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
项目概况
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2日14点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
2.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监理费总预算金额约294.86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标段1预算金额约94.18万元人民币,标段2 预算金额约96.23万元人民币,标段3 预算金额约104.45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包名
监理服务内容
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1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宿羊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宿羊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2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铁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铁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3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赵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占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八义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验收)。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4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6888688
通讯地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2023年8月24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3年8月24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邳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0516-86629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联系方式:0516-868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曼
电 话:0516-86888688
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采购人:邳州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北京时间14:30。(二)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北京时间14:30。(三)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一)名称:邳州市农业农村局(二)地址: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4号楼(三)联系方法:0516-86629128(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马婧六、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地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三)联系方法:0516-86888688(四)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曼;联系电话:0516-868886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邳州市农业农村局(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近三年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处罚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九)1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不安排现场考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1(十二)2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招标当月)内任意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招标当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即: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响应文件相关格式);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7、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屏。以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不具备投标资格。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二)商务部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2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四)3本项目监理费总预算金额约为294.86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标段1预算金额约94.18万元人民币,标段2 预算金额约96.23万元人民币,标段3 预算金额约104.45万元人民币;注:(1)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3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评标按标段一至标段三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标后可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能再次中标。(十六)以优惠率报价。(十七)2(1)线上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八)4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九)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4:3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14:30(标准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五)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评标(二十七)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十八)1(二十八)1(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排列。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并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因投诉被查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二十九)(4)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七)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四十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王曼;联系电话:0516-86888688;办公地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2.各标段供应商中标(成交)后,须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由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采购人。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亿~100亿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8.账户信息:账户名: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邳州支行账号:1106026009210206913第四章评标标准(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60.0分技术部分3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投资控制措施情况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明确,事前、事中、事后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明确合理,综合评比为优的,得6-5分; 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较明确,事前、事中、事后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较合理,综合评比为良的,得4-3分;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一般,事前、事中、事后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合理性一般,综合评比为中的,得2分。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不明确,事前、事中、事后投资控制的分析和措施合理性差,综合评比为差的,得1分。 5、没有提供控制措施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的管理方案情况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方案进行评审: 进度控制要求目标明确,事前、事中、事后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的管理措施可行合理,综合评比为优的,得6-5分;进度控制要求目标较明确,事前、事中、事后进度控制措施较好,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的管理措施较合理,综合评比为良的,得4-3分; 进度控制要求目标一般,事前、事中、事后进度控制措施一般,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的管理措施一般,综合评比为中的,得2分;进度控制要求目标不明确,事前、事中、事后进度控制措施合理性差,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的管理措施可行合理性差,综合评比为差的,得1分。 5、没有提供措施方案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情况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措施进行评审: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完整,实施方法合理、可行,综合评比为优的,得6-5分;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目标较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较完整,实施方法较合理、可行,综合评比为良的,得4-3分;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目标一般,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不完整,实施方法合理性、可行性差,综合评比为差的,得2分。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目标不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不完整,实施方法合理性、可行性差,综合评比为差的,得1分。 5、没有提供措施方案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会议制度方案情况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方案进行评审:管理方案得当,合同纠纷监控措施可行,信息管理任务、措施明确,综合评比为优的,得6-5分; 管理方案较得当,合同纠纷监控措施可行性较好,信息管理任务、措施较明确,综合评比为良的,得4-3分;管理方案较得当,合同纠纷监控措施可行性一般,信息管理任务、措施一般,综合评比为中的,得2分;管理方案合理性差,合同纠纷监控措施可行性差,信息管理任务、措施不明确,综合评比为差的,得1分。 5、没有提供措施方案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组织协调方案、监理工作程序情况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方案、程序进行评审:项目组织协调方案详细合理可行、监理工作程序明确合理,综合评比为优的,得6-5分;项目组织协调方案较合理可行、监理工作程序较合理,综合评比为良的,得4-3分; 项目组织协调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差、监理工作程序合理性差,综合评比为差的,得2分。项目组织协调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差、监理工作程序合理性差,综合评比为差的,得1分。 5、没有提供方案、程序不得分。商务部分企业认证情况 (6.0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注:提交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加签电子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情况 (12.0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电子章(包含: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双方盖章页)作为评审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2. 类似工程是指:水利工程或者土地整理或者高标准农田建设。