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2023)
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瞿溪镇镇区、郭溪镇西片C7地块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选公告
国有产权交易公告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受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委托,就瞿溪镇镇区、郭溪镇西片C7地块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以综合评议方式进行招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参议。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zuae.com/.及浙交汇网站http://www.zjpse.com/。
一、标的情况(具体招选内容及详细要求见综合评议文件相关部分)
1.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及面积
项目位于瞿溪街道三溪路和延川路交叉口,与真皮大世界一期和三期相邻。总占地面积50.63亩,总建筑面积111462.15㎡(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容积率1.9,层高5.69米。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其中商铺面积共计41827.21㎡(包含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商铺面积);展厅面积15681.7㎡(包含层高23米、层高11.4米、层高5.69米展厅面积);其他面积6331.59㎡(食堂、物业用房等)。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47621.65㎡,有机动车车位1179个(含155个充电桩车位),地上非机动车车位480个。
(2)设施配备
货梯7台,无障碍客货梯1台,无障碍客梯4台,室外扶梯(防水)8台,配备消防疏散通道及相应的消防设施。
2.项目业态:批发零售、餐饮、文化、娱乐、休闲、直播电商等商业综合业态或专业市场。
3.经营期限:10+10年(第一个10年合同期满后续签条件及方式以项目综合评议文件为准),招商培育期4年,招商培育期优惠条件详见项目综合评议文件。
4.参议底价(年资产固定收益底价):2510万元/年,每两年递增率3%(招商筹备培育期满后第二年起)。
二、参议人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议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开具的征信证明为准);
3.参议人须提供律所出具的近一年(2022年)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须提供由律所出具的控股母公司近一年(2022年)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4.须有单体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或累计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同类型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须提供产权证或合同文本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参议人有效公章;参议人的控股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业绩均可视为参议人的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二者关系辅佐证明材料)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格式自拟);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1、2、3、5项资格条件。
7.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 年8月7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每天0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意向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 意向参议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实地勘察证明;
c. 意向参议人、拟履约担保人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
d. 意向参议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律所出具的近一年(2022年)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须提供由律所出具的控股母公司近一年(2022年)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f. 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
g. 意向参议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综合评议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综合评议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8月7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意向参议人拒绝参加综合评议。)
2.综合评议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3.综合评议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意向参议人在报名后即可购买综合评议文件。
五、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六、综合评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熊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13676780329、17357730623
传真:0577-88270123
监督部门:温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7-88900185
八、参议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参议保证金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9月4日下午16:30分整。
九、招商方式
1.本次招选采取综合评议方式。
2.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议人,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在规定的公告期内未征集到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议人,招商方将延长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若延长公告期内仍未征集到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议人,该项目失败,招商方将变更招选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公告。
3.综合评议标准如下:
(1)意向参议人的主营业务范围与标的契合性;
(2)意向参议人产业先进性及项目运营方案、项目装修方案及投入资金、应急保障能力及预案、项目履约保障方案、意向参议人业绩、意向参议人拟派项目团队情况等;
(3)标的报价。
十、其他
1.“浙交汇”平台(“浙交汇”平台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基于互联网搭建的网上综合交易平台,包括浙交所网站【域名为www.zjpse.com】和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域名为www.wzcqpt.com】电脑PC端与浙交汇手机APP客户端等平台或系统。)
2.招商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终止本项目评议活动。
3.若参选方非项目所在地瓯海区企业,则须于收到转让结果通知书后2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海区设立持股超50%、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运营公司,由该运营公司与招商方签订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受让人与该运营公司共同承担合同责任。受让人在获得项目受让资格后须提供第三方担保,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若受让人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至少两名自然人担保。若受让人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至少两名其他股东(股权占比排名前三)作为自然人担保;若排名前三的股东为法人股东,则由该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担保。若受让人属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人。
4.若项目受让人未能达到参议时承诺的项目装修投入,则须将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评议方。
5.本综合评议文件仅向意向参议人提供,所有获得本综合评议文件的各方将被视为已同意对本综合评议文件内的所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把本综合评议文件所载的所有或部分内容采用誊抄、拍摄、复印、转交、分发、网络传播或其它方式向他人披露。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图片仅供参考,以实地勘察为准全国招商火报名中8972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NENUNITEASSETSINMEOUNTENCEANGECENTER资源配置优化一价格发现充分一权益流转高效回口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添加关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运营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