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山阴县草牧畜业发展中心2023)
项目概况
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2023-FW-0818-029
项目名称: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完成安荣乡、薛圐圙乡、吴马营乡,3 个乡镇 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9月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发布。
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
3.项目开启方式为远程开启,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4.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
5.供应商应于开启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6.供应商应于开启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7.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8.技术支持热线: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9576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0349-885226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阴县草牧畜业发展中心
地 址:山阴县岱岳镇同太南路34号
联系方式:13934962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聚森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慧源创新科创园B座1102
联系方式:18034994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富伟
电 话:18034994334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磋商文件.doc313.1K
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Y2023-FW-0818-029采购人:山阴县草牧畜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聚森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三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评审方法-2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7-第五部分合同原则-29-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6-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Y2023-FW-0818-029项目名称: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00000.00最高限价(元):400000.00采购需求:完成安荣乡、薛圐圙乡、吴马营乡,3个乡镇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9月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发布。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3.项目开启方式为远程开启,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4.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5.供应商应于开启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6.供应商应于开启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7.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8.技术支持热线: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9576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0349-885226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阴县草牧畜业发展中心地址:山阴县岱岳镇同太南路34号联系方式:139349629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聚森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慧源创新科创园B座1102联系方式:1803499433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富伟电话:1803499433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方式: 山阴县草牧畜业发展中心 139349629342采购代理名称采购代理联系方式山西聚森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0349943343项目名称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4服务期限3个月。5分包不允许分包6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7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转账或申请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可简写);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保证金递交方式:线上缴纳,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关注项目后在“我的投标项目”点击更多操作图标进入到对应项目递交保证金,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保证金不做统计,按未递交计算。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开启时间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或项目编号(JSY2023-FW-0818-029),否则,您的汇款交易中心财务将无法确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8响应文件递交份数/9响应文件的密封/10响应文件递交、解密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9点30分;2、递交地址: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3、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开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在网上开标大厅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的澄清等工作。11磋商时间及地址时间:2023年9月7日9点30分;地址:山西政府采购平台1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1、支付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2、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13预算金额本项目设预算价,预算金额:400000.00元。凡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其响应将被拒绝。1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涉及)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货物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采购货物(非“★”标注)为优先采购产品。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本条内容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采购货物为优先采购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本条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5、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15其他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填写附件一:《联系单》(格式见磋商文件后附表),发送到我单位邮箱sxjsygs@163.com(此表不在响应文件中附),本附表作为澄清、磋商文件修改及答疑等通知方式,如果不提供,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1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本次磋商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3.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在线提问。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修改内容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更正公告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更正公告,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磋商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商务及技术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及技术材料(包括采用综合评分法需提交的证明材料)。8.3供应商应使用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8.4保证金(1)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5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相关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电子签章。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响应文件的加密及解密:严格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进行加密和解密,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8817190咨询,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程序15.响应文件开启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开启前,由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进行开启程序,并由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确认。16.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17.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核在具体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资格要求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核的磋商文件,才能进入磋商阶段。资格性审核的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提交的所有内容应真实、有效,如有缺失将可能导致报价无效。17.1评审办法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7.2响应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编制的规范性和对磋商文件的报价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实质性报价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供应商不符合采购项目的资格、资质要求,响应文件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其报价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改变响应文件,使其实质性报价本项目要求。17.3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或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或不规则(规范)的地方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时,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电子澄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小组做出明确答复。