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物业保洁项目招标公告(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2023)
项目概况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S2023-09
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3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a2310be01a3b11eea26199d1c8668a62)。(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a2310be01a3b11eea26199d1c8668a62),电子响应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帮助文档视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EMS接收人:范女士 电话:0572-2220019邮寄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238室。(5)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月日下午17:00前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佳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50000
质疑联系人:郭琴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5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220019
质疑联系人:汪旭
质疑联系方式:0572-22200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传真:0572-2289706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hzcs2023-09定稿.doc277.4K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HZCS2023-09财政审批编号:临[2023]7951号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日期:2023年8月29日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前附表7一、总则8二、磋商文件的说明9三、响应文件的形式10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1五、响应文件的提交14六、磋商规则、程序15七、授予合同20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3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0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者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CS2023-09财政审批编号:临[2023]7951号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响应截止时间方式:网上在线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者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下载。响应保证金:不缴纳售价:免工本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响应和磋商。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a2310be01a3b11eea26199d1c8668a62)。(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a2310be01a3b11eea26199d1c8668a62),电子响应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帮助文档视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EMS接收人:范女士电话:0572-2220019邮寄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238室。(5)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塘漾路吴兴科技创业园A幢联系人:朱先生质疑函接收人:朱先生联系方式:0572-2550072传真:0572-25500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质疑函接收人:范女士联系方式:0572-2220019传真:0572-2220061邮箱:zfcgfzx@huzhou.gov.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女士电话:0572-2220019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联系人:徐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0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2磋商编号磋商文件编号:HZCS2023-09财政审批编号:临[2023]7951号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内容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磋商保证金无6磋商答疑时间2023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8是否现场踏勘否9是否提供演示否10是否提供样品否11响应形式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2开标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13开标地点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详见2楼休息区公告栏14履约保证金按规定缴纳给采购人15磋商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16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2-255007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1.概况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1.3监管部门: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集中采购机构: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磋商费用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4.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4.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2.5第五章磋商内容及成交标准4.3集中采购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以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6.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推迟磋商的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上述获取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7.响应文件的形式7.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提交;7.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8.响应文件的效力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启用成功的响应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磋商有关的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9.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响应文件由资格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中所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0.1资格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0.1.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1.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3)、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授权代理人个人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10.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10.2商务及技术部分10.2.1评分索引表(附件4,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10.2.2企业业绩(附件5,如有,复印件);10.2.3企业认证证书(格式自拟);10.2.4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格式见附件6);10.2.5本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0.2.6指标评价(格式见附件7);10.2.7人员管理培训(格式自拟)10.2.8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0.2.9服务网点及承诺(格式自拟);10.2.10履约评价(格式自拟);10.2.11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10.2.12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0.3价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初次报价一览表(附件8);10.3.2报价明细表(附件9)10.3.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10.3.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附件11,如有);10.3.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0.4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11.磋商报价说明11.1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磋商报价指完成服务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3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11.4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服务,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11.5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填写;11.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1.7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备选方案。12.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14.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4.1电子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4.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五、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响应截止时间:15.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5.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15.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6.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接受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六、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集中采购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17.2磋商会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17.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7.3.1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指响应文件中下列情形:1.未提供声明书的;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未提供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社保证明的;4.