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招标公告(隆安县自然资源局2023)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项目工作程序,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选择承担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我局政府采购项目。
一、代理机构资格:
在广西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二、代理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在广西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
(三)提供投入我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专职人员名单;
(四)提供投入我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专职人员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合格证或职称资格证书、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
(六)2020年以来承担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统计表或网页截图;
(七)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以上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请装订成册,目录及页码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代理机构,由我局通过抽签摇号活动的方式选定承担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采购工作。
四、拟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隆安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60.6548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代理采购工作要求
(一)投入负责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专职人员必须为材料中专职人员名单中人员,若更换人员的,必须书面征得我局同意,同时替换的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我局将核验专职人员身份,若发现人员与名单中不一致,我局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或重新选定代理机构。
(二)采购代理工作结束后15日须向我局递交采购过程归档资料。
六、资料递交程序:
(一)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递交材料到隆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办公室);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现场提交材料见上(代理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方抽签。
(二)定于2023年0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5楼504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承担政府采购项目抽签摇号活动。请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的代理机构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员按时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代理机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轮抽签摇号承担代理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材料递交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办公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6520982。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8月0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