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科普展教具招标公告(库尔勒市科学技术馆2023)
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RX-JZCS(2023)-0714
项目名称: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科普馆质效,此款主要用于采购科普展教具一批,用于全州117个乡村科普馆巡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19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科学技术馆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科技馆
联系方式:13899073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天缘商务酒店4楼616室
联系方式:1527619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女士
电 话:15276190785
附件信息:
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doc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doc538.5K
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JRX-JZCS(2023)-071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库尔勒市科学技术馆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部分货物需求、技术规格说明第四部分采购说明第五部分投标说明第一章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三章响应文件的递交第四章评审小组第六部分开标评审定标说明第一章开标第二章评标第三章定标第四章授予合同第七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二章合同特殊条款第三章付款币种及方式第四章售后服务承诺第八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JRX-JZCS(2023)-0714项目名称: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科普馆质效,此款主要用于采购科普展教具一批,用于全州117个乡村科普馆巡展;数量:1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5)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9)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11)《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四、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2、地点(网址):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4、售价(元):0元五、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六、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19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库尔勒市科学技术馆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科技馆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990736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天缘商务酒店4楼616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6-2222123,15276190785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项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巴州乡村科普馆建设科普展教具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XJJRX-JZCS(2023)-0714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4供货地点 库尔勒市科学技术馆5资金来源财政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人名 称: 库尔勒市科学技术馆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科技馆联 系 人:李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990736638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天缘商务酒店4楼616室联 系 人:雷女士电 话:152761907859供应商必备资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开标时必须携带的证件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取消本条款1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11:00(北京时间)12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13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4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投标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人报价确认报价签字时长20分钟(投标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有效期90日(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账户名称: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号:736070100100149944开户行:库尔勒银行营业部(如跨行转账,此银行分类在城市商业银行或其他目录下,如有问题请咨询0996-2156312)行号:31388800002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在2023年08月22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或备注或附言)应注明本项目编号[标准格式:XJJRX-JZCS(2023)-0714]。否则,届时将被拒绝。18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发售时间: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18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9响应文件递交上传地址政采云线上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注: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的,开标前所有投标人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及响应文件(须与上传政采云投标文件一致)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一份及纸质版一式三份(一正两副),盖章处按要求盖章或签字,均需密封完整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或以快递方式送达,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天缘商务酒店雷女士,15276190785),未按期送达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20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2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23履约保证金/23招标代理服务费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按中标金额的0.8%计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24质疑须知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收2、接受质疑函的单位: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天缘商务酒店4楼616室25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9)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11)《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26CA服务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的各项配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锁进行相关操作。CA申领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20290。2.供应商备份文件可自愿在2023年08月22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 U 盘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代理机构(具体联系人:雷亚玲,联系电话15276190785;邮箱:3360808269@qq.com)。注:(1)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在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异常处理时使用。比如当加密标书无法正常解密时,可以在开启标书信息前,通过异常处理上传备份标书。(2)平台会校验标书一致性及标书身份识别,切勿手动修改标书。(3)供应商生成的后缀格式为.bfbs 的备份标书是无法查看的,主要是为了在开标解密时异常处理使用。(4)关联点链接。(5)凡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且没提供备份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致使供应商无法参与评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2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8其它1.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的各项配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锁进行相关操作。2.投标人对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商务条件等如有疑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磋商文件各项要求。3.本次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按招标公告要求缴费后进行下载磋商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5.磋商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6.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有: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并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务必将以上报名资料形成 1 个 PDF 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电子邮箱(3360808269@qq.com)报名。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等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货物需求、技术规格说明详见附件第四部分采购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合格供应商。2.投标资格2.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9条款要求。2.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3.1“采购人”系指库尔勒市科学技术馆。“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2“供应商”系指有资格的供应商及投标表现人。3.3“货物”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须知、货物要求,技术规格说明、采购说明、开标评审及定标说明、商务部分、附件、询标(答疑)记录等组成。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7.1在投标截止日的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7.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供应商具有优先约束力。8.