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招标公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3)



  项目概况                                                    
    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3T-GK-153 
    项目名称: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
    预算金额(元):38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及评分细则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注: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于已全面上线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数据全部集中省级。本次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目标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深化“平台+大脑”等能力在医保参保待遇、支付管理、药械采购、基金监管等核心业务的数字化应用,为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招标采购药品和耗材、制定调整医保政策、优化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等提供智能化能力支撑。本项目数据资源主要来源于智慧医保核心业务系统,以及民政、残疾等横向部门共享数据,数据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度集中与共享以保证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若组成联合体投标,会影响项目建设周期及目标实现,同时对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的规范管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保护方面造成安全隐患,故该项目整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饶晗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51015 
    质疑联系人:饶晗昕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1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商红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7706 
    质疑联系人:邵玲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采购文件.docx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采购文件.docx169.4K

单位周边停车地点.docx单位周边停车地点.docx429.1K

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采购文件.docx

单位周边停车地点.docx

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3T-GK-153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四章招标需求31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5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6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ZCG2023T-GK-153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1批388详见采购文件注: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于已全面上线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数据全部集中省级。本次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目标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深化“平台+大脑”等能力在医保参保待遇、支付管理、药械采购、基金监管等核心业务的数字化应用,为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招标采购药品和耗材、制定调整医保政策、优化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等提供智能化能力支撑。本项目数据资源主要来源于智慧医保核心业务系统,以及民政、残疾等横向部门共享数据,数据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度集中与共享以保证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若组成联合体投标,会影响项目建设周期及目标实现,同时对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的规范管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保护方面造成安全隐患,故该项目整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五、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项目采购-报名开始日期]至2023-08-3109:0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09:00:00。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本项目须提供演示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请合理安排好邮寄时间。演示U盘或光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演示U盘或演示光盘、项目名称、标项、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演示U盘或演示光盘造成评审专家无法正常评审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演示U盘或光盘请单独封装)。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演示及备份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08-3109:00:00时整在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201开标室:0571-88907792202开标室:0571-88907791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203开标室:0571-88901816301会议室:0571-88907719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302会议室:0571-88907720303会议室:0571-88901873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306会议室:0571-88907751八、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投标人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十、业务咨询机 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项目联系人(A岗)商女士0571-88907706 四楼办公室(采购二部)项目协办人(B岗)柯女士0571-88901833四楼办公室(采购二部)部门负责人高女士0571-88907717四楼办公室(采购二部)项目监督邵女士0571-88907750四楼(采购监督部)网站系统问题客 服95763/注册、账号、系统操作等采购需求咨询采购单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咨询事项采购需求等联系人饶晗昕联系方式13967083681传真备注十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三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项目属性(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7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8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质疑。