应提供车辆有效证件、保险单据复印件给采购人核查(原件备查)。若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交通工具应保障正常行驶,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停车费、燃油费、保养费、维修费等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给采购人审核即是提交成果给采购人验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采取随时验收分期付款的方式,服务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服务内容完成后支付总费用的70%。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指定成交供应商进场,本项目总服务期为12个月。3、服务地址: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履约验收标准:4.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4.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4.3是否邀请专家:否;4.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4.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4.6履约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给采购人审核即是提交成果给采购人进行阶段性验收;整个项目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整体验收。4.7履约验收时间:整个项目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4.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4.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4.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5、保险: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人身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要求。7、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的办法:按照合同约定执行。8、其他要求8.1、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工作人员工资、仪器检定、维护、升级和车辆燃修费,野外调绘工具配置等综合因素报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完成全部工作及服务所涉及的所有人员工资、材料、资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以及成果有偿使用、评审、质检和验收等一切应有费用。8.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任务和要求,并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服务功能或响应时对服务的功能考虑不周而寻求另加项目资金。8.3、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或供应商已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人员清单。(承诺函格式自拟)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