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喀什地区档案馆2023)



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26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二期)、展厅建设项目以及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所有货物/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二期)、展厅建设项目以及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所有货物/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档案馆
地 址:喀什地区档案馆
联系方式:18199530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
联系方式:18399127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18399127016

附件信息:

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x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x214.5K

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公告.docx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公告.docx16.2K

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26【采购】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磋商文件招标人:喀什地区档案馆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26)第一册招标人:喀什地区档案馆联系人:陈军丽联系电话:1819953020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1402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18399127016发出日期: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62.资金来源73.磋商费用74.适用法律7二磋商文件75.磋商文件构成7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9.响应文件构成8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811.投标报价812.磋商保证金913.磋商有效期9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16.投标截止10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0五开标及评标1118.开标1119.1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1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221.投标偏离1322.响应无效1324.废标1425.保密原则14六确定中标14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4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428.采购任务取消14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430.签订合同1531.履约保证金1532.中标服务费15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本项目不适用)1534.廉洁自律规定1535.人员回避1536.质疑与接收15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20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21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1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8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4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7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51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61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7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服务内容,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可履行合法的义务。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服务内容,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未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投标人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服务需求一览表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己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需求。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其他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5竞争性磋商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或对本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服务质量和合同履约能力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磋商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2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详见投标须知。12.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按政采云线上开标流程或操作及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单位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5.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5.3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4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其他响应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解密时间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4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开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投标人应该使用投标人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加密该文件的CA锁,以便开标时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均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未按规定时间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开评标系统解密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效。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1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或其中一项未通过的投标人,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和谈判。注:无论何种原因,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本项目开标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有效凭证加盖公章;(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1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投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定标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9.4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电子文件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文件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规范或不一致。22.响应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3.3根据《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开标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委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委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标。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投标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评分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推荐资格。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成交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本项目不适用)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7.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7.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7.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7.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7.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7.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7.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7.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7.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8.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8.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8.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38.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8.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一);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8、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有效凭证加盖公章;9、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1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投标)1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保证金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年月日4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说明:1、2021年或2022年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成立为满一年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8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有效凭证加盖公章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一起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银行打款凭证复印件9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1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投标)(格式详见附件三)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六)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4、服务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文件格式十一)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如下:(1)附投标书报价中规定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价的‥%(2)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单位章-------------------------日期-------------------------------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一起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文件格式六),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六)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单价备注1.2.3.4.5.6.总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服务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服务说明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服务项目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各项服务内容明细应另页描述。5、技术规格偏离表(磋商文件格式九)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条款号规格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体方案(2)指导思想和目标(3)工作流程的合理性(4)内部管理制度(5)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措施(6)合理化建议(7)其他.