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电子形式提交给磋商小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的澄清不得改变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4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磋商小组只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评审时除价格因素外应考虑下列因素:(1)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全面性;(2)供应商的业绩情况;(3)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信誉;(4)供应商是否能保质、保量、准确、全面完成本项目。18.磋商18.1磋商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最终澄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最后报价19.1被通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电子投标平台进行报价。19.2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9.3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不能再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所有需要磋商的内容应当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完成。19.4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0.提出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磋商过程保密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2.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用支付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7.5违反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28.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0.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0.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5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30.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0.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报价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在线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同样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0.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部分评审方法(1)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项目负责人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2)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1磋商总报价磋商总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2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5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6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3)综合评价法评分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范围一、商务部分5分1.业绩供应商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得3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内容需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主要服务内容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0-3分2.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编写清晰整洁、目录、章节、页码齐全,查阅方便,得2分。0-2分二、技术部分65分1.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1.1对本项目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深刻、 有独到见解的,总体思路非常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1-15分; 1.2对本项目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正确、认识全面,总体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10分; 1.3对本项目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基本正确的,总体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0-5分。0-15分2.服务实施方案:2.1服务实施方案详细、完整,充分满足项目实施效果及要求的得11-15分;2.2服务实施方案较详细、较完整,基本满足项目实施效果及要求的得6-10分;2.3服务实施方案一般,未能充分满足项目实施效果及要求的得0-5分。0-15分3.设备配备情况3.1所投入的设备能够完全满足工作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物资和设施设备,并能提供拟投入的物资及设施设备清单、实物图片以及设备型号,得7-10分;3.2所投入的设备基本能够满足工作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基本的物资和设施设备,并能提供拟投入的物资及设施设备清单或者实物图片或者设备型号,得4-6分;3.3所投入的设备基本能够满足工作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基本的物资和设施设备,提供的物资及设施设备清单或者实物图片或者设备型号不齐全,得0-3分;0-10分4.质量保证措施4.1质量保证措施详细明了能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10分;4.2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6分;4.3质量保证措施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0-3分。0-10分5.服务承诺5.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能完全满足项目的实施及后续服务得7-10分;5.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基本能完全满足项目的实施及后续服务得4-6分;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不能完全满足项目的实施及后续服务得0-3分。0-10分6.应急情况处理预案6.1应急预案详细、完整,充分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5分;6.2应急预案较详细、较完整,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3分;6.3应急预案一般,未能充分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0-1分。0-5三、报价部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政策性功能进行价格扣减后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0-30分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综合得分相同情况下,报价低的优先;(2)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技术得分高的优先。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项目名称: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服务期限:3个月服务范围:完成安荣乡、薛圐圙乡、吴马营乡,3个乡镇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服务要求:(1)散养户猪、牛、羊口蹄疫免疫1次,猪瘟免疫1次、羊布病、小反刍兽疫各免1次、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1次,鸡新城疫免疫一次。(2)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养殖档案,要做到一户一页、一村一册,要对畜禽存栏、免疫、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情况要做详实记录。同时,要排查动物疫情、统计上报各类动物免疫信息,资料分类进行登记管理。(3)协助开展动物疫病调查、监测样品采集、消毒灭源、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等。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散养户牛、羊、猪免疫口蹄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瘟、新城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布病免疫。散养户猪、牛、羊、鸡免疫密度达到应免率100%。经费来源及金额: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40万元。补助标准:按照因素法,在确定基础性服务费用时,综合考虑行政区域大小、养殖量及分散度高低、自然环境条件、交通便利程度,以及服务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职业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防疫服务价格。年度购买服务费用测算参考标准:基础性服务费用(含计时费、交通费等)+器材费用(注射器具、防护用品等)+疫苗冷藏费+购买自选服务费用等。服务费用不包含疫苗、免疫应激死亡补偿等费用。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作为启动资金,秋防结束后经验收和综合评价合格后拨付70%。第五部分合同原则合同草案2023年山阴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作为启动资金,秋防结束后经验收和综合评价合格后拨付70%。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履约验收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格式)(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资格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信用承诺书”情况声明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保证上述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后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根据财库〔2018〕141号文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全称):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服务标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商务及技术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全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致:(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90个日历天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若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或保函并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合同价格服务期限服务内容项目描述备注后附合同协议书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规范和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和要求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第三部分评审方法(3)综合评价法评分细则二、技术部分”中所需内容书写。(格式自拟)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及技术材料附件一联系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注:1.本表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sxjsygs@163.com邮箱。2.邮件发送时请将邮件名称备注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3.此表不在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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