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如是,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0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不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3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进行演示, 演示顺序原则上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从早到晚”顺序,演示时间15分钟内。14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15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6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登记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投标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18投标撤销(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1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外)。2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招标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5招标方代理费用0元2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及评分细则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的环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4.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0.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4.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并开启直播(如直播信号出现问题,不影响项目开标程序)。2.开标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方将在开标直播间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评标委员会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6.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7.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环节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视频会议”邀请,与相关供应商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并在平台“讨论”组件中进行数据电文交换。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并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如若评审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出现视频会议连接失败等情况,按原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交换数据电文。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商务技术主观分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11、招标方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中标公告中公布。评标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1报价(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10 2技术对“智慧医保”系统现状的分析及存在问题的理解。4主观分3技术对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的理解。4主观分4技术对重大应用支撑能力需求的分析。3主观分5技术总体架构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3主观分6技术对医保大脑关键数据资源项分析的准确性。3主观分7技术对医保大脑共享与交换体系分析的准确性。3主观分8技术算法中心整体架构与功能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3主观分9技术算法开发实现的合理性、可行性。3主观分10技术模型中心整体架构与功能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3主观分11技术模型开发实现的合理性、可行性。3主观分12技术智能模块开发实现的合理性、可行性。5主观分13技术常态化运营中心整体架构与功能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5主观分14技术医保大脑驾驶舱及其子页面设计的合理性、规范性。4主观分15技术数智决策中心整体架构与功能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3主观分16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服务要求\项目团队要求)。3客观分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详见服务要求\项目团队要求)。5客观分18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根据项目工期目标,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安排。3主观分19技术对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4主观分20技术演示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项目演示要求)。9主观分21商务资信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4主观分22商务资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4主观分23商务资信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3主观分24商务资信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5客观分25商务资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1客观分第四章招标需求特别说明:1.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2.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3.核心产品在各标项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但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应当在详细需求中标明并说明理由,否则按照前附表第三点要求执行。5.投标人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投标人未作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6.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的采购文档:医疗保障是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筑牢民生底线的重要基石。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0月成立以来,在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上线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数据全部集中省级。