附件一拟派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职业年限专业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在单位担任职务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近三年类似业绩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备注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相关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它一切有利于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拟派财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职业年限专业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在单位担任职务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近三年类似业绩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备注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相关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它一切有利于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件二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岗位职称学历专业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备注1、项目服务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但应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基本需求。2、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相关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它一切有利于项目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工器具表序号工器具名称用途数量备注123…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正本或副本)***** *** *** *** *** 项目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 (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注: 在202X年 月 日 上午XX之前不得启封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包装袋及响应文件封面参照模版要求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26)第二册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项目概况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 11: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26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0000.00采购需求: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二期)、展厅建设项目以及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所有货物/设备/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有效凭证加盖公章;(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1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1点00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五、开启时间:2023年8月22日11点00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地区档案馆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联系人:陈军丽联系电话:181995302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18399127016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喀什地区档案馆 地 址:喀什地区档案馆联系人:陈军丽 联系电话:18199530202 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83991270161.3.1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有效凭证加盖公章;(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1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投标)。1.3.2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是、否)2预算金额:350000.00(叁拾伍万元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废标处理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公对公转账、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单位名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047610104000579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行号:103894047615递交方式:保证金收据应放入磋商文件中,若磋商文件中不放入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废标处理,银行保函需写明所投项目名称。财 务:赵桂香 联系人电话:18299625987 联系人:李静 联系人电话:18399127016注: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日期前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凭打款凭证换取收据,打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注: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5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jmbs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投标文件为正本扫描件)。(10)所有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备案,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递交。(邮寄标书事项会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递交数量: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2份(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纸质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11)解密时长为30分钟。(12)须供应商提供备份的投标文件。6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1:00时7接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s://www.zcygov.cn8采购需求: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二期)、展厅建设项目以及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所有货物/设备/服务采购项目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0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个1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是、否)1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支票、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3日内(日历日)将履约保函办理完成。13☑中标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经与委托方协商中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由成交人支付至代理机构。支付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支付时间: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14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是、否)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一、项目位置:喀什地区档案馆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档案馆总建筑面积:9990.47平方米;门卫室、备勤室各72平方米;设备用房及消防水池55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配套;展厅;相关货物采购。总投资6300万元。三、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跟踪审计(展厅)、结算审核(其他工程类建设内容)、货物类采购结算审核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四、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咨询方案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签证变更造价审核及确认、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风险管理、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程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及确认等);确定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执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程序、获取全过程跟踪审计证据、得出全过程跟踪审计结论,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五、服务要求:1、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二期)、展厅建设项目以及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所有货物/设备/服务采购项目。2、中标人按响应文件中所报人员投入现场办公,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为采购方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服务,每天签到打卡。3、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及时将图纸中的疑问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协助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与设计方对接解决。4、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变更造价审核时间:1万以下须当天完成;1万-5万须在1-2天内完成;5万以上须3天内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5、中标人需在提供书面成果的同时需提供全套计算底稿电子版(工程量计算软件须全部采用广联达图形及钢筋算量软件,不能采用软件计算的部分应提供EXCEL形式表格)。6、中标人在完成同施工单位的对审工作后,须形成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一式两份。审计成果要与算量成果进行逐项对比,对审减及审增的项目要注明原因,形成成果报告。7、对没有信息价的,主要材料所询市场价格不得少于3家,并注明品牌、厂家名称、材料名称、材料型号、规格材质、技术参数、标准工况下生命周期、所询日期交建设单位归档。8、根据工程进度,审核现场发生的工程量及变更签证等费用,并编制工程款支付进度汇总表,项目工作量统计月报表。9、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进度款支付的依据。10、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要认真负责的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11、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控制指标分析说明。12、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提供整套结算审核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对各工程要进行造价结算指标分析并交建设单位归档。提交成果文件不得少于4份。13、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审核及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14、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除项目负责人外财务决算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15、会计师事务所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6、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六、对中标单位管理制度1、采购人现场负责人要对派驻施工现场的全过程跟审造价人员出勤进行考核,对未请假造价人员进行100元/天罚款。2、中标人未按时间完成采购人下发的书面联系函所规定的时间,每拖后一天罚款500元/天。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金额及审查时间要求:(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0天。未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5天。未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500元/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5天。未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未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采购人30天内审查完成后留存归档。4、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变更造价审核时间要求:1万以下须当天完成;1万-5万须在1-2天内完成;5万以上须3天内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5、报采购人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人员名单,必须含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编制清单、限价人员、结算人员、驻派现场人员;上述所有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每更换1名人员罚款2万元。若采购人同意更换,必须以不低于原报人员的业绩、能力、业务水平,方可进行替换。6、在工作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同时中标人所报人员的业绩、能力、业务水平未能达到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在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的通知下达后,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人员,并造成采购人工作受到影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2000元-2万元处罚。7、以上罚款金额均在中标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8、由于中标人工作人员原因,出现遗漏、错算、少算造成的的影响和损失,按照比例在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具体比例在合同中约定。七、其他要求在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过程中,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标准与招响应文件不符,人员的业务水平、数量等原因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给造价工作造成影响,对投资控制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扣款。