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2023)



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一)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ZBZFCG-HTDQ-(2023GK)001
项目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一:850000元,包二:850000元,包三:1300000 元;
标项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一)
采购需求:采购蔬菜、水果、豆制品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
采购需求:采购主食、副食、调料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三)
采购需求:采购肉蛋禽类、冻货、速食品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月初及月末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月初及月末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近6个月指2023年02月-2023年07月)(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由税务机关代缴的社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不予认定为税收缴纳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凡 拟 参 加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人,近 三 年 内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09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09 月 14 日 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 ”平台投标客户端。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 年 09月 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
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
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价格评审中不再予以扣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某单位
地 址:和田
联系人:李安年
联系方式:0903-7885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地区和田市安泰广场写字楼17楼1701室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903-2022612

附件信息:

包一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x包一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x320.0K

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一)项目编号:DJZBZFCG-HTDQ-(2023GK)001-01采购人:和田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8月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JZBZFCG-HTDQ-(2023GK)001项目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最高限价(元):包一:850000元,包二:850000元,包三:1300000元;标项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一)采购需求:采购蔬菜、水果、豆制品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采购需求:采购主食、副食、调料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三)采购需求:采购肉蛋禽类、冻货、速食品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月初及月末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月初及月末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近6个月指2023年02月-2023年07月)(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由税务机关代缴的社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不予认定为税收缴纳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09月14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价格评审中不再予以扣除。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某单位地址:和田联系人:李安年联系方式:0903-78859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地区和田市安泰广场写字楼17楼1701室联系人:马女士联系方式:0903-20226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和田某单位地 址:和田联系人:李安年联系方式:0903-78859182代理机构名 称: 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和田地区和田市安泰广场写字楼17楼1701室联系人: 马女士电 话: 0903-20226123采购项目名称及 编号项目名称:和田某单位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一)项目编号:DJZBZFCG-HTDQ-(2023GK)001-014采购需求包一采购蔬菜、水果、豆制品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5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交货地点及时间时间:按当次订单采购人要求供货(供货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9服务质量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 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最高限价本标段预算金额为850000元;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月初及月末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月初及月末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500.00元(捌仟伍佰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行账号:107076159509注: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于 2023 年 09月 14 日 11:00(北京时间)前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 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 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 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无须换取收据。 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 ” 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依次完善页面 显示的投保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 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 索) ,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 。服务热 线:400-9039583。保函投保金额(元):8500.00 元(捌仟伍佰元)保函承保期限: 2023 年 09 月 14 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90 日历天)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近6个月指2023年02月-2023年07月)(新成立时间少于 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 税等税种,由税务机关代缴的社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不予认定为税收缴纳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6)凡 拟 参 加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人,近 三 年 内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4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顺利完成验收的包干总价;(2)投标报价应包括:有关本项目所需货物采购、包装费、运输费、 安 装费、保险费、人员工资、技术培训、验收、免费期维护费及售后服务、 税金等。运输途中风险由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货币:人民币;(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各项单价均不得超过每项货物列明的最高限价)注:供应商中标后,供应商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供应商自负盈亏。15考察现场、标前 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6备选投标方案和 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各潜在投标人如有质疑,请于规 定的日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 单位公章递交至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未收到任何投标人递交的质疑书,视为投标人可完全响应。)18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4 日 11:00(北京时间)2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1付款方式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2验收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 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3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 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 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 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 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 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 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24递交投标文件的 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09 月 14 日 11:00 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5投标文件解密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 ”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敬请投标人注意,开标过程中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原则上解密时常为30分钟不予延长,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6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电子签名、电子签章27评标委员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 48 小时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此次评标专家。