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招标公告(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2023)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
3、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4、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
1套
/

5、招标类别:货物类
6、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供货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中标后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3、产品业绩:须提供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复印件);
4、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3日10时00分。
3.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可登陆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非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267。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736257。
3.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3.4 其他:
1>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获取;
2> 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医院有权禁止其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3> 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确定放弃此次投标,须至少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发送弃标函且阐明弃标原因(格式自拟)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以电话方式告知。
备注: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请注意角色是否正确,如角色错误,可点击系统右上角选择切换角色或登陆信息资源库进行角色变更),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628),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②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信e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信e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③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信e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④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
联 系 人:汪科长
电    话:139566202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 系 人:赵工、黄工
电    话:0551-63735962
邮    箱:
网    址:https://www.xinecai.com

附件:

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招标文件(发售版07.doc
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招标文件(发售版07.doc

澄清修改内容.pdf
澄清修改内容.pdf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招标文件女A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项目编号:23AT08052704654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0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0-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35-第五章评标方法-37-第六章合同条款-44-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2-第一章招标公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3、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4、招标内容:货物名称数量备注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1套/5、招标类别:货物类6、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供货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中标后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3、产品业绩:须提供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复印件);4、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7日17时30分。3.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查阅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可登陆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在线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非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267。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736257。3.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3.4其他: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获取;2>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医院有权禁止其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3>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确定放弃此次投标,须至少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发送弃标函且阐明弃标原因(格式自拟)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tzhao@ahbidding.com”,并以电话方式告知。备注: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请注意角色是否正确,如角色错误,可点击系统右上角选择切换角色或登陆信息资源库进行角色变更),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628),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②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信e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信e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③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信e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④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联系人:汪科长电话:13956620226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人:赵工、黄工电话:0551-63735962邮箱:ztzhao@ahbidding.com网址:https://www.xinecai.com招标公告(二次)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3、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4、招标内容:货物名称数量备注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1套/5、招标类别:货物类6、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供货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中标后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3、产品业绩:须提供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复印件);4、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3日10时00分。3.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查阅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可登陆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在线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非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267。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736257。3.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3.4其他: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获取;2>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医院有权禁止其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3>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确定放弃此次投标,须至少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发送弃标函且阐明弃标原因(格式自拟)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tzhao@ahbidding.com”,并以电话方式告知。备注: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请注意角色是否正确,如角色错误,可点击系统右上角选择切换角色或登陆信息资源库进行角色变更),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628),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②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信e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信e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③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信e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④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联系人:汪科长电话:13956620226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人:赵工、黄工电话:0551-63735962邮箱:ztzhao@ahbidding.com网址:https://www.xinecai.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2招标人招 标 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 联 系 人:汪科长电 话:13956620226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联系人:赵工、黄工电话:0551-63735962 传真:0551-637362774资金来源自筹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招标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指导安装、技术服务等。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0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构成招标文件的资料澄清答疑及招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如有的话)15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北京时间,下同)以书面方式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汇总,解答后发给投标人,逾期招标人有权不在接收及解答。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16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发出。投标人有义务登陆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看项目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或查看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7招标人主动修改招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发出,投标人应自行查看,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收到及查阅书面澄清的责任。18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范围及资质:19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0响应和偏离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第三类:☑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人民币肆仟元零角零分(¥4,000.00)。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相应的《保证金缴纳说明单》。