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范围招标公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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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采购公告(招标编号:0614SY230680)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一、招标条件本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220,000.00元,招标人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i(001)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1;(002)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认证业务范围必须覆盖质量管理体系。:(002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认证业务范围必须覆盖质量管理体系。: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28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4室。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3时30分递交方式: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七、其他项目编号:0614SY230680项目名称: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0.00元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1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00.00元采购需求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指南(2022版)》流程要求,运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提升行动试点成果和ISO9001标准,指导目标企业建立、试运行、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对目标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向目标企业核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形成试点区域(产业)提升工作经验。完成1个特色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等)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兼投不兼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辽宁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2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00.00元采购需求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指南(2022版)》流程要求,运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提升行动试点成果和ISO9001标准,指导目标企业建立、试运行、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对目标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向目标企业核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形成试点区域(产业)提升工作经验。完成1个特色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等)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兼投不兼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联系人:张义虎电话:15640014173电子邮件:1nrzjg@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联系人:吴珊珊电话:22503148、22503077电子邮件:syzbzx02@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吴库(签名)(盖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提升试点工作范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