廉洁自律承诺要求8.1按照《政府采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规定要求,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同时,采购人要求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单位、评审专家要填写和提交《廉洁自律承诺书》。9.招标会场纪律及要求9.1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招标采取全封闭录音方式主持进行。9.2凡没有按投标截止时间准时投标的投标人不允许政采云线上投标。9.3与会人员要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严禁在会场大声喧哗。否则,将请离会场。9.4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参会人员不允许与外界有任何方式的联系与沟通。9.5评标活动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务必自觉做到不与外界及投标投标人有任何形式的联系,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或其他方面的,必须由监标人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后,方可外出,外出时须有监标人员陪同。9.6对各投标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开标、报价、评标、询标(答疑)、澄清、定标等工作,采取政采云在线答疑澄清,评标此期间投标人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和不延误工作。若发生通讯工具不通或备案通讯工具号码有误,无法实现联络的,或无理拒绝或不执行采购人工作安排的,将视同自愿放弃本次投标权利。9.7凡是须要经过会议通过的事宜事项,采购人对投标人在招标事后发生的已通过事宜事项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采信。10.招标评标须在监标人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采购人代表、投标人、特邀代表、工作人员等与会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监标人有权予以纠正或制止。1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第五部分响应说明第一章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要求1.1供应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2投标时资质审查的必备条件,供应商必须单独提交,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一览表”1.3开标现场对供应商投标资质中的所有投标资质及评审所需的资料证明等,严格遵循“第四部分”中10.8条款之规定。1.4供应商保证和承诺所投产品报价不存在恶意或有意压价、恶意或有意虚报报价,也不存在恶意或有意抬高报价等行为。1.5供应商保证和承诺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有串标、陪标等行为。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2.要求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规范、表示、条件和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提供要求份数的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将被拒绝。3.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3.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文件的组成4.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包括:(1)投标人营业执照(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7、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8、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述9、有关投标产品的制造、验收标准10、售后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备品、备件清单12、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13、商务条款偏离表14、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5、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1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17、投标承诺书18、投标单位(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书》19、中小企业声明函2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1、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5.响应文件格式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认真编制响应文件,若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准格式填写的,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报价6.1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和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如果不同意上述修改原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7.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8.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8.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2)货物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包括检验报告等;(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的,将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有效期9.1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开标结束前送达,比照前款“第二部分”中19条款)10.1响应文件的页面必须用印刷体打印。10.2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一般不准修改。个别非实质性修改之处应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或法人代表签章。10.3所有响应文件必须提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10.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完全一致。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0.5装订要求: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目录和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11.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11.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投标报价截止时间1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规定时间。12.2参加招标的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的指定地点。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一律被拒绝。12.3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时,投标方则须按采购人的修改通知重新规定的投标时间递交。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1投标方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采购人。该通知须有投标代理人的签字,并须得到采购人的确认。13.2投标方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材料通知,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补充、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内容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3.3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13.4投标方不得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三章磋商小组14、评审小组组成14.1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组建本次采购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本次磋商的评审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拟成交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指的评审小组及其成员,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要求,同时适用于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依法组成的评审小组及其成员。14.2评审小组人选于开标前确定。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14.3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4.4按前款规定,评审小组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从新疆巴州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评审工作需要时,将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选定评审小组的人选。15.评审小组专家的条件和回避规定15.1评审小组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15.1.1熟悉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15.1.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15.1.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1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15.2.1与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关系的或有利害关系的;15.2.2与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有近亲关系的或有利害关系的;15.2.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5.2.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6.评审小组成员应当熟悉并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6.2采购项目的范围、性质。16.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16.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原则、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16.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评审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17.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18.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严格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18.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8.6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9.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应注意事项:19.1评审小组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须响应前款“第四部分”中8.1条款之规定要求。19.2评审小组应当遵循独立评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评审的唯一依据,不做标书以外无关问题讨论和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书面原始署名记录。