商务部分总监理工程师 (4.0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无或其他得0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加签电子章)作为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商务部分专业监理人员配置 (30.0分)满足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人数要求的基础上额外增加监理人员:增加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得5分;只提供其中两项的得2分,没有的提供不得分。 2、增加1名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专业为水土保持)得5分;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得2分,没有的提供不得分。 3、增加1名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建造师的得5分;只提供其中两项的得2分,没有的提供不得分。 4、增加1名地质勘察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专业为地质勘察)的得5分;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得2分,没有的提供不得分。 5、增加1名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为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得5分;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得2分,没有的提供不得分。 6、增加1名咨询工程师: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得5分,没有的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并加盖电子章,所提供的人员不重复计分。商务部分企业荣誉 (8.0分)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的每有一个得4分,满分为8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此处投标报价=监理预算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最终签订版本为准)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建设内容:二、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2、监理服务期限:3、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控制目标:三、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确认书;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补充协议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持与配合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七、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人:监理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2.2.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1.2.2.2本合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2.2.3中标通知书;1.2.2.4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含本附加协议条款);1.2.2.5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修正文件;1.2.2.6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1.2.2.7投标书及其附件(含监理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的并经委托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1.2.2.8技术标准、规范;1.2.2.9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含招标文件答疑修正文件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1.2.2.10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如监理人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监理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的并经评标委员会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下同)中作出有比招标文件及答疑记要、修正文件(含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和本合同(含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和附加协议条款,下同)更有利于委托人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委托人所有),则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更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文件及答疑记要、修正文件(含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和本合同,监理人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其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上述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发出的工作任务书为准]、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建立完成工程量和工程量统计表,对工程进度、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等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对于工程量及项目进度情况应以表格形式每月汇报两次。(2)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工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通知,或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经委托人同意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检查整改结果符合有关规定后签认,经委托人同意后签署工程复工令并报委托人。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3)项目监理机构应全力配合高标办的项目检查工作,提供检查工作中所需的文件。(4)施工过程中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多次建议整改,而未能及时整改,施工进度严重偏离计划安排,而未能提出合理理由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汇报并出具书面报告。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本委托监理合同;3.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备忘录;5.经委托人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说明以及会审记录、有关工程洽商的技术、施工洽商记录、设计修改和变更文件,相关会议纪要;6.建设地区现行的有关预结算定额和文件;7.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8.经委托人审批认可,由监理人编制的监理规划、质量计划和监理细则。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监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4)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完工期限的签认权。(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当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时需经委托人同意。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1份,开工前提交;监理日志、月报每月1份,当月5日前提交上月月报;专项报告及其他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确定。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无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5.2.1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5.2.2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15个日后且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财务需求对应金额的发票,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财政资金到位后,经审核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六十(6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财务需求对应金额的发票,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财政资金到位后,经审核支付给乙方。相关资料报送采购人后,本项目政府审核结束,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财务需求对应金额的发票,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财政资金到位后,余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期:委托人在监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10%作为预付款;2期整体工程完成70%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50%;3期:工程完成至100%时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80%;4期: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后支付清余下的20%工程监理酬金。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订合同后即时生效。6.2变更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注:本工程无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第六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一)建设任务1.工作任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上级下达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6.61万亩(其中新建2.91万亩,改造提升3.7万亩),工程总投资额约为15207.12万元,涉及宿羊山镇、戴庄镇、铁富镇、赵墩镇、占城镇、八义集镇人民政府。2.工期要求: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3.实施地点:邳州市境内。4.监理范围: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二)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费总预算金额约为294.86万元人民币,共分三个标段,标段1预算金额约94.18万元人民币,标段2预算金额约96.23万元人民币,标段3预算金额约104.45万元人民币;包括可预见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包名监理服务内容治理面积(万亩)监理费预算(万元)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1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宿羊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0.594.18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1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宿羊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1.294.18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1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0.4394.18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2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铁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1.0796.23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2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铁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196.23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3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赵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0.51104.45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3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占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0.4104.45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3 2023年度徐州市邳州市八义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1.5104.45注:(1)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3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评标按标段一至标段三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标后可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能再次中标。