联合体响应未提供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响应授权委托书的;5.未提供公告中供应商特定条件要求的其他资质复印件的;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无法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的);17.3.2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政采云平台的;17.3.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17.3.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8磋商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9磋商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17.3.10响应文件图文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3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3.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21.磋商程序与方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响应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如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集中采购机构将开启该响应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磋商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数据电文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最终报价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政采云”平台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HZCS2023-09)磋商文件”。七、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按照前附表序号14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8.“绿贷通”、“政采贷”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七、质疑28.质疑28.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8.2对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需求及第五章评分标准的质疑由采购人接收并负责答复,其他质疑由集中采购机构接收并负责答复。28.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28.4鼓励质疑人通过政采云在线提起质疑,也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受。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集中采购机构。28.5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采购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否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招标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2、供应商须派驻总人数不少于22人,其中八里店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保洁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领班1人,会场服务1人,公共区域保洁员7人);八里店镇前村党群服务中心片区,西山片区,西湖漾片区,三合家园片区,常路片区,移沿山景区片区,西山南区公共区域保洁人员不少于12人。所有派驻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具有保洁类相关工作经验,其中领班具体负责八里店人民政府保洁人员的管理工作,应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成熟管理能力。3、供应商派驻物保洁服务员工应受过专门培训或上岗教育,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着装统一。4、供应商应根据大楼保洁服务标准和业主服务要求编制保洁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载明作业计划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等项,提交采购方确认后组织实施。5、供应商应教育派驻员工自觉遵守被服务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加强遵纪守法和敬业爱岗教育,抓好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6、供应商应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和保洁服务要求,接受采购单位对物保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并签订考核协议。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履行职责的物保洁人员有权提出调整,成交供应商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7、供应商应承诺严格执行地**府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办理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政策执行,以人资部门关于最低工资解释为准。8、付款方式:保洁服务费按季度进行支付,中标人于每个周期末根据双方确认的保洁服务费的结算金额开出该结算周期保洁服务费用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9、报价分为三个部分:(1)纯人力费用(以上包含工资、自负及企业部分五险一金、持证补贴、意外保险、考核奖励、超时加班(改节假日加班)培训等费用)。(2)临时中心工作费用50万,此项费用为甲方安排的临时中心工作任务,如搬运、专项保洁等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费用支出由采购人确认后,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明细清单和税务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3)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及耗材设备等)。二、保洁服务的工作内容:根据八里店人民政府保洁服务标准做好八里店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内及八里店镇前村党群服务中心片区,西山片区,西湖漾片区,三合家园片区,常路片区,移沿山景区片区,西山南区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一)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场所(卫生间、大厅、楼道、停车场、走廊)、房屋公用部分卫生,垃圾的分类收集清理,简单的下水管道疏通等。(二)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会议室一般每次开会后清扫一次(包括二楼、三楼、六楼、七楼会议室玻璃杯的清洗)。(三)六楼、七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四)办公楼调整办公室搬运物品。(五)停车场、绿化带等大楼周边地面和大门外走廊处的卫生保洁服务。(六)对保洁使用人违反保洁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规劝、批评、制止、警告、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三、保洁服务的工作要求:(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二)公共环境:清扫及时、全面保洁、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保洁率98%。(三)会议室、领导办公室、楼梯走廊:无蜘蛛网、灰尘、干净明亮,地面无烟头、纸屑、垃圾、痰迹、无明显污垢、干净整洁;按要求做好玻璃窗及窗帘的保洁工作。(四)卫生间:无污垢、光洁、无灰尘、无异味、地面无烟头、果皮纸屑。(五)保洁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四、商务条款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保洁服务费按季度进行支付,中标人于每个周期末根据双方确认的保洁服务费的结算金额开出该结算周期保洁服务费用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供应商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2、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具体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财政审批编号:临[2023]7951号;磋商文件编号:HZCS2023-09服务合同(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编号:HZCS2023-09)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币。三、委托管理事项列入本次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的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四、履约保证金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项目,应由乙方直接服务,不得转让他人;4.2如有转让和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服务质量保证金: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6.1履行时间:6.2履行方式:6.3履行地点:七、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参照各标项商务要求表。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服务质量9.1详见磋商需求各分项服务内容的要求及标准。9.2在服务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车辆租赁服务工作,如未达到甲方的服务标准,甲方可酌情扣款。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湖州市仲裁委员会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3.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章节内容只提供部分采购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中有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供应商自行制作。附件1:声明书致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HZCS2023-09)的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60天。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个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HZCS2023-09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联系手机:(开评标期间务必保持通畅,用以询标联系)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件4: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请详细列明评分项中各小项)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日期:附件5: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磋商文件编号:HZCS2023-09序号使用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注:1、企业业绩是指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采购服务已签署的项目合同(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附件6: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序号姓名在本次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身份证号码相应岗位资质证书要求(如有)12345678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需提供相关人员资质复印件3、相应岗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后,原件请携带备查。