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招标公告(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2023)
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已由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以延财农改[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茫荡镇聪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1711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711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投标时,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 09:00:00至2023年8月23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04021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A区)12幢601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583179,传真:/
联系人: 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
联系电话:0599-88118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附件: 招标正文.doc 招标正文.doc 编制说明.doc 编制说明.doc 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xlsx 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xlsx 电子授权.jpg 电子授权.jpg 开标记录表1 开标记录表1 开标记录表2 开标记录表2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招标项目名称: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827001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吴先辉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刘秀云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3年8月17日使用说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6招标公告7第2章投标须知1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2投标须知前附表13第2节投标须知26“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6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7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8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9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30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32简易评标法32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1节合同协议书38“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38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9“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9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40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41专用合同条款41第4节合同附件71“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71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72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735.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福建省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福建省混凝土和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73第2节招标控制价755.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福建省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福建省混凝土和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75第3节投标报价77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79第6章招标图纸80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81第2节招标图纸83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4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85(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85(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85(3)招标项目说明85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85(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85(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85(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85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86(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86(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86(3)文明施工要求86(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87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87(1)技术要求87(2)质量要求87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90第6节其他要求91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9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6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97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98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0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102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3七、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104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05九、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06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07十一、其他资料(资格文件)108一、投标函111二、投标函附录112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113通用本补正数据表114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已由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以延财农改[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茫荡镇聪坑村;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17110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7110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①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投标时,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09:00:00至2023年8月23日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23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地址: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13860040216,传真:/联系人:黄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A区)12幢601室,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0599-8583179,传真:/联系人:吴先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np.gov.cn/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联系电话:0599-881183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第2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民委员会地址: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860040216,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A区)12幢601室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9-8583179,传真:/电子邮箱:/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827001标段名称: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标段编号:E350702070180082700100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1.4工程建设地点茫荡镇聪坑村5.1.5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17110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np.gov.cn/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0512-58173200、400-998-0000、 0599-8317118。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电子公章,若项目经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电子姓名章,可以线下盖章或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提交。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络上传一份加密的后缀名为“.NP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使用的CA证书应为投标人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标书解密,若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按要求网络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导致其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将否决其投标。3、如果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关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通知。根据通知,进行办理。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4、投标单位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A、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B、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C、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6、其他说明A、投标人应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软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标书信息确认中填写准确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该信息将在开标过程中公布。B、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等内容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招文件网络上传。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因仔细确认相关网上材料是否选择完整,如相关材料没有选择,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君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待定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审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其他要求:/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 12:00:0018.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09:00:00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20701800827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工行延平支行帐户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9558831406000014854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不允许使用纸质保函,投标人应自行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20701800827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不允许使用纸质保函,投标人应自行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电子担保保函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20701800827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20701800827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⑦其他形式:/。