(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可直接登陆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费用管理-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按照提示进行操作(首次登录需完善企业信息)。投标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银行转账、电汇):(1)投标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对应项目的缴费按钮取得相应的《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上会有具体的汇款账号及截止时间,具体操作详见我单位门户网站内的“信e采投标人操作手册”。(多标段项目,各标段账号均不同)。(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各项目(标段)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3)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4)因投标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后果自负。(5)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金额(以系统显示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4)账号根据不同项目(多标段项目,各标段账号均不同)由系统随机生成,此汇款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汇款账号,而往其他企业的汇款账号进行转账的,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行为。2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25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26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1、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U盘3、如投标人未提供通过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视为其放弃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用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补救措施的权利。27是否允许采用补救措施■不允许□允许,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解密失败的,可以使用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补救措施,但该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当为通过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文件,且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递交的加密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系统将无法导入该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补救措施将无法生效,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29是否邀请投标人到现场■否,本项目不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是,具体要求: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0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信e采系统中下载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见“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资料下载”栏目--“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267)。2、投标人须用通过信e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请及时通过网上直接办理,移动认证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转1,移动认证办理须知详见信e采平台“移动认证上线通知”(https://www.xinecai.com/ydrz.html)”。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页面(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更新前务必将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退出,否则会导致更新失败),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4、本项目须分2阶段制作投标文件,第1阶段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的为“技术标投标文件”,第2阶段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的为“商务标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错传、误传等而造成的废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等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32商务标组成部分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33技术标组成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3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3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二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从“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36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1.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及时登录信e采在线开标系统(使用介质数字证书用户请选择ie11及以上浏览器进行登录,如电脑未安装ie浏览器,可至信e采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登录前请确认是否安装信e采驱动。登陆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开标系统或者点击https://kb.xinecai.com/process/login链接进入)。为方便开标时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进行沟通联系,建议投标人进行签到。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信e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加密证书需与解密证书一致,否则无法解密成功)。2、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在平台系统解密失败的,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通过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作为导入补救措施,工作人员可导入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非加密文件须与网上递交的加密文件一致;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中允许的所有方式仍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系统导入的,视为其撤回投标。4、解密时间: 30 分钟(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倒计时为准)37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39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等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4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是 □否4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提交形式:转账/电汇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退还时间:质量保证期开始后1月内无息退还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地址: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开户银行:中行巢湖城北支行账号:18870667304143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院内4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货物类标准70%,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5控制价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即为无效投标。46需补充的其他内容46.1付款方式付款方法和条件为: 1、设备货到现场安装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2、验收后180日内,招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3、验收后270日内,招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1、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3年,则货物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2、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大于3年(不含),在质保期满3年且货物无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付质量保证金的75%,待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若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6.2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3年46.3编页码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页码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即:1、2、3、4、5、6、7、8、9、10、11……以此类推46.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一览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46.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47.6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8.7相关提示(1)招标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2)投标人应注意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为了使招标投标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投标文件迟交的情况发生,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做好投标文件递交和其它准备工作。(3)本项目保证金账户采用虚拟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同一个项目不同标包也不同。投标标段应与投标保证金相匹配。如项目招标失败再次招标时,保证金账号也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仔细核对账户信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如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本部分对同一内容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3项目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有关定义2.1招标人:系指本次项目的采购方。2.2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代理机构:系指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产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投标时已具备,否则投标无效。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2.5近X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2.6业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4.2.4法律法规、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5.勘察现场5.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知识产权6.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7.纪律与保密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2.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会成员。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7.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否则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7.6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8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9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1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8.联合体投标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投标品牌9.