为充分发挥医保大数据的价值,省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提出的“大脑”是“构建数字化改革能力体系和动力体系的重中之重”、“聚焦重点领域分批推进‘大脑’建设”和《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领域“大脑”一本账的通知》要求,启动浙江省医保领域“大脑”建设,为浙江省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持续发展的高水平医疗保障体系提供支撑能力。建设目标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的目标是逐步提升医保领域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和战略管理水平,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时段智能响应、全数据决策支持、全流程协同联动,推进医保领域重大应用全面贯通,构建医保领域“决策—控制—反馈—改进”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浙江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数字化改革,提升浙江省医疗保障综合治理能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医保大脑类脑计算能力体系,包括算法中心、模型中心、智能模块中心、常态化运营中心;建设医保大脑驾驶舱和数智决策中心等内容。通过医保大脑能力体系的构建,实现医保数据纵向有效贯通,横向有序共享,系统业务有机融合,优先提升经办结算、基金监管等数据高频应用场景的支撑能力,加快完善病贫共济、惠民保等创新应用场景的协同能力,丰富基金运行监测、医保统计等工作领域的数据分析手段,要以业务促进大脑应用和优化完善,促进数据归集和治理,反过来支撑业务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形成业务、大脑、数据的良性循环,重点在赋能医保管理、医保改革、医保服务三方面加强探索,支持全省医保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整体智治”的现代化医疗保障治理体系。信息化现状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要求,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将原来全省54套合并为一套,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彻底改变了“烟囱林立”“系统分割”“信息孤岛”的现象,为医疗保障数字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整体架构和统一规划部署进行建设。当前,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稳定服务全省5600万参保人员、2.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28.9万家全国各地异地定点医药机构、176.5万家参保单位、1.6万家药械企业,为实时结算、经办服务、异地就医、基金监管等医保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22年9月30日,“智慧医保”系统第一批通过国家局验收,2022年全年全省结算总量超10亿人次,日均结算量达254万人次,结算响应时间小于0.7秒,总体性能安全稳定。现阶段,医保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面向数字化改革的应用基础依然薄弱,支撑多跨场景的能力支撑体系依然不足;二是现有数据以医保结算和服务数据为主,跨部门共享数据的管理平台尚未建设,存在数据缺失、信息不精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可能带来共享风险,导致“不敢共享”“不能共享”;三是现有知识体系仍以医保自身业务为主,“三融五跨”所需的知识储备仍有待提升,社会环境、医保政策、基金收入、就诊行为、医疗服务等要素间知识关联度较低,医保知识深度挖掘及分析能力不足;四是即使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条件,也需要通过专业算法及业务模型来支撑基金监管、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医保领域的智能化水平。总体框架基于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四横四纵”基本架构,按照浙江省“大脑+应用”整体架构,构建“医保大脑”,总体按照“1+N”的总体架构,即1个“医保大脑”,N个场景应用。“医保大脑”包含5大要素:算力、数据、算法、模型和智能模块。“医保大脑”算力(计算中心)应基于基础设施体系,通过政务云医保专区与政务云公共服务区,为各类医保数字化应用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稳定、按需使用的计算能力。“医保大脑”数据(数据中心、知识中心、标准中心、算法中心、模型中心)应基于“智慧医保”系统数据资源体系,利用医保基础库、主题库、知识库等数据仓,并汇聚中国医疗保障数据(CHS数据),纵向促进数据贯通,实现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数据上下联通,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IRS数据),横向促进数据共享,实现医保数据“走出去”与相关数据“引进来”有效结合,形成医保大数据的倍增效应。医保大脑”算法、模型和智能模块按照全省“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部署”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服务导向,以N个医保场景应用实用、管用、好用为落脚点,重点突破监测评价分析能力、预测预警能力和战略目标管理能力。功能需求类脑计算能力体系算法中心须提供基于专业算法、通用算法等算法模型,支持快速维护各种算法,通过对多种算法的编排与组成,形成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业务算法,为“智慧医保”的各种应用场景提供智能化的支撑服务。算法管理算法管理支持算法信息的创建与管理、算法生命周期展示等。算法管理实现算法统一管理,以及输出标准的结构化数据。算法管理主要实现算法的增、删、改、查操作,以及算法分类。算法工厂算法工厂支持算法任务管理、数据量监控、算力监控、数据项预览等。支持对计算任务的创建与管理,以及系统数据量展示,系统算力的展示。算法仓库算法仓库是管理算法模型的仓库,仓库集中管理所有的算法,展示算法相关信息,如算法概述,算法分类、算法示例代码等信息;同时用户可以对算法进行评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对算法进行收藏,方便使用。算法开发“医保大脑”的算法,须支持医保海量数据运行,提供解决医保具体业务问题的思路方法,例如病贫共济业务相关的“因病致贫风险识别因子算法”、“因病返贫风险识别因子算法”等算法。模型中心模型管理模型管理主要是支持业务模型的创建和分类、以及版本的管理。支持记录模型的优化过程,实现模型的多版本管理。模型工厂模型工厂提供模型列表、实现模型上架、下架管理,实现模型数据的加工等功能,须支持用户对模型进行模型上架、下架操作,同时也可对模型进行查询、修改、删除等操作。模型仓库须支持模型仓库列表、模型详情、模型收藏和模型评价等功能。页面中包括模型名称、模型描述等信息,可以按照模型分类、模型名称等信息进行筛选。业务模型须支持通过组织各类算法,结合自定义算法编码及业务参数设置,构建各类医保专业模型。通过整合多源异构的内外部数据,将海量数据进行广泛的交叉关联,实现多方数据源的融合打通,并对打通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因病致贫风险识别模型、因病返贫风险识别模型等。智能模块中心赋能服务管理作为“医保大脑”对外提供智能服务能力的门户与窗口,须支持智能能力的接入整合与集中管理、针对智能能力的申请与调用管理、针对能力调用的运营与统计管理。通过构建友好的用户交互界面,集中呈现“医保大脑”对外提供的服务能力清单,并展示调用记录,时间,次数等相关指标。业务智能模块病贫共济模块须支持动态监测高额自负医疗费用人员,主动发现潜在病贫对象,为初步建成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提供预测预警支撑。惠民保可持续运行提升“贡献率”模块通过惠民保指标评价模型,协助推进惠民保的可持续运行,提升困难人员综合保障率中惠民保的“贡献率”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等医疗保障中惠民保的“贡献率”,推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医保业务监测模块须支持监测参保人、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违规及医保费用、药械企业挂网等发生情况。主动发现提醒违规行为,为病种费用高发预警提供有效的支撑。医保电子凭证监测预警模块开展省市县医保电子凭证疑似违规数据分析,按照规则加工分析数据,并按照省市县进行分类统计,查看疑似明细数据,展示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情况。移动支付监测预警模块须支持移动支付各市接入机构数量、各市移动支付近7天结算笔数以及有发生交易的机构数、当天交易笔数增长趋势、各市月结算笔数排名、各市月结算率排名、医院月结算率排名等信息。