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投标人自行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分中心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保函原件给招标人。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317118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须把投标文件加密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满足福建省相关文件要求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3年8月23日 09:00:00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②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提交地点:/密封要求:/②线上提交方式:采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 09:00:00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45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异议提出后,异议人应与招标人在监督的见证下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封存及保存配合工作、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等进行封存,申请封存各方应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盖章,封存期应直至鉴定机构、异议人、招标人及监督同时在场后方可开启。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移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前及结束后应做好相关移交工作和保密工作。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30分钟内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定标原则:/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电话:0599-881183640.34.2其他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根据闽建筑【2012】35号、闽建筑[2013]12号要求,项目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若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4、招标人及中标人应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文件规定向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如未能按以上规定交费,招标人将在投标保证金和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缴。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交易费缴款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开户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1406041609600093804招标人及中标人缴存交易费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账,不支持现金。说明:中标单位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时候一定要在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及交易服务费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6、中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闽建筑【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租赁服务指导价的通知》在施工现场实施远程监控。7、中标单位须执行闽建建【2016】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8、中标单位须执行南建筑【2017】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性公建项目优先采购地产名优工业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9、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陆份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电子标的相关注意事项10.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0.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⑵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⑶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10.3、XML清单制作要求(如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XML电子文档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及导则配套的最新文件规定。10.4、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要求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CA数字证书(须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企业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各企业电子公章)。10.5、如有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应在延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中制作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延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需通过答疑澄清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通过导入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形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截标前上传至延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10.6、开标时,投标人CA数字证书验证不通过或解密失败等与数字证书相关的异常情况,招标人应通知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电话:0591-968975)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应通知江苏国泰软件公司(电话:0599-8317118)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附表1)。10.7、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已被吊销或过期;(3)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5)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1)、(2)、(3)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4)、(5)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0.8、其他电子标的相关注意事宜详见南发改法规〔2017〕1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10.9、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重要提示: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 0599-8317118。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10.10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新增电子保函方式,具体要求如下: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包干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详见招标人另册提供的招标控制价22.2K值取定10%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285399元(发包价计算方式:317110*(1-10%)5=285399元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 (1)发包价按招标预算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2)不可竞争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增值税适用税率。(3)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4)根据工程预算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本工程发包价根据招标人要求: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取值为10%。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0人;质量员:0人;材料员:0人;机械员:0人;安全员:0人;试验员:0人;……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取对应的号码。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评标程序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前准备工作;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评标前的准备工作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附则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洽商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待定;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定义。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定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人的投标书文件;⑷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与此有关的内容);⑸通用合同条款;⑹技术标准和要求;⑺图纸;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⑼工程预算书(含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与此有关的内容);⑽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提供电子档);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发包范围有关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4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提交数量为5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7天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红线图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社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增补。承包人应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允许本施工工程使用,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复制、传播、和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方提供。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确定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按照10.4.1〔变更估价原则〕确定综合单价。(3)工程量偏差的,综合单价按照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第(3)点确定。(4)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详见发包人授权委托书。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水源、电源由发包人接到红线内,场内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前14天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壹套供竣工验收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组织竣工验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捌套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完善的竣工图及其他竣工备案资料(含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壹份)以及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出具的档案收讫单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竣工文字资料应汇总本工程所涵盖的所有专业竣工图。向监理公司提供的竣工资料由承包人另行负责。制作竣工资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六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加: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双方视现场情况另行商定。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Ⅰ、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报审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壹式肆份;Ⅱ、每月25日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报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每月25日报审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劳动力使用计划表、材料采购及使用计划表、资金使用计划表、以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表格各壹式肆份。