28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4 日 11:00(北京时间)29关于运距补充说 明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30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缴纳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成 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1低价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利害关系供应商 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 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3利害关系代理人 处理2 家(含)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相关承诺函)34其他说明本次中标单位不得转包转卖此次合同,如被发现转包转卖合同将废除此次 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追究责任。35其他补充内容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1日及15日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1日及15日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于其 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 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 章(或电子签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 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4、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 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 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 政府采购黑名单库。5、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 CA 锁为同一 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 CA 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供应商自 行承担。6、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1日及15日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1日及15日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36中小微型业有关 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7关于小微企业报 价扣除比例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项目超过 200 万元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未提供的不视为中小微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价格评审中不再予以扣除。3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 法计取。(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代理费按照标段总预算计取)(100 万以下按 1.5%记取、100-500 万按 1.1%记取、500-1000 万按 0.8%记取、1000-5000 万按 0.5%记取)3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提出质疑函的时限: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 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将 PDF 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3236355694@qq.com 邮箱。(原件送至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质疑的单位: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和田地区和田市安泰广场写字楼17楼1701室联系人: 马女士电 话: 0903-202261240特别提醒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注意,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1日及15日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1日及15日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5、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注: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以供资料保存,纸质版文件需使用A4纸单面打印,无缺页漏页,胶装成册。备注:如招标文件中前后不一致时,请以前附须知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范围中所述的服务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和田某单位。2.2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3“中标方”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得分最高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人。2.4“货物”、“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质保、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2.6“响应”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7“标段(包)”系指一个完整独立的投标项目。3、合格的投标人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近6个月指2023年02月-2023年07月)(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由税务机关代缴的社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不予认定为税收缴纳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3.3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条款和补充条款;(5)评标办法;(6)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2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8.3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4投标文件中用小写表示的数额与用大写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9.1经济报价部分:9.1.1投标书;9.1.2开标一览表;9.2商务部分:9.2.1投标方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9.2.2投标单位简介9.2.3出具供应商营业执照函(格式见附件);9.2.4中小企业声明函;9.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2.7产品保证供货有效证明;9.2.8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配备情况一览表;9.2.9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9.2.10配送中心或有固定店铺经营场所基本情况表9.2.11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9.2.12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售后服务计划(格式见附件);9.2.13商务条款偏离表;9.2.14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2.15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账务报表;9.2.16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9.2.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9.3技术部分:9.3.1投标产品详细介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9.3.2对本次投标详细的实施方案;9.3.3其他检测报告和技术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9.3.4产品参数偏离表;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等内容一一关联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0、投标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投标报价11.1本标段预算金额为85万元;备注: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月初及月末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月初及月末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11.2投标报价是以单项货物整体下浮率为准。(供应商的报价适用于每一项货物下浮)11.3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12、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2.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500.00元(捌仟伍佰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行账号:107076159509注: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于2023年09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前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无须换取收据。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保函投保金额(元):8500.00元(捌仟伍佰元)保函承保期限:2023年09月14日-2023年12月12日(90日历天)13.