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了解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9.2如同一标包主要设备出现两名或以上投标人以同品牌、不同型号产品进行投标的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9.3如同一标包主要设备出现两名或以上投标人以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进行投标的情况,则招标人只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其余同品牌的投标将被否决。(注:先比较型号,后比较价格;如同一标包中有多种产品,则当各投标人拟投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预算金额之和超过预算总金额的50%时,认定为同一品牌/型号)。1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0.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招标信息的发布11.1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构成1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4)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5)第五章:评标办法;(6)第六章:合同条款;(7)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第八章:承诺表(9)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2.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2.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3.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及时发布,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13.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3.4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公告,澄清或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14.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4.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14.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为了便于评标和比较,如果投标报价中有多种货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投标货币对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评标货币的转换,以便计算评标价。14.6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14.7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14.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9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5.报价15.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附条件的报价。1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有的费用:制造、加工、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装卸至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服务、税金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且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预算采购或最高限价(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15.6招标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15.7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15.8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9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允许采用备选方案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6.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6.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6.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16.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则招标人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从重处罚。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人不接收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退还单位名称必须一致。17.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还。17.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17.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人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假应标等不真实投标或围标串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8.投标有效期18.1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8.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8.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9.投标文件的制作19.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2)分2阶段制作投标文件的,第1阶段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的为“技术标投标文件”,第2阶段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的为“商务标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错传、误传等而造成的废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等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在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4)投标人须用通过信e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若使用介质数字证书的,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移动认证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转1,移动认证办理须知详见信e采平台“移动认证上线通知”(https://www.xinecai.com/ydrz.html)”;办理介质数字证书的,参见CA办理须知https://www.xinecai.com/quesinfo/20.html。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如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操作和使用问题,请及时联系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267。19.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截止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0.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20.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1.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1.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2.2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23.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23.3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3.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5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按第八章《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规定进行。23.6开标异议(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其他说明1、第一次招标,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若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由评标委员会评定,看有效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和满足招标人预期,如满足上述条件,可以继续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没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三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否决所有投标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征得各方同意后可现场改为谈判等方式采购。改用谈判方式后,相关事项约定如下:(1)“招标人”变更为“采购人”、“投标人”变更为“供应商”、“招标文件”变更为“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变更为“谈判响应文件”、“评标办法”变更为“谈判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变更为“谈判小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变更为第一次“谈判报价”等。(2)“谈判文件”中相应条款对“采购人”及“供应商”具有约束力。(3)谈判报价不超过三次。(4)后一次“谈判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谈判报价”。(5)谈判规则:a.采购人原则上邀请现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参与谈判。谈判时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充递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技术响应材料等,以满足谈判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技术需求等。b.供应商为2名时,以最终“谈判报价”作为评审依据,技术评审按照原技术标评审办法,商务评审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确定成交候选人。c.所有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均高于采购人预算价;或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最终“谈判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或存在招标人不认可的其他条件时,可宣布谈判失败。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算术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以价格低的为准。25.评标25.1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无效标:(1)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存在欺诈行为;(5)同一项目投标超过一个以上最终报价的;(6)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废标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方;(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组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提交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密封包装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5)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废标的情形。25.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与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25.5评委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25.6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招标人的需要。25.7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5.8评委会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5.9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25.10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11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6.定标26.1评委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排出中标候选人。26.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26.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26.4如果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无履行合同的能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资格或进行重新招标。