电子票据区块链监测预警模块须支持监测医疗机构上线数量、上传自费票据数量、涉及的金额、涉及的人数、报销次数等统计分析功能。电子处方监测预警模块须检测各地市医院接入数量和药店接入数量、各个市日处方开具数量和核销数量、医院日处方数量TOP10、药店日核销处方数量TOP10数据,为电子处方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撑。常态化运营中心常态化运营中心主要功能包括数据采集后端服务、数据运营管理服务、用户行为分析(用户概况、用户画像等)、来源分析、用户反馈、数据看板(整体概况、实时统计、数据趋势、目标达成率等)、数据报表(自定义数据报表、数据报表自动生成与发送等)等功能模块。依托“智慧医保”系统数据中台,根据医保大脑需求,须按照业务逻辑、管理逻辑对“智慧医保”系统各类业务数据进行采集、清洗和整合,形成决策分析数据资源体系。允许省市县各级医保业务人员对本级业务数据进行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同时,提供数据预警和提醒功能,通过数据分析结果,对异常数据或者待办业务进行预警,提醒业务人员及时处理,为省市县三级医保管理、服务和改革提供支撑。数据源管理支持医保专有云上常用数据库源,能够查看管理数据库连接信息。数据源管理包括数据库管理、接口管理和文件管理。数据源管理功能包含:新建、查询、更新、删除、连接测试。主题库获取多维度数据,作为“智慧医保”系统数据的补充,数据资源主要来源于“智慧医保”核心业务系统,以及民政、残疾等横向部门共享数据,主题库主要是数据的汇聚展示,包括数据更新的频率,最近的更新时间以及数据总量。专题库结合重大应用建设,须支持将各归集库数据按照不同的业务分类、整合而成,每个专题的数据来源可能为一个或多个委办局。根据设定的主要专题业务场景,对系统收集的信息数据进行统一的清洗整理,并根据应用业务场景进行分类,形成完善全面的专题,并展示数据更新的频率,最近的更新时间以及数据总量。数据质量管控须支持对信息系统的各个信息数据质量进行规范管控,包括建立模式化的操作流程,实现对数据质量的过程管控。核心场景建设医保大脑驾驶舱根据业务应用需求,建立医保业务管理内容模板与业务板块,根据需求灵活定义关注内容,形成内容丰富的决策分析指标资源池,由管理人员动态更新资源池,保持内容时效性。提供基于浙江省医保全景驾驶舱大屏,实现数据展示、决策模拟分析、决策效果分析、预测分析等决策管理功能。重大应用专题应包括浙里舒心医保、浙里病贫共济、浙里惠民保、清廉医保、互联网+医保和订单贷等模块,支持下钻及数据权限控制,形成专属数字驾驶舱页面20个以上。浙里舒心医保驾驶舱展示指标主要包括办件量趋势、户籍参保率、电子凭证激活率、电子凭证结算率、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等内容。浙里病贫共济驾驶舱展示指标主要包括在册人数、预警风险人数、综合保障率、自费费用占比、梯次减负等内容。浙里惠民保驾驶舱展示指标主要包括人员投保情况分析、待遇赔付情况分析等相关内容。清廉医保驾驶舱展示指标主要包括清廉制度、清廉文化、风险清单、权力清单、执法监督等相关内容。互联网+医保驾驶舱展示指标主要包括医保移动支付、医保电子票据、医保电子处方等相关内容。数智决策中心监测分析标签管理基于多部门异构数据,实现标签化管理。基于大数据挖掘技术和算法能力,对参保人、参保企业、定点医疗机构等进行智能分类,同时利用抽样质控工具对划分后的数据进行人工抽样再分类,通过不断的算法调优提供更加精致的大数据识别能力。画像管理基于多部门异构数据,结合重大应用建设,对参保个人和企业的若干业务维度建立分析和评价视角。通过利用传统数据检索与建立数学分析模型相结合的方法,挖掘并归纳参保个人和单位的多维度特征,构建重大应用专题画像。预测预警根据重大应用监测指标,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评估各种风险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向预警相关处置机构发出预警信息。风险识别须支持医保监管需求,基于医保大脑事先配置预警规则抽取关键数据,根据高风险对象的特点及相关联的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构建风险识别分析模型,利用风险分析模型,对各类数据资源进行详细分析比对,研判出风险等级,生成风险点,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同时过程数据统一存档,生成风险事件的过程依据,支撑后续的事件溯源。预警审核业务人员可以审核预警信息,根据规则进行评估,评估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型,完成后自动进入下一个流程。预警处置风险处置按照任务管理的方式进行,包括风险任务的分派、任务处理。同时根据预警处置实际情况,系统支持自动关闭和人工关闭预警任务。规则配置建设可视化规则编辑器,业务人员可以新增、修改、停用规则。战略目标目标管理须根据国家、省级等工作要求,以及部门工作需要,创建工作计划,分解战略目标,实时统计目标完成情况的管理,便于政府管理人员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辅助决策。目标考评须根据战略目标,建立省级、统筹区的绩效管理参考指标体系,提供多层级的绩效指标制定参考,为执行追踪提供量化支持数据。同时形成多层级、多地区、多维度的指标框架,为医疗保障的对标、管理、调整提供经验支持。后台集成管理医保大脑系统遵循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统一框架,与“智慧医保”系统集成后台管理。用户管理基于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的用户体系,集成医保大脑用户管理,统一认证管理,包括角色管理、账号管理等。权限管理基于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权限体系,集成医保大脑模块的权限管理功能,须支持为整个应用建立统一的身份配给和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用户身份和权限的统一认证管理,提高系统可用性、安全性和用户使用的方便性。操作日志提供医保大脑相关模块的日志管理功能,主要用于记录系统中用户的每一项操作和操作时间,用于审计。包括用户名、操作的模块、操作时间。可以按照时间和操作的模块对操作日志进行筛选/搜索。系统配置医保大脑需与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的系统配置进行集成,主要针对系统的统一配置项进行设置。包括系统配置菜单、配置类型、配置标识符等信息。可以针对配置项进行搜索,查看和编辑的操作。非功能性需求可靠性系统能够完成所要求的所有功能操作,同时具有良好的运行速度,有较高的数据承载能力,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3秒;数据的定期安全备份,防止误操作,权限设置合理,数据安全,有完善的灾难应急功能和恢复能力。系统满足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易用性系统用户界面友好,功能模块可根据用户角色不同、用户的工作任务不同而实现自由定制。应兼容主流浏览器版本,包括但不限于:IE、360、Firefox、Google等。兼容性本项目需落实安全可靠建设任务,系统建成后对国产桌面终端必须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适应性。满足国产芯片(ARM、X86、Mips)、操作系统(麒麟、统信)、等国产化环境使用。技术要求部署要求本项目基于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现有基础开发建设,系统将部署于浙江省政务云平台医保专区,中标人应保证所建设系统能支持在浙江省政务云平台医保专区上部署和运行。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国产化改造及部署工作。安全要求本项目须按照等保2.0三级要求建设。本项目在建设时,需保障系统的应用程序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对接本项目涉及与浙江省医保局、大数据局、人社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残联及第三方慈善机构等的信息资源对接、业务协同、数据同步、数据交换等工作,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与有条件的部门的接口开发及联调工作,以满足系统整体测试及试运行需求,同时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测评要求本项目在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框架内建设,不单独进行等保测评,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整体须达到等保2.0三级要求。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第三方软件测评、等保三级测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以及系统整改等相关工作。项目演示要求内容演示总体要求:结合对采购需求和医保业务的理解,以可运行的系统原型形式进行系统录屏演示;如录屏内容为PPT/图片的,每个评分项减半得分;不提供演示的作无效标处理。