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5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13.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业主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13.7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7.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3.7.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13.7.3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90日。其中,中标的投标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1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5、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准备和解密时间要求16.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敬请投标人注意,开标过程中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原则上解密时常为30分钟不予延长,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16.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6.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6.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16.7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6.8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准备和解密1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7.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7.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17.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7.6因系统(非投标供应商行为)的原因,造成投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进行联系。17.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9.3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中规定)未能解密的,也将被视为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撤回。20、知识产权20.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0.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0.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20.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五、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评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不足3家的,予以流标。21.2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网上开标。21.3开标时,投标报价以系统显示投标报价为准。21.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1.5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开标及开标过程的全部事宜。22、开标程序22.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网上开标,开标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3)开启《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开标时投标报价以系统显示投标报价为准,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20分钟内CA签字确认,如未按时签字确认视为默认投标报价。(4)开启资格证明文件,由采购人在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5)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23、评标23.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中熟悉相关技术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熟悉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采购人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3.2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3.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3.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3.8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3.10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定标24、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定标程序25.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5.2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5.3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合同分包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9、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履约保证金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异地电汇方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30.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31、履行合同31.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验收结算书》。32.2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交货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货物或服务的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32.3货物(设备)使用和运行60天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32.4中标人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到采购代人财务科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理退款手续时,中标人需开具收据)。八、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33、重新招标3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废标后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如果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直至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结果,本次招标宣布失败。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34、其他方式采购34.1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九、投标纪律要求35、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5.1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采购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4)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6、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6.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2)在知道自己为评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投标人的;(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9、监督检查39.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9.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十、支付货款40、申请支付40.1货物(设备)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采购货物的自有资金部分,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40.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41、处罚4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42、询问42.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43.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4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43.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3.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43.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4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3.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43.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投拆。43.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3.9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二、保密和披露44、保密和披露44.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44.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44.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质疑的提出1.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向采购方一次性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方提出质疑。