26.5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6.6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26.7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6.8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招标人、评审专家、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26.9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27.中标通知书27.1招标单位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27.2招标单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8.2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选择下一个中标候选人递补,或重新招标。28.3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签订合同2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签约时间、地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29.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3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29.4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没有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进行重新招标。3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3.解释权33.1如本招标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对同一内容的规定不一致的,除招标人作出澄清和解释的外,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3.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1套35万元投标人必须以所投设备的技术规格逐条应答并提供相应的描述,简单应答“满足”、“符合”、“达到”或照搬招标文件要求的应答,视为“不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认可。招标文件第一章至第三章条款与本章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章为准。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技术参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1.1内窥镜用于小儿气管、支气管及肺的观察、诊断、摄影或辅助治疗,操作手柄与视频转接线一体式设计;1.2视场角≥120°;景深:3-100mm;★1.3软镜插入管外径≤4.2mm,工作管道内径≥2.0mm;★1.4要求软镜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210°,向下弯曲≥130°;★1.5通过操作部功能按键即可实现:图像放大缩小,图像冻结,拍照,录像功能(无需触摸屏幕,避免术后消毒问题);1.6软镜工作软管有效长度600mm,插入管自带有360°刻度标识;★1.7要求操作手柄具备左右旋转关节,可带动插入软管部先端左右旋转,向左≥110°,向右≥110°;2.电子内窥镜处理器及主控系统:2.1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2.2显示功能:自带显示屏≥10英寸;2.3调节图像输出比例功能:在外接显示器时,可向外接显示器输出图像。2.4录音录像功能:具备录像,录音功能,可以实现带音频录像的实时存储。2.5存储功能:具有外置存储卡直接存储图片及声音等信息。2.6录像显示及电量提示功能:具有摄录时间长短提示功能与循环摄录功能及电量智能检测指示标示(用于显示充电电量或适配器连接充电提示)。2.7供电方式:电池供电和交流电供电;三、配置表序号说明及规格数量备注1活检钳2套2异物钳2套3电子支气管内窥镜1条4电子内窥镜处理器及主控系统1套第五章评标方法一、评审办法1、评标1.1开标会结束后开始评标。1.2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1.3评标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等几个步骤。1.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4.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分两阶段进行评审,先对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一)技术标(技术及商务指标)评审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评委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汇总所有评委的评分,算出每位投标人的技术标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二)商务标评审(三)汇总分值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五)排序原则: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按以下因素决定排序:1、以商务标得分最高的排序在前;2、最终得分及商务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标中技术标得分高低排序,商务标报价及技术标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六)评委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文件。1.5技术标评审1.5.1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技术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符合时,将直接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初审不通过:1、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供货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中标后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3产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复印件);4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任何一项未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评审指标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的一致性要求投标人名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致2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响应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的商务要求要求完全响应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是否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及有效期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6付款方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7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8履约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9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投标人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因违规被限制投标等行为。10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符合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6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1.7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1.7.1第一阶段:技术标评审。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服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评委会对通过初审的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1.7.1.1技术标评审(满分:60分)。评委对通过初步初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评分表。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如下:评分因素评分内容分值企业综合实力(11分)产品业绩:每提供一份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用户中,同品牌、同类产品供货合同,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8分。投标人业绩:每提供一份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同品牌、同类产品供货合同,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能反映买卖单位、最终用户、标的(明细)、价格、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供货明细表页(含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计分。2、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同一份业绩不重复计分。3、提供医院等级截图证明或可认定医院等级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10分企业综合实力(11分)相关认证: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分投标产品部分(33分)根据技术参数(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性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满分为20分:1、★条款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相比较,每具有一项负偏离的扣5分;2、非★条款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相比较,每具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参数及正偏离参数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等)并标注页码,如不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则评标时不予认可)20分投标产品部分(33分)投标产品品牌、市场认可度: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认可度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3-8分,良得8-5分,一般得5-1分。13售后服务(16分)质保期:投标产品质保期3年得0分,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分6分。以投标函中所报质保期为准,取整年数,不足1年的不计分,质保期不足3年投标将被否决。6分售后服务(16分)售后服务:1、根据投标人在安徽省是否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共2分2、根据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他相关承诺及售后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共2分以上二项由评委酌情打分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零配件、易损件的详细情况及价格酌情打分,最高得分6分。10分技术部分合计60分注: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文字、图片)不完整、模糊不清、不准确,造成评标委员会的误评、错评及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文字、图片)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1.7.1.3技术标得分汇总: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得分算术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投标人技术标最后得分。1.7.1.4确定技术标入围单位:a.若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为5名(不含)以上时,取详细评审阶段技术标总得分排序前4名的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b.若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为3名(含)至5名(含)时,取详细评审阶段技术标总得分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c.若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为3名(不含)以下时,由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评议。5)入围单位确定后,若发现入围单位中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或其他实质性要求,应否决其投标,否决相应投标后对剩余入围单位继续进行评议,且入围单位名单不作增补。1.7.1.5技术标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参与商务标评审,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7.1.6开启所有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仅对入围单位的商务标进行审查。1.7.2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商务标总分:40分)。