整体演示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医保大脑驾驶舱演示(2分)提供浙江省医保大脑+应用驾驶舱首页演示,可展示全省医保经办结算情况、基金运行态势,支持地图下钻、页面下钻。医保大脑能力中心驾驶舱演示(2分)包括:数据中心驾驶舱、网络中心驾驶舱、计算中心驾驶舱、标准中心驾驶舱、知识中心驾驶舱和监测中心驾驶舱。浙里病贫共济演示(3分)提供浙里病贫共济驾驶舱演示,可展示全省困难人员情况、减负兜底情况,支持地图下钻、页面下钻。(2)提供浙里病贫共济业务经办工作台演示,围绕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保障兜底的病贫防范闭环机制,展示病贫共济业务实现全流程。浙里惠民保演示(1分)提供浙里惠民保驾驶舱演示,围绕全省地图展示全省惠民保投保、赔付相关指标的分布及趋势,支持地图下钻、页面下钻。浙里清廉医保演示(1分)提供浙里清廉医保驾驶舱演示,展示公共服务监督、权力清单、风险清单、清廉制度、清廉文化、执法监督等,支持页面下钻。服务要求项目团队要求1.本项目需配备专门的实施服务团队,要求经验丰富,数量、专业等应满足本项目需求,项目开发期间要求中标人安排核心开发人员至少20名驻场开发,要求项目人员须与投标主体一致,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确保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免费运维服务期内能够及时响应并完成相关服务内容。2.项目经理持有人社部或工信部(及其直属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需求分析师证书,医保项目实施管理经验(提供佐证材料),每具备上述任意一个资格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项目人员须与投标主体一致,并提供名单及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专业能力证明的相关证书。3.核心团队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人社部或工信部(及其直属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系统分析师、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证书,提供1名得1分,最多得5分。(同一人员最高计1分,不重复计算)评审依据:项目人员须与投标主体一致,并提供名单及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专业能力证明的相关证书。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项目基本功能开发完成并部署上线后,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初验。项目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周期1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终验。中标人需按照要求提交项目建设材料和软件资产,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招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关键项目文档等均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文档要求至少包含以下内容:《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系统实施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中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部分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采购人的保密要求,项目涉及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数据等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培训要求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安排有关培训。对系统所有用户提供应用性的培训,侧重在该软件的使用及系统基本维护、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方面,并提供上机操作,目标是使受训者能够熟悉软件设计思路、掌握该软件的操作、基本维护方法等。中标人提供师资力量,提供不少于50人次的培训,培训地点由采购人提供。商务要求表▲项目工期(交货期)及地点工期:项目整体开发实施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其中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系统的软件设计说明书和系统原型,经审核后在此基础上完成开发及上线实施工作,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初验。通过初验后,试运行1个月,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终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所建设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建设、对接、上线调试、试运行管理、系统测评、技术培训、验收配合、运维及售后服务以及完成采购需求所涉及的其他一切内容,计算各项成本、税收,加上合理利润后形成项目总费用进行投标报价,该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固定总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项目采用三次支付: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凭发票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结算手续。第二期付款:项目所有功能开发完成,并完成上线部署后,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初验。项目通过初验后,中标人凭发票、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支付意见及初验意见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55%的合同款结算手续。第三期付款:项目通过终验后,中标人凭发票、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支付意见及验收意见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5%的合同款结算手续。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无特别说明,按“第五章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售后服务项目维护计划自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免费运维1年。1.项目通过验收后,在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人需提供至少4名人员进行驻场运维服务。 2.应提供现场服务、电话、钉钉远程支持等多种技术服务方式。3.须定期检查,每季度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一次例行巡检,分析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升级或调整的建议、方案,并消除隐患。4.提供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版本更新升级服务。5.应定期跟踪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售后服务响应情况提供5*8小时的基本服务响应,针对系统各类问题或故障须在30分钟内进行响应,如有需要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确实无法解决,必须提供可用的备份方案保证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转。重大活动期间需提供7*24服务响应。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中标人上门现场排除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件故障,应采购人的要求,随时讲解系统的结构及设计。履约能力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1、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3、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得1分。