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应保持现场井然有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人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维修所有的现场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但以发包人名义申请的,其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己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其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均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Ⅰ、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建立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及时到岗到位,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Ⅱ、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人员到位,按照专用条款第3.3.5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到位,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Ⅲ、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Ⅳ、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与施工规范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⑩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来自工程施工或其过程中或施工所引致:(a)对任何人员的任何人身损伤或死亡按照任何法令或法规、或根据政府任何法令或法规制订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地**府部门或任何与政府有关机构的任何规章或附则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除非是发包人或发包人应负责的任何人员的疏忽所致。(b)对任何资产或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按照任何法令或法规、或根据政府任何法令或法规制订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地**府部门或任何与政府有关机构的任何规章或附则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除非是发包人或发包人应负责的任何人士的疏忽所致。如承包人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士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承包人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⑾监理单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下同)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行使职权,发包人提供一份监理合同复印件给承包人(承包人应签收确认)。承包人应认真阅读监理合同,了解发包人对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和工作要求,并依据监理合同处理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超越监理合同授权所采取的行为及出具的文件不产生法律效力,承包人应自行尽谨慎注意之义务,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发包人联系、核实及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⑿承包人负责完成的管线等预埋部件应确保完好、位置准确、管线畅通并能与后续的施工带来便利,否则视为预埋部件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工程施工和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须书面报送并获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每次5000元/天的违约金,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10%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更换项目经理处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派出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能胜任其职责,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且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发包人的上述要求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发包人提出要求7日内,合格的管理人员应到位,否则按管理人员推迟到位处理。若因承包人原因,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信息系统备案的,或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还应按照下列约定向发包人交纳赔偿金: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考勤:以周为考勤周期,承包人所申报的管理人员每天至少有总数三分之二管理人员在现场,每个人在施工现场的出勤率每周不少于五天,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现场主持工作,周末或节假日应轮流值班,调休的管理人员必须向监理人申报;承包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缺勤。监理人或发包人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如被发现报送的考勤情况不实或被检查发现承包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勤的,则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承包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缺勤的,每人每天罚款5000元,擅自离开超过30天的,则承包人将承担签约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其他人员管理人员缺勤的,每人每天罚款3000元。更换人员的,发包人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下列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管理人员的的,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以请假条方式获得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擅自更换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及时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对上述人员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度,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的,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处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岗按每人天3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机管员)、试验员和材料员缺岗按每人天1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其罚款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累计缺岗天数的三倍延迟拨付进度款。因承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缺岗致使连续两个周每周被处罚款达到30000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担保。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适用。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离场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若投标人采用现金(指:电汇或转帐)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目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若逾期未提交履约担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天收取。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等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依据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内容为准,监理合同未作说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如监理合同内容与本协议不相符合,以本协议为准;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协议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监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下列文件或凭证,需要同时具备发包人代表的签字和发包人项目公章后始生效:(1)工程变更;(2)费用变更;(3)工期顺延;(4)工程索赔;(5)工程款支付;(6)停工通知、复工通知;(7)分包人的确定;(8)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确认;(10)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更换;(11)发包人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⑴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持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推行预拌砼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和不合格砼现场报废制度。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进行施工。⑵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即时取得相关人员的验收及签认。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派驻代表和监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承包人应指派专人对质量检查、隐蔽验收和工程签认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总,做到即签、日报、周结、月清。凡不能及时提供签认手续而产生清、决算结帐纠纷的,不得以此为由阻挠或影响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程实施安排及工程建设进度、清退场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3)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发包人等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及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若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工期不延长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其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返修至合格,甚至停工整顿,工期不予顺延。如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发生质量事故的,则每出现一次扣罚承包人违约金3-10万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费用,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发包人不为此支付任何额外款项。因此发生工期延误等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的质量管理,执行发包人《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处罚细则》。监理人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工程技术规范的,造成质量问题,将责令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通知单”7天内提交整改回复单,逾期未提交整改回复单的,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无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无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无要求;(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无要求;(5)无要求。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需监理人和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组建现场治安保卫机构,承担治安保卫职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实施难点和对策,关键节点工期的控制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工程总体施组织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其他具体施工方案按照实际进度于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编制完成。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且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进场施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程量,有直接影响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期关键路线工序的,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签证确认同意顺延的书面文件为准;该设计变更指发生在施工关键工序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之工期进度计划;②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③有关工期顺延的任何情况均应当办理工期签证,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签证的,不得顺延工期。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承包人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误10日历天(不含10日历天)以内,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2)承包人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误10至20日历天(不含20日历天),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000元。(3)承包人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误20日历天以上,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6000元。