1.3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4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1.5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1.6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1.7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8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1.9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10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1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质疑的审查和受理2.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2.2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1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处理及答复质疑。3.2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3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4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6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7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3.8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10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蔬菜、水果、豆制品一批采购及配送。2、采购方式、供货方式: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采购人给供应商提供蔬菜、水果、豆制品等货物的采购清单,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订单配送。3、供货时间、地点要求:供应商在甲方提供清单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将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亦有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品种及数量,不得随意更改品种,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7、采购人可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若抽检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检测费用由该供应商支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结果送交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进行处分。8、供应商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供应商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9、确实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供应商供货合同,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10、因供应商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取缔、或因经营不善造成不能正常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其合同关系。二、品质标准蔬菜、水果、豆制品:此需求表为采购需求清单(如存在未列入品类,以采购方订单或配货清单为准)。蔬菜冬季参考价序号名称标准单位冬季(10月-3月)备注序号名称标准公斤/袋参考价(元)备注1梅豆(扁豆)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8.35 2白萝卜颜色洁自光亮面洁白,无公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78 3板栗南瓜颜色光亮,无公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78 4娃娃菜无公害、单颗净菜重150~300g,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包9.50 5红薯表面无伤、个大、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8.35 6菠菜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7.78 7彩椒主要有红、黄、绿、紫四种,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1.79 8青椒果实大型,近球状、圆柱状或扁球状,多纵沟,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6.06 9菜心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有花蕾或无花 蕾,棵株挺直、水分充足,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0.00 10普通红萝卜皮红、肉红、颜色光亮,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7.21 11红心萝卜颜色光亮,无公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4.92 12大葱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4.92 13大芹菜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7.00 14冬瓜吊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78 15冻玉米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软糯)个7.00 16大儿菜每个芽块100-200克,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1.21 17佛手瓜瓜型大,色泽鲜艳、形状端正、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4.08 18海鲜菇菌盖直径3~15cm,质地脆嫩,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个3.78 19荷兰豆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40.39 20蒜苗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红,水份充足,外表无水,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3.67 21红辣椒长度不低于8厘米,宽不低于3厘米,表面无虫眼,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1.44 22葫芦瓜颜色青绿色、表皮光滑,大小适中、皮薄肉嫩,瓤小子少,形状端正、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6.06 23黄瓜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表皮有光泽,大小均匀、形状端正、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8.35 24金针菇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新鲜、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7.21 25荆芥颜色嫩绿,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17.51 26精品大山药呈圆柱形,条均挺直,光滑圆润,两头平齐,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8.65 27精品大蒜形状良好,蒜瓣洁白,形状端正、带皮、水分饱满,公斤17.51 28精品花菜鲜嫩肥厚,形态完整,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5.22 29韭菜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0.07 30韭黄叶较宽,挺直, 无烂,符合食品标准,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8.11 31韭苔韭苔茎条颜色深绿,花苞颜色嫩绿,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8.95 32苦瓜瓜形直、无畸形、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0.64 33苦菊颜色翠绿,口感甘爽,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5.22 34快菜成熟适度,色泽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7.51 35老南瓜瓜形周正、表面应实、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水分饱满,公斤9.50 36莲花白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公斤3.20 37莲藕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公斤14.08 38螺丝椒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3.20 39毛白菜梗甶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78 40毛芹菜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新鲜、水分饱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3.78 41平菇菇形完整、周正、无残缺、菌柄无明显残缺。