19.3评审小组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评审时,严禁存在个人印象、个人关系或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行为发生。否则,经核实后,监督人将有权予以制止此类行为的发生,责成其修正不果的,将做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向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意见。19.4评审小组成员和与本次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19.5除法律需要外,自开标直至宣布成交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定及关于评审的建议等情况,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评审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需要供应商进行解释的,只能由评审小组各成员进行询标(答疑)。19.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自开标之日期起至定标日止,在此期间任何监督人、采购人代表、特邀代表、工作人员及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审小组正常及其它评审工作,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权利资格。第六部分开标评审定标说明第一章开标21.开标21.1本次采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允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在政采云线上开标会。21.2为了体现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认为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与其他投标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有权在开标时在政采云平台或以电子形式的向采购人申请其回避。如不提请采购人申请其回避的,则视同无利害关系。21.3按照上述会议通过事项,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事后发生上述原因的质疑或投诉事项,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不予采信。21.4响应文件响应性审查21.4.1开标后,监督人将组织在政采云在线开标进行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应检查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1.4.2评审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响应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21.4.3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1.4.4评审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5投标登记确认的审查21.5.1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的供应商的投标登记确认情况,进行线上审查通报。22评审前的意见征求22.1严格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范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以书面的方式,征求采购单位代表对本次评审小组评审时应注意的事项及意见建议,并签字确认。22.2由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项目承办责任人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范围,核实并提出是否采信的意见并签字确认。22.3由采购人将可采信的上述意见建议,现场向评审小组及成员提出可以予以采纳的决定。反之,则不予采纳。第二章评标23.开标报价23.1评审依据23.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审的唯一依据。评审小组评审要依据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与评审。23.1.2当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时,将认定为有串标嫌疑而对其予以废标: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分项报价不合理,且没有合理解释的;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款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的;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的;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的;总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分项乱调的;几个供应商的技术标都雷同的。23.1.2.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3.1.3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23.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3.2.1所有与本次采购及评审有关的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招标项目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23.2.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报价、询标(答疑)、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3.2.3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报价、询标(答疑)、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小组成员或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投标项目的评审。23.2.4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采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3.3评审有关规定要求23.3.1各投标供应商严格遵守前款“第四部分”中10.7条款之规定,在评审小组小组规定时间进行评审。23.3.2评审、报价、询标(答疑)、澄清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正顺序进行。23.3.3评审小组成员和与本次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应遵循前款“第五部分”“第四章”中19.2条款、19.3条款、19.4条款、19.5条款和19.条款之规定。23.3.4评审现场凡供应商提供所涉及的投标资料,严格按照前款“第四部分”中10.4条款执行。23.3.5采购代理机构要对当事双方的评审、报价、询标(答疑)、澄清等,做好书面记录,经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记录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也是供应商一旦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和发生质疑或投诉事项时的重要法律依据。23.3.6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阅读和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当要提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疑问事项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责任人作为主体解答者,解答不清的,由会议主持进行补充解答。23.4报价23.4.1投标报价的审查和原则要求23.4.1.1采购人应须对评审小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进行审核,检查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23.4.1.2修正错误的原则。如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23.4.1.3本项目报价采用两轮报价方式进行,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公开唱标。第二轮报价为评审报价,各供应商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在政采云线上进行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各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均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视为无效。23.4.1.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应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23.4.1.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采取现场公开的方式进行唱标记标。23.4.1.6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评审小组小组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严格遵守前款“第四部分”中10.7条款、10.8条款之规定。23.4.2唱标、记标23.4.2.1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资质审查合格,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报价,要给予每个正在参加评审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23.4.2.2报价以供应商提交的政采云线上报价的内容为准。23.4.2.3唱标和记标的顺序,按照投标供应商解密的顺序依次进行。23.4.3最终报价是否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审查确认23.4.3.1报价唱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按照最终报价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原则,对最终报价是否均超过采购预算进行审查确认,并现场公布结果。23.4.3.2唱标结束后,如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时,评审委员会小组现场应宣布本次采购废标。出现此种情况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23.4.3.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5〕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23.4.3.4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5评审程序23.5.1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应当遵循独立评审的原则,按照独立初审、单独(或集中)询标(答疑)、独立综合评审、独立推荐拟成交人、集体定标、出具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进行。23.5.2供应商按评审小组小组规定时间要求,应按照领取《答疑须知》要求向本次评审小组进行供应商案的简要介绍。23.5.3评审小组应单独(或集中)与资格资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与比较。23.5.4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程序,评审当事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诚信”的原则,要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评审的唯一依据,不允许做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无关问题讨论;评审小组成员可以采取单独(或集中)的方式与供应商分别逐一进行评审、询标(答疑)、澄清。23.5.5询标(答疑)、澄清23.5.5.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各成员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进行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评审小组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现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和分别单独(或集中)进行询标(答疑)。