不超过合同总价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以发包人的书面文件为准),该项所指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施工关键工序上的设计变更,且实际影响原排定工期进度计划;(2)发包人未及时确定或提供的材料的品种、规格所造成的待料工期可按实签证顺延,但承包人应提前21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发包人作出决定;(3)工程按国家或发包人企业政策停建缓建、政府要求的暂停施工的工期损失(但对于类似高考等可预见的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的特殊期间,承包人应预先做出安排,工期不因有关部门采取的施工限制措施而顺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4)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如总包或其他分包单位配合不到位等,以书面文件为准);(5)不可抗力;(6)一周内累计停水、停电达8小时;(7)上述情况应是实际有造成工程停、窝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以现场签证为准。2、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的;(2)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施工的;(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工期如有延误的在未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2)8级以上(含8级)台风,按工程所在地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3)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的资料为准)以上情况应对施工造成实际影响为准。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招标文件明确提出参考品牌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承包人的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8天内或按照监理人的通知在该项材料或设备使用前14天向监理人申报,监理人在7天内做出审批;(2)招标文件没有约定品牌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以及经批准的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材料设备计划在该项材料或设备使用前14天向监理人申报,监理人在7天内做出审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A.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材料的实物样品、设备的彩页样张。B.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所拥有的正式注册的正品,不得使用次品或仿冒品,进口材料设备产品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C.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D.材料设备运抵现场时,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E.承包人采购的建筑装修材料、大宗设备须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备案。F.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合同终止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和维修,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承包人提供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及设施,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或必要的图纸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至合同终止,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撤出工地后,上述各项设备和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收回和拆除。承包人提供的以上条件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施工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施工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相应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施工中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的变更决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承包按照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以无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10.4变更估价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其工程量按照12.3.1〔计量原则〕确定,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的,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10.4.1.2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否则执行合同单价。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1)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10.4.1.2(1)现行计价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详见招标控制价,暂列金不计税费,由招标人掌握使用,若未发生时予以扣回。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2)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5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2)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1、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2、措施项目费用及施工方法客观变化产生的费用(实体部分变更引起模板、支架等变更除外);3、材料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费用调整导致价格变化(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款约定可调整的除外)4、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5、天气、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产生的费用;6、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排污费(包括污水、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等,以及向相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所发生的费用);7、工程所涉及的一切保险费用;8、为确保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而采取必要沉降观测和减震措施费;9、地上、地下设施临时保护费用;10、赶工期所产生的费用;11、非因承包人的原因而延误工期需增加的费用;12、行车、行人、商户、住户干扰造成施工费用增加;1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排水降水费用,施工便道费用,施工接水接电费用;14、土方类别、比例、开挖方式外运运距与清单不同导致费用变化;15、建筑垃圾二次搬运方式、运距与清单不同导致的费用变化;16、承包人在投标报价前,已对工地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并确保有足够的能力协调施工对工地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与当地村民发生的矛盾冲突),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矛盾冲突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期不予顺延。17、材料二次搬运方式、材料垂直运输方式与清单不同导致的费用变化。18、政府大型活动或重要会议举办期间,对施工的限制性要求导致施工增加的各种费用。19、超出国家、行业规定及当地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所增加的费用。20、场地内存在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如孤石、混凝土、旧基础、管线)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及发生淤泥所采取的施工措施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21、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垂直运输机械实际使用数量及时间,外墙脚手架使用时间与清单不同导致的费用变化。22、商品混凝土运输方式、泵送距离超出范围导致的费用变化。23、工程量清单约定的风险包干内容。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0.4.1条和11.1条的相应方法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关费用。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无。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无。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闽建价[2016]9号《关于实施国家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量规范有关专项的通知》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和进度报表。报表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填写,一式陆份。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周期按照第12.3.2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的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截止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2)应支付的进度款和扣减的返还款;(3)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等其他支持性证明文件及表格。(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之日起的28天内完成审查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审查签认后,承包人应提供同当月进度结算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监理人有权扣回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本工程完工办妥竣工验收、发包人在工程款项到位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地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式肆份,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以及建筑装修材料“三证”、机电设备“三证”和说明书等一切资料一式肆套(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上述竣工工程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合同工期满后,承包人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发包人任何时候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供发包人使用,未完成的内容承包人应当继续,直至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承包人损坏的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支付发包人每日2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款,并有权依据监理单位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专用条款7.5.2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增加:13.2.6工程完工后两年内因甲方原因不能试运营,无法组织验收的,按运营合格条件验收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内根据施工规范要求需要的试车工作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投料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投料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申请单一式肆份,验收完成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工程量核对报告、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追加(减)的工程价款、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二个月内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后28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未在二个月内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的,视为结算资料已完整。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发包人应当在审查结果中列出要求承包人补交的资料清单,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要求补交相关资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申请单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结束后28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保修期满后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于28日内审核确认。(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4个月。在缺陷责任期内若承包人所施工项目出现人为损坏,被偷盗等问题时,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如果未出现比较严重的保修问题,可由承包人出具工程保修承诺书,发包人退还保修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退还部分保修金。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影响发包人正常使用的设备,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其它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审核价款的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待保修期满24个月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悉数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承包人不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签定)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发包人可扣除全部保修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承包人全部负责。