1.7.2.1对入围单位的商务标进行审查,当投标人商务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无效报价:商务标初审:(投标人商务标审查指标表)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商务标审查标准1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价格未超出预算的或无明显低于其个别成本或报价未有异常的2实质性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3商务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4报价唯一一份投标文件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其他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商务标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9.2.2在评审过程中,当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各类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现场提供材料予以解释说明;如果投标人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产品的各类成本,评委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无效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同时设备报价不得低于《医院财务制度》中关于专用设备的要求。1.9.2.3经商务标评审,其中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得分均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一、商务分部分(40分)1)有效投标报价: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及报价部分得分的计算。2)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值。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的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1.9.2.4商务标评审时以人民币报价为准。二、汇总排序2.1汇总全体评委的技术标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算术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投标人技术标最后得分。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再加上根据上面步骤计算出的投标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2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最高的排序在前;最终得分及商务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标中技术标得分高低排序,商务标报价及技术标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摇号程序是: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投标人的中标顺序,即号码大的中标排序在前,号码小的中标排序在后。2.3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4评委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合价之和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2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商务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4.3如同时出现2.4.1条和2.4.2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商务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4.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2.5评审过程中,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6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8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9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情况,按照优先次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2.10评委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3、废标处理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3.1.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废标的情形。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委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5、招标代理对未中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第六章合同条款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货物类采购合同合同编号:YXZB2302采购人(甲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供货人(乙方):联系人:电话:签订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招标编号:)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 套1 详见标书 合同总价款(大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耗材价格见附件,直供医院,,供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若无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如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出厂日期距装机时间应在一年之内;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上门(含垂直运输)。2.到货地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院内(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3.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大写):。付款条件: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发票进入计财科往来账目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付至合同总额的60%,9个月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3年的,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质保期大于3年的,在满3年后一个内支付质保金的75%,质保期满支付质保金的25%。验收方法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7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产品。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物资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七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以补偿甲方。1、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整机免费保修个月。保修期从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2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提供应有的保修服务,出现一次,扣除质保金的30%。2、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不收取人工及差旅费。3、其它承诺:无第八条设备配套耗材(试剂)约定如下条款:1、供货期限:3年,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医用耗材仓库或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乙方承担。2、验货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准,产品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其中消毒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产品,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许在中国境内销售。4、供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订货通知5日内到货,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是货款的20%。乙方超过7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所提供每批货物须提供安医院规定要求的附件与随货清单货或发票同时到达甲方指定位置。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采购员确认随货清单格式和开票名称等。医用材料单价不得高于安徽省网上集中采购价格。6、付款方式:发票所开之日起6个月回款,电汇到乙方账户。7、乙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具合法发票,若经执法部门认定为非法发票者,其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由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8、协议有效期内,因乙方产品授权到期、证件到期、产品停产、规格型号改变、性能验证未能通过或者质量不合格造成5起以上医疗不良事件等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乙方不得参加甲方此产品的招标;9、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欲提前中止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保证三个月内甲方医用材料的供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否则乙方需赔偿此品种货款在我院账户金额的10%。下述情况除外:(1)国家政策性调整,明确规定执行的;(2)发生不可抗力,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比如:地震、洪水、台风严重火灾、战争等;(3)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在临床搞促销等不正当竟争,被甲方取消供货资格的。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5%违约金。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5%(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计人民币,期限至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收受方式为:转账,收受人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十三条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十四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第十五条其他:乙方需提供国家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详细数据检测报告或资料。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下列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第十七条双方对合同内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公章)供货人(乙方):地址: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51-82312135电话:开户银行:中行巢湖城北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88706673041账号:年月日年月日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医院纪委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责任科室、纪委办公室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所投产品情况进行适当删减或调整。一、投标函致:根据贵方“某项目”的第某编号号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担保。(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电子签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工厂)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委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投标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单位:元(人民币)1货物名称2货物品牌3投标报价4数量5交货期6质保期7备注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投标报价包含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的制作成本、附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等、安装调试费(含人工费、各种辅材费等)、其他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资料费、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保管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包括进口产品的关税、增值税)、进口产品清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合理利润等。招标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根据业主需求可选择是否保留)2.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配套耗材清单(如适用,若所投设备配备耗材此项必须填写)耗材名称型号和规格品牌省集采价格(如有)投标价格备注投标单位(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投标报价包含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的制作成本、附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等、安装调试费(含人工费、各种辅材费等)、其他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资料费、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保管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包括进口产品的关税、增值税)、进口产品清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合理利润等。