23.5.5.2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将对认为需要供应商进行询标(答疑)、澄清等时,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审小组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询标(答疑)和澄清。23.5.5.3评审小组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单独(或集体)讨论、分析、综合各种因素后,可决定是否与各投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询标(答疑)。23.5.5.4采购人要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由采购代理机构发给澄清,供应商提供的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5.5.5投标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评审小组小组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评审的资格。23.5.5.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对评审(审)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23.5.6符合性审查23.5.6.1评审小组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评审程序。23.5.6.2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个响应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综合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3、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主要表现有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等。4、发现有重大偏差时,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可以取消其投标的权利。23.5.6.3进行符合性审查时,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个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实质上响应的,视情况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应不得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主要有下列情况: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盖章的;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可以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6、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最终报价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供应商误导、干扰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活动的;10、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5.7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5〕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资格审查一览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情况(是否响应)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按磋商文件附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填写)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情况(是否响应)报价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盖章、签字的;报价是否未超过最高限价、最终报价是否未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商务资信合同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是否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商务资信响应文件是否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按照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技术供应商是否未误导、干扰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活动的、响应文件无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符合性审查表23.5.8综合评审23.5.8.1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遵循独立评审原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质资格资质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应当以书面方式发表各自(或集体)的具体综合评审意见。23.5.8.2评估和综合比较与评价,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设计格式要求,做好书面原始署名记录,连同书面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3.5.8.3“综合评分法”应当载明供应商的投标项目、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业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23.5.8.4综合评审记录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核心)、真实准确、简明扼要,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否则,经核实后,将按前款“第五部分”中“第四章”的21.3条款之规定执行。23.5.8.9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对每一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具体评估,进行比较与评价。23.5.9综合评分法的原则、方法和标准23.5.9.1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5.9.2综合评分方法:评审小组成员应按照独立综合评审原则,根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具体评审情况,独立对具体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指标进行评估和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或集体)发表综合评审(议)意见,对每一个投标供应商做出打分决定;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和汇总后,按得高分原则,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最后根据评审小组各成员签署的打分结果,得出评审结论。23.5.9.3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汇总出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3.5.9.4综合评分,应严格遵守前款“24.5.8综合评审”条款之规定。否则,经核实后,将按前款“第五部分”中“第四章”的21.3条款之规定执行。23.5.9.5评审小组各成员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格式,将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审意见、打分结果、推荐理由等进行署名原始记录。23.5.9.6综合评分主要包括技术、商务、报价等指标1、报价指标: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综合评分具体指标和标准,见《综合评审(分)记录明细表》。23.5.9.7综合评分原则1、评审小组对所报产品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标书的响应程度等因素进行比较与评价,并进行打分和汇总。详见《综合评审(分)记录明细表》。2、评审小组小组成员评审、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3、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予评分。4、评审打分应当按照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的顺序进行,打分可保留两位小数。5、技术、商务部分应按各小项分档打分,并要载明具体打分时的增减原因,即具体评估(价)的依据及理由。响应文件中各小项指标相近的,打分应属同一档次。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评审小组小组各成员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部分要求的技术、功能和《综合评审(分)记录明细表》表格部分的性能指标要求,可以按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和产品技术说明书)实际情况在档次打分范围内调整分值。6、打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总分的70%,报价部分占总分的30%7、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录入和汇总计算出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所得分数值,并由高到底排序后,须有评审小组小组各成员署名确认。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应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其报价相等的,则按核心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价格、技术指标的高低或优劣由评审委员各成员确认评定。8、若发现打分有误或者有差错的,或发现存在个人印象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前款“第五部分”中“第四章”的21.3条款之规定执行。24.5.9.8《综合评审(分)记录明细表》1、明细表包括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评审分标准、具体评审意见、综合评审意见、分数标准、得分、其他等组成。2、评审小组各成员记录原则上不允许有涂改、划擦等,如有应按合规方式修正。不允许在评审小组小组核对汇总且确认之后,在未经许可时,不能再要回重新记录。类别评审内容分值技术部分(35)展品配置性能指标(35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中所提出的主要技术规格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并评分:投标方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拟提供的投标产品功能、质量、产品配置、性能状况均优良,全部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需求的,所有展品的参数均满足磋商文件的得32分;以32分为基准,按每一项展品进行计分,每有一项展品的参数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加1分,最高加3分;每有一项展品的参数发生负偏离的,扣1分,本项最终得分低于15分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如实填写,如虚假应标,作废标处理。商务部分(35分)投标人综合实力(3分)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共3分。商务部分(35分)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能够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业绩的,每个业绩加1分,满分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商务部分(35分)项目实施方案、计划(10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中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分,项目实施组织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劳动力安排(计划)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实施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方面;调试安装的科学性、可靠性、易维护性、技术措施等,由专家横向对比: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好得10分; 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一般得5分; 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35分)售后服务(8分)1.