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清淤及闸站配套工程 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公告(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3)



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清淤及闸站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清淤及闸站配套工程(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2】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恒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清淤及闸站配套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锡山区鹅湖镇白米荡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次对白米荡及其 6 条入湖支浜进行水生态修复,共修复水域面积约 64.7万m2。主要包括:内源污染治理、戏场头河拓浚、中村河拓浚、新建调水泵站(正、方向设计流量 2.0m3 /s),新建涵闸(2*2m 镶铜铸闸门)等相关配套工程。 内源污染治理为白米荡清淤,清淤方式为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淤泥经固化后放置于指定堆场,满足弃土场堆置要求,相关排放尾水水质要求需符合所排河道地方(不低于白米荡现状水质)水质排放要求,清淤量约为 100170.9m3。本项目概算约19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清淤及闸站配套工程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计算。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 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8月1日起已完工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中清淤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配备环保铰刀头)开挖工程量5万m3及以上并且底泥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固化工程量5万m3及以上的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量按水下方考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需至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时间和工程量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颁发时间和注明的工程量为准。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5月-2023年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5月-2023年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且在有效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详见2022年度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的公布。(网址:http://water.wuxi.gov.cn/doc/2023/04/14/3930888.shtml)未列入表中的施工、监理类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 3分,获得相关奖项的,需提供由无锡市水利招标办出具的相关赋分证明材料。
(9)施工机械设备: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自有或租赁1艘单艘生产率在200m3/h 及以上的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配备环保铰刀头)的设备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为准,均需提供船舶的彩色照片,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12个月(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船舶的彩色照片及《船舶检验证》,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同一条船舶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船舶为同一条船舶,该船舶按不满足要求考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需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脱水设备(满足需要的多台板框压滤机①单台滤板过滤面积 600㎡及以上②多台滤板过滤总面积4800㎡及以上) 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为准,均需提供设备及设备铭牌彩色照片,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12个月(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设备及设备铭牌彩色照片及产品合格证,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同一台设备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设备为同一台,该设备按不满足要求考虑。
(10)其他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 8 月 21 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1/04/12/3253567.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工具软件使用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4.3.1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2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12 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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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6224837.31 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市恒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华俊皓
电    话:0510-882061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胡腾驾、陈薛轲
电    话:0510-88220651
传    真:0510-88220651
电子邮件:646972084@qq.com
11.备注
2023年 8 月 16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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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清淤及闸站配套工程 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