新鲜、水分饱满,公斤7.21 42嫩南瓜皮为翠青色、上有淡黄色斑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4.92 43泥红(黄)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水分饱满,公斤3.20 44恰玛古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4.35 45长茄子型直长、紫色,表面光滑有光泽,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20 46青萝卜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20 47新鲜青泡椒无异味,新鲜、大小均匀、水分饱满,公斤11.79 48去皮大蒜无虫斑、无烂、大小均匀、水分饱满,1千克/包公斤12.93 49上海青叶嫩绿,形态完整,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63 50生菜叶片鲜嫩肥厚,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8.35 51生姜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公斤23.23 52水洗红萝卜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78 53水洗黄萝卜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63 54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皮薄肉嫩,瓤小子少,形状端正,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1.79 55四季豆皮不干缩、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4.92 56蒜苔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9.50 57铁杆山药长15cm以上、直径2.3cm以上,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7.51 58茼蒿杆较嫩,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78 59土豆颜色淡黄或奶白,大小整齐,表皮光滑,直径10cm以上,鲜、水分饱满,公斤4.92 60豌豆荚皮不干缩、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6.06 61豌豆苗大叶茎直、叶身幼嫩、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水分饱满,公斤25.52 62莴笋外形顺直、不弯曲、不带黄叶、烂叶,色泽鲜嫩,没有空心,水分充足公斤4.92 63无筋豆皮不干缩、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6.06 64西瓜红薯颜色粉红或淡黄色,大小均匀,无虫害,无机械损伤、新鲜公斤7.21 65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直径8cm 以上、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78 66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翠绿、无开花,无异味,无变质,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1.79 67鲜大蒜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公斤14.08 68鲜花生含油量高达50%,品质优良,气味清香,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4.08 69鲜毛豆鲜时扁椭圆状卵圆形、长0.8~1.5厘米、淡绿色,气味清香,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9.00 70鲜香菇香菇子实体单生、子实体中等大至稍大、菌盖直径5-12cm,公斤14.08 71线椒大小均匀,新鲜,颜色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6.06 72香菜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公斤10.64 73金瓜大小均匀,新鲜,瓜形完整,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4.35 74小米椒大小均匀、新鲜、颜色红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3.23 75小香葱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无虫斑, 无烂、长15-30厘米。公斤11.79 76大芋头大小均匀,无虫斑, 无烂公斤19.80 77新鲜黄玉米颗粒饱满,色泽正,水嫩、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个2.63 78新鲜糯玉米颗粒饱满,色泽正,水嫩、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个3.78 79杏鲍菇菇形完整、周正、无残缺、菌柄无明显残缺、弯曲。公斤11.79 80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鱗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大小均匀,公斤3.20 81油麦菜鲜嫩,身长叶青,无烂叶,无公害,公斤3.78 82圆白菜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无烂叶,公斤2.63 83仔姜无虫斑, 无烂,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无公害,公斤23.23 84大白菜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净,无烂叶,公斤2.63 85豇豆新鲜,长度40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公斤4.92 86紫甘蓝叶片紫红,叶面有蜡粉,叶球近圆形。公斤4.92 87紫薯薯肉呈紫色至深紫色,大小均匀,无机械损伤,公斤17.51 88芥菜叶片翠绿直挺,色泽自然,外形完整无虫洞或损伤,公斤30.10 89秋葵嫩果硬韧、色绿、鲜亮,种粒膨大无老化迹象,公斤51.84 90空心菜叶片翠绿直挺,色泽自然,外形完整无虫洞或损伤,公斤6.06 91胡萝卜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20 92圆茄子型直长、紫色,表面光滑有光泽,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63 93小油菜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63 蔬菜夏季参考价序号名称标准单位夏季(4月-9月)备注序号名称标准公斤/袋参考价(元)备注1梅豆(扁豆)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7.00 2白萝卜颜色洁自光亮面洁白,无公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50 3板栗南瓜颜色光亮,无公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8.00 4娃娃菜无公害、单颗净菜重150~300g,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包7.00 5红薯表面无伤、个大、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7.00 6菠菜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0.00 7彩椒主要有红、黄、绿、紫四种,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0.00 8青椒果实大型,近球状、圆柱状或扁球状,多纵沟,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5.00 9菜心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有花蕾或无花 蕾,棵株挺直、水分充足,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5.00 10普通红萝卜皮红、肉红、颜色光亮,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5.00 11红心萝卜颜色光亮,无公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4.50 12大葱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50 13大芹菜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4.92 14冬瓜吊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50 15冻玉米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软糯)个3.78 16大儿菜每个芽块100-200克,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9.50 17佛手瓜瓜型大,色泽鲜艳、形状端正、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2.00 18海鲜菇菌盖直径3~15cm,质地脆嫩,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个3.00 19荷兰豆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5.00 20蒜苗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红,水份充足,外表无水,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2.00 21红辣椒长度不低于8厘米,宽不低于3厘米,表面无虫眼,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0.00 22葫芦瓜颜色青绿色、表皮光滑,大小适中、皮薄肉嫩,瓤小子少,形状端正、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5.00 23黄瓜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表皮有光泽,大小均匀、形状端正、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7.00 24金针菇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新鲜、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6.00 25荆芥颜色嫩绿,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15.00 26精品大山药呈圆柱形,条均挺直,光滑圆润,两头平齐,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6.00 27精品大蒜形状良好,蒜瓣洁白,形状端正、带皮、水分饱满,公斤11.00 28精品花菜鲜嫩肥厚,形态完整,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1.00 29韭菜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8.50 30韭黄叶较宽,挺直, 无烂,符合食品标准,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5.00 31韭苔韭苔茎条颜色深绿,花苞颜色嫩绿,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5.00 32苦瓜瓜形直、无畸形、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9.00 33苦菊颜色翠绿,口感甘爽,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3.00 34快菜成熟适度,色泽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5.00 35老南瓜瓜形周正、表面应实、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水分饱满,公斤8.00 36莲花白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公斤2.50 37莲藕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形状端正、大小均匀,公斤12.00 38螺丝椒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2.50 39毛白菜梗甶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00 40毛芹菜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新鲜、水分饱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3.00 41平菇菇形完整、周正、无残缺、菌柄无明显残缺。