4、具有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得1分。5、具有大脑能力构建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0.1分,最多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并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履约能力经验或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数字化系统开发或类似业绩案例,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业绩案例的合同(协议)复印件作为证明,无证明材料、不具备本项目主要内容特征的业绩不得分。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2.实施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项目采用三次支付: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凭发票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结算手续。第二期付款:项目所有功能开发完成,并完成上线部署后,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初验。项目通过初验后,中标人凭发票、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支付意见及初验意见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55%的合同款结算手续。第三期付款:项目通过终验后,中标人凭发票、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支付意见及验收意见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5%的合同款结算手续。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二、货物包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15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3T-GK-153(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1、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4)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格式见附件4);(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格式见附件5);(6)分包意向协议(若需要,格式见附件6)(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7);(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8);(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附件2:投标声明书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ZZCG2023T-GK-153)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疫情期间采取的各项应急开标措施。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联系方式:邮箱:传真: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联系方式: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乙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3T-GK-153(标项)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10: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1: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货物类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服务类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3:项目组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4: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项目工期(交货期)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项目维护计划响应情况技术培训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经验或业绩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5: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合同验收报告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授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16: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3T-GK-153(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3、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7);(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17: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货物类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情况货物名称品牌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是否中小企业企业全称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服务类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单价(元)总价(元)承接服务的企业情况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单价(元)是否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全称服务人员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周边停车点省级机关管理局车辆管理处文明苑浙江省委保浙江省省级机关傲路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保椒幼儿园路同人商务楼Q浙江省民大北山街道地址二宝石社区浙江省总工会4幢日路29宝石路2号小区浙江省人大政协及有各7号小区宝石新村关厅局综合办公大楼G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宾馆杭州市保傲塔实验宝石地址学校(高中部世纪华联超市P中图原大楼浙江省民政厅口宝石茗庐交通运输省级机关梅花凉亭幼小园口宝石山P华侨大楼杭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宝石山下4弄)地址四地址三五号公馆美术楼P如家商旅酒店杭州QueenClub保椒塔P血川正洞杭州纯真年代书吧(采购中心周边地图)地址一:杭州宝石饭店内部停车场,距离采购中心20米左右,走路约2分钟,主要作为杭州宝石饭店运营停车,日常停车位饱和,推荐指数:1星。地址二: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停车场,距离采购中心800米左右,走路约14分钟,部分临时车位对外开放,但易受会议管控,推荐指数:3星。地址三:达盟山庄内部停车场,距离采购中心700米左右,走路约12分钟,停车位较为紧张,推荐指数:3星。地址四: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西面停车场,距离采购中心700米左右,走路约12分钟,停车位较为紧张,推荐指数:3星。注:红色线条标记线路为道路划线车位,可看情况停靠。“★”为采购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大脑能力体系构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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