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北部成陆剩余工程(原3#水闸衔接段范围)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8]3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以浙舟港航交许[2023]500001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新建护岸136.2m(现有临时护岸加高),穿堤箱涵47.5m,单孔4*3m,底坎高程1.0-0.0m,新建上堤道路。护岸安全等级为1级,护岸满足200年一遇潮位加100年一遇波浪防潮标准,本工程与已建北二堤衔接,形成连续的永久岸线防护。新建穿堤箱涵与上游场地排水沟、闸门连接,完善北部成陆陆域汇排水系统。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新建排水箱涵,临时护岸的加高、加固,新建上堤道路及相应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监理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1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4个月(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至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百川道9号海洋科学城A12号楼910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予办理,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登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8月2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岛路20号13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网(https://www.zshtgs.com/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金岛路20号13楼
邮政编码:316021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80-26299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百川道9号海洋科学城A12幢910室
邮政编码:316021
联 系 人:王雨
电 话:0580-2119100
传 真:0580-2119100
附录: 附录.docx附录.docx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项 目条 件备 注资 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项 目要 求备 注业 绩自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沿海护岸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注: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资格最低要求)序号监理岗位资格要求数量在岗要求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沿海护岸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1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自有人员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截图,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8378963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项 目要 求备注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的情形。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