招标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根据业主需求可选择是否保留)2.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耗材报价不得超过安徽省集采价格,如果是纳入两票制管理的,按两票制执行。4、耗材供货周期为3年。5、检测涉及到的所有辅助材料均免费提供。6、各规格耗材的单价不得超过耗材控制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五、设备分项报价表序号品名品牌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合计(元)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六、商务偏离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及偏离的理由备注1质保期2交货期3付款方式4履约保证金七、主要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清单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 价生产厂家维修费用12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技术标内不得出现商务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一、投标函格式致: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详细审阅和研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1、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报价,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一切相关服务。2、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足额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3、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做到以下承诺:(1)我方与聘用的所有人员都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2)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我方为聘用的所有人员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3)对于接触到的招标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透露。(4)我方提供所投货物质保期为年。4、我方保证做到招标人至上、诚实信用、热情耐心、服务周到及时。5、我方保证我方的人员都依法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6、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7、招标人如需考察我方或用户,我方给予积极配合。8、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并同意可以进一步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料的原件。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9、我方保证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不针对招标文件提出任何质疑和投诉。10、我方理解贵方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工厂)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委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投标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单位:元(人民币)1货物名称2货物品牌3数量4交货期5质保期6备注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货物服务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数量单位1…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备注: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五、技术偏离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及偏离的理由备注1电子支气管内窥镜:1.1内窥镜用于小儿气管、支气管及肺的观察、诊断、摄影或辅助治疗,操作手柄与视频转接线一体式设计;1.2视场角≥120°;景深:3-100mm;★1.3软镜插入管外径≤4.2mm,工作管道内径≥2.0mm;★1.4要求软镜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210°,向下弯曲≥130°;★1.5通过操作部功能按键即可实现:图像放大缩小,图像冻结,拍照,录像功能(无需触摸屏幕,避免术后消毒问题);1.6软镜工作软管有效长度600mm,插入管自带有360°刻度标识;★1.7要求操作手柄具备左右旋转关节,可带动插入软管部先端左右旋转,向左≥110°,向右≥110°;2电子内窥镜处理器及主控系统2.1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2.2显示功能:自带显示屏≥10英寸;2.3调节图像输出比例功能:在外接显示器时,可向外接显示器输出图像。2.4录音录像功能:具备录像,录音功能,可以实现带音频录像的实时存储。2.5存储功能:具有外置存储卡直接存储图片及声音等信息。2.6录像显示及电量提示功能:具有摄录时间长短提示功能与循环摄录功能及电量智能检测指示标示(用于显示充电电量或适配器连接充电提示)。2.7供电方式:电池供电和交流电供电;3配置清单:活检钳2套;异物钳2套;电子支气管内窥镜1条;电子内窥镜处理器及主控系统1套注:1、如无偏差填“无”。2、投标人如因没有认真填写此表所造成的落标其结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六、产品配置清单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年月日七、主要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清单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生产厂家维修费用1121111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此处只针对设备零部件、配套件报价不得涉及设备总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八、生产厂商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此函)九、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如招标文件未作本地化服务要求,不需此件)投标人全称本地化服务形式□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在本地注册成立□ 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本地系指:安徽省 市以下本地注册的公司无需填写本地化服务地点及联系方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备注: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伙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十、投标人简介(投标人格式自拟)十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制件十二、供货及实施方案(投标人格式自拟)十三、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格式自拟)十四、售后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投标人格式自拟)十五、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格式可自拟,可附产品技术彩页)十六、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证明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基本要求:1.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网银转账则须将网银转账记录打印或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七、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中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承诺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格式自拟)第八章承诺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单位无以下规定的被限制性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4)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6)《招标文件》规定的被限制投标情形。组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联合体各成员均无上述被限制性情形(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话)。我单位已就上述各被限制性情形,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查询及确认,查询结果见附件。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上述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投标业绩承诺函致: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货物均已供货完毕且已全部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采购单位均真实有效,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单位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日期: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范围(设备的具体名称、型号规格)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备注12345……备注: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投标供人资格(评审指标“业绩”)要求的业绩;招标人在出具中标通知书之前将对中标侯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以递补方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招标编号:23AT08052704654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项目3、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4、招标内容:货物名称数量备注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1套,/5、招标类别:货物类6、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供货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中标后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3、产品业绩:须提供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复印件);4、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3日10时00分。3.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查阅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可登陆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在线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非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267。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736257。3.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3.4其他: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获取;2>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医院有权禁止其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3>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确定放弃此次投标,须至少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发送弃标函且阐明弃标原因(格式自拟)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tzhao@ahbidding.com”,并以电话方式告知。备注: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请注意角色是否正确,如角色错误,可点击系统右上角选择切换角色或登陆信息资源库进行角色变更),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628),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②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信e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信e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③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信e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④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联系人:汪科长电话:13956620226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人:赵工、黄工电话:0551-63735962邮箱:ztzhao@ahbidding.com网址:https://www.xinecai.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儿电子纤维支气管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