新鲜、水分饱满,公斤6.00 42嫩南瓜皮为翠青色、上有淡黄色斑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4.00 43泥红(黄)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水分饱满,公斤2.50 44恰玛古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50 45长茄子型直长、紫色,表面光滑有光泽,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50 46青萝卜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50 47新鲜青泡椒无异味,新鲜、大小均匀、水分饱满,公斤10.00 48去皮大蒜无虫斑、无烂、大小均匀、水分饱满,1千克/包公斤11.00 49上海青叶嫩绿,形态完整,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00 50生菜叶片鲜嫩肥厚,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7.00 51生姜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公斤20.00 52水洗红萝卜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00 53水洗黄萝卜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00 54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皮薄肉嫩,瓤小子少,形状端正,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0.00 55四季豆皮不干缩、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4.00 56蒜苔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8.00 57铁杆山药长15cm以上、直径2.3cm以上,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5.00 58茼蒿杆较嫩,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00 59土豆颜色淡黄或奶白,大小整齐,表皮光滑,直径10cm以上,鲜、水分饱满,公斤4.00 60豌豆荚皮不干缩、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5.00 61豌豆苗大叶茎直、叶身幼嫩、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水分饱满,公斤22.00 62莴笋外形顺直、不弯曲、不带黄叶、烂叶,色泽鲜嫩,没有空心,水分充足公斤4.00 63无筋豆皮不干缩、荚皮光亮、肉厚不显籽,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5.00 64西瓜红薯颜色粉红或淡黄色,大小均匀,无虫害,无机械损伤、新鲜公斤6.00 65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直径8cm 以上、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公斤3.00 66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翠绿、无开花,无异味,无变质,新鲜、水分饱满,公斤10.00 67鲜大蒜新鲜、水分饱满、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公斤12.00 68鲜花生含油量高达50%,品质优良,气味清香,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2.00 69鲜毛豆鲜时扁椭圆状卵圆形、长0.8~1.5厘米、淡绿色,气味清香,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19.00 70鲜香菇香菇子实体单生、子实体中等大至稍大、菌盖直径5-12cm,公斤12.00 71线椒大小均匀,新鲜,颜色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5.00 72香菜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公斤9.00 73金瓜大小均匀,新鲜,瓜形完整,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3.50 74小米椒大小均匀、新鲜、颜色红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0.00 75小香葱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无虫斑, 无烂、长15-30厘米。公斤10.00 76大芋头大小均匀,无虫斑, 无烂公斤10.00 77新鲜黄玉米颗粒饱满,色泽正,水嫩、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个2.00 78新鲜糯玉米颗粒饱满,色泽正,水嫩、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个3.00 79杏鲍菇菇形完整、周正、无残缺、菌柄无明显残缺、弯曲。公斤10.00 80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鱗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大小均匀,公斤2.50 81油麦菜鲜嫩,身长叶青,无烂叶,无公害,公斤3.00 82圆白菜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无烂叶,公斤2.00 83仔姜无虫斑, 无烂,符合国家食品药品认证、无公害,公斤20.00 84大白菜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净,无烂叶,公斤2.00 85豇豆新鲜,长度40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公斤4.00 86紫甘蓝叶片紫红,叶面有蜡粉,叶球近圆形。公斤4.00 87紫薯薯肉呈紫色至深紫色,大小均匀,无机械损伤,公斤2.00 88芥菜叶片翠绿直挺,色泽自然,外形完整无虫洞或损伤,公斤26.00 89秋葵嫩果硬韧、色绿、鲜亮,种粒膨大无老化迹象,公斤45.00 90空心菜叶片翠绿直挺,色泽自然,外形完整无虫洞或损伤,公斤5.00 91胡萝卜颜色洁自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表皮无虫斑, 无烂,无公害,公斤2.50 92圆茄子型直长、紫色,表面光滑有光泽,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50 93小油菜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新鲜、水分饱满,公斤2.00 豆制品参考价序号名称标准标准单位参考价(元)备注序号名称标准标准公斤/袋参考价(元)备注1豆腐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5.40 2豆干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7.91 3豆皮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10.42 4凉粉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12.93 5面筋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11.05 6魔芋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6.00 7油豆腐皮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7.91 8素鸡新鲜,无腐烂变质产品生产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形状完整,无烂,无异味公斤10.42 9黄豆芽新鲜,无腐烂变质公斤5.40 10绿豆芽新鲜,无腐烂变质公斤5.40 水果参考价序号名称标准单位参考价(元)备注序号名称标准公斤/袋参考价(元)备注1沙糖桔新鲜、果型端正、无籽、大小均匀,饱满、果面新鲜无裂口、甘甜、水分充足公斤15.14 2桂圆新鲜、果型端正、小核、大小均匀,饱满、果面新鲜无裂口、甘甜、水分充足公斤24.58 3阿克苏冰糖心新鲜、果型端正、苹果红润有冰糖心,饱满、果面新鲜无裂口、甘甜、水分充足、75果。公斤12.47 4红提颗粒松散饱满,形状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水分饱满、采摘到送货不超过24小时公斤18.53 5喀什甜石榴果型端正、大小均匀、新鲜、甘甜、水分充足、75果。公斤18.53 6毛 桃果型端正、大小均匀、新鲜。公斤15.50 7西 瓜果型端正、大小均匀、新鲜。单果2公斤以上公斤2.18 8沃 柑果型端正、大小均匀、新鲜。公斤12.47 9荔枝果型端正、大小均匀、新鲜。公斤30.64 10脐橙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公斤24.58 11黄 桃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公斤28.22 12果冻橙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公斤22.16 13耙耙柑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公斤16.11 14叶子橙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公斤16.11 15山东红富士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公斤18.53 16雪 梨端正、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公斤18.53 17冬枣本地新鲜,果型端正、小核、大小均匀,饱满、果面新鲜无裂口、甘甜、水分充足,公斤15.50 18哈密瓜新鲜、外形端正,大小均匀,绿色全部消退,阳面呈白色(黄色),果面新鲜无裂口、甘甜、水分充足,单个不小于3公斤公斤5.21 19红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宵,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公斤18.53 20橘子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公斤18.53 21紫皮大李子以实际市场定价购买样品为标准。符合国家认证。公斤20.34 22猕猴桃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公斤28.22 23苹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公斤15.50 24圣女果以实际市场定价购买样品为标准。符合国家认证。公斤22.16 25毛桃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70果公斤18.53 26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公斤7.63 27小蜜桔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公斤15.50 28小白杏新疆本地产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公斤20.34 29油桃大小整齐,果面平整光洁,甜味浓,60果公斤15.50 30柚子果实大,圆形或梨形,果皮厚达难剥离,酸甜合适,大小均匀。符合国家认证。(红心)公斤15.50 31草莓表皮着色度不低于85%的新鲜草莓公斤35.48 32葡萄巨峰香甜多汁、果肉饱满、大串无坏果公斤18.53 33葡萄玫瑰香香甜多汁、果肉饱满、大串无坏果公斤15.50 34葡萄金手指口感清脆、香甜多汁、无坏果公斤15.50 35库尔勒香梨全母梨、100g左右单果,无坏果公斤12.47 36芒果金煌芒特大三亚芒果,单果400g以上公斤18.53 37蟠桃黄金蟠桃桃子,无坏果公斤18.53 38羊角蜜羊角蜜甜瓜新鲜水果,单果450g以上公斤15.50 39小香瓜(小甜瓜)新鲜甜瓜白糖罐,单果400g以上公斤10.05 40甜瓜精品、新鲜公斤5.21 41丑橘优质公斤22.16 三、配送要求及标准配送商提供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其提供产品的产品文件规定,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检验、检疫的规定,取得了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制定的商品检验、检疫、卫生报告。招标单位有权不定期责令配送商到招标单位指定的检疫、检验部门进行检疫、检验,费用由配送商自理。四、运输工具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箱式冷藏车,用以运输食材。(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以及车辆照片)2.供应商在和田市、墨玉县、洛浦县、和田县其中一处地点设有仓储库(不需要每个县/市都设有,其中一处地点设有即可)。(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以及照片)五、投标报价1、有效报价范围:供应商统一对本项目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2、本项目报价为一揽子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费用及相关利润、人工费、税金、福利、运送、退换、经营成本等费用,供应商不得另行主张或索要任何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3、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列明单价、采购人每月月初及月末在和田市北慕市场及和田市老百姓菜市场询价结果,3项报价平均价为下浮率依据标准报价;每月月初及月末更新报价依据。)