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必须配有不少于2名造价人员常驻工程现场为本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服务,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1、在工作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同时中标人所报人员的业绩、能力、业务水平未能达到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在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的通知下达后,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人员,并造成采购人工作受到影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2000元-2万元处罚,罚款金额均在中标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2、争议的解决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附件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单位的义务如下:1、中标人在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喀什地区规章、规定和职业道德。2、中标人应针对中标工程成立专门的项目组,任何咨询结论的得出必须经过内部三级复核制度,即专业人员互审、专业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以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性。3、中标人应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私下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和个人透露本项目建设相关情况,不得遗失采购人认为必须返还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出具图纸及资料与中标人均有交接记录,服务提供完毕后,所有资料均全部返还采购人。对于采购人提供的全套电子版施工蓝图及合同电子文档,中标人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与本业务无关的第三方人员随意复制、传播,一经发现视为严重违约,另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与个人保密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保密协议。4、中标人在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或招标文件有错漏、不清晰、矛盾之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不得按自己的经验和判断擅自处理、同时又不将处理意见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针对设计、合约、成本和质量等方面提供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尤其应积极主动发现图纸中的问题并及时向采购人提出。5、对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咨询服务成果的质疑,中标人须及时给予细致、合理的解答,并针对采购人在造价咨询过程中提供的图纸答疑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量的修改。6、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发给中标人的资料并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以认真、积极、勤奋、快捷、专业的态度,保质、保量、按时、圆满地完成受托工作,并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将有关咨询服务成果资料提交采购人,并保证咨询成果的准确性。7、中标人应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造价专题会议和施工现场例会,并对所提交成果中的错漏工程量进行核对和修正及提出实质性意见。8、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若采购人改变了发包范围、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格式、计算规则等,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改变后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咨询服务成果完成。9、针对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挂靠情况或服务外包情况较为严重这一情况,严格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工作人员的三金证明,并向采购人承诺不存在挂靠情况或服务外包情况。10、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应当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11、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方案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内容进行审计,负责审计事项的取证,并撰写审计报告(加盖公司及审计人员印章)。12、审计结束时,负责审计档案的立卷,并将形成的全部资料移交审计机关归档。13、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包括电子版)一并交甲方存档14、如因为动态调整被中止组织审计,仍应协助甲方完成已组织审计项目的后续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审计费用,并取消其以后承接组织审计业务的资格。九、项目的服务期和质保期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跟踪审计完成并提交完整档案资料止。(1)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领取具体任务和相关资料。(2)接收资料后及时组建相关工作组,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安排情况通知采购人,并尽快与项目施工单位建立联系。(3)收到相关工作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需要补充资料并提供工程量清单。(4)根据具体工作任务的时限要求,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出具预算初稿,及时与施工单位、采购人沟通意见并修改有关报告。(5)在约定时间内出具正式报告。十、付款方式和服务地点(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当全部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所有工程类、货物类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提交完成档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十一、验收标准: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工程决算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审计部门标准,数据要真实准确,反映问题客观具体。并且交付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十二、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保障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成果文件和内容的实施方案等。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包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质量和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人员专业性配置、保密措施、廉洁措施等。其深度应能满足评标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第一部分:项目咨询方案和组织措施一、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签证变更造价审核及确认、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风险管理、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程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及确认等);确定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执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程序、获取全过程跟踪审计证据、得出全过程跟踪审计结论,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1、设立“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项目部”;2、造价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3、建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程序;4、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第二部分:项目目标控制措施1、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周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承诺书(包含拟派常驻现场人员承诺书);3、廉洁管理、保密管理措施制度完整性、健全性、有效性及承诺;4、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十三、人员及服务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并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不少于2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不少于2人。3、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企业为本单位人员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人员变更。4、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需优先保证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后勤保障、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及成果文件和内容等方面。采购人可召集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合同签订、重大项目工作布置协调等重要会议。5、配备项目人员不少于2人常住施工现场,(施工过程关键节点必须在岗,不许请假岗);项目负责人及派驻人员与响应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后果自负。十四、技术保障及其他要求1、在服务期内,服务机构应指定专人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2、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人员其他要求:(1)拟派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工作人员退出或要求服务机构调换工作人员。(2)拟派人员依法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并对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工作实施所需的电脑、文具、通讯设备等工具须由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或工作人员自备。(4)工作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工作情况,做好所有档案管理,分类建立纸质、电子档案,在实效审核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交付。(5)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的信息资料负有保护信息安全和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提供、泄露、公开相关文档资料。3.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从事绩效评价工作中不得有以下行为。(1)将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2)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3)出具本机构未承办业务、未履行适当全过程造价咨询、存在虚假情况或者重大遗漏的评价报告。(4)聘用或者指定不具备条件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十五、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纪律与保密要求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服务机构相关人员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礼品,不得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私下经济往来。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服务机构不得将知悉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服务机构在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工作中使用的涉密载体的传递、使用、维修、保管和销毁严格按保密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服务机构应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针对项目特殊性所提出的特殊保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服务机构发生泄密事件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和监督,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办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十六、服务机构受托后对服务机构的回避要求:在安排承担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时应实行回避制度。1、服务机构与施工单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2、服务机构安排工作人员时,与施工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和与施工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3、施工单位提出服务机构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应当回避。4、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采购人发现后有权终止委托。