主要商务要求1.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验收)。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报价要求: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优惠率有效范围为0.00%〜100.00%(含界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监理费合同额:监理费合同额=招标控制价×(1﹣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优惠率)。监理费最终合同金额以财政投资审核部门的审定招标预算核定额×(1﹣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优惠率)为准,如财政投资审核部门最终审核的招标预算核定额高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则以本次招标控制价的为准;如财政投资审核部门最终审核的招标预算核定额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则按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实际审核的招标预算核定额为准。技术标准与要求1.监理目标:质量目标:合格。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在政府批准的工程投资总概算内。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施工工期目标:按施工合同约定。2.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监理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必须全过程监控、检查、跟踪所有施工建设的进展情况,并报告给采购人,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协助采购人合同谈判及其他相关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自行承担协助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考察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条件,为开展现场工作做好准备。项目施工前,监理人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其他相关的文件,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及质量,并予以确认;当具备开工条件时,在报经采购人同意下,签发开工报告。采购人在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同时,将已委托的该项目的监理人名称、授权内容、权限以及监理工作范围等内容书面通知承包人。采购人在项目施工前,及时将该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投标文件、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投标文件等其它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复印件提供给监理人。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承包人的改造安装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生产及其他相关方面进行监督、控制、管理和协调,并根据规定要求签署相关文件,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现场监督和协调施工等现场的一切具体活动。根据采购人要求,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遵守和执行施工承包合同、采购人的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主持召开例会,或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专题问题。应对承包人或采购人提供的拟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审核并签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通知,或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经采购人同意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检查整改结果符合有关规定后签认,经采购人同意后签署工程复工令并报采购人。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方案,并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协助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的现场工作。跟踪检查施工进度和施工计划,审阅施工报表,发现施工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合理化建议。对施工过程要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应安排监理人进行旁站。为保证施工的整体性,如果采购人要求或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应与施工的其他承包人就技术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研究和讨论。如果采购人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亦应为其他的承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项目监理机构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与其他相关的承包人就技术和工作方的事情进行友好的合作和协调。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项目监理机构承担。项目监理机构应自行负责核实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任何的情况下均不因采购人提供资料的瑕疵而减轻或免除项目监理机构在合同中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方面工作,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审批承包人、分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审批承包人、分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人、分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分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采取纠编措施并监督实施。或与采购人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并报采购人。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月报中向采购人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采购人原因导致的改造安装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4)竣工验收方面的工作,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改造安装强制性标准及施工合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人。根据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设计及合同要求,监督完成施工,并监督施工保证质量,否则承担失职后果。根据合同要求,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单项和整体调试和试运行。组织采购人和承包人进行项目竣工初步验收,协助采购人按国家规定进行项目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审查改造安装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应确保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5)其他方面的工作,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承包人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实施监督: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发包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改造安装顺利进行。项目监理机构在全过程监理工作中,应妥善保存履行合同和/或实施和完成工作和/或与之相关事件的真实而完整的记录和报告,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将这些记录和报告编档归册提交给采购人。监理公司应确认,这些记录和报告属于采购人的财产。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其履行合同和/或实施和完成工作和/或与之相关事件的任何记录和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提供给采购人和/或安排采购人检查和审核所有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记录、日记、手册、数据、工作报告、检查/检验/检测报告和记录、计算数据及其他相关的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验收十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记录文件、重要的往来文件、签证认可文件、监理工作总结、施工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其形式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合同的相关要求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简称监理人。在监理公同签订后3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监理规划大纲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采购人。且应根据委托合同,配备足够且胜任的人力资源,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根据监理组织架构、专业划分原则及监理工作强度情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需要,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见人员基本要求资历表)的前提下,配置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人员。一旦中标,本项目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员配备情况及监理合同的规定检查人员到位情况。(2)监理人员的服务期限要求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信息档案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程师等主要负责人要求服务于工程监理的始终(监理缺陷责任期内,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其他监理人员可根据经本项目采购人批准的人员进场计划或采购人通知要求,按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竣工结算阶段)分批进场服务。(3)监理人员资历要求★本项目监理人员的最低资历要求见下表《人员基本要求资历表》,投标人必须满足人员基本要求。监理人员基本要求资历表类别及岗位数量基本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专业监理工程师3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3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7.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定。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格式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报价方式:优惠率标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优惠率(%)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详见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优惠率(%)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详见响应文件1/1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辩别企业规模类型。工Q徐州工信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优惠率有效范围为0.00%〜100.00%(含界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标段: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标段:)(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标段: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标段: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我单位在参加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标段: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度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3-0007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