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其差额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质量仍由承包人全部负责。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责任为: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缺陷所需的一切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从承包人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同意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7)其他:工程完工后两年内因甲方原因不能试运营,无法组织验收的,按运营合格条件验收。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10%处罚承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③承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c、承包人施工进度比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e、承包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h、工作草率,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谴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按当期市场行情价确定后支付)。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按原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95%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具有通用条款16.2.1中的第(1)-(4)种违约情形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发包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的,逾期超过30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任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4)承包人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发放工人工资或因其造成工地工人群体上访恶性事件的(因被拖欠工程款引发的除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5)承包人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6)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7)承包人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8)承包人对银行专户的使用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监管要求,且在一个月内仍无法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9)承包人方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10)承包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11)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当承包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发包人可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量造价清算,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应全额赔偿。(12)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量由双方核对确认后,提交有权部门进行结算审核,工程结算款按有权部门出具的结算书为准。承包人不配合结算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提交有权部门审核,审核结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3)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天内退出工程现场。如逾期仍未撤离完毕,每逾期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理现场,为此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合同价款中扣除。(14)合同的解除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已完工工程的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立即停工,负责遗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7天内全部清场,否则未清场的有关材料、机具和设备将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⑴7级以上地震或社会发生动乱;⑵8级以上(含8级)大风袭击工程所在地(以气象台的资料为准);⑶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以气象台的资料为准);⑷因战争、政治性原因导致的停工。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包括分包人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2)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用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修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其他保险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确定。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及时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适用。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适用。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适用。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适用。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适用。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应按照闽人社发[2018]8号文《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全制度。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工人工资,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偿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三、招标工程量清单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3.编制说明格式: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名称(全称):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2.工程类型:装饰工程 3.工期质量:90 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工程;4.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招标。二、编制范围按照君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的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的施工图纸,编制范围包括施工图纸上的内容及建设方要求,具体范围如下详见施工图纸:三、编制依据1.与工程量有关的资料:施工图纸及建设方要求;2.招标文件:无;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3.地质勘察报告:无;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5.预算定额: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福建省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福建省混凝土和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 。6. 费用定额: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其中,暂列金额: 0 ;专业工程暂估价: 0 ;甲供材料费: 0 。7.人材机价格:(1)人工单价:延平2023年3月份材料价格(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福建省2019年3季度机械台班(3)材料价格:延平2023年3月份材料价格四、取费标准1.工程类别:装饰 2.风险费率:按0%;3.缩短工程措施费:无,合格工程;4.优良工程增加费:无,合格工程;5.总承包管理费率:不计;6.价格调节基金费率:不计;五、考虑的施工方法与措施(仅供参考)1.土方工程:土方、石渣、垃圾外运按1KW计算,实际不同不再调整;2.桩基工程:无;3.环境保护:按文件规定计取;4.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不考虑;5.脚手架:3个月;6.施工排水、降水:未考虑;7.垂直运输:未考虑;8.大型机械设备基础:/;9.大型机械设备检测:/;10.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无;11.基坑支护工程拆除:/;12.非夜间施工照明:/;13.材料二次搬运:未考虑;14.其他特殊措施:无。招标控制价四、招标控制价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3.编制说明格式: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工程名称(全称):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延平区茫荡镇聪坑村2.工程类型:装饰工程 3.工期质量:90 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工程;4.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招标。二、编制范围按照君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的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的施工图纸,编制范围包括施工图纸上的内容及建设方要求,具体范围如下详见施工图纸:三、编制依据1.与工程量有关的资料:施工图纸及建设方要求;2.招标文件:无;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3.地质勘察报告:无;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5.预算定额: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福建省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福建省混凝土和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 。6. 费用定额: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其中,暂列金额: 0 ;专业工程暂估价: 0 ;甲供材料费: 0 。7.人材机价格:(1)人工单价:延平2023年3月份材料价格(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福建省2019年3季度机械台班(3)材料价格:延平2023年3月份材料价格四、取费标准1.工程类别:装饰 2.风险费率:按0%;3.缩短工程措施费:无,合格工程;4.优良工程增加费:无,合格工程;5.总承包管理费率:不计;6.价格调节基金费率:不计;五、考虑的施工方法与措施(仅供参考)1.土方工程:土方、石渣、垃圾外运按1KW计算,实际不同不再调整;2.桩基工程:无;3.环境保护:按文件规定计取;4.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不考虑;5.脚手架:3个月;6.施工排水、降水:未考虑;7.垂直运输:未考虑;8.大型机械设备基础:/;9.大型机械设备检测:/;10.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无;11.基坑支护工程拆除:/;12.非夜间施工照明:/;13.材料二次搬运:未考虑;14.其他特殊措施:无。投标报价一、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将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二、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3)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其他的相关资料。三、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四、投标人需按照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投标报价。(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2)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一致。(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费率计算的,其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其金额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5)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金额填写。(6)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85%;(7)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费用85%;(8)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85%;五、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现行《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规定。六、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七、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八、投标报价表格格式应满足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格式要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第6章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聪坑村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设计单位:君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应自行进行勘查,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所需的各项资料。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已具备。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施工图。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老人文化活动中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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