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附件7:指标评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8:初次报价一览表(报价表)(该表格装入响应文件正本内)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磋商文件编号:HZCS2023-09响应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报价(人民币:元)(一年总价)小写 报价(人民币:元)(一年总价)大写日期:年月日附件9: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磋商文件编号:HZCS2023-09序号项目名称费用名称报价(万元)备注1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纯人力费用2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临时中心工作费用50此金额为固定不可竞争费3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及耗材设备等)总合计(万元)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的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2、本声明函必须填写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不予认可。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八里店镇、片区2023年度物业保洁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1.磋商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1.5本项目磋商文件。2.磋商原则2.1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磋商;2.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有关人员对所聘任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小组;2.3参加磋商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2.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磋商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5磋商小组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磋商;2.6评委在开始磋商前,应首先检查每份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评委依法认定。2.7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2.8供应商对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值由价格分、商务技术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组成,总分值100分。在本项目中价格(响应报价)分为10分;商务技术分为9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响应报价、响应文件质量、企业荣誉与业绩、企业信誉、企业质量环保管理等认证证书、响应货物技术性能、响应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政策分等进行综合评估,在对各评委分值汇总时,以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得分,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3.1价格部分:10分3.1.1以有效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3.1.2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2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9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项评分细则分值1客观企业业绩1.2 业绩:1分评委根据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物业类项目)业绩(数量)进行评定(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每提供同类合同业绩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未提供采购项目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1分2客观企业认证证书2.1供应商具备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分2客观企业认证证书2.2供应商具备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分2客观企业认证证书2.3供应商具备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的得1分。3分2客观企业认证证书需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www.cnca.gov.cn)的证书查询截图(含网址)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3客观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3.1项目经理配置:0-3分(1)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证书得1分。 (2)截止至开标当天,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得1分,提供学历证明,工作管理经验年限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相应工作时长的社保证明。13分3客观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3.2本项目服务团队中的领班配置:0-2分(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2)具有领班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得1分,提供学历证明,工作管理经验年限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13分3主观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3.3其他服务人员配置:0-4分提供详细的岗位人员配备表且人员配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配备充足、合理,专业配置齐全、经验丰富且岗位分明,利于项目有效开展的得2分,欠佳的得1分,存在缺陷的得0分。人员配备每增加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13分3主观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3.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作业设备配置情况进行评审:0-4分投入的设备、工具和耗材满足现场需求,其品牌、产地、质量、数量满足现场标准和要求,提供图片等资料,常用耗材提供近一年来的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得0.5分,最多得2分。作业设备配置满足招标文件的得2分,作业设备配置不足的得0-1分。13分4主观服务方案4.1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0-5分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运作模式,重难点分析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欠佳的得2-3分,存在缺陷的得0-1分。25分4主观服务方案4.2有确保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组织措施、质量控制措施:0-5分管理制度、组织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的得4-5分,欠佳的得2-3分,存在缺陷的得0-1分。25分4主观服务方案4.3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各岗位分布、工作流程:0-5分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各岗位分布、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欠佳的得2-3分,存在缺陷的得0-1分。25分4主观服务方案4.4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0-5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欠佳的得2-3分,存在缺陷的得0-1分。25分4主观服务方案4.5各项工作档案资料管理:0-5分档案资料管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欠佳的得2-3分,存在缺陷的得0-1分。25分5主观组织实施方案5.1实施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0-6分)12分5主观组织实施方案5.2项目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架构科学性、严密性;(0-6分)12分6主观指标评价6.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内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得5分;10分6主观指标评价6.2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内容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加分,每优于一项加0.5-1分,总加分不得超过5分;10分6主观指标评价6.3 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内容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减分(非实质性偏离),每低于一项扣0.5-1分,总减分不得超过5分。10分7主观人员管理培训7.1人员管理方案:0-3分人员流失率控制、补充流失人员迅速、补充方案措施合理周密、且时限标准明确;18分7主观人员管理培训7.2培训方案:0-3分要求提供包括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打分;18分7主观售后服务承诺7.3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文明服务计划及承诺;(0-2分)18分7主观售后服务承诺7.4管理规范、组织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0-3分)18分7主观售后服务承诺7.5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要求合理有效,切实可行得2分。18分7主观售后服务承诺7.6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优惠措施,综合评定,最高得2分(0-2分)18分7主观售后服务承诺7.7交接过渡方案:0-3分交接过渡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欠佳的得1-2分,存在缺陷的得0-1分。18分8客观服务网点及承诺 服务网点:0-1分供应商在湖州地区配备或承诺合同履行前设立售后服务单位的得1分;供应商在与湖州地域接壤的地区配备或承诺合同履行前设立售后服务单位得0.5分;供应商在其他地区配备售后服务单位的,不得分(须提供详细的网点全称、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时承诺合同履行前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的,必须在合同履行前设立,否则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1分9客观履约评价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由业主方代表签字盖章的履约评价证明,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5分10主观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根据其提出建议的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每提供一个合理有效的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各项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磋商程序与方法5.1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5.2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5.4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最终报价。5.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规定的评标内容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独立评分。评委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含)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5.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采购需要,按各评委评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原则上根据成交供应商得分情况或以往履约情况进行评估数量分配。6.监督管理本项目在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监督下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保洁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