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是否合理完善,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服务机制是否健全,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的,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免费服务年限,服务快捷程度、服务质量优劣程度等,以及其它实质性质保承诺,如设备故障解决方案、上门服务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完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8分、基本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 5分、有售后服务但不具体或不明确的得2分,不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商务部分(35分)设备调试和验收方案(7分)设备调试和验收方案横向比较,措施详细、合理,可行性强,优(7分);良(3分);差(1分);无此项说明不得分;商务部分(35分)培训方案(3分)由评委横向比较:投标人的培训方案详尽、合理,承诺培训计划有优惠条件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3 分;基本满足培训要求的得 1 分;无培训或培训水平低,得 0 分。价格评审(分)记录明细表项目评标内容分值A.投标价格评分30分价格评审30分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报价;30分价格评审30分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分为负值时,其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当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计为零分。30分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属于中小企业评标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本项目的价格扣除为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标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标。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并附协议书。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C.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按小型、微型企业评标中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的价格扣除为10%。D.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办法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或评审优惠。优惠办法1.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标。本项目的价格扣除为10%。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公布的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或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供应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24.推荐拟成交候选人24.1由评审小组小组集体按照经署名确认的汇总得分排序顺序,推荐拟成交候选人。24.2推荐拟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序第一位的为推荐的第一拟成交供应商。24.3供应商最低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成交条件。对资格资质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报价文件完整无缺、最大限度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供应商,成交机会均等。24.4如汇总得分排序后出现推荐拟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评审小组只对取得得分前三位供应商,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其报价相等的,则按核心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价格、技术指标的高低或优劣由评审小组集体进行综合确认评定。排序在前三位之后的,按原排序不变,允许排序并列。24.5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推荐拟成交候选人、确认废标的,进行核对汇总后,由评审小组各成员签署确认。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评审(评审)原始记录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编写的评审报告要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6.评审结束26.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全部参与本次采购投标有效的供应商入场,进行会议总结,宣布本次评审小组推荐的第一拟成交供应商名单。26.2招标评审小组各成员名单不公开。26.3由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有关招标信息公告、成交确认原则及质疑(投诉)事项等说明。26.4凡参加本次采购的所有投标供应商,无论是否拟成交,或其投标已被决绝,应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规定要求,在宣布会议结束后,或其投标现场被拒绝离场前,均要现场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第三章定标27.定标标准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发出《请予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函》,采购人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照评审报告中专家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认成交供应商。27.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2.1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7.2.2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供应商。27.2.3如果采购人确定该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应由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成交的投标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8.1为维护国家利益,评审小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29.中标(成交)通知书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应当在财政监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一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颁发给成交供应商。29.1.1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9.1.2采购人在收到《请予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函》5个工作日内,如不按规定确认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回函提出异议,经过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由采购人直接向成交首选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如逾期既不确认也不回函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则视同采购人认可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首选结果,由采购人直接向拟成交首选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9.2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3《中标(成交)通知书》要作为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的由采购人监章的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9.4《中标(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须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签订合同,扫描件、扫描件无效)。第四章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成交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由采购人监章的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0.3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30.4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30.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审查后,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须有采购人监章,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0.5.1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人政府采购合同时,经审查采购人的书面申请后,有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在10%的幅度内予以增加或减少,并要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增加条款进行说明。30.6如成交供应商拒签政府采购合同,则按违约处理。30.7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询标(答疑)文件等,均做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依据。30.8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成交人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而且,采购人也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30.8.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向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0.8.2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成交供应商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如发现成交供应商转包或违法分包时,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30.8.2.1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协商后,共同决定将政府采购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政府采购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采购人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其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第七部分商务部分(仅供参考)政府采购合同一、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以(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磋商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帐号:五、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财政性资金元□自筹性资金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七、交付日期、地点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2、交付地点: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甲方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备案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甲方同级财政部门一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二、合同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磋商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1)(同投标文件中货物明细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6、“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指甲、乙双方验收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7、“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8、“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9、“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0、“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11、“磋商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磋商文件。