十七、违约责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工作时有下列行为,采购人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拒绝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未实行清单和预算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未按委托要求实施造价咨询服务程序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与施工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说明采购人应对服务内容提出详细的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3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第一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当全部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所有工程类、货物类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提交完成档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具体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4、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合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6、验收单位:喀什地区档案馆7、项目联系人:陈军丽联系电话:18199530202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1:00地点:政采云线上二、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形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三、不得开启响应文件的情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投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如供应商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3.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7.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8.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开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启监控设备,接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第一项:宣布会议会场纪律与会各位代表保持网络畅通,并保持会场纪律,开标会议主持人宣布开标环节正式开始,各投标人员手机时刻保持畅通,评标专家手机调成静音交由代理公司保管,评标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第二项:请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第三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标书。第四项:由磋商小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组织评标。第五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第六项: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第七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在系统上签字确认,工作人员打印并签字,存档备查。第八项: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六、项目评审专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本项目评审专家由3人组成(随机抽取专家3名)。评审专家要求:1.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交友现场项目监督人员统一保管;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七、评标1、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分值20分,商务及技术80分。3、磋商小组成员到齐后,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依据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进行认真查阅。审查响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4、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前,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是指投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服务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首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响应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货物的质量和适用性;配套产品的安全性、先进性;投标方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有关服务费用;发货到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安全和环保等)。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4.响应文件付款方式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6.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供货范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详细评审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标的保密性1、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标。2、投标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次项目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八、定标1.定标标准(一)原则:招标人将依据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二)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不同的,最高分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同品牌处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则: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九、中小企业落实政策1.根据《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无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序号评审内容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有效凭证加盖公章;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1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投标)结论注:★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序号是否合格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2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3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6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7响应文件载明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事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磋商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本项目要求   中小企业投(1.3.6)本项目适用联合体投标规(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关联性(1.5)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8.1)投标人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保证金(12.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13.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内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14.2、14.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序号条款内容价格评价评分标准(20分)1报价(20分)20分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商的价格得分。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分标准(80分)序号评标项目分 值评分标准1投标企业类似业绩(4分)4分近3年内类似业绩,每一项得1分,本项共计4分。(成交通知书、发包通知书等或合同协议书作为佐证材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不予计分。)2项目实施方案(45分)15分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造价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签证变更造价审核及确认、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风险管理、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程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及确认等);确定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执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程序、获取全过程跟踪审计证据、得出全过程跟踪审计结论,包含工程结算审查、工程竣工决算;根据横向对比方案贴合实际可行,完善良好得15分,一般得8分,不合理或不提供不得分;(一般为管理到位,编制合理,对造价争议提出能妥善解决的合理化建议,分析到位切合项目实际需求。)2项目实施方案(45分)8分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设立“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项目部”;造价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建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程序;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2项目实施方案(45分)4分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根据横向对比,满足要求且措施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不合理不得分;(一般为:承诺内容完整,保证措施合理。)2项目实施方案(45分)4分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承诺书(包含拟派常驻现场人员承诺书)。根据横向对比分析及对服务周期、保证措施满足且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不合理不得分;(一般为:服务周期计划科学承诺完整,保证措施合理。)2项目实施方案(45分)5分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的廉洁措施。根据横向对比分析,措施完善可行良好得5分,一般得2分,不合理不得分;(一般为:措施合理可行。)2项目实施方案(45分)4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根据横向对比分析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优得4分,一般得2分;无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得0分;(一般为: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有效性)2项目实施方案(45分)3分保密措施制度;横向对比分析保密措施制度优得3分,一般得1分,无保密措施得0分;(一般为:保密措施制度完善、健全、有效性)2项目实施方案(45分)4分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横向对比有实际优惠条件承诺且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得4分;一般得2分,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得0分;3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4分)9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中级职称得4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投标文件中需附近期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4分)5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成交通知书、发包通知书等(或合同协议书作为佐证材料,体现项目负责人实施);单个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得3分;1亿元以上(含1亿元),得5分;4拟选派本项目人员情况(15分)6分主审人员:拟投入本次项目主审人员中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每增加1人加2分,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需附近期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4拟选派本项目人员情况(15分)4分参审人员:拟投入本次项目参审人员中不少于1名工程类工程师(含中级工程师以上)或二级注册造价师以上,每增加1名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师加1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附近期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4拟选派本项目人员情况(15分)5分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或中级经济师的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或高级经济师相关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5分注:各项目服务方的计分方法:汇总所有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服务方的有效记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项目服务方的综合得分。计算各评审项目得分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价格评分仅限于有效投标人。)、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26)第三册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项目概况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 11: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26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0000.00采购需求: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二期)、展厅建设项目以及喀什地区档案馆项目所有货物/设备/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有效凭证加盖公章;(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1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1点00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五、开启时间:2023年8月22日11点00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地区档案馆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联系人:陈军丽联系电话:181995302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183991270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