(下浮率为每项货物均采用此下浮率)六、报价周期此项目为一次性报价,自负盈亏。七、供货要求及验收(一)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验收的基本流程。供货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将所提供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送至指定地点后,应与指定联系人联系,并与验收人员对照由供货商提供的配送单据共同验收、共同签字、共同确认,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配送原始凭证一式三联,建制单位、配送商、采购单位各执一联,作为经费结算的重要依据。(二)蔬菜、水果、豆制品验收的标准要求。供货商配送的蔬菜、水果、豆制品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由采购单位验收人员在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送达时按标准验收。若蔬菜、水果、豆制品等数量与清单不相符,或者蔬菜、水果、豆制品等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要求,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供货商收回或补齐货物,供货商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对变质过期、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的蔬菜、水果、豆制品等有权拒绝签字验收,并予以退回。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验收签字确认前,蔬菜、水果、豆制品等的丢失、损坏等,均由供货商承担。八、人员要求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必须保证有1名固定人员,负责项目订单、运送、质量跟踪、验收、项目报账、后期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及时的完成。九、服务期及交货时间、地点1、服务期限:1年(或按合同约定执行)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十、特别提示1、确定供应商后,甲方会实地考察乙方公司人员及运营状况等是否真实符合其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依次递补。2、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依次递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本范本只做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时的唯一标准)(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投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五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程序2.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3.定标及定标程序(见第二章第)4.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初步评审5.1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明细报价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综合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综合单价金额为准。5.2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5.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5.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未能在实质上满足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7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5.8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5.9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3)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满足的投标,并作废标处理。5.10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满足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5.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废标处理。5.12对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出现计算性错误,投标文件正本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能力、企业综合实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满足,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满足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满足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满足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满足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满足的投标。5.13采用最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类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资格性审查标准: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近6个月指2023年02月-2023年07月)(新成立时间少于 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 税等税种,由税务机关代缴的社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不予认定为税收缴纳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6凡 拟 参 加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人,近 三 年 内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0提供有效足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凭证结论:通过评审打“ √ ” 未通过评审打“ × ”2、符合性审查标准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1投标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2……2投标响应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是否全面或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的;3投标文件是否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投标文件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是否模糊辨认不清的;5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情况的;7是否提供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8技术性能、技术参数、采购需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是否一致;11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通过评审打“ √ ” 未通过评审打“ × ”响应性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响应性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6.详细评审6.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6.2在评审过程中,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6.3采用综合评分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6.3.1评分标准与分值构成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为: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配送车辆、人员配备、业绩、售后服务、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安排、进度保证措施、服务保障、配送保障、运营方案、服务方案承诺、质量承诺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占70分,投标报价占30分),按得分高低排序。6.4评标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标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采购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5如果出现有效投标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于项目紧急,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6.6根据综合评分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方。评标报告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项目、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6.7采用综合评分法衡量投标文件在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依据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中标(入围)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和次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入围)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价格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优惠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对企业规模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上述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上述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价格评审中不再予以扣除。7.计算错误的修改7.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8.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8.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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