12、“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投标文件。二、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除有另行规定外,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保险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以及相关服务等费用,是在项目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技术支持、产品升级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3、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详见合同格式附件1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4、付款方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3、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付日期。双方签署交付收货单后为交付完毕。交付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交付日期: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5、交付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六、包装和标记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磋商文件中《项目说明》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6、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的规定。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九、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除有另行约定外,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如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5、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磋商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二、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四、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五、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六、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七、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的规定):(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乙方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备案后生效。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一、响应文件编制和装订顺序(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和页码,并且只接受A4纸张打印的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接受,或作为废标处理。(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编制顺序,必须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否则,其响应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接受,或作为废标处理。编制排列和装订顺序严格如下: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包括:(1)投标人营业执照(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7、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8、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述9、有关投标产品的制造、验收标准10、售后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备品、备件清单12、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13、商务条款偏离表14、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5、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1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17、投标承诺书18、投标单位(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书》19、中小企业声明函2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1、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二、响应文件顺序及格式范本(一)响应文件顺序及要求1、各供应商应严格按格式范本提供,不允许擅自或随意改变和变动,标书范本应做到工整整齐和完整。2、文书字体应选择不大于仿宋三号或宋体三号字体,表格内字体应选择不大于仿宋小四号或宋体小四号字体,3、凡须要签字盖章的,必须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人员签字,公章必须是单位法人印章。4、凡有备注说明的,必须符合说明的要求。5、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能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投标文件格式范本(一)投标函致: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包括:(1)投标人营业执照(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7、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8、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述9、有关投标产品的制造、验收标准10、售后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备品、备件清单12、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13、商务条款偏离表14、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5、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1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17、投标承诺书18、投标单位(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书》19、中小企业声明函2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1、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公章:授权日期:年月日注: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磋商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备 注大写备注:所有内容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五)非联合体投标声明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新疆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招标公告关于“”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名称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被授权人姓名签字人姓名、职务: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地址:投标人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声明日期:年月日(七)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品牌单价总价123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含在单项报价中。 投标总报价:¥ 元(大写: )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产品。备注:所有内容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八)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述(九)有关投标产品的制造、验收标准(十)售后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十一)备品、备件清单(十二)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编号/标段号:包序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与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投标人代表签字:(十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十四)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十五)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致: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请贵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元)退还,具体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备注:(项目编号)财务联系电话:特此说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十六)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十七)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提出承诺报价。承诺人:投标公司:日期:(十八)投标单位(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书》投标单位(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不存在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发生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公司名称:(盖章)公司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日期:(十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并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二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______(采购人名称)我单位______(投标人名称)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______日期:年月日(二十一)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科普展教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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